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的语言逻辑与逻辑学教学--“面向21世纪,逻辑的发展前景”的书面讨论_数理逻辑论文

新世纪的语言逻辑与逻辑学教学--“面向21世纪,逻辑的发展前景”的书面讨论_数理逻辑论文

语言逻辑与新世纪的逻辑教学——“面向二十一世纪,逻辑学发展前景”笔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逻辑论文,笔谈论文,逻辑学论文,新世纪论文,发展前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想谈两个问题,一个是现有逻辑教学如何改革的问题,另一个是下一世纪的非数学专业的逻辑课程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经济的、科学的发展,高等学校的各科教学内容都在不断地改革、充实和提高,而逻辑学却处于严重的停滞、落后状态。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学科,各门学科都存在一个应用逻辑问题。不掌握先进的逻辑方法,也就难以进行别的学科的学习和研究。为求各门科学的发展,必须促进逻辑科学自身的发展,为此,进行逻辑教学、教材的改革,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

最近几年我到了法国、美国、日本一些国家以及香港等地区,向国外的学术界朋友了解了他们学校逻辑教学的情况,我深深感到我国目前逻辑教学的内容与他们的相比,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据我所知,世界上在高等学校仍然讲授象我们高校这样的传统逻辑的,大概只此一家了。他们讲授的都是现代逻辑,也就是数理逻辑。我在美国时,海佛福德(Haverford)学院哲学系请我担任哲学系的访问教授, 我参加了他们的一些学术活动,也听了一些课,又由于布琳玛(Bryn Mawr)学院与海佛福德是兄妹学校,(它们在美国的学院中学术地位还相当高),我对这两所学校哲学系的课程作了一些了解。哲学系4年要开30多门课, 其中逻辑课以及与逻辑有关的课就占10门以上,如:逻辑导论、形式语义学、中介(intermediate)逻辑、模态逻辑、集合论导论、数学基础、递归论、数学哲学、语言哲学、逻辑与本体论等,而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多少要涉及一些逻辑问题。如我听了海佛福德学院哲学系主任甘加丁(A.Gangadean)教授的“罗素哲学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课中, 就讲了很多逻辑方面的问题。而且,他们哲学系的课程并非只有哲学系的学生来选读,因为美国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并不严格分系,特别是一、二年级的学生,(三、四年级的学生课程有所偏重),不管哪个系的课,只要学生觉得有兴趣,有需要,都可以选读。这样学逻辑的学生每一学期都相当多。他们高等学校的传统逻辑课程已经绝迹。我到书店和图书馆去查过,象我们现在所用的传统逻辑的教材,最晚的也是六十年代中期出版的,以后再也没有出版新的了。书店里还可以看到的一些象讲如何说理,如何辩论之类涉及逻辑应用方面的书,其中也包含着大量的数理逻辑的知识。他们的哲学教授个个都可以讲授数理逻辑,不仅如此,其它专业的教授讲课时也注意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教授指导学生的论文,很注意他们的逻辑方法的运用是否熟练、是否严密。如果逻辑上不严密,论文是不可能通过的。在语言学课程,这一点显得特别明显。语言学教授审查学生的论文,首先就看其对语言例证的逻辑分析是否能成立,因为美国乔姆斯基学派特别强调对语言的逻辑分析。由此也看出他们教师逻辑素养之高。一个教授,特别是哲学学科的教授,如果说“我不懂逻辑”,(这里“逻辑”都是指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恐怕是非常丢脸的。在他们那儿只听说过逻辑比较抽象、比较难学,没有听说过逻辑无用。现代逻辑在各门学科中得到运用是一件无庸置疑的事。

