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素_俄狄浦斯王论文

文学伦理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素_俄狄浦斯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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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外国文学研究》第一期发表的论文“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基本理论和术语”中,我主要就文学的起源、本质以及文学伦理学批评使用的基本术语做了初步的探讨。在这篇论文中,我将在文学起源的基础上,继续讨论文学的基本构成及其在文学中的具体表现。

从起源上说,“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伦理的艺术”(聂珍钊14)。人类在理性的自我发展和成熟过程中,借助在实践中创造的文字,记录自己的认识与理解,从而形成了最早的文本。最初,人类并不能抽象地认识自己,但是在理性成熟过程中,人类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如何对发生的疾病和自然灾害给以解释,如何对事物的价值作出评判,如何对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尤其是如何理解人自身等。从蒙昧逐渐走向文明的人类需要思考和回答这些问题。在文字产生之前,人类最初是如何思考和作出回答的,由于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资料,已经无从查考了。但幸运的是,在创造了能够记录自己生活及思考的文字之后,人类借助文字构成的文本形式表达自己的朴素理解,从而让我们能够通过文本认识人类是怎样从蒙昧中走出来的。

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就是如何把人同兽区别开来以及在人与兽之间作出身份选择。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随着人类的进化而自然产生的。19世纪中叶达尔文创立的生物进化论学说,用自然选择对整个生物界的发生、发展作出了科学解释。我们从进化论的观点考察人类,可以发现人类文明的出现是人类自我选择的结果。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已经完成了两次自我选择。从猿到人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作出的第一次选择,然而这只是一次生物性选择。这次选择的最大成功就在于人获得了人的形式,即人的外形,如进化出来能够直立行走的腿,能够使用工具的手,科学排列的五官和四肢等,从而使人能够从形式上同兽区别开来。

但是,人类的第一次生物性选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什么是人的问题,即没能从本质上把人同兽区别开来。正如达尔文自己所说:“自然选择在文明的民族国家中的影响——到目前为止,我只考虑到了人从半人半兽的状态向近代野蛮人的状态进展的一段情况”(206)。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和进化理论解决了人类是从某种低级生物发展而来的问题,而且也通过人和低等动物具有一些同源结构的证据证明了人类是从某种低级类型发展而来的。但是,达尔文只是从物质形态解决了人是如何产生的问题,并没有清楚回答人为什么是人的问题,即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问题。因此人类在做出第一次生物性选择之后,还经历了第二次选择即伦理选择,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第三次选择即科学选择。这是人类文明进化的逻辑。

恩格斯对人类起源作了全面的探讨,发展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提出了劳动创造人类的科学论断。1876年,恩格斯写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指出使人类从动物状态中脱离出来的根本原因是劳动。文章论述了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古代的类人猿最初成群地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森林中,后来一部分古猿为寻找食物下到地面活动,逐渐学会用两脚直立行走,前肢则解放出来,并能使用石块或木棒等工具,最后终于发展到用手制造工具。与此同时,在体质上,包括大脑都得到相应的发展,出现了人类的各种特征。恩格斯把生活在树上的古猿称为“攀树的猿群”(512),把从猿到人过渡期间的生物称作“正在形成中的人”(514)。恩格斯坚持达尔文的进化论观点,认为人类祖先是由一种高度发展的类人猿进化而来的,并指出劳动是推动从猿到人转化的决定性力量。恩格斯的核心观点在于强调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劳动创造了手,手的发展变化引起整个肌体的变化。接着在劳动中又产生了语言,在劳动和语言的共同推动下,猿的脑髓才逐渐变成人的脑髓。因此,劳动是推动猿向人进化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力量。

恩格斯与达尔文不同,还回答了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问题。他指出:“人类社会区别于猿群的特征又是什么呢?是劳动”(513)。真正的劳动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有了工具,人才可能进行各种复杂的劳动,提出和达到愈来愈高的目标,使劳动本身随着人类的发展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人类除了打猎和畜牧外,进而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等各种各样的手工业,后来又有了商业,最后出现了艺术和科学。在恩格斯看来,“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因此恩格斯再次强调:“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517)。

恩格斯强调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用劳动解释了人从猿进化而来的问题。恩格斯关于劳动的观念并未超越生物进化的观点,只是达尔文自然选择观点的具体化,可以让我们进一步理解人类具体怎样从猿进化而来。劳动在人从猿转变而来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劳动不是人本身,劳动只是人类进化的一个外部条件或人所具有的一种能力。因此,用劳动解释人同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仍然并未真正回答是什么将人同猿区别开来的问题。为什么进化了的人与其他同样也在进化的猿及其他动物有了本质区别,这是恩格斯并没有回答的问题,也是仅仅用劳动无法解释的问题。由此可见,恩格斯和达尔文一样,只是解决了人是怎样进化而来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人同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的问题。

那么,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再次回到达尔文自然选择的观点上来,即人类是物种长期演化的结果。达尔文认为,生物在其生存环境中随时间而进化,并最终进化成现代的高级形态,包括人类的出现。因此,人从猿进化而来只是解决了一个生物性选择的问题,即猿在进化过程中选择了我们现在称之为人的生物特性,如脑的外形、五官分布、直立行走、语言能力等。人类的生物性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它奠定了人类向更高阶段进化的基础。

