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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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新机制。经过十六年改革历程,尤其是在党的十四大之后,我国的价格改革已取得历史性的重大进展。除生产要素价格外,可以说我国市场价格新机制已具雏型。截止1993年,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已上升为93.8%,其中,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比重分别占87.54%和81.1%。我省也不例外,上述三种比重也分别占95.1%、88%、82%。这样的比重已达到甚至超过了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水平。因此,就价格改革而言,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是如何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这一新机制。其中怎样认识市场经济下影响我国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因素是一个值得在理论与实践中研究与探讨的问题。正确地认识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价格新机制的培育,对于当前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总体上讲,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基础。这是马克思关于价格最基本的理论,是众所周知、无可置疑的。但从现实经济生活中看,价格与价值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一致;价格与价值相符合,从趋势上讲虽属必然,但从表现上讲纯属偶然;等价交换仅指长期趋势而言,这是价格领域中矛盾的特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也不例外。换言之,只要存在价格形态,价格与价值发生背离的可能性就客观存在。这是因为价格的形成与变动,除受价值规律的内在支配外,还要受到供求关系、货币价值、政府干预、国际市场价格变动与消费者心理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其中,价值这一因素是价格形成的基础与变动的重心,而其它因素则影响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及价格总水平的高低。

本文拟针对上述因素对我国市场经济不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影响与制约,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商品价值及其变动

这是影响价格形成与变动最基本因素,也是唯一的生产性因素。关于价格与价值的关系,这里不再作详尽讨论,只简单概括为一句话,那就是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价值是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基础,在其它条件不变情况下,价格随价值的增减而涨落,即价格与价值的变动成正比例关系。

那末,商品价值会不会发生变动呢?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单位商品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的增减,单位商品价值量也会发生相应变化。由此可见,价值的变动是价格变动的生产性因素。比如1979年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就是基于文革期间,农业劳动生产率比工业提高慢,造成工农产品比价扩大而决定调整的。以上是从农产品价格总趋势而言。也有例外,如白木耳也叫银耳(足见它身价高贵),七十年代前作为高级滋补品,每斤价格高达120元,在中药店里与人参、燕窝、 鹿茸等陈列在一起出售,而此后,随着白木耳生产技术的重大突破,生产成本下降甚多,每斤价格也随之逐步降为现在的10多元。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由于劳动生产率极大提高,引起价值量大幅度下降,而导致价格一落千丈的事例。

以上价值对价格的影响,仅是从理论上的说法,那末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价值对价格的这种作用是如何具体表现出来的?在过去计划经济与现在市场经济下的具体表现又是否完全相同呢?

大家知道,商品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到目前为止,科学的发展尚未达到可以把商品价值直接准确地计算出来。所以在社会实践中通常是以商品价值主要部分的货币表现——成本为依据来制定价格。因为,各部门的社会成本(即部门平均成本,中等成本)以及企业的个别成本是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的。