回过头来看我国高等学校现在的逻辑教学,基本上还停留在五十年代模仿当时苏联所定下来的传统逻辑的教学模式上,内容相当陈旧,(苏联在三十年代彻底否定形式逻辑,将形式逻辑看作形而上学的同义词,到四十年代末才有所转变,在高等学校和师范院校恢复了逻辑教学,但也只讲传统逻辑,不过在数学专业中仍然研究数理逻辑)。学生既反应难学,又反应学了无用。就是这么一点可怜的逻辑学课程,这几年也是缩了又缩,砍了又砍,包括哲学系在内,逻辑学所占比例越来越少。由此造成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逻辑专业教师大量转业,去教别的课程,或主要教其他课程,兼教一点逻辑;而又有不少系的逻辑课程由非逻辑专业出身的,甚至完全不熟悉逻辑专业知识的教师来教。出现这种情况大概是认为,逻辑并没有什么神秘,人人都能教。解放前,清华大学哲学系的逻辑课设在大学一年级,由系主任金岳霖教授亲自把关,逻辑不及格,不能再学其他课程。相比之下,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多年来每次开逻辑科学的学术讨论会,就听见不少逻辑专业教师叫苦不已,要求逻辑学会的有关人士出来呼吁,但是,靠几个学者呼吁呼吁,又有什么用呢,谁来听呢?长此以往,高校逻辑课的教学质量,必然会每况愈下,这不仅对逻辑科学本身发展不利,还将对各门科学的发展不利。我这只是就逻辑教学的现状而言,至于逻辑研究方面,应该承认国内仍有一些造诣很深的学者,他们不仅能及时介绍国外的最新成就,而且有所创造,有所发展。在这一方面,相对于逻辑教学来说,差距要小一些。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我想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相应地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办法来加以消除:

(一)国内有的学者,特别是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对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的逻辑科学的迅速发展不太了解,满足于目前这一点逻辑教学,以为只要有这么一门课开着,就算万事大吉。我很奇怪,解放以来,国内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课程的内容,都很注意吸取最新的研究成果,而偏偏逻辑教学仍然采取几十年一贯制、以不变应万变。关于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比传统逻辑优越的问题,这几年已有不少学者作了充分的论述,这里不再赘述。我认为教育行政领导部门不妨组织一个专门小组,在国内听取一下专家们的意见,如有可能,到国外去访问一次,看看其他国家究竟是怎样开设逻辑课程的,为什么要那样开设,我们与之有无差距,以作为我国逻辑课程改革的参考。

(二)目前施行的逻辑教学大纲实际上起到了阻碍逻辑教学改革的作用。这些大纲基本上就是传统逻辑的一套,有的加了一点现代逻辑的零星知识,然后要求教师按此大纲编写教材,写教案,进行讲授。编写的教材也必然大同小异。学生按此大纲限定的内容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考试一过,死记硬背的东西立即还给了老师。教师如果想作一点改革,就要突破大纲的要求,搞得不好学生不能通过按大纲进行的考试,反过来还要责怪教师。为此,我认为旧有的大纲应该废除,并立即组织力量(主要是熟悉现代逻辑又了解高校逻辑教学的教师)编写新的适应当前科学发展水平和教学需要的逻辑教学大纲与教材。

(三)教师也存在一个不适应现代逻辑教学的问题。已经熟悉的东西不要了,完全换成新的一套,这自然需要一个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逻辑研究室的专家们主动提出由他们来办讲习班,讲授新的逻辑知识。这是一个具有相当可行性的办法。

这件事可以说是当务之急,应该在本世纪设法解决,不能拖到21世纪。

下一个问题就是21世纪非数学专业的逻辑课程(数学专业的逻辑课程问题这里不讨论)应该如何发展,也就是说,高等院校的逻辑课程应该教什么。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好统一。我个人比较尊重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周礼全教授的意见,即应该研究与发展自然语言的逻辑,(或称日常语言逻辑,或简称语言逻辑)。