如上所述,人类的生物性选择并没有把人完全同其它动物即与人相对的兽区别开来。从《圣经》的描述里,我们可以得知人类的生物性选择同伦理选择有多么不同。在上帝创造的伊甸园里,最初出现的人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人同牲畜、昆虫、野兽等生物尽管外形不同,但没有智慧,无异于兽。按照上帝的本意,上帝按照自己形像造人是要人类管理海里的鱼、天上的飞禽、地上的牲畜和一切爬行的昆虫。①但是人类同其他生物没有本质的区别,这就意味着人类实际上并无可能实现上帝的意志。只是人类最后选择了吃掉伊甸园中善恶树上的果实,人类才有了智慧,因知道善恶才把自己同其他生物区别开来,变成真正的人。如果我们不从宗教的立场看待伊甸园的故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有关人类文明起源的一个寓言,我们就可以从中发现人类在文明进展中把自己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的关键所在了。

在伊甸园里,作为我们人类始祖的亚当和夏娃最初并没有发现自己同其他生物有什么不同。他们像野兽一样赤裸着身体,饿了就采摘树上的果子吃,渴了就喝河中的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十分快乐。在伊甸园的自然界里,人只是兽中的一员,没有把自己同兽区别开来的能力。但是园子的中间长有一棵分别善恶的智慧树,那是上帝禁止他们采摘食用的,因为一旦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人就有了智慧;人一旦有了智慧,就可以分辨善恶了。夏娃渴望得到智慧,就摘下智慧树上的果子吃了,而且也让身边的亚当吃了。夏娃和亚当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有了智慧,才知道自己赤身露体,感到羞耻,于是就把无花果树的叶子缝成裙子,为自己遮羞。人们所说的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原罪,实际上是人类经过伦理选择把自己从兽中解放出来后,对人身上仍然存有的兽性因子的理解。达尔文认为,人的知性是通过自然选择获得的,但是理性,我认为则是通过伦理选择获得的。

从亚当和夏娃的伦理选择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同偷吃禁果之前的自己相比,其最大不同在于具有分别善恶的能力。《圣经》里通过耶和华神对此解释说:“那人已经和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22)。上帝担心他们还要采摘生命树上的果子吃而获得永生,就把他们赶出伊甸园。亚当和夏娃通过吃智慧树上的果子而能够分辨善恶,完成了伦理选择,终于从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变成了有伦理意识的人。由此可见,能否分别善恶是辨别人是否为人的标准。善恶的概念是与伦理意识同时出现的。善恶一般不用来评价兽,而只是用来评价人,是评价人的专有概念。因此,善恶是人类伦理的基础。

亚当和夏娃的故事表明,人类真正认识到自己同兽的不同并把自己从兽中解放出来,伦理选择是多么重要。在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索福克勒斯最早用文学的形式对人类的伦理选择作了绝妙的阐释。

人类伦理选择的实质就是做人还是做兽,而做人还是做兽的前提是人类需要认识自己,即认识究竟是什么将人同兽区别开来。在《俄狄浦斯王》这部常常被人们解读为表现古希腊人命运主题的悲剧中,如果我们从人类伦理选择的视角思考问题,我们就会发现,斯芬克斯以及它的谜语并非是为了表达一个人类无法同命运抗争的命题,而是为了表达对人为什么是人的追问。

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形象,她蹲守在前往忒拜的十字路口,要求过往的行人回答她的一个谜语,凡是破解不了她的谜语的人都会被杀死。斯芬克斯的谜语具有强烈的象征性。谜语说:什么东西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这个谜语的谜底是人,但是忒拜人都猜不出来。后来俄狄浦斯说出了谜底——“人”:在生命的早晨,人是个孩子,用手和脚爬行,因此是四条腿走路;人到了生命的中午,变得强壮有力,所以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年老体衰,不得不借助拐杖,所以是三条腿走路。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因羞惭而跳崖自杀。这个关于人的谜语,在当时难倒了许多人,因此被称为“斯芬克斯之谜”。在今天看来,这个谜语的价值并非在于难解,而是在于它为我们理解人给出了重要启示。

古往今来,许多学者对斯芬克斯之谜这个貌似简单的问题进行了各种解释。尽管各家观点不一,理解和表述不同,但在斯芬克斯之谜与探求人的本质有关这个认识上,却趋向一致。学者们往往把这个谜语同刻在阿波罗神庙上那句意味深长的箴言“认识你自己”联系起来,认为斯芬克斯之谜表达的核心内容是对人的本质的追问。这一思路无疑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斯芬克斯之谜。不过,关于对这个问题的理解,首先应该从斯芬克斯的形象分析入手。斯芬克斯不仅是一个神话形象,而且也是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但遗憾的是,它是一个长期被人误解的形象。直到今天,斯芬克斯还常常被人们理解为一个作恶的怪兽形象。在希腊神话里,斯芬克斯是代表毁灭的残忍怪物。根据赫西俄德的《神谱》所说,斯芬克斯为厄喀德那和俄耳托斯所生。厄喀德那是斯芬克斯的母亲,她同斯芬克斯有些类似,是一个半神半兽的怪异精灵。她的上半身是女神,眼睛明亮,面容美丽,但是下半身是蛇的躯体,上面长满了斑点。②从斯芬克斯的蛇形尾巴上,还可以看到它母亲的影子。斯芬克斯的父亲俄耳托斯(Orthus)也不是人的形象,而是一只长着双头的狗。在希腊神话中,类似斯芬克斯的母亲这种人兽一体的形象,并不是极其个别的例子,例如,关在克里特岛上迷宫中的米诺斯牛、半人半羊的牧神潘(Pan)和森林之神萨蒂尔(Satyrs)、半人半马的喀戎(Chiron)等。

