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启示与借鉴--兼论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转型_市场经济论文

西方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启示与借鉴--兼论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转型_市场经济论文

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启示与借鉴——兼论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体制论文,历史性论文,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简介 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机体发展规律为吸收资本主义文明成果、借鉴西方经济学,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就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启示与借鉴,作者提出如下几个命题:1.私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路径和发展趋势。公有制市场经济虽是历史的必然,但也有一个磨合、调整和逐步成熟的过程。2.混合经济体制是通向公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计划经济的“过渡点”之一。3.市场社会主义论者给市场赋予其“中性机制”的目的是有其重要借鉴意义的。4.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既具有兼容性或内在统一性(这是主要的一面),又具有矛盾性。遵循马克思的社会机体发展规律,通过借鉴,尤其是实践,一定能解决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磨合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

西方经济学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研究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市场经济理论,它是几百年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运行实践的产物和理论反映。研究西方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借鉴其中的合理因素,有助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一、马克思社会机体发展规律是正确对待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理论基础

西方市场经济理论作为“舶来品”,在20世纪末致力于改革开放的中国得到广泛研究和重视,这是符合马克思社会机体发展规律的。但应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全盘否定和批判西方经济学、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另一种是盲目崇拜。这两种极端都是违背马克思的社会机体发展规律的。

马克思关于社会机体发展规律的经典的系统表述有两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即《资本论》第一稿中,从生产力、生产关系或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继承性、开放性与历史更替性、创造性相辅相成的辩证角度,全面阐述了这一规律。他说:“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也不是从空中,又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里发展起来的……。这种有机体制[①]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②]。这段经典论述,批判了唯心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机械的社会机体发展观,从而把社会机体看成是包括各种要素、器官、前提或设定——部分来源于从中脱胎而出的旧社会的机体(如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历史“残片”和“痕迹”)或来源于其它社会机体(如异己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结构)——在内的开放型的对立统一体,它阐明了社会机体从低级向高级(“总体”)发展的过程,既体现历史继承性和开放性的“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的”的从属型发展过程,又体现历史更替性和创造性的“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的”创造型发展过程,从而是这两大过程相辅相成地辩证的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

另一处表述见之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一书。马克思着重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更替性和创造性的角度,对这一规律作了人们熟知的经典式的表述。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细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③]

学术界大多把这段论述视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全部核心内容和唯一的经典表述。这是一个误解。这段经典表述较之前一表述更多地侧重考察和强调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性和创造性。这与时代以及无产阶级政党赋予马克思的历史使命——即为工人阶级锻造批判和推翻资产阶级剥削制度的理论利器——是分不开的。我们要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社会机体发展规律。应把上述两段经典表述以及散见于多处的相关论述综合加以理解。尤其在建设新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光注重显示不同社会机体区别的、体现历史更替性的创造型发展观,是不可取的,可能会滋生抹杀各社会机体之间历史继承性的左的倾向,对西方经济学、西方市场经济理论持全盘否定、一律排斥的立场是其表现形式之一;光注重显示不同社会机体联系的、体现历史继承性的从属型发展观,同样也是不可取的,可能会滋生抹煞不同社会机体本质区别的右的倾向,对西方经济学、西方市场经济理论持盲目崇拜的态度就是其表现形式之一。无庸置疑,马克思社会机体发展规律为吸收资本主义文明成果、借鉴西方经济学(其中包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三、四百年实践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市场经济运作和调节机制的理论和政策),以及通过千百万人的革命实践,为创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理论体系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二、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启示和借鉴

(1)私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路径和发展趋势。

西方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在既定社会制度下,既具有完备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又具有适度的国家干预或计划指导的经济运行载体;国家及其作用是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不能视为独立于市场之外的异己力量或外生变量。

现代市场经济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商品经济时代而并非产品经济时代)是有利于资源配置的较具活力和效率的经济运行载体,具有较大的制度弹性、区域弹性或兼容性,因而绝大多数国家和民族(除个别国家)都走上市场经济之路。

私有制条件下的西方市场经济在上升时期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却以资源的浪费、阶级矛盾的加剧、道德的沦丧、效率和公平矛盾的激化为代价,并最终成为束缚生产力的桎梏。

私有制市场经济在目前尚有一定的生命力,它所容纳的生产力还未释放殆尽,但已显露出衰退的征兆(日益强化的国家干预程度是衰退的指示器),国家干预的强化和计划机制的加强(自由竞争——一般垄断——国家垄断)既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行程内对个人私有制的扬弃以及对市场机制万能的否定,也是社会生产力向束缚其发展的生产关系发起挑战的结果。这种扬弃和挑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混合经济体制,并极力强调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社会制度合理因素的综合。

