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高丘:“水浒传”研究_林冲论文

林冲高丘:“水浒传”研究_林冲论文

林冲与高俅——《水浒传》成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浒传论文,成书论文,林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研究《水浒传》成书,就不能不讨论林冲和高俅。从题材累积和演进的方面看,林冲和高俅是宋江三十六人故事流传史上的终端产生,如果说因为《宣和遗事》提到了劫取生辰纲、杨志卖刀杀人、宋江杀阎婆惜等事,《水浒传》的晁盖、杨志、宋江等形象还有发展之迹可求的话,那么林冲和高俅就是《水浒传》作者的前无古人的个人独创,其中无疑镕铸着作家个人意识和作家生活的时代精神,透过林冲、高俅形象,也就可以探索到作家创作的背景和动机。总之,林冲和高俅应是《水浒传》成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林冲和高俅在《水浒传》全书中所占的篇幅并不多,第七回至第十回,“误入白虎堂”、“刺配沧州道”、“风雪山神庙”,主要的故事都在这里了。尽管篇幅不大,可它在全书中却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可以这样说:没有林冲、高俅,《水浒传》官逼民反的主题(《水浒传》主题具有多元性和多重性,官逼民反仅其一)就难以突显和成立。金圣叹曾说:“开书未写一百八人,而先写高俅者:盖不写高俅便写一百八人,则是乱自下生也;不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注:《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水浒传》第一回回前总批。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7月版《金圣叹全集》第一册第43页。)高俅以一市井无赖,假蹴踘之伎博得皇帝青睐而官至极品。得势之后,便急不可耐地公报私仇,先是加害王进,继而是林冲。洞悉高俅心术的王进以走为上计,避开了一场杀身之祸,也不至于落草为“寇”。比较书生气的林冲却躲之不及。高俅要为自己的干儿子夺占林冲之妻,设下天罗地网,一定要将林冲置于死地;逆来顺受的林冲一忍再忍、一让再让,终于忍无可忍、让无再让,于是拔刀而起,杀了官府之人,流亡江湖,走上了梁山。林冲之反,乃高俅所逼,此所谓“乱自上作”也。

官逼民反的故事在《水浒传》全书中当然不止林冲一个,但比较起来,其他的人物都不及林冲典型。梁山一百八人,从上山的原因分析,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本是普通的百姓,因种种原因与官府矛盾,终至揭竿举义,如林冲、晁盖、鲁智深、武松、宋江等等。第二类本是鸡鸣狗盗之徒,如占据少华山的打家劫舍的朱武、陈达、杨春,菜园子出身、把僧行杀了在孟州十字坡开黑店的张青,放赌为生、赌博时打死人而流落江湖的石勇,在浔阳江边专贩私盐的童威、童猛,牢城管营之子、开酒店、在妓女身上生利息的土霸施恩,打死人逃亡江湖在戴宗身边做小牢子的李逵,等等,他们都百川归海似的最后聚集在宋江的“替天行道”的杏黄旗下。第三类本是朝廷官吏和地方富豪,他们反倒是被宋江等人设计“赚”上梁山的,如呼延灼、徐宁、卢俊义等。这三种人,第二类和第三类很难归在官逼民反的范畴内。

就第一类人物而言,有谁比林冲更典型呢?不错,晁盖劫取生辰纲之小结义是梁山聚义的源头,劫取当朝太师的财宝具有某种对抗官府的性质,由此而发展到占据水泊梁山,则是为梁山事业奠定了基础。不过,要说晁盖是为官府所逼,似乎有点牵强。晁盖是济州郓城县东溪村富户,是地方的“保正”,并没有任何受官府压迫的记录,他与吴用等七人谋画劫取生辰纲,理论上是“不义之财,取之何碍”,而实际上是要取得这十万贯金珠宝贝给自己享用,“图个一世快活”。所以他们把劫来的金珠宝贝尽悉瓜分,各自藏匿。后来因为案情暴露,地方藏身不得,才逃上了梁山。鲁智深的精神境界要高出晁盖们许多,他是一个嫉恶如仇、抱打不平而不计个人利害得失的英雄,先是因拯救金翠莲父女,失手打死土霸镇关西,不得不削发为僧,藏匿山林,既而又为解救冤屈的林冲,大闹野猪林,走上与官府对抗的道路。他拳打镇关西,是扶弱济困、除奸锄霸,与官逼民反的主题不在一个层面上。武松杀潘金莲、西门庆是一种极端的报仇行为,其中固然有官府受贿包庇凶犯,逼得武松不得不动用私刑的因素在内,但这因素比起林冲之所受的“逼”,相差甚远。宋江和林冲一样,做梦也没有想到会上山为“寇”,他生性孝义,精通刀笔和吏道,胸有凌云壮志,却沉郁下寮,也许他的潜意识中埋藏着反叛的因子,但他的理性却相当传统,只想在封建正途上博个功名富贵。只因晁盖是他的“心腹兄弟”,生辰纲一案事发,为帮助晁盖逃脱,他冒险泄露官府机密,一步跨出,便不能回头,从此身不由己的走上江湖,终于坐上了他极不愿坐的梁山第一把交椅。他因仗义而触犯刑律,与林冲平白无故的遭受陷害,其性质有明显的差异。如果宏观来看,晁盖、鲁智深、武松、宋江等人的遭遇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官僚政治对民众生存的威胁和压迫,以及在这种威胁和压迫下民众情绪的躁动、愤激和反抗。即如上述第二类、第三类人物的遭遇,也反映了封建时代政治窳败、奸宄放纵、百姓走投无路而“铤而走险”的现实。在一定的意义上说,所有这些人物的故事都是对林冲故事的补充和照应,都归向于《水浒传》的主题。