在所有人兽一体的希腊神话形象里,斯芬克斯是最著名的也是象征性最强的人兽一体形象。从性别上说,斯芬克斯是一个女性。她长着女人的头、狮子的身体、鹰的翅膀和蛇一样的尾巴。这个人和兽结合在一起的斯芬克斯,究竟是人还是兽,对于刚刚经过生物学选择而从蒙昧中走出来的古代人类来说,仍然是一个他们还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就斯芬克斯的女人头部特征而言,她是一个人并且是一个女人,但是就她的狮子身体而言,她不是人而是兽。她尾部长着的那根蛇形尾巴,就是野兽淫欲的突出象征。那么,这个既是人又是兽的斯芬克斯究竟是什么?究竟是人还是兽?这就成为一个类似于哈姆雷特遇到的“是也不是”(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

斯芬克斯关于人的谜语实际上是一个怎样将人和兽的区别开来的问题。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当人类经过生物性选择而获得人的外形的时候,人类也同时发现自己身上仍然保留了许多兽的特性,如生存和繁殖的本能。斯芬克斯因为有人的头脑而认识到自己不同于兽,但是由她的狮子身体和蛇尾所体现的原欲又让她感到自己无异于兽。就她的外形而言,她既是人,也是兽。她渴望知道,她究竟是人还是兽。她通过提问的方式表达自己对于人的困惑,斯芬克斯之谜也就这样产生了。

我们与其将斯芬克斯看成一个怪兽,不如将她看成古代人类认识自己的一个象征,看成理解人的本质的一把钥匙。斯芬克斯的特点是人头和兽身结合在一起,这种特点一是说明人在形式上最重要的特点是头脑,实际上这是人类经过长期进化而出现的最初的理性的象征。二是说明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人的身上在当时还保留着兽的本性。我们可以把这一特点称为斯芬克斯因子。所谓的“斯芬克斯因子”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人性因子(human factor)与兽性因子(animal factor)。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其中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后者,从而使人成为有伦理意识的人。斯芬克斯因子是理解文学作品的核心。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和变化,将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的不同行为特征和性格表现。形成不同的伦理冲突,表现出不同的道德教诲价值。

人性因子即伦理意识,主要是由人头体现的。人头是人类从野蛮时代向文明进化过程中进行生物性选择的结果。人头出现的意义虽然首先是人体外形上的生物性改变,但更重要的意义是象征伦理意识的出现。人头对于斯芬克斯而言是她身上具有了人的特征,即人性因子。人性因子不同于人性。人性是人区别兽的本质特征,而人性因子指的是人类在从野蛮(Savagery)向文明进化过程中出现的能够导致自身进化为人的因素。正是人性因子的出现,人才会产生伦理意识,使人从兽变为人。伦理意识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分辨善恶的能力,即如同伊甸园里偷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那样,能够分辨善恶。没有人头,就不可能有人的伦理意识,没有伦理意识,就不能分辨善恶,不能分辨善恶,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正是因为由人头体现的人性因子的出现,人才能借助最初的伦理意识分辨善恶,从而使人从兽中解放出来,伦理意义上的人才得以诞生。也就是说,就伦理而言,人的基本属性恰恰是由能够分辨善恶的伦理特性体现的。

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相对,是人的动物性本能。动物性本能完全凭借本能选择,原欲是动物进行选择的决定因素。兽性因子是人在进化过程中的动物本能的残留,是人身上存在的非理性因素。兽性因子属于人身上非人的一部分,并不等同于兽性。动物身上存在的兽性不受理性的控制,是纯粹的兽性,也是兽区别于人的本质特征。而兽性因子则是人独具的特征,也是人身上与人性因子并存的动物性特征。兽性因子在人身上的存在,不仅说明人从兽进化而来,而且说明人即使脱离野蛮状态之后变成了文明人,身上也还存在有动物的特性。人同兽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因为人身上的人性因子能够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人。人同兽相比最为本质的特征是具有伦理意识,只有当人的伦理意识出现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一种伦理的存在。

显然,斯芬克斯是人类在经过生物性选择之后给我们留下的一个伦理命题,即做人还是做兽?因此,斯芬克斯之谜给人类提出的是一个选择问题,即人类在经过生物性选择之后还需要再次作出的第二次选择:伦理选择。俄狄浦斯能够正确地说出谜底,是因为他能够真正把人同兽分别开来,这是伦理选择的结果。索福克勒斯在《俄狄浦斯王》中,用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乱伦故事,对俄狄浦斯伦理选择的悲剧性过程做了诠释。

