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原因

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原因

厉以宁[1]2005年在《论拜占庭帝国的灭亡》文中认为拜占庭帝国的兴盛时期,例如马其顿王朝盛期,依靠的是广大自耕农和城市工商业者,兵源充足,税源充足。然而到了科穆宁王朝以后,尤其是到了佩利奥洛格斯王朝,拜占庭政府既不能保护自耕农的权益,又不能保护城市工商业者,兵源和税源都枯竭了,拜占庭帝国赖以生存的基础动摇了、瓦解了。奥斯曼帝国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灭掉拜占庭帝国的。

葛晓鸾[2]2005年在《12-14世纪拜占庭与威尼斯、热那亚的贸易争端》文中研究表明12世纪是拜占庭帝国的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在经历了马其顿王朝的短暂的繁荣兴盛的局面之后,从科穆宁王朝(1081-1185年)起,拜占庭帝国开始逐渐走向衰落。与此同时,威尼斯和热那亚等意大利商业共和国兴起,先后介入拜占庭在东地中海的贸易区域,三方为了争夺东地中海的贸易特权,引发了一系列的利益纷争,甚至导致兵戎相见。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三者之间的贸易纷争及结局来探究拜占庭的衰亡。 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组成。引言部分主要涉及选题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同时对撰写论文过程中所依照的参考资料作一概要介绍。 正文由三章组成:第一章主要论述了12世纪以前拜占庭与东地中海的贸易状况,分别从拜占庭在东地中海贸易中的垄断地位、在帝国权威阴影下的威尼斯和热那亚的贸易、帝国与阿拉伯、叙利亚以及东方商人的贸易这三方面进行论述:在第二章中,笔者尝试从拜占庭的贸易窘境、威尼斯和热那亚介入东地中海的契机来分析12至14世纪东地中海的贸易环境和利益纷争;第三章则阐述了这种贸易冲突的结局。 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概括。通过对12至14世纪拜占庭与威尼斯和热那亚在东地中海的一系列贸易纷争和利益争夺的阐述、分析,不难发现:12至14世纪拜占庭与威尼斯和热那亚的贸易纷争,对三方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饱受战乱之苦的拜占庭帝国逐渐衰竭,一步步走向灭亡的深渊,威尼斯和热那亚也需要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国力。

徐家玲, 崔艳红[3]2001年在《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原因》文中研究表明中世纪的拜占庭帝国 (32 4— 145 3年 )曾经较好地保存了古典时期的历史遗产 ,成为中世纪地中海上首屈一指的大国 ,但终于没有摆脱最后被奥斯曼土耳其人灭亡的命运。在拜占庭帝国衰亡的历史中 ,军区制的兴衰和其政体内部存在的问题是起主要的、根本的作用 ,而十字军的打击与基督教世界的分离则起到了外力的推动作用

胡长江[4]2014年在《内战与危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内政原因探析——以帕列奥列格王朝时期的内战为例》文中提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原因纷繁复杂,既是外部各列强的军事威胁所致,也是其自身逐渐衰败而造成的自然结果,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政策及宗教信仰等诸社会因素。其自身衰败的历史自马其顿王朝末期便已出现,而这一帝国政治上的特点在拜占庭帝国晚期的历史上更是显著而持久,最终导致了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命运。末代王朝帕列奥列格王朝统治时期的一系列内战更是使帝国衰败的历史无法得到逆转,反而加速了拜占庭帝国灭亡的速度。

崔艳红[5]2000年在《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原因》文中认为东 北 师 范 大 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姓 名:崔艳红年 级:1997 级专 业:世界史研究方向:世界上古中古史

