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与所知的角度重构作为活动的意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知论文,重构论文,角度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流行的哲学教科书对于意识的论述通常包含三部分,即意识的起源、意识的本质、意识的 作用。其中意识的起源严格说来不属于哲学考察的范围,讲意识的本质应区分作为活动的意 识与作为所知的内容的意识,意识的作用主要讲意识与物质的关系。本文只考察作为活动的 意识。
一、两种反映与反应:知与无知
1.意识与知。意识作为实际进行的活动是物质的活动,但并非任何物质的活动都是意识活 动 。意识作为一种实际发生、实际进行的活动,分为广义的与狭义的。广义的意识活动等同 于知;狭义的意识活动只是知的一种,这种知是通过特定的物质——人脑——进行的活动。
狭义的意识作为通过人脑进行的特定的活动是在实知的基础上发生、进行的想知活动。这 种活动作为反映是具有超越性的间接反映。与物质相对的意识是狭义的意识。本文所考察的 意识是狭义的意识。由于广义的意识等同于知,而狭义的意识又是知的一种,因而,无论是 要理解广义的意识还是狭义的意识,都必须首先理解知。
2.反映与反应。知通常被理解为相对于反应而言的反映。实际上反映与反应不可分,二者 是同一件事的两面。如果a在b作用的影响下变为a,那么就a是在b作用的影响下由a变成 的来说,a是对b的反应。由于a是在b作用的影响下发生的,因而a中记载着b作用,就 这一点来说,a又反映着b作用,或反映着b作用的特征。
就反映与反应不可分来说,无论是知还是无知都既是反映,又是反应,而并非知只是反映 ,无知只是反应;知与无知的区别是两种不同的反应与反映的区别。虽然反映与反应总是联 系在一起的,但为了简便起见,以下我们只用“反映”这一说法,但这一说法兼有“反应” 的意思。
3.两种反映的共同点与不同点。无论是作为知的反映还是无知的反映,都具有以下两方面 的规定:第一,它们都是在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的相互作用中发生的。第二,它们都是反映者 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发生的变化。
作为知的反映与无知的反映的区别也有两点:第一,无知反映的主体——反映者——不能 保留变化前的状态,一次只能以一种状态存在,而作为知的反映的主体能保留变化前的状态 ,一次能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状态存在;第二,在无知反映的主体身上不能形成变化前后的状 态的动态比较(因为变化前的状态已经消失),而作为知的反映的主体能形成变化前后的 状态的动态比较。
所谓变化前后的状态的动态比较是指:已变的状态或反映后的状态不是与未变状态无关, 而是未变状态要通过已变状态的前身来维持,从而未变状态“要求”恢复已变状态的前身, 而已变状态却要保持自身。换言之,在动态比较中,一方面,反映者的整个的未变部分或层 次仍在进行原来的活动,仍以原来的活动存在,并且仍然像原来那样对待改变了的部分或层 次,仍要求改变了的部分或层次以原来的方式与之配合;另一方面,发生改变的部分或层次 又因为已发生改变而不再能以原来的方式与其他部分或层次的活动相配合。
上述的发生在反映者身上的变化前与变化后的状态之间的动态比较就是知这种活动。例如 ,砸一个铁盒子,使它变形,这一变形就是铁盒子对砸的反映;但盒子一旦改变形状,原来 的形状就消逝了(只有有记忆的旁观者还能知道盒子的原来的形状),从而无法形成被砸前与 被砸后两种状态的动态比较。而人的手被割破之所以会感到疼,是因为被割破以前的状态还 被保留着,并能形成被割破前与被割破后两种状态的动态比较,即身体的其他部分仍像原来 那样对待受伤的部分,而受伤的部分却不能像原来那样做出配合,这种动态比较本身就是对 疼的感觉或知。