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价格基本是由政府的各级物价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具体地作法是以正常生产、合理经营的社会成本为基础,加上适当的盈利来制定价格。由于这一成本是同一部门不同生产企业生产同一产品的平均成本,反映了中等条件下生产某种产品的社会必要耗费。因此认为以这种成本为基础制定的价格大体符合或接近商品价值,做到了价格以价值为基础。显然,过去计划经济下,一种产品的社会成本不仅是这种产品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基础和主要依据,而且同时本身也是该产品价格构成的基本因素。当然,由于高度集权型物价管理体制本身的弊端,事实上许多商品价格并未真正做到价格反映价值。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从实践中看情况有所不同。目前,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共同构成了我国价格体系。其中,对国家定价与国家指导价这类计划价格而言,价格形成与价格构成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基本相同,但对价值的反映比以前较灵活些。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多数商品而言,由于是千百万个生产经营者根据各自的劳动消耗(即个别成本)及市场供求、竞争状态等因素来自主定价,所以对价值规律的反映是分散的、直观的、事后的,基本上属于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结果。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讲,个别成本是它们各自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必须通过自定的价格得到补偿后,才能取得利润。因此它必然是这种价格构成的基本要素。在市场经济下,社会成本则不同,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条件下,某种商品的社会成本大小决定其市场可销价格水平,因此社会成本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讲,是其面临的,不可控制但又必须适应的,更不能逾越的外部客观因素、环境因素。具体地说,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时,各自价格的高低、利润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一般有三种情况:当个别成本小于该产品的社会成本,生产经营者则获超额利润,当个别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则获平均利润;当个别成本大于社会成本,则得不到平均利润,其中个别成本超过了由社会成本为基础形成的市场可销价格时,则发生亏损,表明企业无法在市场上立足。比如,某产品的社会成本为80元,以此为基础形成的市场可销价格为100元,当甲企业成本为60 元则获利为40元,乙企业成本为80元则获平均利润为20元,丙企业成本为105 元则表明企业亏损(因为企业定价高于100元市场则不会接受)。 由此可见,一种产品的社会成本,从客观讲是市场调节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基础,也是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的主要依据,它体现了价值规律对市场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内在支配与客观要求,但它不是市场调节价格本身构成的基本要素。

二、供求关系对价格形成与变动影响

马克思指出:“如果供求决定市场价格,那么另一方面市场价格又决定供求”、“商品的需求和供给调节着商品的市场价格”。由此可见,在一切商品经济中,价格的形成与变动都必须凭借一定的供求关系。供求关系对价格的调节作用,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句话:供不应求刺激价格上涨;供过于求,影响价格下降。

这种规律性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市场,也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当然供求对价格的作用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一样。一般来说,在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的情况下要比市场受到政府干预和存在垄断情况下明显的多,这种干预与垄断程度越大,对供求关系作用的范围与程度的限制也就较严重。

过去计划经济下,由于实行高度集权型物价管理体制,绝大部分商品由国家直接定价,供求关系对价格的作用相当迟缓,以致许多商品价格不仅不能反映价值,也不能及时反映供求。某种商品尤其是消费品供不应求时,往往先表现为定量凭票(证)供应或表现为黑市交易或商品走后门,所谓“前门没有后门有,群众没有干部有”,“兰州烟,真奇怪,只见抽不见卖。”这类顺口溜,就是当时群众对商品走后门现象的讽刺和写照。而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时,则往往表现为滞销积压或变相降价。只有当这种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的趋势在长时间、大范围出现时,才会引起价格上涨或下降。对于这种滞后的变价,群众戏称“千唤万呼始出来”还往往不能适应供求的要求。

目前,市场经济下,供求对价格的调节作用,视价格形式不同有以下三种表现:对于实行国家定价商品价格,不随一时一地供求变化而变动,供求关系对价格的作用,仍较为迟缓,但比计划经济下大为改善和灵活。这是因为国家面对的只是少数重要商品,所以可以有效地自觉地利用供求对价格的调节作用。对于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比较明显,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根据供求的变动情况,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及时调整价格。对于多数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供求关系对价格作用最为敏感,这类价格的变动主要受供求规律的支配随供求变动而变动。可以预料今后随着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供求关系对三种价格形式的调节作用都将会进一步增强。

