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是香港回归_邓小平主席论文

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是香港回归_邓小平主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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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使香港回归祖国大陆,是所有炎黄子孙的强烈呼声。为了早日实现统一祖国大业的美好愿望,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共领导集体,为解决香港问题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多年的运筹、探索。经过几十年、几代人的努力和奋斗,香港回归祖国这一百余年的民族愿望即将变为现实。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人运筹解决香港问题的途径:长期打算,充分利用

新中国诞生之前,中共中央领导人就开始考虑香港、澳门等问题。从那时起,实现祖国统一,就成为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心中的宏愿。

1949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中说:“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是,在执行的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有利而又可能解决者,应提出解决,其尚不可能解决者,则应暂缓解决。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无害或无大害者,即使易于解决,也不必忙于去解决。凡问题尚未研究清楚或解决的时机尚未成熟者,更不可急于去解决。”[①]这一外交方针的提出,为我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原则性的依据。同年1月31日,为了解新中国的内外政策,苏联代表米高扬受斯大林之托,到达当时党中央所在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2月1日至3日,毛泽东同他连续谈了三个整天。

当时担任毛泽东翻译的师哲曾回忆道,毛泽东对米高扬说:“目前,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须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取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②]毛泽东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提出了利用香港发展海外关系和进行贸易往来的重大决策。

10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广州。继续南下的解放军四野邓华所部之十五兵团攻取深圳时,没有跨过深圳河,而是按兵于深圳河畔。当时解放军方面传话给英国人,说他们的任务是维护和平并准备恢复贸易和重开广州至九龙的铁路。

12月19日,香港的《华侨日报》以头版头条的位置刊出大标题:“毛泽东已保证香港地位安全 英国年内承认中共”。

新中国成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采取敌视的态度和其惯用的封锁禁运手法,企图将新中国扼杀在襁褓中。为了捍卫年轻的共和国,粉碎帝国主义对新中国的全面封锁,毛泽东面对极为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基于战略上的考虑,保持香港作为“国际航道”的特殊地位,提出利用香港发展海外关系和进出口贸易。保持香港现状,搭起了新中国与世界联系的“桥梁”。

毛泽东设置的这座“桥梁”,确实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950年,美国对中国实行全面封锁和贸易禁运时,香港和澳门的爱国同胞为祖国提供了躲避制裁的主要渠道。同时,中国希望香港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能作为供应石油、化学品、橡胶、汽车和机械储备的基地。英国政府为了维护他们在香港的利益,于1950年1月6日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而使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圈出现了一个缺口。

如何解决香港问题,保持和处理同香港的关系,毛泽东于50年代中期就曾作了一些重要指示。

1956年6月11日,毛泽东在听取广东省委关于香港问题的汇报时表示:香港还是暂时不收回来好,我们不急,目前对我们还有用处……[③]

对香港的经济情况,毛泽东等中共第一代领导人也极为关注。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一直对香港实行特殊的政策,以优惠的价格向香港提供大量主副食品、日用必需品、淡水、工业原料、燃料等,对香港在经济上保持稳定起了重要作用。毛泽东也把这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看待,因为只有在保证香港繁荣和稳定的基础上,才能使香港充分地“为我所用”。1959年1月,内地因严重的经济困难,对香港副食品的供应量锐减,在香港引起了很大波动。毛泽东当即在1月25日内参材料《内地对香港副食品供应数量减少后所产生的影响》这条消息旁边批示:敦请大家注意并采取相应措施。

60年代初,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总结过去10年的经验,对港澳工作明确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即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改变香港现状;同时,要充分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外交战略服务。

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在一篇社论中明确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原则和立场,那就是:“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当然,毛泽东作出“暂不收回香港”、对香港采取“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并不意味着将香港无限期地留在英国人手里。在条件成熟时,将恢复行使对整个香港的主权。

1963年8月9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接见索马里总理舍马克时说:至于香港,英国没有多少军事力量,我们要收回是可以的。香港部分是割让的,部分是租的,租期是99年。还有三十多年期满。这是特殊情况,我们暂时不准备动它。

舍马克问:“如果香港人自己要解放,把英国赶走,能拒绝帮助吗?”