李韦豫[6]2018年在《《狄吉尼斯·阿克里特》的英雄观研究》文中提出《狄吉尼斯·阿克里特》被西方学者称为“英雄传奇原型(proto-romance)”,是在拜占庭和东正教世界广泛流传的一部史诗。它用埃米尔和其子巴兹尔父子两代人的故事反映了中世纪拜占庭人民的英雄观和价值观。他们都具有出身高贵、智勇双全、英勇无敌的一般性特点,但各自又都体现出拜占庭英雄注重精神强盛的特征。尤其是主人公狄吉尼斯的成长经历,表现了拜占庭多重文化特性对他的影响。本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绪论部分首先对本论文的选题意义、研究视角以及国内外拜占庭学研究现状做了较为深入的阐述。由于我国拜占庭文学研究起步较晚,很多国内学者对这首史诗并不熟悉,所以笔者在绪论的第二部分对史诗的一些重要背景知识进行了说明,其中包括史诗现存的七部手稿、史诗创作的时代背景、史诗故事概要以及《狄吉尼斯·阿克里特》研究学术史回顾。由于本论文主要参照的是格罗塔费拉塔(Grottaferrata)和埃斯科利亚尔(Escorial)手稿,所以在故事概要这一部分,笔者对两个版本的内容和结构做了较为详细的对比。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对英雄以及英雄行为下定义并深入剖析拜占庭英雄观的基本内涵。在本章的第一节中,笔者在细读文本的基础上总结出狄吉尼斯所在社会中的基本价值框架,并试图说明以下几个问题:英雄荣誉的构成特质;展示、获得、提升、保持和丧失荣誉的手段和方法;在追求和捍卫荣誉时,英雄代表或损害了哪些社会集团的利益;追求荣誉的社会集团是什么。和古希腊的英雄传奇故事相比,拜占庭史诗更强调主人公精神力量的强大和完善。在本章的第二节,笔者着重探讨了基督教、骑士象征主义和圣徒传记在英雄精神成长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由于其明显的“非英雄”死亡方式,狄吉尼斯的英雄身份经常受到西方学者的质疑,因此,在第二节的结尾部分,笔者根据圣经释义的原则对狄吉尼斯的死亡方式做了合理解释。一种文化对“英雄”的定义背后折射出其对社会理想榜样的要求和期许,并反映一个时代的民族英雄观和价值观。对英雄的认知和这一时代的社会心理同样体现在文学作品中,并通过具体人物形象具化和固化。因此,文学作品必须通过塑造的各式英雄形象展现其要体现的英雄观。《狄吉尼斯·阿克里特》的魅力在于诗人塑造了一个复杂的、矛盾的、多元的和立体的英雄形象,就连狄吉尼斯本人都曾经对自己的英雄行为产生困惑,并向路过的陌生人寻求答案。(请参阅史诗第五卷开篇部分)当然,这也可以被理解为失去了广袤的安纳托利亚东部的12世纪拜占庭人对自己灵魂的拷问以及对未来出路的渴求。在本文的二、三、四、五章中,笔者分别从家族角色、性别身份、与统治者的关系以及宗教信仰等四个不同的角度详细解析拜占庭英雄的行为举止和生活态度,试图全方位展现出独具特色的拜占庭英雄形象并据此概括出能够体现拜占庭民族文化心理的英雄观定义。中世纪的赞美诗和颂词作家效仿古代作家的写作模式,通常以赞颂主人公的γενοδ(出身、亲属或者祖先)和πατριδ(祖国或者生活的城市)为开篇,并把这两个要素作为一个人社会存在的基本“坐标”,因为两者都赋予一个生命光荣的开端,并能从有尊严的生命中再获得荣耀。所以,这种写作模式不仅是一个修辞学传统。对于《狄吉尼斯·阿克里特》中的人物来说,家庭对他们身份的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本论文的第二章中,笔者首先分析了拜占庭“家族”、“血统”和“礼节”三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据此指出对家族荣誉的追求是英雄建功立业的巨大动力。其次,笔者详细分析了拜占庭两大类型家庭(扩大的家庭和核心家庭)的不同社会作用,以及父子两代英雄选择不同家庭生活的深层次原因。为了使本文的研究更加深入,笔者在本章中初次引用了拜占庭著名辩证思想家凯克曼诺思作品中的一些实例。通过两部作品的比较分析,读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拜占庭家庭及社会运作基本模式。