三、政府对价格的干预

无论社会制度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价格的干预都是少不了的。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特征是竞争机制下分散决策,即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利己动机下的自主决策。为了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和良好的经济秩序,保证重要商品稳定均衡供应,保护社会弱者的利益,国家必须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的干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价格干预的主要对象是企业的定价行为、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客观环境、市场环境。价格干预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促进竞争,反对和制止垄断,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体制的现状看,政府对价格干预的方式表现为政府直接定价和间接调控,并以间接调控为主。如美国是自由开放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其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大致三类:一是农产品价格,包括小麦、玉米、大麦、棉花、牛奶等;二是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包括电力、公共交通、地铁、公租汽车、邮政、电话通讯、有线电视、自来水、煤气、博物馆门票、政府拥有住房的房租等;三是重要消费品,目前由政府管理的价格约占10%左右。再以香港为例,香港政府声称实行“积极不干预”政策,那未是不是香港政府对价格就不施加任何干预呢?恰恰相反,在价格的干预上,香港政府不仅在客观上干预较多,而且在微观上的干预也很灵活。目前香港政府对价格的干预,可分为直接干预与间接干预二种。其中直接干预的价格和收费主要是垄断性强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包括香港政府直接定价,直接调控和对部分商品及收费实行专利经营。间接干预主要通过半官方的消费委员会来影响和干预价格,消费委员会主席由港督直接任命,其经费由政府划拨,每年高达2600万港元。此外,香港对价格的间接调控措施,还包括实行浮动汇率和联系汇率,使港元与美元相联系,使汇率长期保持相对稳定,从而起到抑制通货膨胀与稳定物价的积极作用,调节税收也是香港政府干预价格的重要手段。

当今世界上,除了自由开放型市场经济外,还有国家控制下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福利市场经济两种模式。前者是不言而喻的;至于后者所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福利政策本身就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关于政府对价格的干预,这个问题在我国有一个认识演变过程。过去在高度集权型物价管理体制下,由于价格基本上都由国家定价,所以,那时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狭义的、片面的,把政府对价格的干预仅仅理解为“国家为了国计民生的需要,自觉地使某些商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比如六十年代初三年困难时期,国家对十八类基本生活用品价格冻结的同时,又对部分食品及工业品实行的高价政策。再如对定量凭证供应粮油的购销倒挂价格,对部分农资产品的低价,对部分低成本工业品的高价(如每块成本仅为11元的机械手表,政府规定的全国统一售价高达120元)。1979年以前, 人们认为类似上述定价行为才是政府对价格的干预,而没有意识到,国家对商品的直接定价与管理是最大的政府干预。

七九年以后,随着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人们逐步认识到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价格的干预实在过多过死,于此同时人们也发现政府对价格的干预,不仅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普遍存在,如同社会主义经济中有市场,资本主义经济中有计划一个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对价格的干预要适度,要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福利的提高。

随着观念的改变,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在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政府对价格的干预也大为改观。从现阶段上看,政府对价格的干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国家直接定价:这种方式仅限于少数基础性、服务性产品价格。包括下列五类商品:缺乏竞争而又对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品价格如天然气、石油、少数稀有金属;不适合竞争经营的产品及收费,如城市公共交通、自来水、生产生活用电、铁路客货运输、邮政电信等;为公务员低收入者提供的住房价格;需要政府严格控制的商品,如个别药品、容器;事业单位的主要收费,如各类社会公共保障,公共教育,医疗收费等。上述产品一般供给价格弹性或需求价格弹性小、垄断性强,而又对生产与生活影响大,由国家直接定价和管理,有利于物价的稳定与经济持续发展。

二是间接管理:这是由政府通过制定商品价格的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浮动幅度、经销差率等对价格进行部分调控的干预方式。这类价格虽然可以随市场供求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供求的变化,但对供求的反映是不充分的,供求对价格的调节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

三是对价格总水平的控制:这是政府对价格进行干预的第三种方式,控制的措施包括采取财政、税收、货币等政策手段以及工资、汇率等控制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总水平控制的目的在于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此外,政府对价格的干预还包括行政法律手段。近两年我国已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与价格有关法规及条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明码标价制度,主要商品价格的申报制度,反暴利法等,今年价格法也即将出台。以此作为处理具体价格问题和对物价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四、货币价值对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影响

商品价格与货币价值的关系,概括地讲是一物的两面,即价格是币值的倒影。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价格与币值的变动成反比例关系:币值下降,价格上升,(当币值下降,同等数量货币购买的商品量减少,这意味着价格上升);币值上升,价格下降(当币值上升,同等数量货币购买的商品数量增加,这意味着价格下降);币值稳定价格稳定。