毛泽东明确地说道:香港人就是我们中国人。香港是通商要道,如果我们现在控制它,对我们同世界的贸易关系不利。

毛泽东又说:我们不动它并不是永远不动它,英国现在安心,将来会不安心的。[④]

历史跨入70年代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1972年,中英两国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以后,两国领导人经常互访,结束了敌对状态。这就为和平谈判解决香港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1974年5月25日,毛泽东在同来访的英国前首相、保守党领袖爱德华·希思谈到香港问题时说:“都成历史了。你们剩下一个香港问题。我们现在也不谈。”

希思点头说:“是没有说。”

毛泽东转过头,问坐在身旁的周恩来:“香港是割给他们的。九龙是租借的,还有多少时间?”

周恩来回答说:“是1898年租给他们的。租期99年,到1997年满。”

毛泽东接着问:“我们现在还有多少年?”

周恩来迅速准确地回答:“还有24年。”

毛泽东说:“到时候怎么办,我们再商量吧。”

随后,毛泽东抬起手臂,指着在座的有关领导人说:“是他们的事情了。”[⑤]

由于受当时国际国内环境的制约,香港问题还不能获得解决的机遇。两年后,毛泽东便与世长辞了。

这样,完成中华民族统一大业、实现香港回归祖国的重任,便历史地落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身上。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人为解决香港问题找到了一条新思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国际形势朝着和平与发展的主流前进,中国开始走上了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轨道。在这样一个历史契机下,香港的命运和前途问题再次提上了中英两国的议事日程。

1978年10月,刚刚复出的邓小平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开始关注延宕已久的香港问题。

这一年,在邓小平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港澳事务办公室,直接管理港澳工作。

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奋斗目标。

随着英国对“新界”地区租借期限的日益临近,国际上投资者大都持观望态度,愈来愈裹足不前。这种情况不仅使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而且对香港整个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英国政府对此十分担心,开始不断试探中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1979年3月29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时说:我知道,人们开始担心香港将来的前途和地位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一贯的立场。我们历来认为,香港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到1997年还有18年,18年时间并不长,我们可以到时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怎样从政治上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前提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将来解决这个问题时,我们也会尊重香港的特殊地位。

对于人们担心的投资问题,邓小平直截了当地说:中国政府的立场不影响他们的投资利益,说清楚一点,就是在本世纪和下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就是到1997年香港的政治地位改变了,也不影响他们的投资利益。

邓小平的这个谈话,实际上表明我们将以“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香港问题。

1981年国庆节前夕,中国政府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宣布了和平统一台湾的九条方针。九条方针虽然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的,但实际上也隐含着香港问题。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一位海外朋友时,第一次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他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要破坏他那个制度。接着,邓小平谈到了香港问题:如果香港到期,中国连香港都不收回,人民不理解,恐怕全世界的华人也不理解。但是,如果把香港作为一个自由港破坏了,对我们国家也没有好处,起码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内没有好处,也要作为特殊问题来处理。那里的制度不变,但那个地方的主权是中国的。

同年10月,邓小平在谈到九条方针时又说:“九条”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九条方针宣布后,中国政府加快了制定对港政策的步伐。此后,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有新华社香港分社成员参加的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即后来的“十二条”);邓小平还多次约请香港各界人士访京,听取他们的意见。

1982年4月6日,邓小平在同来访的希思会谈时重申:九条方针同样适用于香港。在这次会谈中,他们达成了一致的看法:现在是考虑处理香港问题的时候了。双方一致同意香港在1997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邓小平说:香港的主权是中国的,还有“新界”,包括整个香港,过去是不平等条约,实际上是废除的问题。邓小平说: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如中国到时不把香港的主权收回来,我们这些人谁也交不了账。至于说到投资问题,中国要维护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影响外国人在那里的投资,在这个前提下由香港人管理香港。

1982年6月15日,邓小平会见香港《大公报》负责人费彝民、工商界知名人士王宽诚等人时,明确表示:中国要在1997年恢复行使香港主权,同时采取妥善措施保持香港的安定和繁荣,让香港继续发挥自由港的作用。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系统阐述了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⑥]邓小平明确表示:中国收回香港后,香港在中国的管辖之下,仍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他坚定、坦率地说,如果中国在1997年还不把香港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⑦]