本章的重点是第二部分——狄吉尼斯和父亲埃米尔英雄形象的对比。笔者将把父子二人置于家庭、家族以及婚姻的框架下进行比较,目的是探究狄吉尼斯和父亲之间的差异如何为格罗塔费拉塔手稿中英雄身份和地位的确立提供线索。《狄吉尼斯·阿克里特》的故事建立在一系列的二元对立关系之上,其具体表现为很多形式和结构上的对立。通过这些对立关系,读者能够清晰地发现史诗的内在一致性和社会意义。从这个层面上讲,对立关系是(人物)行为本身产生的原因,所以行为不能被简单看成是对立关系的例证,而且这些对立关系展现出的矛盾可以在其导致的行为中找到“自我辩诉”——行为本身反映了矛盾。也就是说,英雄行为的原因可以从他与对立人物之间的互动中找到答案。史诗中最明显的对立结构是边疆贵族和皇帝、男性(英雄)和女性以及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拜占庭和穆斯林)之间的紧张关系。对以上对立关系的分析也是本文后三章的重点工作。本文的第三章首先梳理了自古希腊罗马以来有关女性的边疆英雄史诗,并从四个角度定义传统女性形象的特征。在本章的第二节和第三节中,笔者通过列举大量史诗中的实例,总结出拜占庭女性的基本特征,并着重探讨了诗中两位举止“异常”女性的特征,以及她们的行为对英雄荣誉产生的影响。有一点值得注意,《狄吉尼斯·阿克里特》中的两性关系问题也是引起西方学者争论最多的课题。因此,在第三章的最后一节,笔者以史诗主题为依据,探讨了男性英雄和女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它所体现的拜占庭父权等级制度下的特殊英雄观。从史诗主人公的名字就能够推断,这是一首描写边疆英雄的作品,因为“Akritic”一词现在的含义是“边疆的”,所以史诗中英雄的荣誉很大程度取决于其边疆守卫者以及拜占庭帝国皇权捍卫者身份。本文的第四章首先简要介绍了拜占庭皇权的基本特征,并以此为依据,详尽论述了皇帝如何通过安抚和奖赏其他民族的军事领袖和普通民众从而加强帝国的中央集权统治。同时,史诗也揭示出边疆贵族领主对名义上君王的一种深刻矛盾态度,具体的例子是,在面对前来拜访的皇帝时,主人公狄吉尼斯展现出一种令人惊讶的英雄行为。在本章的第二节,笔者深入分析了这种矛盾态度产生的原因、表现以及统治者们的解决办法。毫无疑问,史诗《狄吉尼斯·阿克里特》在拜占庭文学中的地位尤其重要,原因是它的创作源于两个独特的主题:拜占庭和伊斯兰国家在东方交界地区的冲突以及中世纪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传统之间的冲突;而其至今能吸引众多西方读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史诗表现了世界两大宗教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例如,主人公狄吉尼斯非同寻常的身份就源于他的“双血统(διγνεια)”:阿拉伯血统的父亲(转信基督教)和信奉基督教的拜占庭母亲。在本文第五章的第一节,笔者首先详细剖析了英雄狄吉尼斯的双重民族和宗教身份背后的文化意蕴;其次,笔者从史诗以及其它同时期的文学手稿中的大量实例出发,详细阐述了拜占庭文人眼中的宗教和解的方式和途径。在本章的第二节中,作者具体分析了在英雄身份形成的过程中,基督教起到的两个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笔者提出,史诗中英雄们的行为体现了一种新型的宗教观——“人文主义宗教观”,并深入分析了这种宗教观的具体内涵以及它对拜占庭英雄观的影响。总之,从文化的发展和起源入手来探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一个文明发展的轨迹和脉络,才能真正从学理和实践层面对当下有着实际的启示作用。本文通过对英雄史诗《狄吉尼斯·阿克里特》的英雄观这一角度来探讨中世纪拜占庭文化精神的起源与发展,并由此得出结论:诗人极力展现的英雄形象是一个文化符号,狄吉尼斯是从古代到现代希腊不朽精神的象征。

