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进展与重点_行政体制论文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进展与重点_行政体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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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16)04-0047-08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总要求与工作重心。三年多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向着纵深发展,其显著特点是:贯穿简政放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主线,突出调整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总基调,着力强化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行政体制改革已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起着引领前行的作用。为此,本文对近期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进展作出论述,并提出此后改革的若干重点。

       一、十件大事标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进展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是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特别在经济处于下行的形势下,政府希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简政放权更受到青睐和倚重。简政放权的主要方式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简政放权的主要抓手,被视为改革的“当头炮”和“先手棋”。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该归还市场、地方与社会的就归还,促成市场、地方与社会的发育和成长。本届政府自李克强总理上任伊始,就提出要把全国仍有的1.8万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中央层面1700多项、地方层面1.7万项)减掉三分之一的改革任务。经过努力,到2014年年底时,在中央层面已经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事项,2015年又取消和下放了311项行政审批事项,总共达到了943项,大大超额完成了任务。现在,原有中央层面的1700多项,只剩下800多项了[1]。同时,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将一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明确表示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今后不会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了。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遏制经济下行的态势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主要就是关于“三证合一”的改革,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迅速加以落实。例如,四川省工商、编办、发改委、公安、国税等9部门联合行文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各级登记机关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编码规则、统一源头赋码、统一登记表格、统一登记流程、统一档案管理,并由省工商局牵头负责“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对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码段进行分配[2]。现在,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已精简了85%,并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同时,还推行了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的改革,有力推动了我国商事制度的整体性变迁,改冗长等候为快速办理。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缓解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并且在上海浦东率先实行。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即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加快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政务公开推进了信息化建设在创新政府建设中的突出地位,一方面政府强调要发挥信息化的推动作用,倡导各类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也要求适应“互联网+”思维,挖掘政府管理潜力。2015年4月,国办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6月又下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环境和体制。在国务院许多其他专项工作中,例如综合执法体制、证照改革等方面,国务院也特别强调了信息化的作用。

       四是推进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的是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关于依法决策问题,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有经过六个流程才是符合科学、民主和法治的决策,即:首先要公众参与,其次是专家论证,第三是风险评估,第四是合法性审查,第五是集体讨论决定,最后还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责任倒查机制。科学、民主和法治的决策,还要发挥智库的作用。2015年年初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在《意见》中提出,必须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社会智库的协调发展。《意见》关于加强六大类智库建设,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科学、民主和法治的支撑。此外,中央已经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将政府协商明确列为一种协商渠道,提出了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听证机制、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等要求。

       五是实行政府工作的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实行第三方评估,是要实现政府工作做得怎么样、绩效怎么样、不能由自己说了算,而要得到社会客观专业的评价。引进和推行第三方评估,重在克服、纠正以往政府自我评估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对促进政府建设、创新治理方式发挥了重大作用。本届政府开始将第三方评估作为创新政府治理的一个重要突破口,2013年国务院已引进第三方评估来督导政策落实情况,201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重点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情况。在此推动下,不少中央机构和地方部门纷纷委托第三方进行有关事项的评估。例如,中央编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事业单位登记和验资改革进行评估,北京市委改革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科技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贵州省委托第三方机构贵州省情研究会对35个省直部门、9个市(州)、2个省直管县(市)和18个县(市、区)展开政务公开透明的评估;湖北省还发布了由省社科院所作的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六是公正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国务院推出了《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等文件,既为保障民生发力,又扩大了公共服务供给,为搞好公共服务提供了诸多政策支持。2015年年底,中国社科院等单位发布了《中国公共服务蓝皮书2015》,对全国38个主要城市的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社保就业和城市环境满意度较高,但基础教育领域的服务质量还不太让人满意,医疗卫生、公共住房和社保就业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

