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比较与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旧论文,规程论文,普通高等学校论文,图书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2月国家教育部颁发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这是对1987年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的第一次修订。是在旧《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十多年来高校图书馆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而制定的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是为了更好地适应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高校教学与科研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新《规程》较旧《规程》无论在内容、章节、条款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下面笔者针对两《规程》的不同之处进行比较研究。
1. 新旧(规程》章节、条款的变化
新《规程》由原旧《规程》的六章三十六条充实为八章四十一条,而且章节名称有所改变,见下表
由上表可看出,新《规程》最显著的章节变化是将旧《规程》中第二章的业务工作细分为文献资源建设、读者服务、科学管理三个独立的章节,并且每一章节的内容与旧《规程》相比都更加充实、新颖,溶入了许多时代气息。下面对各章节逐一进行比较研究。
2. 第一章:总则(旧《规程》:性质和任务)
新《规程》总则的内容也是对高校图书馆性质和任务的明确,但与旧《规程》相比,其定位有所不同。总则第一条将图书馆定位于学校文献信息中心,(原为文献情报中心),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原为学校教学和科研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与发展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由此可见,新《规程》在特别强化“信息”意识的同时,提高了图书馆的地位,并明确了图书馆在学校发展与建设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
总则第二条有关图书馆职能也由原履行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转变为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并将服务目标定位于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总则新增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并对其主要任务进行了调整与充实,突出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2.1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新《规程》主要任务的第一条是: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旧《规程》为: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和管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文献情报保障。新《规程》较旧《规程》在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内容上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与拓展。
2.2读者教育。新《规程》主要任务的第三条是: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旧《规程》为:开展用户教育,培养师生的情报意识和利用文献情报的技能。新《规程》突出了信息素质教育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这一点是当今信息时代图书馆读者教育所必须重视的。此外,新《规程》主要任务的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在文字表述方面也与旧《规程》有所不同,新《规程》由旧《规程》的情报开发、情报服务全面转向信息开发、信息服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
小结:新《规程》总则确立了信息时代高校图书馆的性质、任务、服务方向及重要地位,明确了今后高校图书馆的服务重心将全面转为面向学校及社会的“信息化”服务。并对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读者服务与教育、科学管理及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体现了信息时代及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应具备的各种特征。
3.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旧《规程》第三章: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
本章与旧《规程》相比,除了文字表述及条款前后顺序有所差异外,内容方面无大的变化,但在本章中新《规程》对以下两点进行了明确。一是对馆长、主管业务的副馆长的技术职务和学历提出了要求,如第五条中规定:馆长和主管业务的副馆长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二是对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提出了要求,如第九条中规定: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以教师为主,吸收学生参加。
小结:本章首先确立了高校图书馆管理体制为校(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并对馆长、副馆长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明确了馆长应从事和承担的各项工作与任务,同时对图书馆部、室设置、分馆及院系资料室的设立做出了相应规定,阐明了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性质、成员的组成及所承担的任务。
4. 第三章:文献资源建设(旧《规程》第二章:业务工作第三条至第七条)
文献资源建设是新《规程》新增章节,与旧《规程》相比,内容有较大的调整与充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4.1对文献资源建设总体目标要求的出发点略有不同,如新《规程》第十条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省略部分与旧《规程》相同),制定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形成...。旧《规程》则为: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形成...。
4.2在文献采集内容与类型方面有了较大差别,新《规程》规定:在文献采集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旧《规程》为:通过多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国内外各种文献资料。
4.3本章新增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特色及地区或系统文献保障体系建设的分工,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实体资源与虚拟资源,形成网上统一的馆藏体系。
4.4对有关标准化内容进行了充实,如本章第十二条中规定: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而旧《规程》则为:要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标准化。
4.5新旧《规程》对目录体系的要求有一定的差异,新《规程》要求高等学校图书馆应重视目录体系建设,成为全校的书目中心,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的需求。删去了旧《规程》中对各种目录(如分类、书名、著者目录)设置的具体要求。
小结:文献资源建设是图书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资源建设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满足读者需求的程度。因此,新《规程》在立足于兼顾传统与现实的基础上,对资源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要求更多地体现了时代特征,如兼顾文献载体及使用权的购买、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网络虚拟资源建设、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标准化、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等。
5. 第四章:读者服务(旧《规程》第二章:业务工作第八条至第十条)
本章与旧《规章》相比,不同之处首先是确定了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宗旨是“读者第一、服务育人”同时对读者服务的方式与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如第十六条规定:网络资源的服务应做到24小时开放;第十七条规定:高校图书馆应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流通阅览,积极推广纸质文献开架借阅、电子资源上网服务。并且新《规程》进一步强调利用多种手段进行信息素质教育。此外,新增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网络条件,积极开展网上预约、催还和续借服务,网上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网上电子公告、电子论坛和意见箱服务,网上信息资源导引服务,最新信息定题通告服务,网上协同信息咨询服务等网络服务: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保护读者合法、公平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应为残疾人等特殊读者利用图书馆提供便利。