王翘[7]2012年在《拜占庭帝国东部边疆及维护方略(863年-1071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拜占庭帝国地处东地中海地区,踞巴尔干与小亚西亚的战略要冲之地,扼地中海与黑海之“咽喉”。这样的战略位置,使拜占庭帝国不可避免地与周边世界发生或和平或暴力的交往,这种交往产生的直接后果便是使拜占庭的边疆在历史上一直处于不断波动的状态中。作为历史的产物,边疆是一种发展的概念,边疆观念及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不同的历史时代会产生不同的边疆观念,不同的边疆观念与国家发展的现实需求相适应,相应地会表现出不同的历史特点。拜占庭的历史中,边疆的变化往往会对边疆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统治者对边疆维护方略选择是否适合当时帝国的实际需求,也直接关系到帝国的存亡。因此,拜占庭的边疆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和历史产物,包含着许多政治的、文化的内涵,其背后隐藏的是国家各种各样的利益追求。本文以9世纪中期到11世纪拜占庭帝国的东部边疆维护方略为研究对象,将研究放置于这一历史时段的历史与地缘演变中,借鉴历史地理的方法与思路,以边疆和治策为接入点,分析帝国在东部边疆地区对军事战略、人口政策、外交政策、文化价值观输出策略等政策的综合运用。对帝国东部边疆的治策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总结了国内外的文献资料与研究状况,阐明本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厘清“边疆”“边界”“方略”概念的含义。为后文的论述奠定最基本的文献支持和概念支撑。第二部分是论文的主体部分,共三章。首先从相对静态的地理环境为切入口,概括介绍拜占庭帝国的自然环境以及战略地缘,为后文的论述铺设清晰的背景。第三章从拜占庭帝国的周边民族,帝国自身的历史变迁来展示9世纪中期到11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动态地缘。第四章以拜占庭帝国军事防务体系为参照物,分别论述帝国在边界内外两侧边疆地区所采取的对边疆的维护方略。首先从对帝国道路系统、边疆地区的军事防御工事等内容,对罗马-拜占庭的边疆地区军事防御状况进行理顺。进而理清拜占庭边疆地区军事体制的历史演进,探讨帝国在边疆地区的军事行政管理,对军事防御线内侧的帝国政策进行梳理。其次,对军事防御线外侧在政治外交、文化价值观等多个层面综合考察边疆地区的政策。并从对拜占庭帝国的附属国体系,以及帝国的在这一历史时期中的战略进行初步的分析。最后一部分为结语部分。对拜占庭边疆的历史内涵进行深度剖析,分析拜占庭边疆的文化、军事、政治经济等多层次的属性。通过拜占庭边疆维护方略中所反映出的边疆的构成,探讨拜占庭帝国的核心利益以及国家理念。