二、作为想知的意识活动
意识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知是在实知的基础上发生、进行的想知活动,因而为了理解意识 ,可以从理解想知与所想知入手。
1.实知与所实知、想知与所想知。各种非意识的知作为实际发生的动态比较都是实知,参 与实际发生的动态比较的是所实知。
知者或反映者身上发生的变形或动态比较如果能投射到知者或反映者身上的某区域,使该 区域发生与动态比较同步的变形,现实的变形能在投射区域留下变形痕迹;并且现实的变形 或动态比较在投射区域留下的痕迹能与知者或反映者的自同态(即反映者的整个的未变部分 或层次)形成动态比较。那么现实的变形在投射区域留下的痕迹与自同态之间的动态比较就 是想知,参与比较的痕迹就是所想知,简称“所想”。
实知与想知作为活动都不改变所知的内容,即不改变所知是什么,只决定某确定的所知是 被实知的还是被想知的(当然,如果把“被实知”或“被想知”也作为“所知”的内容的一 部分,那也可以说实知与想知会改变所知的内容。)。
2.与实知同时发生的想知。在现实的变形或动态比较消失之前,“现实的变形或动态比较 在投射区域留下的痕迹”与自同态之间的动态比较就是与现实的变形或动态比较同时发生的 。在这种情况下,在投射区域留下的变形痕迹或动态比较的痕迹与自同态之间的动态比较就 是与实知并存或共生的想知。
3.单独进行的想知。如果现实的变形在变形部位消失或变形部位复原以后,现实的变形在 投射区域留下的变形痕迹还能仍然在投射区域保持着,那么在现实的变形消失以后,“现实 的变形在投射区域留下的痕迹”就成为“脱离了现实的变形”的变形痕迹。这种“脱离了现 实的变形”的变形痕迹与自同态之间的动态比较就仅仅是想知。
4.想知是通过大脑进行的物质活动。痕迹只能印在、留在物质上,因而痕迹本身也是物质 的一种形态,痕迹与自同态之间的比较只能是物质形态的比较。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说想 知活动作为这种动态的比较是物质活动。
三、意识活动作为具有超越性的间接反映
意识不仅是想知,而且具有超越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从反映的角度看,意识作为想知是 具有超越性的间接反映。这种反映还具有自觉性与能动性,是自觉的、能动的反映,是自觉 的、能动的知。这也就是说,即使不谈与动物的区别,人的意识也具有超越性与间接性、能 动性与自觉性。
具有超越性的间接反映超出了“在反映的主体身上”当下直接发生的“参与形成动态比较 ”的状态,或者说,超出了“被反映的主体”当下直接知道的内容。
具有超越性的间接的反映或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知的角度看,具有超越性的间接 的反映或知是对反映的反映,对知的知;二是从所知的角度看,具有超越性的间接的反映或 知是在相应的所知尚未被实际地把握到的情况下知所知,即对所知的想知,而且知道所知是 尚未被实际地把握到的。
1.对知的知。对知本身的知是具有自觉性的知,即知者知道自己有所知;也是具有间接性 的知,即在逻辑顺序上,首先要有所知,然后才能有知的知。
作为自觉的反映,反映不只是对外在对象的反映,不只是对外在对象的知,而且包含对反 映自身的反映,对知自身的知。例如,不只是知道桌子上有一只茶杯,而且知道“自己知道 桌子上有一只茶杯”。
有了对知的知才能并就能把知区分为实知与想知。如果只知所知,不知对所知的知,即对 所知的知没有成为所知,那也就谈不上对知的区分。这样,即使有不同于实知的想知,也不 会把想知作为相对于或不同于实知的想知来知。
如果只知对象,不知对对象的知,不能区分实知与想知,那也就不存在所知真实不真实的 问题,因为只有区分了实知与想知,才有个真实与否的问题。如果不知对对象的知,不能区 分实知与想知,就也不会为一个“实际上不能作为自身而存在”的东西烦恼,因为要么压根 儿就不知道,要么不知道不是真的,不知道所知实际上不存在。
