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教育体制下中学教师的培养_实习证明论文

高师教育体制下中学教师的培养_实习证明论文

怎样在高等师范教育体系中培养中学师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师资论文,教育体系论文,中学论文,高等师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张源清 河南教育学院

高等师范学校应当保证培养高度熟练的,政治上有素养的,全面受有教育和文化的,且能完全通晓现代科学最新成就,能熟练利用技术,能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成为具有生产经验与科学相结合本领的干部。联邦政府决定:“各高等学校整个的生活,都应当尽可能与实际密切联系;理论学习在各高等学校的教学与工作中都应当互相紧密联系。大学生的生产实习应当做为各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生产实习应当和各门理论学科一样地明确规划出来,并应由高等学校领导负责实施。

尽管联邦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但在某些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中,对领导实习的意义难免有所忽视,这就使各大学学生事实上不惯于以理论联系实际——以经验去检查他们在高等学校内所获得的知识。有些刊物和会议的讲话中也对此项工作发表了意见:各高等学校都过分以领导去“监护”大学实习生,都是在“温室的环境中”去培养他们,去拘束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特别是有某些高等师范学校的工作人员和某些教育机构,都提议派遣四年级大学生到远离高等学校的外地中等学校去做所谓“见习”的教育实习。这种提议所持的理由是:大学生不要仅仅置身于模范学校里,而且要在“普通”学校里去锻炼,也就是说,他必须要在那工作到他毕业为止的中等学校中去自己独立克服一切困难,而且对于即将到来的学校工作会准备得更好。需要公正指出的是,主张类似这样“见习”实习的人们都说,因为将有教育实习指导员到各校去抽查,所以大学生在实习中并不是完全没有领导。不过很明显的是,这种“抽查式”的领导往往会带有一种象征性,实际上,实习生把自己看成与那些独立工作的教师们处于同等地位,这些教师们也是随时由各教师进修学院,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派出的视导员去抽查他们的工作的。这样的“见习”教育实习,在已往师范教育发展的各阶段被采用得很普遍。例如,各大学学生赴远离大学的各中等学校从事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的教育实习,在那里代替教师独立工作。按其实际来讲,这只是缩短半年的学习时间而已。这不能叫做教育实习,因为实习的解释不仅是试行工作,也就是说,不仅是实习生执行某项工作的企图,而且要有领导,要有指导员的指示和协助,要有对实习生的实践工作的检查和评估。没有领导的实习,那就不是实习,只是一种独立工作。

众所周知,生产实习是学习过程中的组成部分,而教育实习过程若无领导就不能进行,这种说法并不是偶然的。所以,对任何一种专业的实习训练,其方法的解决,不在于听任学生利用自有力量,而在于加强高等学校工作人员对实习的高度熟练指导。不言而喻,这种指导不应是细微末节的监护,尤其不应带有如下的性质:指导员不设法使大学生注意去对这件工作作一种独立的创造性的准备,而将当前工作的一切方式与内容都“暗示”给学生。诚然,如果指导员未经审核实习生自行制定的计划和讲课提纲就让实习生去讲课,这也是指导员的大错。因为这种讲课往往不能用教学技巧去武装实习生。同时还会对旁听讲课的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更何况实习生讲的课不好对学校对学生还有害呢。