       七是建立地方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2015年3月,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并加以清理和调整,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公布工作。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其中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促进了简政放权,提高了政府运作效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建立,是一项革命性的改革,推进了对权力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年多来,各地普遍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主要环节,对政府部门权力“大起底”,为公布政府部门清单建立了较为详细的行政职权目录,有的地方还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确保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各地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行政职权全面削减[3]。责任清单制度,就是把政府的权力归于谁,事属于谁办,办事的流程、程序、结果等相联系的责任也都规定好并且晒出来,这样就可以避免推诿扯皮,出了问题可以进行追责问责,落实责任制。此外,政府还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1]负面清单同时也告诉企业、公民等,哪些是禁止做的事,而对于企业、公民而言,“法不禁止即可为”,只要不涉及负面清单,就有权利做了。

       八是公车制度改革。2014年中央已作出改革部署,要求当年中央党政机关全部完成车改后,在2015年推向各地方,同时,启动垂直管理系统和中央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车改。相比较来说,地方层面车改进展受到人们更多关注。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已经上报车改方案,绝大多数也得到中央批复。公车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但真正实行还较难,主要原因在于各地实际差异很大,不同级别人员在用车上的实际需要与补贴标准存在错位。从地方进展综合来看,公车改革这一设计还需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

       九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的出台,为激励基层公务员提供了制度依据。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待遇与职务也即职位挂钩,只有职务提上去,职级才能升上去,收入才能提高。一个公务员如果没“当官”,就不能享受“官”的薪水,但是,职务是有限的,尤其是在县以下的基层单位,职位更紧张。对于县以下基层而言,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显得十分迫切。这种制度设计实施后,在职务有限的情况下,那些勤勤恳恳、考核通过的公务员,即使没有当上领导,也可随工作年限和经验的增长而获得较高的职级和待遇。实行这种“双轨制”可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特别优秀的能选拔到更高职位上去,也让勤勤恳恳的人在自己现有的职位上获得职级和薪水上的提升。

       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政府反腐败斗争。仅在2015年里,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36911起,49508人受到处理,3396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查处的情况分类来看,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最突出,达到8642起;其次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从涉及的人员看,有10名省部级干部受到处理,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111个中央企业、15个中央金融企业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5]。而且规定,要紧盯住传统节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同时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半年和全年都要进行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方面采取了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就是通过国家监察部门(中央纪委)派出中央巡视组进行巡视,也派出专项巡视组进行专项巡视。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中央巡视组已经巡视了66个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2015年中央巡视组全面开展专项巡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的全覆盖,还对已经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具备了每年可以对60多家单位进行专项巡视的能力[6]。2016年开春后,中央着手展开新一轮巡视,对3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组织进行“回头看”,查处不少问题。

       毫无疑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绩。首先,这几年行政体制改革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非凡的改革勇气和责任担当,一系列举措直指要害,特别是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了简政放权的深入。同时,注意到了以往在放权后的薄弱环节,更加强化了监管和服务,力图实现放、管、服三者的协调。其次,注重强调改革创新与法治的关系,要求改革要于法有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第三,注重发挥信息化的优势,不断挖掘信息化对政府管理的潜力。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背景下,信息化不仅是推动经济平衡发展的新引擎,也是政府管理的助推器。第四,行政体制改革出台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全国经济增长速度虽然放缓了,但结构在优化、动力在转变,这其中得益于政府的改革举措释放了大量的市场和社会活力。