撒切尔夫人始终坚持对香港的三个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并以收回香港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相威胁。对此,邓小平平静地回答: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最后,双方商定通过外交途径开始进行香港问题的磋商。

此后,中英双方开始了长达两年多的谈判。22个回合的较量波澜迭起。中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持立场,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在中英谈判期间,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趋于成熟。

与撒切尔夫人会谈不久,同年10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一位海外朋友时说:香港可以保持它的制度,保持自由港、金融中心的地位,不仅香港人民不受损失,外国人的投资也不受损失。我们大胆地提出这个问题,是马列主义经典所没有的,只有这样才是可行的。[⑧]

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布热津斯基时谈到:“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与台湾还有不同,香港是自由港。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类似这样的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⑨]

1984年5月18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作为我们党解决台湾、香港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方针的概括性语言。

同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会见了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他说:“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多次讲过,我国政府在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我们对香港的政策50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⑩]

所有这些,为中国在中英谈判中的立场定下了基调。

1984年9月26日,中英两国政府代表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的草签仪式。《联合声明》庄严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于上述日期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合声明》在海内外炎黄子孙中激起了巨大反响,并引起了国际舆论的普遍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常委们一致表示赞同;英国议会上下两院对《联合声明》进行了辩论,各党议员纷纷称赞它是一个“最好的协议”,并一致通过;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说:“在紧张和对抗不幸地笼罩着世界上许多地区的时候,对香港未来地位的谈判取得成功,将毫无疑问地被认为是在当前国家关系中,有效的、静悄悄外交的一项极为突出的范例。”香港各界的反应也很积极,人心稳定,经济持续繁荣。

10月3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的全体成员。他表示,希望能活到1997年,亲眼看到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他风趣地说:“现在有些人就是担心我们这些人不在了,政策会变。感谢大家对我们这些老头子的信任。今天我要告诉大家,我们的政策不会变,谁也变不了。……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11]

邓小平说:“对于中英联合声明,我们不仅相信我们自己会遵守,也相信英国人会遵守,更相信香港同胞会遵守。但是应该想到,总会有些人不打算彻底执行。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12]

1984年12月19日,《联合声明》正式签署。

签字仪式结束后,邓小平满面笑容地握着撒切尔夫人的手说:“我们两国的领导人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为各自的国家和人民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香港问题已经有近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这个问题不解决,在我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总是存在着阴影。现在这个阴影消除了,我们两国之间的合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前景光明。”[13]

《联合声明》发表后,香港正式进入了过渡时期。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成了过渡时期的重要工作。

1985年7月1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

在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中,步入高龄的邓小平仍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多次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对基本法的原则和意义作了精辟的解释。

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时,发表了几条原则性的建议:一、基本法不宜太细。宜粗不宜细,应原则一些。二、香港不搞社会主义制度,但也不宜全盘照搬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英国的代议制和美国的“三权分立”,都不适合于香港,香港应有适合自己特点的模式。三、不赞成立即实行普选,即使立即搞普选,也应该逐步过渡,一步一步来。四、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政府要管一点。

邓小平深情地对大家说:我快83了,到今年8月就83了。要体现这个“根本法”。这个“根本法”也为澳门、台湾作出一个示范,所以这个法是很重要的一个法,世界上、历史上没有这样的法,是件新事物啊,再花三年时间把它搞得非常妥当,我相信我还看得到。

他曾多次说道:“我活到1997年,就是要在中国收回香港之后,到香港自己的土地上走一走,看一看。”“哪怕坐着轮椅也要到这块中国的土地上走一走。”

1990年4月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决定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人为香港回归做各项准备:实现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经过深思熟虑,提出用“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来解决香港问题,开创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新思路。“一国两制”已成为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政府有信心,也有能力确保“一国两制”方针1997年后在香港实施。然而,能否实现在1997年顺利接收香港,还是一个未知数。

1989年11月6日至9日,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同意邓小平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委主席。至此,邓小平辞去了他在党政军的全部职务。

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中国共产党确立了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邓小平说:……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就是江泽民同志,大家都要维护这个核心,团结在这个核心周围,这是我的政治交代。