官逼民反,用金圣叹的话来说叫“乱自上作”。尽管金圣叹不可能超越封建意识形态,他和所有士人一样都将民众造反看成是“犯上作乱”,但他认为林冲之反乃是高俅所逼,却不能不说是封建时代中的清醒之论。在《水浒传》中最有资格代表“上”的是高俅,大名府的梁中书,江州的蔡九知府,孟州的张都监、张团练等等,都只是些地方官吏,他们虽然是整个封建官僚机器的一部分,但还不足以代表朝廷。蔡京是朝廷重臣,可是他在小说中只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唯高俅官居太尉之职,总揽国家军务,又深得皇帝宠信,他的一举一动可以说都是朝廷意志的体现。我们要特别注意高俅加害王进、林冲的方式,他采用“公事公办”,有意要把自己隐藏在国家意志的背后,待林冲在开封府幸免死罪后才使用暗杀伎俩。也就是说,高俅乃是调动国家机器来迫害林冲。说高俅是“上”的代表,无庸置疑。另一方面,高俅既是朝廷的代表,则林冲的造反,以及后来梁山武装与高俅的战争,也就具有了不容置辩的反朝廷的政治性质。由此可见,林冲和高俅的冲突虽然是全书情节的一部分,但他们矛盾的性质却带有全局性,是全书主题的基石。

然而林冲和高俅的冲突在宋江三十六人传说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在传说史上,林冲这个人物甚至很不重要。

宋末元初周密(1232-1298)《癸辛杂识》记龚开(圣与)《宋江三十六人赞》的名单中没有林冲(注: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中华书局1988年1月版第145-150页。)。按宋江三十六人之说由来已久,徐直之《忠义彦通方公传》有云:“是年(宣和三年,1121)宋江三十六人猖獗淮甸,未几亦就擒”(注:马蹄疾编《水浒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11月版第450页。),李若水(1092-1126)《忠愍集》卷二《捕盗偶成》诗云:“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戈犯城郭。杀人纷纷翦草如,九重闻之惨不乐。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注:转引自马泰来《从李若水的捕盗偶成诗论历史上的宋江》,《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1期。)历史上宋江部队当然不只三十六人,三十六人指头领而已。宋江所部有三十六头领当是事实。《癸辛杂识》引龚开《宋江三十六人赞序》云:

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不足采著,虽有高如李嵩辈传写,士大夫亦不见黜。余年少壮其人,欲存之画赞,以未见信书载事实,不敢轻为。乃异时见《东都事略》中载侍郎《侯蒙传》有书一篇,陈制贼之计云:“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有过人,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此自赎,或可平东南之乱。”(注: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中华书局1988年1月版第145页。)

南宋罗烨《醉翁谈录》之“舌耕叙引”著录勾栏瓦肆“说话”名目,其“小说”一门计一百七种,可能与宋江三十六人有关的仅四种:“石头孙立”、“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这四种与林冲无涉。

元刊《宣和遗事》(注:现藏台北中央图书馆《新编宣和遗事》二卷(黄丕烈原藏本),馆方《国立中央图书馆善本书目(增订本)》(1967)定为宋版,不确,当为元本。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三篇“宋元之拟话本”已指出,书中有吕省元《宣和讲篇》和南儒《咏史诗》,“省元”、“南儒”皆元代语,“省元”即状元。)叙及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则目有:《杨志等押花石纲违限配卫州》《孙立等夺杨志往太行山落草》《宋江因杀阎婆惜往寻晁盖》《宋江得天书三十六将名》《宋江三十六将共反》《张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将降》。则目仅此六则,正文叙述文字极为简略,林冲在天书三十六人名单中,曰“豹子头林冲”。他是押运花石纲的十二指使之一。“指使”是宋代将领或州县官属下供差遣的低级军官。十二指使奉命押运花石纲,林冲等十名指使运花石纲已到京城,只有杨志在颖州等候孙立不来,被雪阻滞,因卖刀而杀人。林冲等十一人在黄河岸上救了被押解的杨志,于是同往太行山落草。《宣和遗事》写到林冲的只有这些,他在故事中不过是一个姓名符号而已。《宣和遗事》是一部仓促拼凑而成的话本,故事前后不能接榫、甚至矛盾牴牾之处多有存在,它未必记录了当时流传于民间的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基本面貌。不过,林冲在这支离破碎的故事中是一个无所作为的角色却是事实。