       当然,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也存在不足和问题。首先,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问题。上级向下级放权,意味着这些本来应由上级承担的工作改由下级承担,但下级政府及相应部门的资源配置却没有跟上,现有人力资源无论从资质还是数量上都难以应对这些新的职能。本届政府在机构改革方面设立了红线,编制总量不再增加,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地方只能进行内部机构的调整和挖潜,但编制调整又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调整,地方政府合理调整的范围、原则或依据等事项一时还难以确定和跟上。其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十分强调,要使放权和监管同时转动起来,政府改革才能顺利推进。这几年虽然政府在放权上举措不少,但市场、社会和地方各级却存在接不住、接不好的问题。不少分析已经指出,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存在着“放需不匹配”、“放责不放权”、“放与管错位”、“中基层肠梗阻”、“接不住、管不好”等等问题。事实上,能接住、管得好,可能比单纯的权力下放难度更大,其紧迫性也愈加突出。第三,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政府对加强监管的认识和行动还较为滞后。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都需要发挥监管职能,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但具体监管什么、怎样监管,就在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要有一套明确的理论,既要维护社会权利,又要保护公共利益,在公私之间有法律界线。目前,我国政府监管在市场不太规范、法律不太健全的情况下,政府监管有失范的动机,监管方式方法也比较简单粗糙,监管的基础条件还未完全打牢,特别是国家对整个社会相关信息的掌握还不是很完备齐全。此外,在现行行政体制中存在着“五龙治水”、权责错位,有利则抢、有过则诿的情况,也使得监管效果打了折扣。第四,建立清单制度方面的问题。推进地方政府和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尽管不少地方已公布了权力清单,但这一改革仍然存在明显的问题。例如,各地制定权力清单的标准并不统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性质不太明确。建立权力清单的实质是使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但已经开列的地方并没有明确这样的性质,多以通知的文件形式提出,只能表明还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仅是对政府权力和责任的一个清理汇总,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上就没有太多规范的意义,清单的编制和公布仅仅是满足于完成政治任务的需要。又如,清单的编制和公布还不规范,编制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越权、违法现象。两办发布的关于制定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需要一个更为具体的规范来落实,必须启动法律对清单的审查机制等。而具体到对权力事项的清理上,又面临着于法有据和地方自主创新涉及权力调整的关系问题。此外,权力清单侧重于对现有权力事项的标明,对限权这一权力清单的底色反而突出不够,对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等的关注较多,而对行政中的立法权、决策权等关注不够。

       二、十项任务凸显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

       从2016年起,中国进入“十三五”时期,围绕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具体说,以下10项任务构成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

       一是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这项改革任务包含的要点比较多:第一,要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第二,要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并且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第三,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第四,要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第五,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第六,修改和废止有碍发展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第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1]。

       二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1]。“互联网+政务服务”说起来是信息化建设,究其实质却是一种国家能力建设,对政务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变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现在,整个互联网技术也更加发达,以此为基础的大数据正在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生活。多年来,政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许多政府部门硬件设备获得极大改善,但在农村、基层和偏远地区硬件设备则相对薄弱。加快信息化建设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于,必须解决部门利益阻挠所造成的“信息孤岛”现象。还要调整信息建设机制,克服以部门为中心的信息建设导致不能互联互通、对软件开发和系统维护不重视的问题。201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确立了把政府大数据建设和创造健康发展的大数据作为核心内容,指明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方向。

       三是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大部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是横向,也包括纵向改革;不仅是中央政府行政机构改革,也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行政机构改革。大部制改革,也不光是整合几个部门的事情,在地方搞大部制,涉及国家现行行政层级比较多的问题。现在中国大陆有31个省区市,有的省管上百个县,最多的有一百五六十个县,目前提出的省直接管县(市),就是要裁掉地级市这一级的行政管理层级,从而减少一个行政层级。但是,照现有的国家行政区划设置,省级政府搞了大部制改革后,又怎能管得过来。一个省通常管辖四五十个县还可以,要是管辖了七八十个甚至一百多个,就很难能管过来或管得好了。因此,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优化我国的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推进和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7]。