近几年来,高等师范学校在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工作中,已经获得了很多显著成就。在各高等师范学校所培养的学生中——在青年教师中——大多数都是能掌握教学和教导工作方法的教师,都是有教学技巧的模范教师。不过,目前各教育机构和舆论界都公正地指出了各高等师范学校工作中实质上的缺点,特别是在培养未来教师去做中等学校工作这一问题上的缺点。培养他们担任级任导师去做教导工作这一点在此种训练中无疑是最差的;各中等学校和教育机构的领导人,在他们给青年教师所做的鉴定中,也都提到这一点。就连各师范学院和教育学院毕业的青年教师本人,也都说自己对于担任级任导师工作的训练很不够。当然,也有把教导工作做得很好的青年教师。例如,毕业于莫斯科教育学院的巴·尼·布拉诺娃,到中学工作以后,不但自己的学业有了进步,而且还顺利地担任起级任导师工作,很快将该级一般的成绩都提高了,学生的纪律也整顿好了。另外还有不少青年教师担任级任导师工作也做得很好,不过总是居少数,大多数都感觉自己的能力差。有的在担任级任导师工作时表示说,由于自己在学校学习期间对级任导师的工作方法学习和掌握得不够,因此,在初期工作起来感觉困难重重,只有靠校长和教务主任的帮助,才能从事级任导师工作。类似这样种况,可以从各高等师范学校的毕业生中举出许多。总之,各高等师范学校对于担任级任导师工作的培养,无疑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究竟各高等师范学校在培养担任级任导师去作教导工作的师资方面不能令人满意的原因何在呢?如果注意一下直到现今还存在的实际培养师资的组织与领导体制,就能容易地得到问题的答案了。各大学学生在各中等学校的教育实习,通常是从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在四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在这两学年中的实习期限共计为12周(每学年6周)。当然,在如此短暂的期限内去准备特别复杂而多方面的中等学校教师教导人员的工作,即使有可能的话,也得具备以下条件,即对于合理利用分给实习的每个小时都能有深加考虑的制度,对大学生的实习有具体而熟练的领导。目前,就各高等师范学校现有的四年学习期限来讲,要将现有的时间增多去搞教育实习,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各高等师范学校的教学计划,即使不增加实习,也已经份量够重了,所以,使分配于教育实习的时间合理化,并充分有效地利用这个时间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在各高等师范学校中形成的教育实习体系,其受害之处就在现存的种种缺点上,而这些缺点最主要的是各教导人员对于以教育工作的经验去武装未来的教师这个重要问题缺乏注意。这种现象首先影响到三、四年级学生的所谓教学法实习或教学实习的性质。这种实习的形式,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在实习的总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观察教师和自己同学的讲课,也独立按自己的专长去讲课,因此,实习生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进行讲课的内容和方法上。当然,这也是应该的,因为未来的教师首先应掌握自己所专长的这门学科的教学方法。但是这种教育实习的最大缺点,就是未来的教师并不学习应如何去实现教育原则。我们并不是以此想说明,大学实习生在准备讲课时,忽略了利用以道德准则为目的教材。不,在这方面是加以注意的。不过,这种教育工作在讲课中带有很大随意性,缺乏相当的实际经验和习惯的训练。让我们以学生纪律问题为例,谈谈这个问题。