元杂剧搬演的宋江三十六人故事与《宣和遗事》相比,几乎是另一个境界。元杂剧叙述宋江等人上梁山以后的种种传奇,最活跃的角色是黑旋风李逵。今存元杂剧“水浒戏”共六种(注:关于此六种杂剧的写作年代,学术界存有不同意见。参见严敦易《元剧斟疑》(中华书局1960年)、马泰来《元代水浒杂剧辨伪》(香港大学学生会中文学会《东方——中国小说戏曲研究专号》1968年)、罗忼烈《元人的水浒杂剧》(辑入作者《词曲论稿》,香港中华书局1977年)。笔者采纳隋树森《元曲选》和《元曲选外编》的意见。):高文秀《黑旋风双献功》、康进之《梁山泊黑旋风负荆》、李文蔚《同乐院燕青博鱼》、无名氏《鲁智深喜赏黄花峪》、无名氏《争报恩三虎下山》(三虎为关胜、徐宁、花荣)、李致远《大妇小妻还牢末》(出场人物有:宋江、李逵、史进、刘唐、阮小五)六种中无一种写到林冲。剧文已佚,仅存剧目者,据王国维《曲录》有二十二种:红字李二《折担儿武松打虎》、《板踏儿黑旋风》、《窄袖儿武松》、《全火儿张弘》、《病杨雄》,高文秀《双献头武松大报仇》、《黑旋风斗鸡会》、《黑旋风乔教学》、《黑旋风借尸还魂》、《黑旋风诗酒丽春园》、《黑旋风穷风月》、《黑旋风大闹牡丹园》、《黑旋风敷衍刘耍和》,杨显之《黑旋风乔断案》,李文蔚《燕青射雁》、康进之《黑旋风老收心》,无名氏《小李广大闹元宵夜》、《张顺水里报冤》、《一丈青闹元宵》、《征方腊》、《宋公明劫法场》、《宋公明喜赏新春会》。我们虽然读不到以上二十二种杂剧的剧文,但从剧目却完全可以判断它们没有一种是以林冲为主角。

明初无名氏杂剧《梁山七虎闹铜台》有林冲出场,但只是过场人物,楔子里仅有一句自报家门的宾白。闹铜台的“七虎”是吴用、徐宁、雷横、秦明、朱仝、燕青、李逵,没有林冲的位置。明代传奇《宝剑记》搬演林冲和高俅的故事,此剧有嘉靖二十六年(1547)序,当时《水浒传》已版刻行世,显然是李开先(1501-1568)根据《水浒传》改编,它当然不是《水浒传》成书前已有的故事。其实直到明代成化前后,民间传说中的林冲还不是宋江三十六人中的要角。陆容(1436-1494)《菽园杂记》卷二记民间流行的叶子戏,叶子上所绘二十人,从宋江到燕青,就没有画林冲。

纵观宋江三十六人故事的流传史,至《水浒传》成书前,林冲一直是一个没有多少具体表现和作为的人物。也就是说,历史没有给《水浒传》作者提供关于林冲具体形象的资料,除了“豹子头”这个绰号和“指使”这个低级军官身份之外,一切都必须由作者自己创造。

历史上是否真有林冲其人,属难考定。余嘉锡作《宋江三十六人考实》就没有谈林冲,原因就在没有材料。高俅的情况就不同,虽然迄今我们知道的关于他的情况并不多,但他的确是北宋末年政坛上的一个显赫人物。《宋史·徽宗本纪》记宣和四年(1122)“以高俅为开府仪同三司”(注:《宋史》卷二十二“徽宗本纪”,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第2册第409页。),《宋史·钦宗本纪》记靖康元年(1126)五月“开府仪同三司高俅卒……追削高俅官”(注:《宋史》卷二十三“钦宗本纪”,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第2册第428页。),高俅在《宋史》中无传,列传中“佞幸”、“奸臣”均不见其名,想必他与朱勔、蔡京等辈有所区别。《宋史》对他的评价略见于《李若水传》:

靖康元年,(李若水)为太常博士。开府仪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当挂服举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躐跻显位,败坏军政,金人长驱,其罪当与童贯等。得全首领以没,尚当追削官秩,示与众弃;而有司循常习故,欲加缛礼,非所以靖公议也。”章再上,乃止。(注:《宋史》卷二十三“钦宗本纪”,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第2册第13160页。)

高俅“以幸臣躐跻显位”,朱勔以花石纲博得宋徽宗的欢心,高俅凭藉什么飞黄腾达呢?南宋王明清(1127-?)《挥麈录》记曰:

高俅者,本东坡先生小史,笔札颇工。东坡自翰苑出帅中山,留以予曾文肃,文肃以史令己多辞之,东坡以属王晋卿。元符末,晋卿为枢密都承旨时,祐陵为端王,在潜邸日己自好文,故与晋卿善。在殿庐侍班,邂逅。王云:“今日偶忘记带篦刀子来,欲假以掠鬓,可乎?”晋卿从腰间取之,王云:“此样甚新可爱。”晋卿言:“近创造二副,一犹未用,少刻当以驰内。”至晚,遣俅赍往。值王在园中蹴踘鞠,俅候报之际,睥睨不已,王呼来前询问:“汝亦解此技邪?”俅曰:“能之。”漫令对蹴,遂惬王之意,大喜,呼隶辈云:“可往传语都尉,既谢篦刀之贶,并所送人皆辍留矣。”由是日见亲信。踰月,王登宝位。上优宠之,眷渥甚厚,不次迁拜,其侪类援以祈恩,上云:“汝曹争如彼好脚迹邪!”数年间建节,循至使相,遍历三衙者二十年,领殿前司职事,自俅始也。父敦复,复为节度使。兄伸,自言业进士,直赴殿试,后登八坐。子侄皆为郎。潜延阁恩倖无比,极其富贵。然不忘苏氏,每其子弟入都,则给养问卹甚勤。靖康初,祐陵南下,俅从驾至临淮,以疾为解,辞归京师。当时侍行如童贯、梁师成辈皆坐诛,而俅独死于牖下。胡元功云。(注:《挥麈录》“后录”卷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138页。)

王明清所记得之胡元功的传说与上引《宋史》李若水劾高俅“以幸臣躐跻显位”颇为相合。王明清生于南宋建炎元年(1127),距他所记之人事并不遥远,但毕竟得之传闻,且高俅已有佞臣之名,传说难免会有传说者的主观虚拟成分,事实上它的不确之处也显而易见。如王诜(晋卿)尚英宗第二女(蜀国长公主),原为左卫将军,任枢密都承旨是赵佶即皇帝位以后的事,并非元符末赵佶还是端五时。按王明清所记,高俅原是苏轼身边小史,苏轼离京赴定州(中山)之任时推荐给王诜,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近端王赵佶,因擅长蹴踘而获赵佶赏识,赵佶当皇帝后一再提拔高俅,“遍历三衙者二十年”。“三衙”是宋朝掌管禁卫军的机构,为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合称“三衙”。这段传说基本上被《水浒传》采纳。不过,《挥麈录》所记有几点:一、高俅本为苏轼小史,但出身并不卑贱,“父敦复,复为节度使。兄伸,自言业进士,直赴殿试,后登八坐”;二、高俅有后,“子侄皆为郎”;三、高俅虽为佞臣,但尚知恩图报,苏轼“子弟入都,则给养问卹甚勤”。这三点均被《水浒传》扬弃,《水浒传》将高俅写成一个市井无赖。

史传将高俅定性为佞幸,话本《宣和遗事》按这个定性,安排高俅在宋徽宗与李师师的风流公案中充当一个帮闲的角色。位居宰辅平章的高俅盅惑徽宗微服逛妓院,嫖李师师。李师师“结发之婿”贾奕不舍旧情,即遭到高俅、杨戬的迫害,终被贬至广东琼州,李师师则删封为明妃。金兵南侵,徽宗内禅,太学生陈东上书指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李彦、朱勔为六贼。六贼先后被贬被诛,唯高俅结局不明。《宣和遗事》所叙高俅如此而已。

史传也好,话本也好,都没有说高俅与宋江三十六人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在高俅死后主张对高俅追削官秩的李若水,据上引《捕盗偶成》诗,是很清楚地知道宋江三十六人的,但他弹劾高俅却没有与宋江三十六人之反挂钩。《宣和遗事》既写到宋江三十六人,也写到高俅,可是故事中二者不曾发生过任何具体冲突。与宋江三十六人有关系的是大兴花石纲之役的朱勔,以及赠送生辰纲的梁师宝和收受生辰纲的蔡京。花石纲使杨志、林冲十二指使结义为兄弟,发展到杨志卖刀杀人,十二人上太行山落草。生辰纲使晁盖聚义拦劫,终至上太行山梁山泊,并连带宋江亡命江湖,成就了三十六人的事业。按《宣和遗事》,有理由成为宋江三十六人的头号敌人的应当是朱勔、蔡京和梁师宝三人。