在《俄狄浦斯王》中,能够解答斯芬克斯之谜的俄狄浦斯在无意中杀死了自己父亲,被忒拜人民推举为王,又娶了自己的母亲做了王后。俄狄浦斯当时并不知道他杀死的就是自己的父亲,娶的就是自己的母亲。尽管如此,这个当年因破解斯芬克斯谜语而为忒拜人民解除了苦难的俄狄浦斯,却因为自己无意中的乱伦给忒拜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悲剧一开始,索福克勒斯就给我们描述了忒拜城的悲惨景象:“田间的麦穗枯萎了,牧场上的牛瘟死了,妇人流产了;最可恨的带火的瘟神降临到这城邦,使卡德摩斯的家园变为一片荒凉,幽暗的冥土里到处充满了悲叹的哭声”(347)。“这无数的死亡毁了我们城邦,青年男子倒在地上散布瘟疫,没有人哀悼,没有人怜悯;死者的老母和妻子在各处祭坛的台阶上呻吟,祈求天神消除这悲惨的灾难”(351)。

在这场天降的瘟疫面前,死亡毁灭了忒拜人的城邦,城邦就像一只在血红的波浪里颠簸的船,任凭瘟神的摧残。那么,这场灾难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俄狄浦斯委派克瑞翁到阿波罗的皮托庙里去求问,带回来的消息说,城邦遭受灾难的原因是那个杀害忒拜前国王拉伊俄斯的凶手还躲藏在这个国家里,只有把这个污染清除了,忒拜的灾难才能消除。随着悲剧的展开,我们最终发现凶手就是俄狄浦斯自己。但是我们要问,为什么杀害了拉伊俄斯就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呢?原来,这桩凶杀案中,隐藏着一个骇人听闻的杀父娶母的乱伦故事。正是俄狄浦斯的乱伦,才导致整个忒拜的悲剧。

俄狄浦斯的乱伦包括两个方面:杀父和娶母。这在当时是被严格禁止的,因为乱伦会带来可怕的后果。俄狄浦斯自己说:“我成了不应当生我的父母的儿子,娶了不应当娶的母亲,杀了不应当杀的父亲”(103)。俄狄浦斯的不洁的婚姻是“灾难”和“罪恶”。由于他的婚姻,母亲为丈夫生丈夫,为儿子生儿女。儿子成了丈夫,母亲成了妻子,儿女成了兄弟姐妹。显然,俄狄浦斯的乱伦行为已经产生严重的后果。

在古代社会,乱伦是被严格禁止的。在人类进行生物性选择时,禁忌作为对人类最初出现的文明的保护已经产生。禁忌始于图腾。古代民族,无论中外,大多以不同动物作为图腾的标志,形成有关图腾的信仰。图腾的动物性标志同斯芬克斯有类似之处,实际上是人类身上兽性因子的保留,是人类对自己的生物性选择的记忆。由于同一血缘的人群有共同的图腾,因此图腾也是人类理性萌芽的标志及伦理禁忌的基础。从最初的伦理来说,禁忌主要是针对乱伦的禁忌,即禁止在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发生性关系或者发生屠杀,这主要表现为对父母与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乱伦关系和相互残杀的严格禁止。在禁忌出现之前,乱伦实际上是普遍存在的。正如悲剧中说:“他们旧时代的幸福在从前倒是真正的幸福;但如今,悲哀、毁灭、死亡、耻辱和一切有名称的灾难都落到他们身上了”(105-106)。因此,禁忌是在人类理性成熟过程中形成的,而伦理禁忌的产生,则是人类伦理选择的结果。

社会科学的研究证明,古代人类的道德观念产生之前,伦理秩序是凭借禁忌维系的。以性关系为例,人们对乱伦关系极度恐惧,对乱伦的禁止也十分严厉。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说:“几乎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图腾的地方,便有这样一条定规存在:同图腾的各成员相互间不可以有性关系,即他们不可以通婚”(4)。这表明,对乱伦的禁忌产生于对乱伦的畏惧,而从科学的观念看,对乱伦的畏惧则是为了人类种族的繁衍,减少乱伦后代患上隐性遗传病的机率。

在悲剧中,俄狄浦斯对乱伦表现出极端的恐惧,而且也表现出高度的伦理自觉。他说:“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乱伦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108-109)。正是俄狄浦斯的这种伦理自觉,他认识到自己罪孽深重,陷入极大的伦理恐惧之中,最后不得不采用刺瞎自己双眼的方式惩罚自己。

现在我们可以回头看看俄狄浦斯的乱伦悲剧与斯芬克斯之谜的关系了。从破解斯芬克斯的谜语开始,我们可以发现俄狄浦斯的理性已经成熟,所以他能够分辨善恶,即能够把人同兽区别开来。对俄狄浦斯而言,理性成熟的标志是他的伦理意识的出现,伦理意识表现为对伦理禁忌的遵守,在悲剧中具体表现为不得杀父和娶母。在《俄狄浦斯王》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罪行证明,即使人在获得理性之后,人身上仍然存在着由斯芬克斯的狮身体现的兽性因子,人仍然有作恶的可能。但是,由斯芬克斯的人头体现的理性意志可以控制兽性因子,从而使人保持人的本性。对俄狄浦斯而言,理性意志就是他的强烈的伦理自觉,他不仅要求坚决追查那个杀父娶母的乱伦罪犯,而且还要严厉惩罚那个违犯了伦理禁忌的人。他即使后来发现罪犯就是自己,也不能让自己免受惩罚。俄狄浦斯的不幸表明,人类经过伦理选择从野蛮和蒙昧中走出来,变成了具有伦理意识的人,但这个过程却是悲剧性的。