如果我们就专门的教学法去审查中等学校各门学科的教材,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些教材中有许多关于组织讲课和进行讲课方法的全面而具体的论述,然而,我们在这些教学法中,却找不到任何有关下列问题的意见。例如,如何维持学生纪律以及如何使学生注意听讲,如何应付学生在课堂上心不在焉,如何应付其中个别学生在上课时从事与课程不相干的活动,如何应付违犯纪律和不遵守课堂秩序等现象。所有关于讲课的设计与教学方法等问题的论述,都好象是以一种先决条件为出发点,总是认为所有中学生在课堂上的举止都会规规矩矩,恰如其分,都会对实习生所讲的课程感兴趣。除此之外,所剩的只是易于了解和在容易做到的形式中将准备好的材料奉送给学生而已。所以每当实习生遇到学生违犯纪律等意想不到的事情时,他们往往感到完全束手无策,就得请参加听课的该校教师去恢复秩序。实习生时常不会制止学生喧哗,也不会在讲课开始时去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因为他们在研究专门的教学法课程时并未学到。而这一问题在教学实习过程中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以致造成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其重要原因就是教学法专家认为研究纪律的训练问题是属于教育学范畴。这当然是对的,不过绝不能因此就认为,这些问题不是专门教学法专家所应注意并认真研究的对象。要知道,这里所谈的并不是中等学校中一般的纪律,而是上某一门课要用哪些方法和手段去整顿秩序和维持秩序的问题。维克多诺娃在她所著的《我这一班》一书中引证一件荒唐的事:有一位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的青年女教师,在上课时她不知怎样才能使学生对课程产生兴趣和停止喧哗,她就朗诵加尔洵的童话《青蛙旅行家》去吸引全班学生的注意力。这里荒唐的是,这位女教师上课前并没有认真备好课,甚至她还不知道教什么,可是她倒有先见之明随身带着一本童话,就利用这则连四年级小学生都熟悉的童话来“启发”中学生的兴趣,这岂不荒唐可笑吗。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样一个事实,即:青年教师开始独立在学校工作以后,上课时不会维持课堂纪律就采取那种违犯教育学的“方法”,走出课堂向校长、教务主任去“乞授”这样的事实,却有某种正确的论断。这使青年教师的威信与尊严都受到很大损伤,甚致有时还使他们迫不得已停止班级的教育工作。某学院物理系毕业的一位青年教师就公开说:“我感觉上课堂是一种痛苦”。当然,这种情况是个别的,可是青年教师们在工作头几个月中上课不会整顿纪律和维持秩序,这种情况却不是个别的。青年教师只好在自己努力之下,在上课过程中采取种种不同的而又常常会弄出笑话的方法,才能逐渐掌握这一班,并整顿好纪律。各高等师范学校培养师资体系的最大缺点就在这里。因此,必须使教学法这门课程各位导师和教育实习中的各位教学法指导员,不要让大学生在“太平无事”的班级去上课,不要在纪律性好的班级去上课,而要在既有不用心听讲的学生,又有不守纪律的学生的“普通”班级去上课。应教育大学生使他们明白教师要如何步入课堂,如何在开始讲课时使班上肃静,如何吸引并保持全班学生上课时的注意力和积极性。这里再顺便谈一谈教育实习中各位教学法指导员的一些不正确倾向——就是把实习生只派到那些在纪律方面是“风平浪静”的班上去,而躲避那些需要教师费力去维持纪律和秩序的班级,尤其是有的学生在工作中故意回避困难,不学习如何去克服困难。其结果必然是造成表面上顺利的印象,而实际上是在“温室”里培养。这样的大学生也只有到毕业时功课上得到一些好评,到中等学校开始工作以后,就会发现不足,既认识不到现实的学校,又不能克服困难。这样造就出来的并不是教师,而是一个对学生讲解教材还不太好的,遇到纪律等方面问题就束手无策的“书呆子”而已。