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历史地落在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肩上。自然,关于香港回归的具体实施任务也责无旁贷地落到了他们身上。为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为香港的顺利回归和繁荣稳定,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做了大量繁重的工作。

1992年3月12日,江泽民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首批应聘的香港事务顾问时说:“一国两制”方针不是权宜之计,是一项长期的坚定不移的国策。江泽民说,这项方针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一致的。实践证明,在我国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香港回归后将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他强调说,一个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大陆将保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而一个繁荣的资本主义的香港为大陆与世界各国开展贸易架设了一个桥梁。因此,大陆离不开香港,香港离不开大陆,谁也离不开谁。江泽民说,只有长期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才能保持香港回归后的繁荣和稳定,才能保证大陆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14]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工作,开始进入具体落实阶段。

然而,过渡时期的香港并不平静。

1992年10月6日,新上任的香港总督彭定康抛出了他的施政报告。在施政报告中单方面公布对香港现行政治体制进行重大改变的所谓“政改方案”。这一作法,有违中英联合声明、有违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和中英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和谅解,蓄意挑起中英之间的公开争论。持续一年的争论,给香港社会造成了波动,对香港的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年后的10月7日,彭定康再次抛出第二份施政报告,继续为中英谈判设置障碍。此报告重述了“政改方案”的内容,甚至为谈判设时限,向中方施加压力。并说“不会为签署一纸协议而放弃原则”。

面对港英政府的这一威胁,中国政府毫不退让,坚持我们的一贯的原则和立场。1993年3月7日,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上严正指出:“最近,港英当局背信弃义,在香港搞所谓‘政制改革’方案,给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政权的顺利交接罩下了阴影。我们主张合作,但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让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澳门问题。”[15]

20多天后,江泽民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我们将严格执行香港基本法和这次大会通过的澳门基本法,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努力实现香港、澳门平稳过渡和保持长期稳定繁荣。”[16]

1993年7月16日,江泽民接见了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并讲话指出:委员会的任务是十分光荣的,也是繁重的,希望全体委员以“一国两制”的总方针为指导,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为依据,以确保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以及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为目标,团结和依靠广大的香港同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江泽民说:实现平稳过渡、政权的顺利交接并保持香港长期的稳定繁荣符合中英两国的长远利益。我希望中英双方能进一步消除障碍,恢复和加强相互的信任与合作,为切实贯彻执行中英联合声明以及双方已达成的各项协议共同努力。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在北京成立。

江泽民非常重视筹委会的工作。26日上午,他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参加筹委会成立大会的全体委员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从现在起到1997年7月1日,还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筹备香港特别行政区任务繁重,时间紧迫。江泽民指出,筹委会包括了香港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人士,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要最广泛地团结广大港人,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参与到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伟大事业中来,共同维护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稳定繁荣。江泽民说,筹委会的工作要贯彻落实基本法。凡是涉及香港的事情,都要按基本法办事。全国人民都要有这种守法意识。他最后强调说,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全国的一件大事,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征途中的第一站,后面还有澳门问题、台湾问题。在香港问题上为“一国两制”率先垂范,将使祖国统一大业展现非常美好的、广阔的前景。

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关怀下,香港的回归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已经产生,未来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经组成,临时立法会也已选出。我们期待着1997年7月1日这一光辉而令人难忘时刻的到来。

纵观香港问题解决的全部历史过程,从运筹、探索、提出到具体实施,中共三代领导人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决策英明,为香港回归祖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作了大量繁重而具体的工作,终于洗雪了百年耻辱,使香港终将回到祖国的怀抱。

注释:

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央档案馆编)第18册第44页。

②师哲回忆录《在历史巨人身边》(修订本)第38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2版。

③1956年6月11日毛泽东听取广东省委林李明汇报时的谈话。

④毛泽东会见外宾谈话记录,1963年8月9日。

⑤毛泽东会见外宾谈话记录,1974年5月25日。

⑥ 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页。

⑧邓小平外交谈话记录,1982年10月5日。

⑨ ⑩ [11] [12]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9、58、72—73、75、101页。

[14]参见《新华月报》1992年第3期第38—39页。

[15] [16]《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34、248—249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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