论职业教育投资体制改革_职教论文

论职业教育投资体制改革_职教论文

论职业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教育投资体制基本是政府投资办教育,全国各地一盘棋,呈现出高度的计划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这种投资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不仅职业教育投资的生产性、地方差异性被忽视,而且,因为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实践性等特点,从而决定了职教业教育无论是硬件建设或软件建设都需比普通教育具有更高的投入,但旧的投资体制恰是忽视了职业教育投资的这种特殊性。凡此种种,都使职教投资增长速度缓慢,经费严重短缺,制约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步伐。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职业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也刻不容缓。

一、职教投资体制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

1.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明显变化。首先,国民经济收入的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个体经济收入10年间(1978~1987)整整翻了10倍;其次,国民收入分配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1978~1991年间,个人收入占GNP的比重由50.5%上升至65.4%;第三,国民储蓄水平及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从1979~1991年政府储蓄、企业储蓄和个人储蓄变化分别为:政府从42.8%下降至4.1%,企业从33.65%下降至25.39%,居民则从29.55%上升至70.5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明显向个人倾斜。

2.多元投资格局已初步形成。主要体现在:①经费来源构成发生了变化,形成了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学生学杂费,学校积极创收、开展社会集资,建立各种教育基金等格局。②预算外教育经费比例明显提高。1987~1991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预算外教育经费从22.64%升至31.72%。这意味着教育投资来源多元化趋势已形成。

3.家庭及个人的承受能力不断加强。承受能力包括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家庭及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增强,已如前述。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加强的显著表现是,相当多的家长及个人对社会集资、学杂费偏高表示理解和支持。

二、职业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想

新的投资体制目标模式可概括为:以国家、企业和家庭为投资主体,以多源投资方式和投资责任分工为基本特征。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明晰投资主体,实行成本分担。一般说来,确定教育投资的依据有二: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谁负担;能力原则,即谁占有国民收入,谁就应有相应的负担教育投资的能力。

1.根据受益原则,国家、企业、个人及家庭应构成三大投资主体。职业教育,不仅具有“文化性价值”,而且具有“经济性价值”。其“文化性价值”的受益者主要是国家,而“经济性价值”的受益者则主要是企业、个人及家庭。因为企业无论是通过国家分配或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获得的人才,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比没有受过职业教育的人具有更多的优势。个人也是职业教育“经济性价值”的直接受益者。因为接受了职业教育便提高了自身的劳动能力,更可能为自己带来较高的经济收入。

2.根据能力原则,国家、企业、个人及家庭应加大投资力度。

①国家增加投入是缓解职教经费短缺的关键。首先,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而企业和个人虽占有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部分,但只能自由支配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收入。

其次,按照《纲要》提出的“两个增长”原则,国家尚需进一步努力。据统计:1993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内教育投资(不含城市教育费附加)比上年增长19.61%,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26.92%的增长速度;全国职中学生人均事业费支出为604.48元,比上年的526.01元增长14.92%,但由于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14.7%,零售商品物价上升13.00%,因而实际增长微不足道;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58.28元,相对于上年162.68元,不仅没有增长,反而下降了2.81%。

第三,从国际比较来看,应进一步增加国家对职教经费的投入。前苏联1983年同1970年相比,职教经费增加一倍,职教经费占教育投资总额的18~19%。然而据有人对湖北省70个县(市)三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研究,职教经费占全部教育事业费的平均比例仅为6.4%。

②企业也应增加职教投资。企业税后利润和企业其它收入是国民收入分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有能力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仅国外如此,国内也一样。

③个人及家庭更应该,也有能力提高职教投资。首先,个人受教育程度及受教育的性质同预期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成正比。其次,个人及家庭有能力增大对职教的投资。因为,一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明显向个人倾斜;二是我国少年抚养指数相对较低,且呈下降趋势;三是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投资水平较低,有潜力可挖。四是个人及家庭具有较高的投资教育的意愿水平。在职业高中,尤其是一些热门专业,总有相当一部分人愿自费上学。这也可说明提高家庭教育成本的负担水平是有一定的心理基础和潜力的。

(二)投资渠道多源化:确保财政主渠道,充分利用多渠道,积极开辟新渠道

1.要运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理促进人们更新观念,增强主动投资职教的责任意识。

首先,要确保国家财政主渠道的作用。一要制定《职业教育投资法》,保障教育投资有稳定的来源。应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各级财政支出中职教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并保障其优先增长的地位。二是各级政府要保证职教经费有实质性的增长。这就是要随着物价上涨指数来增长职教经费,并使职教经费保值增长;还要保证生均三项经费:教学费、办公费、图书费的增长。这三项经费是公用经费中的主要部分,也是教育投入最直接显示效益的部分。

其次,强化企业的投资责任,鼓励企业以各种形式投资职业教育。一是大型企业要自办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中等企业可以实施联合办职业学校;二是提高职工教育经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三是设立各种基金直接向教育部门提供资助。为了调动企业投资职教的积极性,允许各企业将职教投资列入产品成本。

第三,引导个人及家庭调整消费结构,提高教学消费在家庭支出中的比例。全民应树立教育消费是自身生存、发展、享用需要的观念,把教育消费置于家庭消费的重要位置。作为社会和学校应引导个人及家庭调整消费结构,逐步提高家庭教育投资比例。

2.要完善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办法,并逐步实行教育税制度。我国自实行教育费附加制度以来,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欠征、漏征,以及挪用教育附加费的现象。如湖南省1992年,全省应征农村教育费附加4.38亿元,实际只征得3.33亿元,完成率为76%,有些地方情况更糟糕。因此,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是提高教育投资的重要方面。另要逐步推行教育税制度,取代目前的城乡增长率费附加。再者,要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各地职教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济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提高现行教育费附加比例以及开征其它教育税。最后,从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考虑,是否可根据职教发展的需要,在教育税中确定用于职教发展的比例,以促进职教的发展。

3.统筹职业教育经费。凡城镇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企业,每年要按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职教统筹费。各地可根据企事业单位承受能力,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自定统筹比例。

4.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学杂费的收费标准。(1)要采取措施,保证足额收取学杂费;(2)要允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教育发展水平灵活确定收费标准和办法;(3)要允许各校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状况以及专业的“冷”“热”程度,调整收费标准;(4)国家对于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但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允许少收或免收学杂费,并在投资上实行倾斜政策;(5)严禁设立名目乱收费。

5.提倡和鼓励利用贷款发展职业教育,有关部门要为职业学校使用贷款创造条件。

6.要运用法制、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确保各渠道投资到位。

(三)投资责任分工化:根据办学体制、办学方式,合理确定各投资主体的责任和范围

第一,明确投资责任。即明确职业教育投资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个人也有责任。要鼓励全社会积极投资职业教育。

第二,划分投资范围。各级政府的投资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的开支、部分基建投资、专项补助费,如扶持落后地区职教发展的补助费,农村职教补助费,社会需要的“冷门”专业的补助费等等。在政府投资范围内,中央政府、省政府与市、县乡政府按照区域原则进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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