元杂剧“水浒戏”没有出现高俅这个人物,戏中虽有衙内登场,但不是高俅的儿子。

由此看来,将高俅塑造成林冲以及梁山起义军的对立面,完全是《水浒传》作者独具匠心的创造。且不说这种人物配置,单就高俅人物形象而言,距离历史、距离宋元话本和戏曲已经相当遥远了。尽管《水浒传》作者利用了王明清《挥麈录》的材料,说高俅靠了蹴踘的脚头功夫爬上高位,但对他的出身、家世却进行了根本改造。这种改造,作者自然有他的意图,这一点将留待后文分析。

高俅和林冲的故事,简单概括起来,也可以说是“夺妻杀夫”。夺妻杀夫,本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小说史上这类作品屡见不鲜。最著名的当数宋初乐史(930-1007)的《绿珠传》(注:涵芬楼本《说郛》卷三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0月版《说郛三种》第1册第638-639页。)。此事见于《晋书·石崇传》,不纯粹是小说家言。乐史敷衍成篇,如他在篇末所说:“今为此传,非徒述美丽,窒祸源,且欲惩戒辜恩背义之类也。”小说所强调的是绿珠作为一个侍姬,竟能不惜一死以酬主人,那些享厚禄、盗高位的衣冠须眉又如何:亡仁义之行,怀反覆之情,暮四朝三,唯利是务,岂不悲哉!小说寓言如此。循此思路,詹詹外史《情史》把它编入“情贞类”。《情史》“情贞类”所收同类故事还有多篇。其中《申屠氏》叙靖康二年董昌之妻申屠氏美艳有才,当地富豪方六一设计诬陷董昌,将其杀害以夺其妻,申屠氏伪装顺从,伺机将方六一刺死,然后自缢。《歌者妇》叙南中大帅害死歌者以强占其妻,其妻藏利刃欲刺大帅未果,遂自断其颈而亡。这类话题的主旨都是赞赏女主人公的节操。

《水浒传》的林冲娘子也是一位烈性女子,第二十回初叙她见难逃高俅魔掌遂悬梁自尽,然而《水浒传》作者之意并不在褒奖节烈,而在揭示一个重大社会历史主题:官逼民反。“杀夫夺妻”是强者对弱者实施的暴行,强者当然是凭藉自己的权势达成其卑鄙的目的。司马伦之流所以能够得逞,客观条件是封建专制的官僚政治体制。这个体制的顶端是皇帝,皇权天授,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对臣民握有不容置疑的生杀予夺大权。皇帝以下由各级官吏叠成一个多层金字塔,上一层对下一层同样具有绝对的权力,塔基下则是广大的平民。这个金字塔结构的固着力是下层对上层的绝对服从,配合意识形态便是“孝”和“忠”的神圣化和绝对化。由秦始皇创立的这个体制延续上千年,在改朝换代和分裂统一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改进而逐渐完备。人们在这个体制下生活,头脑里难以生长权利的观念,即使发生权利观念的萌芽,也必定会遭到无情的扼杀,像司马伦的行为,人们都只是以伦理的尺度考量其善恶,一般不会从法的角度判别其是非,触及“官”的要害问题。

《水浒传》的创造性和深刻性就在处理“杀夫夺妻”话题的别具机杼,超越情贞模式,作者把高俅、林冲及林娘子的纠葛配置成一个新的格局。林娘子淡出,着意展开高俅和林冲的矛盾。作者固然是把高俅作为坏人来描写,但对他的描写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高俅本来就是一个破落户子弟、游手好闲的无赖棍徒,这样一个社会人渣居然由皇帝的好恶而擢升为朝廷重臣。高俅发迹,昏聩的赵佶自不能辞其咎,但是如果没有金字塔式的封建官僚制度,赵佶纵有其意亦难以达成其事。第二,高俅夺林冲之妻,不拟司马伦那样赤裸裸,他使用“合法”手段,设陷阱诱使林冲带刀进入军事机密的白虎堂,名正言顺的加其死罪;死罪未能成立,高俅虽然恼怒,却仍不直接杀掉林冲,而是采取暗杀的方式;在林冲未死之前,高俅一直不肯公开强夺林娘子。高俅调动国家机器来对付林冲,使林冲躲无可躲,藏无可藏。第三,高俅作恶多端,祸国殃民,终其《水浒传》情节,他并没有像一般小说中的坏人那样得到恶报,《水浒传》的结局是宋江等人冤死,他仍然高居庙堂。综合三点,作者没有把高俅写成一个孤立的坏人,作者主观上不可能对封建官僚制度的本质有所认识,但至少认识到高俅的坏不是孤立和偶然的现象,是当时官僚政治腐败和黑暗的集中表现。