因此,私有制市场经济必将被能克服上述缺陷的公有制市场经济(马克思仅仅论述不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所替代,并且,后者也必将被在生产力发展的更高阶段上出现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所取代,私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计划经济,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也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路径和发展趋势。

公有制市场经济是历史的必然,是一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崭新事物。私有制市场经济已有几百年的实践经验和成熟的理论,但市场与私有制在磨合或结合过程中也经历过从对立到融合的发展过程。并且至今仍未完全解决好二者之间的矛盾。公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与市场)也有一个磨合、调整和逐步成熟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也许有几十年或者经历更长的时期,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同时切忌全盘照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

(2)混合经济论者的“联姻”理论:混合经济体制是私有制市场经济通向公有制市场经济这一新生产形式的“过渡点”。

既有国营经济又有私营经济的西方混合经济体制,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所引发的资本主义国家第一次国有化浪潮。由此崛起的国营部门实际上成了资本主义国家特殊的干预手段或经济政策的工具。

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接受混合经济体制。据统计,1982年下述国家的国营企业投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美国为18.4%,日本24.1%,西德22.7%,法国33.5%,英国30%。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物质财富再生产中所占比重:美国为13%,日本22%,西德20%,法国42%,英国13.5%。国营经济、国家垄断资本的实力的增强,为国家干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1960年国家“公共支出”占GNP的比重:美国为28%,日本21%,英国33%,法国35%,西德32%。但是1983年:美国上升到38%,日本37%,英国48%,法国53%,德国50%。这一组数字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干预的规模和强度。

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密特朗在1988年《告法国人书》中,对这种经济制度赞扬备至。M·佩斯顿在《混合经济》一书中,把它视为“纯社会主义和纯资本主义混合的形式”,因为它克服了这两种制度各自的缺陷,因而是一种“作为历史妥协的混合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必然实现全面社会化之前的过渡阶段”。[④]

混合经济体制的产生和发展表明:其一,它是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大调整和发展,是对市场缺陷或偏差的矫正,从而使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备。现代市场经济已有三个主体即居民、企业和国家,市场是居民、企业和国家的结合点,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已从外生变量变成内生变量。正确处理这三者关系,实现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正是现代市场经济理论所要解决的具有世界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二,它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从而出现资本的国家所有制、资本的个体所有制和资本的股份所有制三者并存的局面。这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具体形式从私人资本主义(私人资本)向私人垄断资本主义(股份资本)进而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演进的结果。归根结底是资本主义生产力的高度社会化,迫使资本关系采取社会化形式的结果。单个资本的个人所有形式,股份资本的集体所有形式乃至集团所有形式,都无法容纳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都不得不让位于国家垄断资本这种资本的国家所有形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迄今为止资本社会化的最高形式。

这种生产关系“不断地革命化”的进程,预示着“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其革命意义在于,这种扬弃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⑤],从而为新的生产方式、经济体制或经济结构奠定了物质基础。混合经济体制是通向公有制市场经济、公有制计划经济的“过渡点”之一。

(3)市场社会主义者的“联姻”理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矛盾。

混合经济体制被西方学者视为“纯社会主义”和“纯资本主义”的联姻,而西方市场社会主义学派的首要目标则钟情于“市场与社会主义的联姻”。在他们看来,市场是一种“中性机制”(格里戈里语),它能够从一种经济环境[制度]移植到另一种经济环境[制度]中去,“市场的运用与社会主义制度不相矛盾”(迪夸特里语)。他们强调指出:市场与资本主义之间并不存在内在的实质联系(资本主义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于市场资本主义而并非市场本身),市场的内在实质也不会妨碍人们用它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完全可以构筑一个“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甚至结合某种特定形式的社会主义手段的市场制度。”[⑥]

西方学者讲的“中性机制”(Neutral Mechanism),以及一切可以从属于社会主义的可供借鉴与吸收的有用之物,马克思均称之为“为一切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经济概念或范畴都可以区分为由生产力发展的一定水平所决定的物质内容和反映一定经济关系的社会形式组成的统一体。因此,在分析任何经济概念或范畴时,应自始至终地区分开它的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的工资、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剩余劳动等经济范畴时指出,如果我们把它们“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去掉,那么剩下的就不再是这几种形式,而是它们的为一切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⑦]这种作为一切或数个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的“物质内容”(应剥离附于其上的旧社会形式),是我们考察和借鉴的重点对象。必须“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方式获得的新内容”。[⑧]