在《俄狄浦斯王》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乱伦行为可以看成是他身上自由意志的失控。他追查凶手和处罚自己则是对禁忌的遵守,可以看成理性意志的体现。自由意志又称自然意志(natural will),是兽性因子的意志体现。自由意志主要产生于人的动物性本能,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人的不同欲望,如性欲、食欲等人的基本生理要求和心理动态。理性意志是人性因子的意志体现,也是理性的意志体现。自由意志和理性意志是相互对立的两种力量,文学作品常常描写这两种力量怎样影响人的道德行为,并通过这两种力量的不同变化描写形形色色的人。一般而言,文学作品为了惩恶扬善的教诲目的都要树立道德榜样,探讨如何用理性意志控制自由意志,让人从善。文学作品即使描写作恶的人,如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画像》中的格雷、卡尔维诺的《一个分成两半的子爵》中的邪恶的子爵、吴承恩的《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等,其目的都是为了让人引以为戒,从中获取道德教训。因此,文学作品中描写人的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的交锋与转换,其目的都是为了突出理性意志怎样抑制和引导自由意志,让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王尔德是英国19世纪中后期著名的小说家,他因为写作了《道林·格雷的画像》而被称为唯美主义作家,这其实是对他的误解。如果我们把《道林·格雷的画像》同《俄狄浦斯王》联系起来,我们会发现这部小说同样诠释了一个现代的斯芬克斯之谜,即怎样做一个有理性的人。在小说中,格雷是画家巴兹尔·霍尔华德的“一个极富人格魅力的”模特儿,他的人格会湮没画家的一切天性,整个灵魂,乃至艺术本身。他长着红红的、曲线柔和的嘴唇,直率的蓝眼睛,鬈曲的金发。他脸上的表情里写满了坦率和纯正。他不受世俗的玷污,让人信赖,让人敬佩。他好像一尊希腊的大理石雕像,代表着画家霍尔华德伟大高尚的艺术理想:“他不自觉地为我划定了一个新流派的轮廓,这个流派包含着浪漫主义精神的所有感情,和希腊精神的全部完美性。心灵与形体的和谐——那有多美!”(15-16)画家把自己全部的艺术理想倾注在绘画里,完成了一幅无与伦比的格雷的肖像画。

这幅伟大的作品完成后,格雷欣赏自己的画像时出现了身份选择的问题。他说:“多么可哀!我将来会变老、变丑、变得怕人。可这幅画却永葆着青春。它的年龄只会停留在六月的这个特定日子里……两种情况对调一下就好啦!如果我能红颜永驻,而画像却日益衰老,那有多好!要是可能——要是可能——我愿意献出一切。是的,人世间一切东西我都可以割舍。我愿意捐弃自己的灵魂来作交换!”(39)在格雷的伦理意识里,他不仅混淆了自己和画像的不同身份,而且还要在混乱的身份中做出选择。他觉得自己作出选择的时刻来到了。他要选择常驻的青春、巨大的热情、微妙而神秘的享受、狂热的欢乐以及更狂热的堕落。他将要享有这一切,而把耻辱转移给画像。

在格雷的选择里,我们可以看到从斯芬克斯因子生发出来的两种意志,这就是小说中提到的灵与肉的奥秘:“心灵和肉体,肉体和心灵——他们多神秘!心灵中有兽性,而肉体也有瞬息间精神上的升华。感觉能够精练,而智能也会退化。谁能说肉体的脉搏在何处终止或是心理上的脉搏在何处开始呢?”(90)在小说中,心灵即理性意志,肉体即自由意志。体现兽性因子的人体感官能够产生强大的欲望和情感,即自由意志,因此在强大的肉欲面前,人的理性意志往往也显得无能为力。小说中说:“精神与物质的分离是一个秘密,精神与物质的结合也是一个秘密”(91)。道林·格雷认为,感官还停留在原始的动物性阶段:“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天堂和地狱”(241)。在自由意志的驱动下,格雷最终选择了地狱,要把罪恶留给画像。

格雷的选择是一种伦理选择,经过选择,他自身和画像的身份发生了转换。那幅超凡脱俗的完美的格雷画像变成了人性因子,体现理性意志,能够分辨善恶,因此它把格雷的恶行一一记录下来。格雷自己变成了斯芬克斯的狮身,即兽性因子,体现自由意志。格雷任凭本能的驱使,尽力追求感官享乐,在罪恶中越陷越深。格雷本来有一颗体现理性的头脑,可以控制自己的恶行,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同画像作了置换,人头丧失了理性,成了罪恶的源泉。现实中格雷也是非理性意志的体现者,他疯狂地追求享乐,变成了无耻之徒和堕落的恶棍。相反画像是有理性的,格雷每作一次恶,都被画像记录下来。罪恶写在画像的脸上,显示在嘴巴的线条上、下垂的眼睑上,甚至手型上。只要他作恶,画像的脸上就会出现污点,就会毁掉白皙的肌肤。看到画像出现的变化,格雷开始对自己的罪恶感到恐惧,继而把愤怒转移到创作画像的作者身上。霍尔华德画了格雷的画像,对画像和格雷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就画像的诞生而言,他就是格雷的父亲。在楼上的房间里,霍尔华德见到了记录着格雷全部罪恶的画像,知道了格雷的秘密。但是,格雷不仅没有答应霍尔华德要求他忏悔的恳求,反而举刀杀死了他。格雷这种有意识的犯恶行为,更是一种非理性意志的极端表现。实际上,他杀死画像的作者,就是象征性地杀死自己的父亲,因而犯下了乱伦大罪。