各高等师范学校对领导学生小组工作缺乏修养,也是培养未来师资体系中一个很大的缺点。

首先是各校的课外活动开展不广泛,其次是各门学科几乎完全没有小组活动。在大多数学校中,至多不过每门学科有一个小组在活动,于是就认为是“有成就”了。其实,特别是在有平行班的那些规模大的中等学校中,很可能每一门学科有一个乃至几个小组在活动。当然,有些学校校舍紧张,以至不得不分为两部制或三部制上课,这就给课外活动和学科小组活动造成很大障碍。不过,如果各校教师能够对这项工作加以重视,如果他们再能引起学生对这项工作的兴趣,那末各校的小组活动也许发展得比较广泛。青年教师对此项工作生疏是影响课外活动和学科小组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这个相当大的过失就要由专门教学法课程和教育实习指导员来负责了。在专门教学法教材中,对于小组工作的组织、内容和方法等问题均未加以应有的重视,至多不过用很小篇幅大概地讲一讲而已,至于如何根据中学生年龄、班级、每门学科特点,去启发学生对小组活动的积极性等问题均未讲到。在三、四年级大学生的教育实习中,即使对小组工作给予某种重视的话,那也是根本不够的,至多不过是大学生去参观一下,很少自己去实践或研究分析这个问题。结果是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对开展中学生小组工作几乎是毫无所知。未来教师对这些问题既不从研究教学法理论课程中去学习,又不在教育实习中学习,因此,如何按照大学生的专业和中学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实际,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就成了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还有一种使人不满意的现象是,为了使大学生在中等学校担任级任导师从事教导工作而进行的那种训练。这种训练直至最近还只限于大学三、四年级的所谓“教导实习”。这种“实习”未必就名副其实,因为在大多数场合中,若没有学院方面应有的领导和监督,这种实习就会自流。讲授教育学的教师指导这种实习所得的报酬,要按对每一大学生有3-4小时的工作量去计算,自然,他在这3-4小时里,至多不过是按着大学生自己拟定的计划去辅导一下,遇到困难时加以帮助,检查一下学生的教导措施而已。实习生担任级任导师助手的其他一切工作,均由大学生在级任导师的一般指导下自己去独立进行。如果能考虑到,级任导师一般情况下,对于指导这项工作都不予重视,而且他们对这项工作从来就不熟悉,那末这种“指导”的全部缺陷就会自然地暴露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各大学学生的“教导实习”,比起教学实习来,就要在更不利的条件下去进行了。在教学实习中,实习生在教学法指导员和中等学校本门学科教师的观察与指导下独立讲课,同时还有某些学科,甚至还有各专门教研组代表,教育学、心理学教研组人员来旁听。至于“教导实习”的领导,却全部要委之于教育学教研组的教师和按照规定对大学生全部教育实习负责的所谓领导小组指导员去进行。由于缺乏大学领导方的应有的领导和监督,以至大学生对“教导实习”均不够重视,都视其为一种变相的社会工作,是不必要的。因此,列入大学生实习计划中的教导工作任务,执行起来都是粗枝大叶,缺乏应有的训练。当然,近年来很多教育学院和师范学校(教育学教研组),对于加强大学生“教导实习”的领导有所重视,在提高“教导实习”的质量上也获得了显著成绩。如,莫斯科教育学院教育学教研组已经规定了,把保证对大学生所进行的课外教导工作实习的领导和经常监督作为教研组的一项基本任务。各教育实习指导员的工作量的计算也不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而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工作量。同时他们还要求每个大学生认真完成计划中课外教导工作的各项任务,并接受教育学院教育学教研组指导员的检查,大学生要与指派的指导员建立密切联系,不论在组织上,还是在课外活动教导措施的执行上,都要接受指导员的领导。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拟定课外活动的主题、内容和方法时要注意各不同年龄段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教导措施和程序。不言而喻,在目前除莫斯科教育学院外,还有莫斯科市波切姆金教育学院和许多其他教育学院,在指导大学生课外教导实习中也都有很大成绩。但是,就实际培养大学生去做级任导师而言,这不过只是改进培养工作,提高培养质量的第一步。就总体来说,培养大学生在中等学校做教导工作仍然是很不够的,因此,各高等师范学校工作的整个体系必须彻底打碎与根本改革。的确,在各教育学院四学年的学习期限内实现这种彻底的改革并非易事,因为根据教学计划,各系的教学任务已经负担过重了。不过,各高等师范学校以认真改革培养教师教导员工作为目的的某些措施,都是有可能改革的。

根据规定,今后所有高等师范学校的大学生从第二学年起都要到中等学校去做些教学和教导的实际工作,除了教育实习之外,大学生都要按照规定要求研究中等学校的教育实习等问题。目前,大多数教育学院对教育实习的研究都带有研究资料的课堂讨论性质,而这种研究又在很大程度上不以大学生去认识中等学校实际为目的,因此,大学生对于中等学校生活和教学情况等问题了解甚少,也根本不会运用教育学的知识理论去分析中等学校生活和教学中的现实问题。至于教育学的讲授,也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中等学校教学和教导工作实际,带有相当程度的抽象性。

为了使教育学的研究与中等学校的实际结合起来,莫斯科教育学院等许多教育学院都在教育实习的内容、时间、方法以及领导等至关重要的问题进行了改革,时间也由原来的32小时(每周2小时共16周)增加到52小时。

除了对与教育学理论课程有密切关系的中等学校实际的研究加以应有的重视之外,同时也对大学生在中等学校开展教导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是派一部分大学生直接担任级任导师;二是指定一部分大学生给级任导师充当助手。这样做的明显结果是,无论哪一部分大学生都对自己所担负的教导工作富有责任感,任务完成得也很好。

现在让我们引用莫斯科教育学院组织大学生进行教育实习的经验做一实例。

这个学院教育学教研组,为了保证大学生的教育实习的组织工作,已将实习的领导与教导工作的指导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就便于大学生根据中等学校班级,年龄等特点,有的放矢地去开展工作,同时也按照教育学理论,结合实际对中等学校学生进行教育目的、任务、青年人道德修养、巩固知识、强化自觉纪律,以及班会活动等教育。除此之外,还要以级任导师工作为主题进行种种讲演和经验交流。