市场社会主义大多宣扬旨在模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制度本质区别的“趋同论”。例如,英国学者讲的社会主义,则是二战后实施国有化政策的工党型市场社会主义,即把资本主义国有制或混合经济模式混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工党政府战后确实在某些部门如铁路、航空、发电站、矿山等建立一批国营企业或公共企业)。另一种趋同论则是把市场机制纳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举措,说成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合流。英国国有化企业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但另一方面,历史上任何社会都有公有(公共)财产,关键在于应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划分标准,区分它们各自不同的社会性质,以及判断公有财产的主人——国家代表哪个阶级或阶层的实际利益。英国工党政府企图把市场社会主义作为一副根治“英国病”的药方。显然,英国市场社会主义注定不会是一剂根治英国病的灵丹妙药。资本主义可能学习或借鉴社会主义的计划机制,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实行所有制的“国有化”、“生产资料社会化”以及分配制度的“合理化”或“收入社会化”,但它不可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也不可能放弃剥削制度(这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否则也就不成其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了。

市场社会主义者善于把资源配置的两大主要形式即市场机制及计划机制从社会经济制度抽象出来,赋予其“中性机制”地位,联想到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关于市场经济姓“社”抑或姓“资”的争论,这是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但同时又要看到,在具体经济问题的研究中,市场机制又是带有一定历史痕迹的、并与一定经济关系及社会制度相联系、并非仅仅涉及资源配置的孤立的纯粹范畴。因此,离开具体的经济环境及社会历史环境,亦即特定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规定性而一味奢谈中性机制,是违背关于抽象和具体的辩证法运动法则的。

西方市场经济学说经历了三次大综合:第一次大综合指以马歇尔等人完成的古典经济学与边际主义经济学的调和与折衷,研究资源配置的微观经济学是这次大综合的产物。第二次大综合指凯恩斯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大综合。市场缺陷论和政府缺陷论,并由此推出的混合经济体制是这次大综合的产物。第三次大综合是指市场社会主义所宣扬的市场机制“中性论”以及社会主义“市场主导机制论”或“市场本位论”。总的来说,西方市场社会主义尽管有许多缺陷,但较之混合经济论,更为明确地抛弃和大胆否定关于市场只能依附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度这一市场经济理论的制度假设和既定前提,并且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富于启迪的思想资料。

(4)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磨合和内在的统一性。

实践证明: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磨合有四、五百年的历史,已大体实现资本主义基本特征(如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内在的统一性。尽管这种结合极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的磨合已有80年的历史,这种结合具有超前的性质,加剧了社会生产力与超前冒进的公有制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状态,因而也是不理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终于找到的一种有利于资源配置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理想形式。但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磨合和统一呢?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计划型向市场型的历史性转变呢?

学术界大多把这一问题归结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无兼容性、统一性或矛盾性的问题。有的同志过分夸大这两者的矛盾性和非兼容性,把它归结为一系列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的矛盾,市场机制要求按要素分配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按劳分配的矛盾,或者计划经济下的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下的按劳分配的矛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与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的市场法则的矛盾,个人理性与公共利益的矛盾,财产公有与缺乏财产约束力的矛盾,要求人人就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竞争就业不相容的矛盾,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与企业家阶层的矛盾,公有制的物质载体国有制企业与市场经济不兼容而在市场竞争中面临困境的矛盾,官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矛盾,官僚主义与国有企业监理机制的矛盾,计划经济下的计划调节与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微观规制的矛盾,自由与平等的矛盾,公有制的民族性与市场经济的国际性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绝大多数并非是长期起制约作用的基本矛盾,其中大部分是转轨或转型时期出现的并且在磨合过程中能够予以解决的矛盾。一般而言,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既具有兼容性或内在统一性(这是主导的一面),又具有矛盾性(市场经济在公有制这个特殊的“以太”的照耀下会改变它的性质及其作用的强度和范围)。改革的实践总是先于改革的理论,我们在实践上已取得重要的进展,如经营承包责任制、股份制应当是迄今为止,为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兼容从而赋予其内在统一性问题上所提供的一条最现实的改革路径,但最终能否成功尚需作进一步的探索。但是,遵循马克思的社会机体发展规律,通过借鉴(“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尤其是实践(“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我们一定能解决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磨合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从理论上论证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统一性,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完成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这是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而“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⑨]

注释:

①列宁在1898年把“有机体制”这一术语改为“社会机体”。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35—236页。

③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5页。

④[法]拉费·勒卡荣著:《混合经济》,1928年版,第1、3、4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4页,第25卷第493、496页。

⑥[英]埃斯特林:《市场社会主义》,第1、14页。

⑦《资本论》第3卷,第990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9页。

⑨《列宁全集》第33卷,第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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