关于货币价值为什么会上升或下降,与纸币的发行量的多少有关。当一个国家货币发行量超过正常社会流通量、就会贬值,反之升值。影响货币价值变动的因素较多,也较复杂,且各国情况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和物价总水平能否保持稳定或出现通货膨胀紧密相联系问题,也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努力探讨的热门话题。但应当承认,七九年以前,我国物价总水平长期保持基本稳定,三十年平均上升2%是币值稳定的表现。市场经济下,能否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关键。

五、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

这个因素,从国外讲是无可置疑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下,国内外市场价格是挂钩的。但在我国,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对国内价格的影响,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演变过程。

在1979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由于我国实行国内外价格脱钩的政策,即“内外有别,分别作价”。所以从总体上讲,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变动基本上不产生影响。

1979年以后就不同了,从经济改革的初期看当时从理论上讲虽无影响,但随着对内搞活,企业自主权扩大;对外开放,对外贸易的日益扩大,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客观上对国内价格不能不发生某些影响,甚至于有些时候,对有些品种的冲击是相当严重的。

因为,一方面我国从国外进口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价格是构成国内商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这样进口产品价格上涨,必然会引起这些商品国内市场价格上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出口扩大,为了增加外销资源,随着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和外贸出口扩大,也会直接影响国内收购价格的变动。从经济改革初、中期表现看,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为了争取外销资源,内外贸部门之间发生激烈的收购大战。比如杜仲这是近年来国际市场上十分紧俏的中药材,1983年杜仲的收购价属国家定价,由药材公司归口管理,但这一年杜仲产新季节,四川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在杜仲主要产区广元县,以高出国家收购价4—5倍价格收购,结果两个月的收购量相当于该县前30年收购总量,而广元县药材公司当年仅收购46斤。二是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也引起外贸部门之间内战。比如我国苎麻产量占世界产量83%,湖南省是我国最大的苎麻生产与出口的省,约占全国40%左右,是该省出口的拳头产品。由于未加工的苎麻原料国际市场上价格低,而苎麻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价高利大且好销。本来纺织品属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经营,而该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与土畜产进出口公司见有利可图,也在湖南省大规模抬价收购,纺织品公司为保住货源,只好也大幅度提高苎麻纺织品价格,不仅在国内收购价上竞争,而且在出口上也竟相降价推销,结果造成肥水外流,渔人得利。由于提高收购价,压低外销出口价,1984年湖南苎麻纺织品每一美元换汇成本为 2.5元人民币,86年急剧下降为一美元换8元人民币。 三是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会引起某些产品国内价格的剧烈变动。如出口兔毛就是一例,1984年6月—1985年3月由于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九个月时间,特级兔毛的国内收购价格从27元上涨为100元,而到86 年三月国际市场价格突跌,致使国内收购价不仅从100元降至48元,而且还被迫限量收购, 为此使江苏、上海、浙江一带众多养殖户损失惨重。

以上现实生活中实例足以说明经济改革初中期,从理论上、政策上讲国际市场价格对国内市场价格无影响,但实际上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对内抬价收购,对外多头成交,低价竟销现象,至今有增无减。如由于低价竟销,我国93年以公斤计算:鲜蜂王浆平均售价已从92年49.4美元下降为32.7美元,党参从5.56美元下降为1.63美元,氯霉素从51.1美元降为25.9美元;以吨计算,芝麻出口价格从92年800美元下降为400美元,大蒜从500美元下降为190美元,薇菜1992年每吨售价10,000美元,而93年我国有的公司的对外报价仅为3,000美元。硫化锑92 年出口价格每吨1,500美元,93年国内价格放开后,收购价上涨百分之十几, 出口价反降为1,100美元。

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下,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可以通过财政、税收及其它调控手段,缩小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冲击,但不可能完全排除。我们还应清醒看到,我国不久将加入到世界贸易组织的行列中去,届时国内外市场价格接轨速度势必加快,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将日趋扩大和增强。