       四是推进事业单位制度改革。目前,我国110万家事业单位有3100多万正式职工,1000多万离退休人员,总共4000多万人。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国家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依据其社会功能,现在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经营活动三类。同时,根据职能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公益服务单位进一步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确保其公益属性和生机活力。可见,社会功能是否为公益性质,是划分现有事业单位三大类的唯一标准。到2020年建立新管理体制,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五是加快建设“四个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1]这里讲到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就是“四个政府”建设的问题。首先,要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要做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这24个字。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其次,要建设创新政府。创新政府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立足点,现在必须放在创新驱动上面,而不能再靠过去简单的资源投入。当今世界,各国竞争优势也主要是竞争创新的优势。其二是政府的自身建设也是这样,唯有通过创新,才能降低政府成本,提高政府效能,既要解决政府在创新发展中存在的资源不足、动力不足等瓶颈问题,更要解决政府在创新中存在着体制机制弊端的问题。第三,要建设廉洁政府。廉洁政府就是要求坚持依法用权,尚俭戒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约法三章”,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无论腐败行为是出现在领导机关,还是发生在群众身边,都要严加惩治、绝不留情。第四,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就是坚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千方百计为群众着想,切实做到勤政为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级政府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精神面貌要有新状态,要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的责任,始终把现代化建设的使命扛在肩上,始终把群众的冷暖忧乐放在心头。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是推进政府廉洁履职和反腐败斗争。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不仅要继续清除腐败的存量,更重要的是遏制腐败的增量。不让腐败产生,这才是根本的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坚决走制度反腐的道路。第一,要确定制度反腐的根本措施,即形成和建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制度反腐体系。第二,要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的行为。全面从严治党要讲责任制,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8]。各级政府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凡是失职失责者,必须受到纪律的惩处。第三,要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推进审计监督的全覆盖。以减权、限权、创新监管等举措,减少寻租空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第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发展,特别向基层延伸,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歪风邪气,惩治腐败、除恶务尽。

       七是坚决处理为官不为,克服庸政懒政怠政。官员不作为、庸政懒政怠政的问题,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指出了,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又强调指出,“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1]当前,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中,治理工作不力、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成了一个迫切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政府中确实有不少官员勤奋奉公,追求创新,但也确实有不少的官员思想境界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出工不出力、疲疲沓沓、安于现状、乐于守成的现象大量存在。这后面一部分人或者工作不上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感叹现在当官没好处,对事情得过且过,拖着磨着,变相地“不给好处不办事”;或者不敢担当,怕惹问题,怕遭非议,遇到矛盾躲着来,碰到困难绕道走,不愿得罪人,充当老好人。从2015年开始,国务院已经分三批处理了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的干部。2015年8月,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对7省的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9]。9月,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依法依规对24个省(区、市)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016年1月28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三批主要聚焦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不落实不作为的情况,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慢、公租房分配迟缓、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和重点民生项目拖期等问题对1148名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问责[11]。进一步整肃和解决官员庸政懒政怠政的问题,必须采取有力的举措:第一,要把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激发起来,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第二,要把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物质动力激发起来,注重党在执政条件下公务员和干部的个人利益问题,切实解决公务员和干部收入过低和干事创业效益与其物质待遇不相称的问题;第三,要有效激发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动力,还要让制度释放出巨大能量。必须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宽松氛围,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凡是在改革中出现失误的,只要不是为了私利,就要宽容失误,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也能干成事,使他们心情愉悦,敢于担当。

       八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央对治理的提法主要有: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国际经济治理、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体制、治理结构、治理方式、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第三方治理等等,总起来,就是建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中,各级政府起着主导作用。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政府治理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龙头作用,政府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更不可能将其边缘化。

       九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治理能力,就是办好某一件事、完成某项工程,或者对于某一职位的工作具备能够把它做好的水平、本领。国家治理需要四种能力。一是动员组织能力。70多年前毛泽东写《愚公移山》,一方面要求共产党人要像愚公那样勤奋工作,一方面就是要像愚公动员组织子子孙孙挖山那样具有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早就下了决心,通过不断工作来感动和带动全中国人民大众。二是协商合作能力。三是协调行动能力。四是公开公正能力。要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

       十是加快各项行政制度的更加成熟定型。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巡视时指出:“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12]按照这样的时间表,我们应该在2020年完成此项任务。一是成熟和完善行政领导制度。国务院是中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负责国务院的全面工作,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协助其工作。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中国的行政领导职权是带有合议性质的总理负责制。在中国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中,也普遍采取首长负责制,既体现了集体领导,又有利于分清职责、快速高效地进行行政领导。二是成熟和完善行政立法制度。宪法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行政立法可分为制定行政法规和制定行政规章两种: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发布,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发布令,其涉及的范围很广,可涵盖国务院的管理范围;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经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或行政法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定、办法。三是成熟和完善行政执行制度。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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