林冲这个人物,《水浒传》作者依据“豹子头”绰号给他设计了一个“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外貌,这个从《三国演义》张飞形象复制出来的外貌与他的儒雅的举止反差太大,并不被读者认可,清代以后的绘画和戏剧舞台脸谱都被修改成清雅的须生,以达到表里如一的美学效果。《水浒传》的林冲有两个特点。一是安分守己,逆来顺受。“安分”是指他安于封建等级制度所规定他的社会角色,他不想投机钻营往上爬,更不想改变现存社会等级秩序,他只求在现存社会等级秩序中维持他的也许是令人羡慕的家庭生活。他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非军中指挥官,品级不高,也没有什么实权。他娶妻尚未得子,岳父也是一个教头,婚姻门当户对,是一个小康家庭。他很满足,为了保住这种平平常常的小家庭生活,决不招惹是非,是非招惹到他,他宁愿躲避退让,即使受欺侮也要逆来顺受,委曲以求小家之全。他武艺高强,既没有鲁智深的豪侠之气,更没有李逵的反叛精神,他只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良民。假若不是高俅逼他至绝境,他一定会像他岳父一样安安稳稳和默默无闻的过一辈子,决不会落草为寇。其实,千百年来大多数中国人都是这样生活过来的,即使是被压在社会金字塔的最底层,如果不是略无生机,也不会铤而走险,去甘冒“大逆不道”的罪名。正因为如此,林冲的性格很有中国国民的代表性。其二,林冲眼睁睁看着草料场被烧,虽庆幸不曾被烧死,却从此也逃不脱一个死罪的结局,他挺枪冲出山神庙,杀了高俅派来的爪牙。接下去,作者没有循着传统复仇类型作品习惯思路来写林冲如何潜回东京,去取仇人高俅的首级,而是走上梁山,投身到绿林草寇中去与朝廷对抗,换句话说,林冲的“反”,已超越了个人反抗的范畴,他的反抗与当时社会的颠覆势力融为一体,升华为一个社会阶级的反抗,明显的带有政治性质。

林冲和高俅的矛盾已不是简单的好人和坏人的矛盾,而已提升为民众和官府的矛盾。高俅将林冲逼上梁山,成为了官逼民反的典型案例。《水浒传》通过林冲被逼上梁山极有感染力的故事,充分揭示了官逼民反、民不能不反的合理性。作者的同情在林冲一边,这种倾向在封建时代无疑是一个大胆的叛逆。

小说家在创造自己作品的艺术世界时,不论他写的是有文献可参的历史题材,还是凭空虚构、驰聘想象的神魔故事,其创作的原动力,不管作家自觉还是不自觉都是来源于小说家生活时代的社会矛盾的撞击。作品的情节和细节,以及人物性格等等,也不管作家自觉还是不自觉都是当时社会生活的投影。宋江三十六人的题材虽然有一个长期累积的历史,但《水浒传》绝不是民间文学范畴的集体创作,而是作家个人的作品,属于作家文学范畴。关于《水浒传》吸收了宋元以来传说、话本、戏曲方面哪一些要素以及如何吸收,当写文专论,这里暂且不谈。既然《水浒传》是作家个人独创的长篇小说,它就必定透射着作家生活时代的“当代精神”,是作家生活时代的现实产物。那么,《水浒传》是哪个时代的产物?就林冲和宋江而言,这对人物形象和矛盾冲突的现实依据又是什么呢?

《水浒传》的成书年代,我曾用历史的方法进行过考证,结论是成书在明代嘉靖初年(注:拙作《〈水浒传〉成书于明代嘉靖初年考》,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现在我要用文学的方法,对《水浒传》成书过程作逆向的探索,以求得它的生活原型。