杨龙[8]2010年在《浅析拜占庭文明的特点和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世纪,位于亚欧大陆交界的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的拜占庭文明,曾在中世纪世界文明发展过程中占有着举足轻重地位。这种融汇性文明混融了古希腊文化、罗马文化、基督教文化和亚洲东方文化,并继承与融合这些文明的优点,将其发扬光大。在千年的帝国发展之中,其优秀成就是五彩缤纷、多种多样的,包括宗教、法学、史学、文学和建筑等涉及拜占庭社会的各个方面。拜占庭文明的影响有对希腊古典文化的保存、中古西欧文化、斯拉夫文化、文艺复兴的发展和阿拉伯文化产生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拜占庭文明对人类文明发展的作用是巨大的,尤其是对于欧洲文化的作用,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中一笔不可小视的财富。

汪柏序[9]2018年在《12世纪拜占庭小说与科穆宁统治下的帝国社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1世纪晚期至12世纪是拜占庭历史发展的转折点。这一时期拜占庭人遭受突厥人、诺曼人和北方游牧民族等外部势力的多方入侵,丧失了包括小亚细亚和意大利在内的大量领土,从一个环绕地中海的大帝国沦为东欧地区的小国,成为地中海地区众多势力中的一个。伴随着帝国疆域与势力上的变化,拜占庭人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一时期拜占庭帝国在思想文化方面也出现诸多前所未有的创新,拜占庭小说的诞生正是此时出现的新现象之一。12世纪中叶出现在君士坦丁堡的爱与冒险的虚构故事被现代学者称为拜占庭小说。从现存文献中,我们能找出三部完整的小说文本和一部小说的片段。这是此类文学第一次在拜占庭帝国出现,也是古希腊和罗马的爱情小说在古代晚期之后的第一次复兴。这一时期拜占庭经历的一系列变革是导致这一独特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小说文本也反过来映射出当时拜占庭的社会现实。本文试图通过对拜占庭小说文本内容和产生背景的分析,探究其中反映出的种种历史变化。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引言部分涉及选题缘起、研究动态和重要资料以及本文中对“拜占庭小说”的定义。正文分为四节,第一节简要论述拜占庭小说产生时代的历史背景,第二节简单介绍拜占庭小说的作者和主要内容,第三节归纳拜占庭小说的一些特点,第四节尝试分析拜占庭小说反映出的当时拜占庭的社会与文化。结语部分概述科穆宁时期历史发展和文化变革与拜占庭小说诞生的关系以及拜占庭小说所影射出的历史和文化。