小结:本章根据网络环境下图书馆读者的不同需求,对图书馆读者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和高的标准,它要求图书馆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特别是对读者对象(如残疾人等)、读者范围(如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的服务有了较明确规定。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及应开展的各种服务,明确了读者合法、公平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力及读者违章违纪应给予的处罚,并对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的有偿服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6. 第五章:科学管理(旧《规程》第二章:业务工作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
本章与旧《规程》相比,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6.1新《规程》将科学管理总体要求放在了首位,并在内容上有所充实。如本章第二十二条:高校图书馆应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业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规定考核办法,保证贯彻实施。
6.2对图书馆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本章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严格遵循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并随着新技术的应用调整作业流程,改变管理办法。而旧《规程》则为:应积极创造条件,在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中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应用计算机首先做好基础工作的准备,坚持协作和共享的原则。
6.3更加注重图书馆学术与科研活动的开展,如本章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有条件的还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科研项目。
6.4充实了有关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如本章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解聘、晋升或降职、奖励或处分的论据。
小结:本章对图书馆科学管理提出了总体要求,并进一步强调了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图书馆的应用及标准化、网络化、数字化的建设。同时要求应重视图书馆科研活动及学术交流的开展,并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考核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7. 第六章:工作人员(旧《规程》第四章:工作人员)
本章与旧《规程》相比,主要差别有以下三点:
7.1对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上的要求,文字表述简洁,但内容更贴近实际,如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7.2对专业队伍建设、群体知识结构及工作人员学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本章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加强图书馆的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合理的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任多种学科的专业人员,高校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应逐步达到60%以上。而旧《规程》对工作人员学历的要求为:专业人员应具有中专(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应逐步达到60%。
7.3新《规程》对人员编制与配备工作人员数量无具体要求,而旧《规程》对此则有较详细的规定。
小结:本章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群体知识结构及学历层次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图书馆专业人员在掌握本专业知识的同时,掌握更多的其他学科的知识,鼓励专业人员通过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及学术水平,对图书馆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待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8. 第七章:经费、馆舍、设备(旧《规程》第五章:经费、馆舍、设备)
本章与旧《规程》相比,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经费和设备两方面。
8.1在经费方面。本章第三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应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旧《规程》则为:高等学校应重视对图书情报事业的投入,提供文献情报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本章新增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经费列入学校预算。高等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包括运行费和专项经费。运行费主要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办公费等。本章第三十五条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与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相适应,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逐年增加。生均年购文献量应不低于教育部的评估指标。新《规程》对图书馆文献资源购置费应占全校教育事业费的比例无具体要求,而旧《规程》对此明确规定为应占5%左右的比例。
8.2在设备方面。新《规程》要求重视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及时维护和更新,这是旧《规程》所没有的。
小结:经费、馆舍、设备是维系图书馆存在与否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新《规程》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质条件。并对经费的构成与使用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对图书馆馆舍及环境的改善提出了要求,并要求有计划地为图书馆配备各种设备,特别是要重视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
9. 第八章:附则(旧《规程》第六章:附则)
新旧《规程》的附则都是对《规则》适用范围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方面的规定,但新《规程》说明了检查和评估办法及标准另订。
结束语:高等学校图书馆自1987年《规程》颁布以来,始终以《规程》精神为指导,历经了风雨,克服了前进道路上的许多困难,为规范图书馆工作,提高图书馆地位,促进高校图书馆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网络环境的形成,图书馆各方面的变革,旧《规程》已有一些内容不太适应发展的需要。而新《规程》正是为了弥补旧《规程》的不足,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高校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而出台的。新《规程》从宏观角度体现图书馆的要求,指导图书馆工作,关注、面向未来,既兼顾传统与现实,发挥《规程》对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图书馆的普遍指导作用,又体现出了时代的特点,面对高校体制的各种变化及信息技术的应用等,对图书馆提出前瞻性、方向性的要求。新《规程》在业务规范上把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做好服务工作作为基点,在服务水平、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有更高更合理的要求。总之,新《规程》做到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出了指导性、时代性、科学性、可行性、条理性。它将成为当前和今后高校图书馆事业建设与发展重要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
比较与研究新旧《规程》,是为了更好把握、理解新《规程》的精神实质,以便在今后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严格按照新《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图书馆工作的领导,加强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及专业队伍建设,拓展图书馆服务功能,强化图书馆科研作用,使图书馆能够真正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校的信息服务,真正体现读者第一、服务育人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