有论者以《水浒传》成书于元末明初为前提,认为《水浒传》是根据元末农民战争的经验创作而成的。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大大小小的农民战争,这些战争有其共性,同时又各具个性。共性方面,农民暴动的原因都是相同的,大要为一个王朝统治已经腐朽,也就是朝廷失去了调节统治机制的能力,各级官僚唯利是务,法度不存,地主肆无忌惮的对农民实行超经济剥削的同时,政府也在加剧对农民的横征暴敛,农民难以生存,大批背乡离井沦为流民,有的则聚啸山林成为“草寇”。此时社会如同一堆干柴,只要出现晁盖、宋江式的人物,就是干柴遇着火星,顿时会燃成燎原大火。农民起义虽然有的也提出“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但由于它不是生产力发展到高度水平产生了新的生产力之后引起的社会革命,在实践中却并不能加以贯彻,他们多半只代表起义队伍的集团利益。在集团内部也仍然存在严格的等级,头领和喽啰并不一样“大块吃肉、大秤分金”,因此在与当朝政权的斗争中常常表现出实用性和妥协性,故而朝廷的对策也常常变换使用镇压和招安两手。不仅历史上的宋江受招安,唐末的王仙芝在乾符三年(876)、乾符四年(877)两次提出过招安,明代正德年间的刘六、刘七也谋画过招安,明末的张献忠也接受过招安。然而这些共性都是寓居于个性之中,通过个性显现出来的。成为作家创作的生活原型的东西,是具象的、鲜活的、五光十色的和浸润着情感的。我们判定一个时代生活是否是某部作品的生活原型时,标准应当是时代的个性。元末农民战争的个性是什么?简而言之是秘密宗教和民族矛盾。最初起义的领袖以明教、弥勒教作为信仰和精神纽带唤起并组织民众,同时又打出反元复宋的带有浓厚民族主义色彩的旗帜。韩山童、刘福通就是宣传弥勒佛已经降世,明王已经出世,鼓吹要改朝换代。至正十八年(1358)朱元璋攻占婺州,在衙门前树两面黄旗,旗上大书:“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又立两个木牌,牌上大书:“九天日月开黄道,宋国江山复宝图”。秘密宗教和民族主义在晁盖、宋江的起事过程中毫无踪影。把《水浒传》的故事放进元末的时代环境中,明显的难以契合。

《水浒传》表现的是贪官污吏、地方豪强和广大民众的矛盾。它所展示的是皇帝昏庸、官吏不法、民不聊生、盗贼蜂起的社会图景。作者叙说北宋末年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不过是借他人之酒来浇自己胸中块垒而已。它不是元末社会的投影,更不是明初社会的投影。封建专制的历朝各代,即使是圣君贤相的太平盛世,官吏贪脏枉法、欺凌百姓的事情也是要发生的,但是情况和程度却有差异。朱元璋立足后,对官吏实行十分严厉的监控,他和他的儿子永乐皇帝朱棣对贪官惩办手段之残酷,史所罕见。明代前期的各级官僚,在总体上还是比较收敛的,不大敢肆无忌惮的恣意妄为。相对来说,社会也处在一种较为安定的状态。高俅和林冲的故事以及桃花山、二龙山、对影山、梁山等等山头林立的动乱局面,绝非明初现实的写照。

若把高俅和林冲放在明代中叶的正德年间,则会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存在融为一体。在正德时代产生高俅和林冲的故事,不止是合逻辑的,而且可以说是写真纪实。正德前期宦官刘瑾把持朝柄,结党营私,而朝中士大夫官僚居然依附宦官,盛乱朝纲。历史上宦官窃夺大权的事并不稀罕,但士大夫官僚与宦官结合成“阉党”,这是第一次。《明史》专为“阉党”立传也是史无前例的。刘瑾“阉党”中贪官很多,试举张綵一人。此人进士出身,位居阁僚,贪财而且渔色,对刘瑾阿谀奉承,甚至称刘瑾为“老者”。他强夺属僚的妻妄,因寡廉鲜耻而著于史册。

张綵,安定人。弘治三年进士……性尤渔色。抚州知府刘介,其乡人也,娶妾美。綵特擢介太常少卿,盛服往贺曰:“子何以报我?”介皇恐谢曰:“一身外,皆公物。”綵曰:“命之矣。”即使人直入内,牵其妾,舆载而去。又闻平阳知府张恕妾美,索之不肯,令御史张禴按致其罪,拟戌。恕献妾,始得论减。(注:见《明史》卷三百六“阉党·张綵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7840-7841页。)

张綵的作为与高俅有何区别?碰到不肯献妻的张恕们,他就动用国家机器,“按致其罪”,与高俅对付林冲的办法简直如出一辙。张綵所以如此嚣张和毫无顾忌,原因就在他们完全把持了朝政,那政治的黑暗与《水浒传》的描写相合着契。