就“对知的知”能区分实知与想知来说,具有超越性的间接反映从知的角度看也是“能区 分实知与想知”的知。
2.对所知的想知。“在相应的所知尚未被实际地把握到的情况下”把所知作为尚未被实际 地把握到的所知来知也是具有自觉性的知,即知者知道所知尚未被实际地把握到(这又以“ 能把知区分为实知与想知”为前提);而且也是具有间接性的知,即“在相应的所知尚未被 实际地把握到的情况下知所知”不可能在什么变化反映也没实际发生、什么也没实际把握到 的情况下进行,因而这实际上是把一种所知作为另一种所知来知,把一种状态当作或看作另 一状态,或者说,把一种所知、一种状态当作“另一种所知、另一种状态”的符号。这种知 最初是有条件的反映,后来是通过劳动实现的对相应所知的间接指向。
有了对所知的间接指向就有了明确的或自觉的目的。这表现为“在某所知实际出现之前” 该所知就已经被知的主体作为目的来追求了,即事先已经被想到了。例如,企图设计或制造 一种桌子。
有了明确的目的才能把有条件反映中的信号独立为观念。如果动物不能实现间接的指向, 那么对动物来说,条件反射中的条件或信号就不表示任何具体的、特定的对象,而只是激起 一种相应的活动——比方说,寻找食物,但并不知道自己要寻的具体是什么,实际找到以后 才知道,否则就意味着已经有了明确的目的。
有了明确的目的才会有自觉的、能动的或主动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在知或反映中表现为 知 或反映的结果——知的内容或所知——不是直接由外界刺激决定的,而是由主体制作的。这 也就是所谓的意识能创造出在客观现实中没有现成的对应物的观念。例如,桌子、饼干、飞 机、服装等观念或意识的内容最初都是被设计出来的。
3.具有超越性的间接反映是通过人脑进行的物质活动。
(1)对知的知。“作为知的反映”是知者身上实际发生的变化前与变化后的状态之间的动态 比较,我们把这称作一级动态比较。所谓“对知的知”实际上是一级动态比较本身又作为一 种状态与“一级动态比较发生前的状态”形成了动态比较,我们把这称作二级动态比较。
一级动态比较之所以能作为一种状态,只是因为一级动态比较能投射到反映的主体的相应 部位上,并使该部位发生与一级动态比较同步的相应变化。因此,一级动态比较作为一种状 态实际上是“一级动态比较所投射的部位”所发生的“与一级动态比较同步”的相应变化; 而“一级动态比较发生前的状态”也相应地是“一级动态比较所投射的部位”在发生“与一 级动态比较同步”变化以前的状态。这样,二级动态比较实际上是“一级动态比较所投射的 部位”所发生的“与一级动态比较同步的相应变化”作为一种状态与该部位变化前的状态之 间的动态比较。
在二级动态比较中,“作为知”的一级动态比较本身因为作为一种状态参与动态比较而被 知,即知本身被知。
为了能形成变化前的状态与变化后的状态的动态比较,必须能在主体的相应部位上把变化 前的状态记载下来、保留下来。为了能形成二级动态比较,也必须能把“与一级动态比较相 对应”的“一级动态比较(而不是参与构成一级动态比较的状态)发生前的状态”记载在主体 的 相应部位上;而且这一部位必须是主体的与“参与形成一级动态比较的状态所发生的部位” 或“一级动态比较所发生的部位”的层次不同的另一层次的部位。没有这另一层次的部位就 只可能有一级动态比较,从而只可能有对所知的知,而不会有对知的知。
只有当上述“另一层次的部位”能从事或一直在从事一种连续的支配、控制、协调“主体 的各层次、各部分的活动”的活动(从而也包括对一级动态比较本身的支配、控制、协调)时 ,主体的“各部分的变化前后的状态之间的一级动态比较”发生以前的状态才会记载在这另 一 层次的部位上。
而当这另一层次的部位继续连续地“按照相应的一级动态比较发生前的状态”协调相应的 各部分的活动时,才能形成“一级动态比较发生前的状态”与“一级动态比较本身”的动态 比较,即形成二级动态比较。
上述“能从事连续的支配、控制、协调‘主体的各层次、各部分的活动’的活动的部位” 实 际上是一个“知的主体的所有的部分”都从它那里连续地长出来的原点,也就是说,它所能 连续的协调的只能是从它那里连续地长出来的各部分的活动。