六、消费心理对价格影响

消费心理是影响某些商品价格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尤为明显。许多商品价格的高低,往往取决于产品的象征性意义以及能不能满足消费者心理的需要。

在过去计划经济下,国家在制定价格时,对消费心理是比较忽视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旧的经济体制对消费本身就比较忽视,看不到消费作为市场需求的动力,能够以自身的影响制约市场需求结构变化,从而间接制约生产结构变化。加之社会商品供应长期短缺和不足,因此也就没有将人的消费权利突出出来,甚至于否定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似乎社会主义必然和贫穷、低水平、单一化消费相联系,这样就极大地限制了人们的消费选择。因此,也就不可能重视消费心理,并在制定价格时加以考虑。

七九年以后,消费心理对市场需求及价格的影响开始表现出来,并且日趋明显。可以说近年来我国物价的上涨中,消费心理在某种程度上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尤其对某些特殊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影响很大。这里不妨用现实生活中实例来引证,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话题,据新闻媒介披露,近年来,一些城市通过拍卖方式高价出售,具有特殊数字的电话号码及汽车牌照号码,如重庆市一个数字为908888的电话号码,有人以5万元价格买走,上海一个号码尾数是168的小轿车牌照,拍卖价高达30万元,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特殊号码满足了这些大款们数字合意的心理,试想如将尾数改为“4”,还会有人高价买吗?再如, 一只北京哈巴狗卖30万元, 广州一盆最名贵的兰花价格炒到百万元, 一套成本为500元皮尔卡丹西装售价2,000余元,一条鳄鱼腰带7800元,北京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仅入会费高达30万元,每打一次球的最低消费1500元,万元一席的黄金宴,万元一宿的总统套房,都不乏有人光顾。1992年四川五粮液酒厂推出售价1.25万元的精品五粮液之后,94年又推出8 万元一瓶的精品五粮液,据报载还供不应求,究其原因,无非这些名花、宠物、名牌产品满足了这些高收入者表现自我,显示地位、身份及财富的心理需要,以上例子仅是挂一漏万。

且不论这些大款们高消费心理对某些价格及收费的影响,就是寻常老百姓也不例外。比如,天津市在未放映台湾电视剧《含羞草》之前,一支含羞草售价0.1元,电视剧插播后,每支上涨到0.8元,还供不应求。原因是含羞草在剧中暗含“洁身自好,对爱情坚贞不渝”,寓意正好满足了青年男士用来赠送女友的心理需求。再如,湖南五陵园风景区,近年来驰名国内外。这里不仅风景优美,而且风景区半山腰一个茶摊更令游人回味无穷、津津乐道。其实,茶摊很寻常,茶水也很普通:茅屋边搭一茶棚,木条长凳,围着小木桌上摆满茶杯,一元钱一杯茶水。可游人路经此地,不仅不嫌茶水贵,而且颇有兴趣争相饮茶。原来是茶棚旁挂的一个小木板广告牌吸引了顾客。广告是用毛笔书写“请君上当”四个大字,下面一行小字写着“人生艰难苦难多,处处上当受骗,请君提起勇气,掏一元钱喝一杯茶,再上一当。”显然茶摊主人很精明,他不仅巧妙地利用了人们的逆反心理,同时几句富有哲理的广告语也暗含激励游客继续登山上进的意思,于是打动了游人,引起了游人的购买兴趣与购买欲望,从而促成了他们的即兴购买。

日常生活中,这种事例举不胜数。可以预料,上述消费心理,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提高,需求的变化,人们生活方式改变,对价格的影响必将日趋重要。

以上我们简略地谈了市场经济下,影响我国价格形成与变动的几个因素。这些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有些因素使价格向高于或低于价值的方向运动;有些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会互相抵消;有些因素促使某种趋势的加强或减弱。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计划价格或自由价格都不可能长期固定不变,而是处于有升有降的不断变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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