画像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他的丑恶。画像等同于他的良心,真实地记录着他的罪恶。他时刻担心有人看到这幅画像,总是提心吊胆,夜不能寐,生活在恐惧之中。他再无法忍受画像的存在了,决心把它毁掉。正如小说描写的那样,他举起那把杀死画像作者的刀,“他曾把它洗过多次,上边一点儿痕迹都没留下。这把刀闪闪发光。既然它杀了画家,那么也应该杀死画家的作品和它的一切含义。它会杀死往事,于是他就自由了。它会杀死这个可怕的、有生命心灵,除去了这个丑恶的印鉴,他就能获得安宁”(342-343)。他拿起刀朝画像刺去,结果杀死了自己。奇迹出现了,死去的格雷躺在地板上,一脸憔悴,皱纹满布,面目可憎,而墙上的格雷画像又恢复了原样,年轻英俊,栩栩如生。

格雷是一个道德形象,向我们展示出一种讽刺、劝诫和教诲的力量。人的肉体是不能脱离灵魂存在的,即人不能丧失理性。如果一个人的灵魂同肉体截然分开,自由意志就会脱离理性约束,陷入自然主义的泥淖,任凭原欲泛滥,让人变得与兽无异。灵魂是人身上最高贵的东西。人因为有了灵魂,所以人才能分辨善恶,真正同兽区别开来。但是,格雷就像王尔德童话中的那个渔夫一样,不知道灵魂的价值。渔夫为了美人鱼的歌声,为了美人鱼的美丽,无法抗拒肉欲的引诱,心甘情愿地出卖自己的灵魂。格雷尽管也曾认识到良心“是最神圣的东西”,表示“我要做个好人。想到自己有个丑恶的灵魂,叫我受不了”(151)。但是他为了使自己永远年轻英俊,在非理性意志的驱使下,最后还是做出了错误选择,放弃了自己的灵魂。

《道林·格雷的画像》是一个寓言,它要阐释的道理就是画家霍尔华德所说的“希腊精神的完美,灵魂和肉体的和谐”。小说通过格雷的故事表明,人身上存在两种不同的因子,即由画像代表的人性因子(理性)和由格雷代表的兽性因子(原欲)。这两种不同因子是不可分开的,只有它们结合在一起,人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由于理性意志能够控制自由意志,非理性的意志能够得到引导和约束,因此人能够成为有理性的人。如果兽性因子同人性因子分离开来,自由意志就如同脱缰的野马,像格雷那样,不能自控也不能他控,最后只能造成毁灭。

在某些文学作品中,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往往表现出灵肉背离的特征,在《道林·格雷的画像》、《一个分成两半的子爵》、《化身博士》、《西游记》等诸多作品中,这些特征尤为明显。人作为个体的存在,等同于一个完整的斯芬克斯因子,因此身上也就同时存在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这两种因子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人格。在这两种因子中,人性因子是主导因子,其核心是理性意志。人性因子借助理性意志指导、约束和控制兽性因子中的自由意志,让人弃恶从善,避免兽性因子违背伦理。但是,一旦人身上失去了人性因子,自由意志没有了引导和约束,就会造成灵肉背离。肉体一旦失去灵魂,就会失去人的本质,只留下没有灵魂的人的空壳。没有灵魂的人完全依靠本能生存,没有伦理,不辨善恶,与野兽无异。在《一个分成两半的子爵》中,我们能够看到在《道林·格雷的画像》曾经描写过的失去灵魂的人犯下的罪恶。

在《一个分成两半的子爵》中,卡尔维诺描写了另一个灵肉分离的杰出范例。在一次同土耳其人的战斗中,梅达尔多子爵被炮弹炸成了两半:

揭掉被单,子爵残缺不全的身躯令人毛骨悚然。他少了一条胳膊,一条大腿,不仅如此.与那胳膊和大腿相连的半边胸膛和腹部都没有了,被那颗击中的炮弹炸飞了,粉碎了。他的头上只剩下一只眼睛,一只耳朵,半边脸,半个鼻子,半张嘴,半个下巴和半个前额:另外那半边头没有了,只残留一片粘糊糊的液体。简而言之,他只被救回半个身子——右半边。可这右半身保留得很完整,连一丝伤痕也没有,只有与左半身分割的一条巨大裂口。(10-11)

梅达尔多子爵受伤之后,居然活了下来,变成了半身人,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成了披着黑披风的半身骑士。这个半身人不分善恶,没有正义的观念,被称为邪恶的子爵。他到处为非作歹,处处通过残酷野蛮的方法体现自己的非理性意志。凡是他到过的地方,所有的一切,如青蛙、甜瓜、蘑菇、鲜花等,都被他切去了一半。即使一只弱小的蝴蝶,也要被他弄死。他残忍成性,滥杀无辜,绞死了许多人。他还经常纵火烧毁房屋和财物,烧死无辜的人,甚至连麻风病人的住所也要烧掉。他不仅把自己的奶妈烧伤,还以她患了麻风病的借口把她送进专门收容麻风病人的村子。由于他身上善良的一边被分离出去,兽性因子的非理性意志得不到约束,他变成了一个残酷的冷血人。