王小波[10]2010年在《《罗得海商法》研究》文中指出《罗得海商法》形成于公元8世纪左右,因地中海东南部的罗得岛而得名,是在地中海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的大背景之下,产生于拜占庭帝国的成文法典,内容涉及海事贷款、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海难救助等海事法律制度,是研究拜占庭史和世界海商法史的极为珍贵的第一手资料。《罗得海商法》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是在继承和发展古代海商法律文明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海商法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约公元前20世纪的《“苏美尔”法典》等法律文献中已经有了海商法的萌芽。《汉谟拉比法典》中与海商法有关的条款更是多达10个,内容涉及商船租金、船工责任、两船相撞责任等等,堪称当时世界最完善的海商法。古代埃及和腓尼基地区虽然未曾发现有与海商法有关的法典传世,但其造船业与航海业的发达让我们相信当时海事规则的存在,传说罗得岛上的海商法就是渊源于腓尼基人的海商法,我们寄希望于新的考古成果的发现能够给出有力的证明。早在古希腊时期,罗得岛就已经是东地中海一带的航海贸易中心,往来穿梭的各民族和地区的商人们都喜欢把海上贸易纠纷放在罗得岛来解决,久而久之,这里便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商法律文化。当时的罗得岛人是周围一带的海上主宰,有着强大的海上舰队和严明的组织纪律,他们及时总结了航海贸易中频繁发生的共同海损等习惯规则,由此形成了公元前3世纪左右的《罗得海法》。《罗得海法》在地中海地区有极大权威性,曾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用来调整该地区的海上贸易。但《罗得海法》的文本并没有完整保存下来,有关内容仅散见于古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从这一点来讲,罗马人对海商法虽然没有原创性的贡献,但是古罗马法学家们在著作中对《罗得海法》所做的有关记载,明显地影响了海商法的成长。拜占庭帝国早期,皇帝查士丁尼下令把古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及法律解答汇总整理,于533年编成《学说汇纂》,其中收录了法学家们就“有关的海事活动”和“罗得弃货法”所做的记载和法理阐述。在《学说汇纂》中纳入这部分内容,既是查士丁尼地中海统治政策的需要,也是地中海贸易发展的必然结果。进入公元7世纪以来,阿拉伯为争夺地中海霸权而进行的扩张战争,并没有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拜占庭帝国的商业经济。在希拉克略王朝和伊苏里亚王朝的努力下,拜占庭帝国形成了繁忙的商业性海运系统,海上贸易活动非常活跃,君士坦丁堡成为当时世界的商业转运口岸。频繁的海上贸易往来不仅推动了拜占庭商业经济的发展,而且促进了拜占庭法律文化的进步。拜占庭与东地中海的商人们在海上贸易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商业习惯,将这些约定俗成的贸易惯例加以整理,汇编一部法典供人们在航行与经商时共同遵行已是势在必行,《罗得海商法》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应运而生。它是若干世纪以来地中海航海习惯和贸易经验不断积累的结果,在性质上属于习惯法的汇编。就其所处的时代而言,《罗得海商法》的内容可谓非常全面,如关于船舶与货物的规定,就涉及到船舶的租赁、船舶运输的定价、运费的支付、船舶的适航义务、船上物品的保管、船舶与货物的损失等诸多方面;关于海上贸易活动参与者的规定,则涉及到船上工作人员及其薪酬、船上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乘客的权利义务、在船上或港口发生的盗窃与抢劫、海盗与斗殴等方面;除了这些基本的规定外,《罗得海商法》还确立或重申了一些典型的、重要的海商法律制度,如海事合伙与贷款、船舶碰撞与海难救助、共同海损与比例分摊等等。《罗得海商法》在中世纪的拜占庭与东地中海贸易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的出现结束了拜占庭帝国与东地中海一带的海上贸易无法可依的局面,使海上贸易活动有了更大的安全保障。《罗得海商法》通常被附在著名法典《埃克洛加》之后,作为帝国商业改革的措施而推广使用,其中的一些重要条款被吸收进了马其顿王朝的《帝国法典》之中。阿拉伯人在对拜占庭文化进行吸收和改造的过程中,也根据《罗得海商法》发展出了自己的海商法,于公元800—1050年间在西地中海地区广泛使用。不仅如此,比《罗得海商法》晚几个世纪的《阿玛斐表》、《康索拉多海法》、《奥列隆法典》、《威斯比海法》和《汉萨城镇条例》等众多海商法典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罗得海商法》的影响,对比一下法条内容后就会发现,其中的很多制度性规定如船舶弃货的程序、共同海损等等甚至是从《罗得海商法》照搬过来的,只不过是同一制度在不同的海商法典中做了不同的表述,或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进。《罗得海商法》对中世纪的法律传统也产生了直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康孟达、灰脚法庭、商人法等领域。总之,《罗得海商法》上承古代两河流域和希腊等文明发达地区的海商法,在此基础上对查士丁尼《学说汇纂》中的海商法做了重要继承和发展,下启中世纪的《阿玛斐表》和《康索拉多海法》等著名海商法典。《罗得海商法》对保存和发展古代海商法律文明做了重要贡献,为后来的海商立法奠定了基础,它所确立或者重申的船舶碰撞、共同海损等方面的制度,影响从中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因此来说,《罗得海商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是世界海商法史链条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参考文献:

[1]. 论拜占庭帝国的灭亡[J]. 厉以宁.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2]. 12-14世纪拜占庭与威尼斯、热那亚的贸易争端[D]. 葛晓鸾. 东北师范大学. 2005

[3]. 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原因[J]. 徐家玲, 崔艳红. 东北师大学报. 2001

[4]. 内战与危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内政原因探析——以帕列奥列格王朝时期的内战为例[J]. 胡长江.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

[5]. 论拜占庭帝国灭亡的原因[D]. 崔艳红. 东北师范大学. 2000

[6]. 《狄吉尼斯·阿克里特》的英雄观研究[D]. 李韦豫. 东北师范大学. 2018

[7]. 拜占庭帝国东部边疆及维护方略(863年-1071年)[D]. 王翘. 东北师范大学. 2012

[8]. 浅析拜占庭文明的特点和影响[J]. 杨龙.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9]. 12世纪拜占庭小说与科穆宁统治下的帝国社会[D]. 汪柏序. 东北师范大学. 2018

[10]. 《罗得海商法》研究[D]. 王小波. 东北师范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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