(2)对所知的想知。上述“能从事连续的支配、控制、协调‘主体的各层次、各部分的活动 ’的活动的部位”因为连续地、超越地——即不实际加入——协调各部分的活动,所以各部 分的任何状态及其联系都会在这一部位留下印迹,并且在“各部分的已变状态或相应的一级 动态比较”消失(这要么是因为恢复了原状,要么是因为被另一变化取代,要么是因为被未 变状态认同或同化)以后,这些印迹仍可保留在这一部位,并加入这一部位的持续活动,影 响这一部位的状态。这样,“各部分的状态及其联系”的印迹之间也会相互记载,从而也 会有印迹意义上的变化前后的状态的动态比较(即参与动态比较的变化前后的状态都是印迹 状态),从而有了对印迹的知,即有了想知。但这时的想知还只是未被想知者作为想知来看 待的想知,亦即通常所说的无意识的、不自觉的联想。
如果“实际发生的状态之间的联系”的印迹能保留下来,那么当其中一种状态实际发生时 ,就不仅会引起该状态与未变状态之间的动态比较,而且会引起“与该状态相联系的状态” 的印迹与未变状态的动态比较,从而会引起对“与该状态相联系的状态”的想知。这种想知 也属于无意识的、不自觉的联想。
由于印迹对应着相应的实际发生的状态,印迹与实际发生的状态之间有符号与所指的关系(
而且由于印迹对所对应的状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而关系会错位,使“某实际状态的印迹 与另外的实际状态”形成符号与所指的关系),因而印迹所对应的状态是否实际发生本身就 参与构成印迹的状态,即“印迹所对应的状态实际发生的印迹”与“印迹所对应的状态没有 实际发生的印迹”本身就是印迹本身的前后两种状态,从而会形成动态比较。由于这种动态 比较包含“所指代的状态‘实际发生与未实际发生’之间的动态比较”,因而又会有对印迹 所指代的状态尚未实际发生的知(而不仅仅是对印迹的知)。这种知就是被想知者作为想知来 看待的想知,或者说,想知者知道所想知的仅仅是被想知的,而不是被实知的。
对尚未实际把握到的所知的知也是二级动态比较。因为“尚未实际把握到的所知”实际上 是在相应的动态比较中的“尚未出现或已消失”的状态;而“尚未出现或已消失的状态”既 然尚未出现,既然已经消失,就对与“这一状态实际出现的部位”同层次的部位的活动无影 响(从而不能记载在这一层次的部位上),这种影响只发生在连续的协调各部位的活动而本身 并不实际加入各部位的活动的那另一层次的部位身上。
(3)意识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有了被想知者作为想知来看待的想知,才会有意识的主动性— —可主动处理观念,而不受观念的客观对应物限制——与创造性——能创造出在客观现实中 没有现成的对应物的观念。
意识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一方面取决于一级动态比较所留下的痕迹的内在性(相对于直接由 外在刺激引起的一级动态比较而言)以及痕迹对痕迹原形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来自意识者从 一个原点开始的生命活动的连续性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意识者的生命机体的各层次的连续性。 无论少了哪一方面都无法进行对所知的主动的具有创造性的处理。
(4)二级动态比较所发生的部位是人脑。具有上述另一层次的部位的器官就是人脑。实际上 ,人脑作为意识的物质基础,它的基本规定是能形成超越反映,即能形成二级动态比较。因 此,作为意识的物质基础的人脑就是能通过它进行超越反映或二级动态比较的物质器官;而 意识作为活动就是通过人脑进行的超越反映或二级动态比较的物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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