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价格改革的传统思路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_价格改革论文

突破价格改革的传统思路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_价格改革论文

突破传统价格改革思路,加速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体制论文,思路论文,传统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传统价格改革思路是一种比较表面而且孤立的价格改革思路,不符合现代经济学价格理论的内在逻辑。

我国经济学界的部分学者,有一种把价格改革、企业改革、市场发展等诸多部分改革相对孤立地加以研究和论述的倾向。孤立地论述价格改革的学者设想,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价格本身的“放”和“调”,与企业改革(内部约束机制的塑造)关系不大,与市场发展(竞争结构的调整)联系不紧。这种倾向,曾一度集中体现在“价格双轨制”过渡措施的倡议者以及“价格改革优先论”战略的提倡者等学者提出的对策建议上。

上述学者的立论依据和对策建议,表面上看来没有问题。可是据笔者所知,当国内有关人士向弗里德曼、张五常等西方经济学家提及并征询意见时,包括后两位经济学家在内的许多西方经济学者,或者搞不清“价格改革优先论”与“企业改革优先论”等的本质区别,或者搞不清为什么要有两种改革孰先孰后的必要。原因很简单,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价格理论的逻辑中,价格、企业、市场是三位一体、密不可分的。什么样的企业行为方式,什么样的市场竞争结构,就决定什么样的价格形成机制。抽象地谈论价格改革问题,不涉及企业(定价是等的行为方式)改革,不涉及(影响企业定价水平的)竞争市场结构,必然是一种缺乏现代经济学内在逻辑及理论基础的表面化的价格改革思路。

“价格双轨制”的轻易提出和推行,缘起诸多原因。对企业行为方式和竞争市场结构的影响缺乏足够的预期,以及对企业行为方式和竞争市场结构的变革缺乏足够的重视,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以至于“价格双轨制”的推行,因不断引致企业行为方式和市场运行秩序的紊乱,最终招来各界对价格改革前期思路的众多反思和批判。同样,“价格改革优先论”的提出和试行,也因对改革相对滞后的企业行为方式和市场运行结构的变动反应估计不足而阻碍重重,最后在通胀的尖锐矛盾之中受挫中止。传统价格改革思路至此走到了尽头,至今一蹶不振。

二、传统价格改革思路过于强调价格的放开措施,相对忽视价格的形成机制,显示出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我国价格改革的早期思路,基本出发点是逐步放弃计划价格,以放为主、调放结合,在放开价格中找到市场均衡价格。这是一种主要立足于破计划体制、破计划价格的价格改革思路。在改革初期,刚刚从短缺经济背影中摆脱出来的待改经济体制,很容易从中获得增长的动力。定价权作为企业经营决策自主权的构成之一,充当了促使企业增产增收的动力。

在一些中观和宏观层次上,放开价格,使资源在不同行业之间得到了相当大程度的流动,缓解了不同行业的供求关系。放开价格,也使资源在不同地区之间获得了较大程度的重组,激发并提供了各地通过进一步放开价格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可能性。

更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实行的是区域递进型的层次政策组合战略,价格放开的次序在各地有时间上的先后。由于价格先放开的地区具有部分地吸引和转移其他地区资源、财富和利益的“福利”效应,致使各地都有争先恐后地放开价格的冲动。未放开价格的地区希望大踏步地放开价格,追赶先行者;部分放开价格的地区决心更快、更广泛地放开剩余部分的价格;已放开价格的地区进而开始提出进一步放开价格、率先与国际价格接轨的主张。放开价格,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一度成为我国各地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急迫的要求之一。

不过,时过境迁,到1992年年底,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放开价格的比重已达90%,标志价格放开的改革工作在全国境内均先后基本完成。在此之后,进一步放开或调高石油、煤炭、钢材、电力、运输等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民用电、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和大众文娱等公共事业收费价格,以及粮食、食糖等农副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效应不如以前理想,甚至开始明显地成为各地物价不断上涨的主要成因之一。以价格放开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价格改革思路,遇到强有力的通胀阻力,不再受到各方面的有力支持。

以价格放开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价格改革思路不再受到各方面的有力支持,暴露出其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放开价格、调整价格与国际价格接轨,本身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而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手段。不应该认为哪个地区价格放得更彻底,与国际价格接轨接得快,哪个地区的价格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就比较成功;而应该认为:哪个地区的价格改革实现了区域供给机制的低成本和高质量目标,或者说,取得了区域供给机制在国内国际价格和质量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哪个地区的价格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才更为成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扭转当前价格改革思路中存在的片面性,把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重点放在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造上,从而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说得更清楚些,在我国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新时期,各地区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加速市场经济建立并赢得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对竞争优势,再也不可能依靠以价格放开(或放得更开)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价格改革思路。事实上,传统价格改革思路,一方面以定价权下放的途径影响价格形成机制,不足以进一步从企业经营机制(定价决策的约束机制)的建立以及供给市场竞争结构的调整方面,促进区域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早日实现;另一方面,也不大可能再以价格放得更开或与国际价格接轨得快,取得早期价格放开的“福利”效应。不要说时下经济学界很少极力提倡以上的传统价格改革思路,即便是真有一些学者极力提倡之,也难以得到务实型的各地决策界的真正支持了。