《水浒传》作者对高俅的描写有两点值得我们玩味。其一是高俅的发迹。《水浒传》利用了《挥麈录》的记载,但并非完全照搬,而是有所取舍和有所强调的。把高俅写成是破落户出身和市井棍徒,是《水浒传》作者的创造。从一个市井棍徒发迹成朝廷重臣,在社会战乱年代有可能,像话本中津津乐道的朱温、石敬塘、刘知远、郭威等人,都是由一介游民而升腾为帝王将相,所谓时势造英雄,社会条件是绝对重要的;和平年代里一个游手好闲的无赖汉想凭藉一点蹴踘之类的技能一步登天,几乎没有可能。在社会正常情况下,官吏的选拔是有规定程序的,多半要经过科考,少量的也有恩荫和捐纳。既不肯埋头寒窗苦读,又没有贵胃家庭的背景和万贯的家产,入仕只是妄想。《水浒传》写的北宋徽宗时期,尽管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但毕竟没有社会大动乱,在这样的背景下市井棍徒高俅能够如此发迹辉煌,不能说不是一个疑问。其二,《水浒传》写高俅没有亲儿,不得不过继一个子嗣,而且这个干儿子竟是高俅自己的叔伯兄弟。《挥麈录》记高俅是有子嗣的,这样写也是作者的创造。认自己的叔伯兄弟为干儿子,不符合封建宗法。

两个疑点如果放在明代中叶这个特定时空里就都可以得到解释了。这个时代,一个市井无赖的确可以发迹变泰,当然不是去场屋应试,不会得到恩荫,也没有财力去捐纳,他们有一条捷径可以走,就是净身做个阉人入宫,一旦获得皇帝宠信,便可权居百官之上。明朝立国的时候,朱元璋严禁宦官识字,以防止他们干政。永乐皇帝朱棣篡夺侄儿的帝位,宦官从中帮了他的大忙,他于是不顾朱元璋的圣训,开始重用太监。永乐末年出身教职、官位低微的王振净身入宫充任宫中女子的教习,可以说是打破了朱元璋的禁令(注:评见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中华书局1993年2月版第562-563页。)。王振在宣德朝即掌司礼监,正统初年便独揽大权,正统十四年(1449年)挟正统皇帝率兵至土木,酿成土木堡之役惨败,导致正统皇帝被瓦刺也先俘掳。正德年间的刘瑾本是谈氏子,依太监刘姓者净身进宫,冒其姓。此人狡狠奸险,仅“粗知文事”(注:陈洪读《继世纪闻》卷一,中华书局1985年5月版第70页。),然“日进鹰犬、歌舞、角觝之戏,导帝微行”(注:《明史》卷三百四“宦官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第7786页。)。正德皇帝为刘瑾所盅惑,怠于朝政,大权尽落刘瑾之手。刘瑾一手遮天,作威作福,网罗党羽,迫害忠良。为翦除异己,屡起大狱,据《明史》记载,谪尚书王佐以下者百七十三员。招纳朝臣焦芳、刘宇、曹元、张綵、刘玑等数十大员结成阉党。《明史》曰:

明代阉臣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中叶以前,士大夫知重名节,虽以王振、汪直之横,党与末盛。至刘瑾窃权,焦芳以阁臣首与之比,于是列犯争先献媚,而司礼之权居内阁上。(注:《明史》卷三十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第7833页。)

太监多来自社会下层,刘瑾一党的太监张忠曾与霸州大盗张茂结为兄弟,并引张茂混入豹房“侍帝蹴踘”(注:《明史》卷三十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6册第7795页。)。陈洪谟(1474-1555)《继世纪闻》也有此类纪载:“京师之南固安、永清、霸州、文安等处,京卫屯军杂居,人性骄悍,好骑射,往往邀路劫财,辄奔散不可获,人号为放响马贼。近来内官用事,谷大用、马永成、张忠等皆霸州、文安诸处人,大盗刘七等尝因内官家人混入禁内豹房,观上游幸之所。”(注:陈洪读《继世纪闻》卷四,中华书局1985年5月版第93页。)谷大用、马永成等与刘瑾合称宦官“八虎”,他们出身贫贱,走净身入宫的路线而飞黄腾达,权力竟在内阁之上。太监把持朝廷权柄,趋炎附势之徒认太监为“干父”者不为稀罕,在这个圈子里没有宗法辈分之说,吏部尚书綵称刘瑾为“老者”即可证明。《水浒传》作者写高俅发迹以及收堂兄弟为干儿子,不正是正德太监当道时的投影吗!

我并不认为《水浒传》的高俅是影射刘瑾或某个太监,《水浒传》绝不是影射文学,我的意思是正德间刘瑾势焰实在太炽,流毒实在太深,以至《水浒传》作者在塑造一个头号贪官奸臣的时候怎样也抹不去刘瑾的阴影,自觉或不自觉地吸纳了这类人物原型的某些元素。

刘瑾当道,使明朝自正统以来已经相当尖锐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正德五年(1510)爆发了以刘六、刘七为首的农民起义,首义在霸县,瞬即漫延到北方几省,起义军几次威逼北京,使朝廷大为震动。这场农民战争持续了三年之久。《水浒传》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创作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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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高丘:“水浒传”研究_林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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