大学生实习工作的内容,由所担任的班级级任导师工作计划来决定的。这里包括:积极参加班会的准备工作;对学生进行政治时事报告;有关“学生守则”的讲话;参加筹备并举行读者讨论会;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生壁报工作;组织帮助成绩落后的学生;研究学生家庭日常生活情况;参加举行参观游览;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执行级任导师所委托的其他活动。在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大学生必须对中学生进行各式各样的教导工作,这些工作必须事先规定在教育实习计划之中。这个计划由大学生分别按照每一学季(中等学校每学年分为四个学季——译者)拟定。

每个大学实习生还要写出自己的教育实习日记,并在学年终以“教育实习给了我什么”为题,写出总结报告,分析自己的教育实习情况。

在这个不太长的实习期间内,级任导师,尤其是教育学授课教师对教育实习有明确目的并积极领导,具有重要意义。当然,教育部门指示各中等学校,对大学生教育实习的组织和进行予以尽量的协助也是十分重要的。

教育实习指导员的任务是一种责任重大的特殊任务。他必须保证有系统的指导,并应就大学生教育实习中的一切问题加以辅导,还应当直接地或通过级任导师对所有大学实习生的工作,组织检查与监督。为了更好地指导大学生的实习工作,指导员在每学季之末举行一次有各级任导师参加的大学生研讨会,在会上对自己完成的工作作出总结,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在具有明确计划和具体而又有差别的领导与监督之下,教育实习应当结合中等学校教育去武装大学生,使他们具有教学和教导工作各基本环节的知识,具有合乎教育学理论以正确态度和方式接近并熟悉中等学校学生的能力,并在对中等学校学生进行教导工作的活动中具有各种初步的技巧。当然,这种实习只是培养大学生去作教导活动的起始阶段。大学三、四年级的实习训练,在这种范围内应当加深和改进,应当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大学生在六周实习期间内,每日在中等学校六小时,因此,必须更亲切地接近中等学校学生,应积极参加级任导师经常的教导工作,应在教导工作中去求深造,应创造性地去处理自己的工作。但是,这只有在明确地和有系统而熟练地去领导实习生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三年级如此,四年级也是如此。

实践证明,加强教育学教研组的领导和联系中等学校实际改进教育学理论研究的方针是正确的,把负责实习全部责任的教学法指导员一人去领导教育实习的形式也是合理的。毫无疑问,多头领导教育实习的形式对未来教师的培养是有很坏影响的,因此,领导集中在一人身上是合理的。不过,这里必须考虑一个实际情况,就是必须考虑各教学法指导员的品质以及他们对大学实习生教导工作的领导能力和修养。

我们已经具体指出过,不论在各种专门学科教学法的课程中,也不论在对大学生教育实习的领导中,对于教学过程中——上课时——的教导工作等问题并未加以应有的注意。对大学生按其专长在小组中和进行其他课外活动的教导工作,也未加注意。以这种态度来对待实习生教导工作问题,能不能期望教学法指导员去指导充任级任导师助手的实习生去解决呢?自然,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教学法指导员对这种领导,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的修养都是不够的。所以,就产生一种严重的倾向,那就是不去提高教育实习各环节——包括教导工作——领导工作水平,那么提高教学法指导员的领导能力和加强其修养,就格外必要。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实际上,大学生将以自己的力量去从事教育实习,而整个“领导”就会成为只在形式上去计算实习生所进行的课外教导活动的数量,对这些教导活动的质量却没有分析与评价。要知道,大学生在教育实习的整个过程中应有发展,有长进,有创造,就象是一个教师和一个级任导师一样。因此,应当谈的不仅仅是关于教导实习的领导工作的水平不高的问题,不论是以使大学生摆脱“监护”使其自主工作为由,也不论是以集中领导于一人为由,而应谈的是关于尽量提高这种领导工作的质量和修养问题。毫无疑问,教育学教研组领导教育实习的现行制度之所以存在弊端,原因就在这些实质性的缺陷上,因此才不能保证教师教导员工作的质量。这些缺陷首先是表现在各教育学教研室的工作力量薄弱,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教育领导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物质供应不够。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不是在形式上增加对大学生教导实习的领导工作,而是要采取有效方法改善教育学教研组理论研究和领导素质。