三、传统价格改革思路是一种较少顾及行业特点、较多推崇市场化的笼统改革思路,不符合现代经济学关于“弱竞争型行业”的定价原则。

在我国经济学界,主张大力推行价格改革的学者之中,至今很少有人明确地提出价格改革思路应按“竞争型行业”和“弱竞争型行业”分流的看法。大多数学者,在谈到价格改革思路时,大都一边倒地以市场化作为自己心目中的蓝图,津津乐道于怎样尽快地把市场化价格改革推广到各行业去。以为各行业价格形式成机制和运行机制都市场化了,价格改革的目标就基本实现了。

在我国价格改革的初期,几乎所有行业的价格体制都是计划价格。不分行业特点的市场化笼统价格改革思路,理论上虽有弱点,实践推行了上却没有什么不足。它有助于坚定破计划体制、破计划价格的决心,有助于加快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在破中有立地成长起来。它也有助于解决“弱竞争型行业”价格过低、投资不够、供给不足的问题。

然而,“弱竞争型行业”毕竟有不同于“竞争型行业”的行业特点、竞争结构及资源配置方式。这一点,不是经济学理论上说说而已,更为现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所证实。“弱竞争型行业”有“自然垄断性行业”、“国家垄断性行业”与“公共福利性行业”之分。其行业进入、竞争、配置方面的共同特点是行业进入障碍大(或意愿弱)、竞争压力不足、难以自发找到最优配置均衡点等。因此,国家干预价格和投资,以促进该类行业供给机制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的实现,已成为“弱竞争型行业”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在国际范围内获得普遍认可的定价原则。

经过十多年市场化价格改革、价格放开工作在各行业和各地区基本完成之后,目前我们已初尝了不分行业特点推行市场化价格改革的部分苦果,逐步意识到传统的笼统价格放开思路在理论立论和实践推行方面的缺陷。经济学界开始发现,笼统的市场化价格改革措施,难以自发地形成该行业合理的定价水平。这里,存在着现代经济学所谓的“市场功能失效”或“市场功能不足”的问题。

举例来说,我国这几年在“弱竞争型行业”中推行笼统的市场化价格改革措施,改变“弱竞争型行业”定价偏低的同时,也带来了价格改革方面的新问题。农产品生产开始出现滞胀,即:一方面农产品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农产品生产又出现显著的滑坡趋势;基础和“瓶颈”行业收费标准开始出现上扬和混乱并生的局面,其中,尤以电力、运输方面的问题为剧;教育、医疗和大众文娱等公共事业收费,也开始出现相似的矛盾和局面。最后,“弱竞争型行业”价格的普遍和持续上升之势,又助长了国内整体通胀压力的强度。反思传统价格改革思路的片面性,修正笼统的市场化价格改革思路的不足,业已成为我国各地价格改革深化的当务之急。

四、三大突破与三在对策措施

深化我国的价格改革,加速各地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突破传统的价格改革思路,即三大突破。(1)价格改革不能孤立地置身于企业制度(经营机制)改革和市场环境(竞争结构)调整之外;(2)价格改革不能只是立足于价格放开,而不注重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造,(3)价格改革不能不分行业特点,而笼统地推行市场化取向。概括言之,价格改革不能孤立地改,价格改革光放不行,价格改革不能笼统地改。

突破传统价格改革思路三大局限的价格改革新思路,是加速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新要求。为此,传统价格改革思路的三大突破,需加紧落实为相应的三大对策措施,以便从操作上尽快摆脱当前价格改革所深陷的窘境。

1.进一步的价格调放措施,应以对企业经营压力和市场结构的谨慎分析为出台进程的对策依据。经济学界不宜抽象而孤立地强调价格进一步放开或加快与国际价格接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国内价格已基本放开的今日。剩下的少量价格未放开的生产资料(原材料),大都是一些带有“弱竞争型行业”特征的产品,应根据各地不同生产情况和需求结构,走谨慎调放的稳健路子。与国际价格接轨的价格调放,也不应步伐太快。在生产要素成本不一、市场需求结构不同、关税壁垒等短期不可能有大的变动情况下,过早接轨既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也难赢得企业界的真正响应与支持。

2.进一步的价格改革措施,应与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行为方式)的改造措施等相结合,取法“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思路,以增强区域供给机制在国内国际价格和质量方面的竞争优势。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定价等)经营机制的转换以及理性决策管理方式的改造,是增强区域供给机制(价格和质量)竞争力的关键措施。“竞争型行业”的国有企业走“公司制”改革之路,嫁接非国有股份及外资,是亟需推广的“综合改革”思路的主要内容。

3.调整并完善“弱竞争型行业”的价格管制标准,改革并调整“弱竞争型行业”的产权结构与经营形态。“弱竞争型行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改革,总体上不应放开,宜以“调”为主,调整并完善其管制标准,以期较好地同时实现该行业经营的经济性和福利性目标。在经营标准保持管制并调整完善的前提下,其行业生产应采取开放态势,引进非国有资金和外资,以增强该行业的供给能力,更好地实现行业供给的效率和公平目标。在这方面,部分沿海地区已在观念和行动上走在其他地区的前面。例如,最近广州市公共汽车收费标准在提高不久后,旋即又将收费标准降低至原水平,显示广州市对“弱竞争型行业”的福利性定价原则的认识逐渐成熟。浙江等地,在兴建“金温”铁路的筹划和建设过程中,吸引台湾“光华基金”入股参资,显示我国对非国有资金参予“弱竞争型行业”生产的态度也日益开放。当务之急是要从新的思维视角去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广与提高。

标签:;  ;  

突破价格改革的传统思路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_价格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