卡尔维诺不仅为我们描写了一个邪恶的子爵,同时也采用对照的手法,给我们描述了子爵的左半身,即善良的子爵。在当年的战场上,子爵的另一半埋在基督教徒和土耳其人的尸堆下,深夜被路过的两个修士救了下来,修士们用香脂和软膏救活了他。他走过基督教的许多国土,度过了许多年月,一路行善,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城堡。他身上裹着破烂不堪的黑披风,拄着拐杖,穿着打满补丁的袜子四处流浪,不仅为请求他的人做好事,而且也为撵他走的人做好事。他是仁慈的化身,帮助病人、穷苦人、老年人,谁需要帮助他就到谁那里去。他把迷路的孩子送回家,把柴禾送给寡妇,把被毒蛇咬伤的狗送去医治,给穷人家送去礼物,把被风拔起的无花果树重新种好。他的种种行为表明,子爵的左半身体现的是理性意志。

在小说中,善良的子爵(人性因子)和邪恶的子爵(兽性因子)是斯芬克斯因子的两个方面,分别代表着理性意志和非理性意志,并由前者制约后者,但是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一旦分开,兽性因子的自由意志失去了约束,就会完全释放出来,真正变成邪恶的力量。两个子爵,一个善良仁慈,一个邪恶恐怖,相互对立,不能调和。为了争夺帕梅拉,两个子爵相互决斗,结果双方都劈开了对方原先的伤口。大夫把两个子爵紧紧缠在一起,将两个半身的所有内脏和血脉接好,终于把两个子爵变成了一个子爵。正如小说中所说,梅达尔多“就这样复归为一个完整的人,既不坏也不好,善与恶俱备,也就是从表面看来与未被劈成两半之前并无区别”(73)。

小说是图解式的,它用两个子爵的故事说明,一个人身上既有善也有恶,人不是完美的,因此我们需要理解世界上每个人和每件事物都有的不完美的痛苦。不完美是由于人身上的兽性因子没有得到控制造成的,但是我们不能将之清除而使自身达到完美。兽性因子也不是毫无用途,它可以让人获得反面经验而让人变得更有智慧。小说评价子爵说:“他如今有了重新合在一起的两个半身的经历,应当是变得更明智了”。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种明智是因为理性意志能够引导和约束自由意志的结果。小说对两个子爵合并后的表达是寓言式的:“也许我们可望子爵重归完整之后,开辟一个奇迹般的幸福时代。但是很明显,仅仅一个完整的子爵不足以使全世界变得完整”(73)。显然,作者对整个世界的不完美表达了遗憾。

理性意志约束自由意志的文学范例,在《西游记》描写的孙悟空身上也同样可以看到。孙悟空究竟是一个什么形象,虽然有不同的观点,但是他作为一种自由意志的体现,则是显而易见的。在小说中,孙悟空就其身份而言,是由花果山上的一个石卵进化而来,是一只富有灵性的石猴,一只食松果的猢狲,并不是人的形象。他不懂伦理,不辨善恶,即没有伦理意识。在参仙访道的过程中,他学人礼、学人话,开始有了伦理意识的萌芽。祖师将猢狲中的“狲”字去了兽旁,取姓为孙,赐名悟空,他才有了姓名。直到他学了七十二般变化和腾云驾雾的本领,掌握了生存的技能,他才真正完成生物性选择的过程,变兽为人。

但是,由于没有经过伦理选择,孙悟空是缺少理性意志的。他的自由意志得到充分释放,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他扰乱蟠桃会,大闹天宫,触犯天条,玉皇大帝派出天兵天将,仍无法将他擒拿,最后借助如来的法力,才把他镇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他被唐僧救下,收为徒弟,让他护驾前往西天取经。由于他生性凶顽,不受教诲,不辨善恶,不服管教,胡乱伤人,竟弃唐僧而去。为了约束孙悟空的自由意志,观音让唐僧引诱孙悟空穿上衣服,戴上带金箍的帽子,并授唐僧紧箍咒语(定心真言)。如果孙悟空违背伦理,唐僧只要念动咒语,孙悟空就可以得到管束。孙悟空的头脑代表自由意志,他头上的帽子代表理性意志。每当孙悟空任凭自由意志行事,破坏了伦理,唐僧就念动咒语,让他服从管教。唐僧通过带金箍的帽子和咒语约束孙悟空的自由意志,带着他前往西天取经。孙悟空历经八十一难,完成了伦理选择,终成正果,被如来封为“斗战胜佛”。成佛的孙悟空可以借助理性意志自律,约束自己,外在的紧箍咒已经失去作用,因此头上戴的金箍自然脱落。