我们并未就教导方面的课外活动详谈大学生教育实习的内容,因为我们认为,这种内容基本上和大学生制定的教育实习计划中的内容、措施等没有多大区别,大学生在担任级任导师助手的时候,就按照计划做了通常是级任导师分内应该做的工作。

在教育学刊物中和在师范教育会议上,时常提出在教育实习中规定“阶段分配”的问题,以便使大学生遵循着人所共知的教授法上的一条规则——“从简单到复杂”——而逐步走上精通其教师专业的途径,这种“阶段分配”的原则,是使大学生开始执行简单的任务,随后再去执行越来越复杂的任务。这种办法原则上是对的,毫无异议的,但是,实际上这种原则执行起来,常常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例如,在教育实习中,各学科教学法指导员在教学工作方面都力求引导大学生尽可能地采用不同方法,通过不同班级去讲课,以使其在教育实习中尽量掌握中等学校各不同年级在专业课方面教学大纲要求的不同的教学环节。

譬如,自然科学系的大学生要讲植物学、动物学、达尔文主义基础等学科,不用说还有化学。其他各系的教育实习也带有类似的性质。结果,大学生通过实习“掌握”了几乎在中等学校讲课的所有各阶段,但是不能认真地在某门学科上集中精力,这使大学生养成一种很不好的习惯,认为他好象“通晓”了专业方面的全部教学,不过实际上这种“通晓”是相当肤浅的,教学技巧的训练也是初步的,更不能按其专长去研究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为了避免上述这些缺点,依我们看来,大学生的教育实习最好是在一两班上进行,因为他们已经熟悉了这门学科的讲课方法,再到其他班上去上课,也就不难了。关于教学法问题,对于教师来讲,在高年级讲课要比在低年级讲课容易得多,因此,不必一定要“强迫”大学生通过多年级的讲课。当然,大学生要认真发挥自己的专长和更深湛的修养还是十分必要的。不过这种修养不是光靠教育实习所能实现的,还要大学生自己去研究专门课程才能保证这种修养。同时还要注意不要把低年级大学生派到中等学校高年级去实习,因为这些大学生还有些课程没有学过,如达尔文学说就是一个例子。因此,我们主张,尽量缩小教育实习中教学实习的“阶段分配”,主张实习以两班为限。

在教导实习中实行“阶段分配”更为困难。因为方法的掌握,通常是通过反复运用才能实现的,所以,在教导实习过程中,追求教导方法的多样化,可能不大适宜。就是不追求这方面的问题,往往一班学生的教导工作也是五花八门的了,大学生在一个班上的成功的教导方法,被运用到另一个班上去同样是有效的,不过应该比以前更加充实、更加高明了。

在大学生的教育实习过程中,根据教育学、各专门学课的教学法,对那些在教导工作中起作用的方法从事训练,这在培养大学生成为未来师资的事业上是有益的。

一般所指的“技巧性”,并不是指在中等学校正常情况下所进行的练习技巧,而是指大学生之间在教育实习中所掌握和运用的技巧。

在谈到教育部提倡并推行的教育实习制度改革时,不能不指出,这种改革还有某些缺点。这些缺点中,除降低教育学教研组在大学生教育实习中的应有作用之外,就是各系、各门学科实习组织中缺乏可行的步骤。例如,自然科学系就没有把教育实习的具体问题列入教学计划,其原因是,该系的教学计划已经是负担过重了。尽管这种现象属于例外,但它会破坏师资培养的整个体系,因此,希望这种状况能很快得到改变,并能为所有各系建立起一种教育实习的统一制度。

除了改善并提高教师教导员的素质外,还应当提高他们在教育学方面,专业学科教学法方面的理论修养。

目前,一种以现代教育理论与我国教育实践相密切结合的体制正在形成,这将为更好地培养一支能全力以赴地去实现教育目的、任务的、高度熟练的师资干部队伍提供了条件。

(本文译自《论苏联教育》,教育书籍出版局,1983年)

标签:;  ;  ;  ;  ;  ;  ;  ;  ;  

高师教育体制下中学教师的培养_实习证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