在《西游记》里,孙悟空就是《俄狄浦斯王》中的斯芬克斯,它虽然冥顽未开,但是已经有了认知的能力,产生了追求智慧的欲望,因此它的猴头类似于斯芬克斯的人头。它的猴子的身体同斯芬克斯的狮子的身体是一样的,也长着尾巴,这说明它还处于从兽向人的转化过程中。孙悟空从猴到人的过程经历了数万年,它身后的猴子尾巴就是它还没有最终完成进化的标志。孙悟空的猴尾,体现的是兽性因子。孙悟空进化为人的过程比斯芬克斯还要慢,因为他的猴头表明,他还没有完全获得人的形式。它的猴头不是人性因子的标志。为了解决孙悟空人性因子的问题,获得人的形式,变得像人一样有理性和能够控制自由意志,如来佛的办法就是给孙悟空的猴头戴上金箍。用金箍代表具有理性的人头,是如来的重要发明。如果孙悟空的自由意志泛滥,唐僧只要念动紧箍咒语,就可以使孙悟空的自由意志得到控制。但是,金箍毕竟是如来强加的,不是孙悟空自觉戴上的,因此并不表示孙悟空真正具有了理性,因此还需要唐僧念动紧箍咒,理性意志才能表现出来。

在孙悟空同唐僧取经的旅程中,唐僧通过紧箍咒控制孙悟空的非理性意志,使它符合唐僧的伦理。因此在唐僧与孙悟空的关系中,唐僧始终发挥着人的作用,即理性意志的作用。唐僧是一个清心寡欲的和尚,也是克制肉欲的理性意志的象征。正因为如此,只有他念动咒语,才能控制恶根未尽的猴头,使之归于理性。

在《西游记》中,唐僧是妖魔鬼怪试图引诱和吃掉的对象。所有的妖怪都有吃掉唐僧的理由,那就是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可以去除魔性,成道成仙。如果从目的和愿望看,妖怪想吃唐僧肉(吸收理性)在本质上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理性,使自己脱魔成仙。《西游记》中的妖怪,大多经过数百年、数千年的修炼,才修得人形,能够变为人身。妖怪们一心修炼,历经千百年而不悔,其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做人。他们修成了人形,但是他们发现纵然修得了人形,但还不是人,而只是妖,只是怪。他们认识到自己缺少人的最本质的东西:理性。对于他们而言,唐僧是理性的象征,因此妖怪吃唐僧,实则是它们追求理性,渴望把自己真正变成人的一种努力。

中国的志怪小说,如《聊斋志异》,描述了兽变人的艰难修行过程。修行是人进行自我修养的一种方式。人借助修行抑制自由意志,以便祛除恶和净化自己,使自己成为德行高深的人,达到至善。善是修行追求的目标,也是修行要达到的结果。在人的崇高理想中,人修行可以得道成仙,兽修行可以脱胎换骨。同人相比,兽修行的难度更大,所需要的时间更长。修行是一个异常艰苦的过程,需要有极大的毅力才能做到恶根尽除。一旦得道,即可以得到最大幸福。一般而言,中国兽类的修行,其目标大多是实现做人的愿望。兽类(包括植物)经过年长月久的修炼,可以修得人形,即斯芬克斯因子。修得人形即为得道,这既是兽类修行获得的最初成果,也是兽类继续修炼以便变成人的基础。

修行对于人类或是兽类,都是为了追求最高境界,做一个有德行或是有道行的人。这是他们追求的共同目标。不过,兽通过修行使自己能够变化为人,只是为他们真正变成人提供了一种可能,或是指出了兽类如何摆脱兽而进入生灵高级阶段的途径,实际上很少有兽达到它们的目标。但无论如何,兽修行的最大愿望,还是祛恶存善,以便做人。这种类似修行的方式,也出现在西方文学中,例如美人鱼的形象。同斯芬克斯一样,美人鱼尽管拥有美丽的人头,但是她的身体仍然是鱼尾,即兽的身体,体现的是兽性因子。安徒生笔下的小美人鱼爱上了王子,想嫁给王子,但人兽殊途,她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变成人,小美人鱼喝下女巫的魔药,不仅承担了鱼的尾巴分裂成双腿的巨大痛苦,还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小美人鱼的遭遇表明,无论是人还是兽,在追求做人的过程中,付出的代价都是巨大的。

无论西方的文学,还是中国的文学,大量的文学文本给我们提供了斯芬克斯因子不同组合与变化的范例,证明斯芬克斯因子对于理解文学的价值。斯芬克斯因子是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构成的,并通过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发挥作用。两种意志之间的力量消长,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性格的变化和故事情节的发展。在分析理性意志如何抑制和约束自由意志的同时,我们还发现非理性意志的存在。这是一种不道德的意志。它的产生并非源于本能,而是来自错误的判断或是犯罪的欲望。非理性意志是理性意志的反向意志,是一种非道德力量,渗透在人的伦理意识中。斯芬克斯因子是文学作品内容的基本构成之一,不仅展示了理性意志、自由意志和非理性意志之间的伦理冲突,而且也决定着人类的伦理选择在社会历史和个性发展中的价值,带给我们众多伦理思考和启迪。

注解:

①“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圣经·创世记》1:28)。

②See The Works of Hesiod,Callimachus,and Theognis,literally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prose,with copious notes,by J.Banks(London:H.G.Bohn,1856)18-19.Theogony,and,Works and days,by Hesiod,trans.and with introductions by Catherine M.Schlegel and Henry Weinfield(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2006)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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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伦理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素_俄狄浦斯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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