“语言逻辑”(the logic of language)首先是由英国日常语言哲学学派的代表人物斯特劳森(Strawson,P.F.)在50 年代初期提出来的。他在《逻辑理论导论》(1952年版)一书中前七章主要介绍形式逻辑(即数理逻辑)的基本知识,第八章提出“两类逻辑”,下分三个小节:1.形式逻辑:应用和局限;2.类型区别和形成规则;3.语言逻辑,其下又分两个小节:1.语言的流动性;2.日常言语(ordinary speech)的逻辑。在“形式逻辑:应用和局限”一节中,斯特劳森分析了形式逻辑中的逻辑联结词与日常语言使用中相应语词的区别。在斯特劳森之后,出现了不少研究语言逻辑的著作,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本是美国布兰德斯(Brandeise)大学索莫尔斯(Fred Sommers)教授所著的《自然语言的逻辑》(THE LOGIC OF NATURAL LANGUAGE,1981年版)一书。此外还有《三位逻辑学家》(THREE LOGICIANS), 作者恩格雷布莱岑(G.Englebretsen),他列举了逻辑史上代表三个历史阶段的逻辑学家,那就是:亚里士多德、莱布尼茨和索莫尔斯。他谈到索莫尔斯时说:“从1959年开始,他发表了不少论文,他在这些论文中发展了一种‘语言—本体同构论’(Linguistic—ontological Isomorphism)的理论。这种理论,简单地说,就是由可谓述的词项之间的意义关系决定的语言的结构与由事物范畴之间的包含关系决定的本体结构是同一的。两个词项可以一种或两种可能的方式产生意义上的联结,一种是U联结, 一种是N联结。当两个词项中的一个含指(span)另一个所含指的东西时,它们就是U—联结的。如果两个词项不是 U—联结的,那么,它们就是N—联结的。每当一个有意义的语句,只要其中不出现范畴错误,可以用一个词项表示为它的谓词,另一个指称事物的词就表示它的主词,这时,一个词项就含指一个事物。因此可以说,每当一个有意义的语句可以表现为一个词项为主词而另一个词项为谓词时,这两个词项就是U —联结的。一个范畴就是一个由一普遍词项所含指的所有事物的集合……在这些论文中,索莫尔斯的大量工作在于导致建立语言的和本体论的结构(包括结构原则)以及建立它们的同构性。其结果是为哲学分析提供一种强有力的工具,它可以用于广泛的原理,以决定它们的本体论的一致性。”(第42页)索莫尔斯的这一“语言—本体同构论”在《自然语言的逻辑》一书中得到系统的论述与展开。这本书的最大特点是既吸收了数理逻辑的已有成果,又没有采用数理逻辑现有的一套符号公式,而是独创性地构造了一套作者认为更能刻画自然语言逻辑特性的符号(简要介绍见孙学钧的《萨莫斯的TFL系统述评》,《湖北大学学报,1991 年第6期)。 前面所说的海佛福德学院甘加丁教授也主张研究语言逻辑。他的一篇很长的论文,题目就叫做《谓述和语言逻辑》(Predication and Logic of Language,发表在《印度哲学季刊》1991年第1、2 、3 三期上)。 他的专著《通向普遍语法的沉思理性》( Meditative Reason toward Universal Grammar)中的第六章就题为“沉思理性与交际逻辑”(Logic of Communication)。在讲课中他也专门讲了“语言逻辑”的问题。

周礼全先生是我国第一个提出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人。他在50年代就已提出形式逻辑必须联系人们的实际思维,而人们的实际思维是复杂成分的统一体;形式逻辑必须与语法修辞相结合,而形式逻辑与修辞相结合是一个值得大力探索的新领域。60年代初他提出形式逻辑应尝试研究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他还提出现有的形式逻辑的软弱性问题,认为现有的形式逻辑的许多基本概念还不能充分地反映自然语言的逻辑性质。在1978年全国第一次逻辑讨论会上他作了《形式逻辑和自然语言》的报告(记录稿发表在《哲学研究》1993年第12期)。在结尾时他说:“形式逻辑应该向自然语言的逻辑逐渐发展,这是很有前途的。也许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若干年后,大学中作为必修课的形式逻辑,就不是现在这种逻辑,而是自然语言的逻辑。”1980年他在《边干边学,加强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逻辑与语言研究》第1 辑)中说:“我们相信,今后一二十年,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会取得重要的成果。”其后出版了一些语言逻辑的著作,但最系统、最有理论深度的是周礼全先生主编的《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其中许多章节是周先生自己执笔写的,其它章节(特别是后一部分)也都经过他认真审阅。全书分四个部分,共19章。第一部分就是第1 章总论,标题是“语言、意义和逻辑”,这是很富有创造性的一章。在这一章中,周先生提出四层次的语义理论,第一层次是抽象语句的意义,即命题;第二层次是语句的意义,即命题态度;第三层次是话语的意义,即意谓;第四层次的意义,即交际语境中的话语的意义,即意思。他说:“我们对话语的意义的分析是基于我们对话语的分析。话语可以分析为抽象语句、语句、话语和交际语境中的话语。相应地,话语的意义也可以分析为命题、命题态度、意谓和意思。”(第22页)我们知道,过去有各种各样的意义理论,如指称论、观念论、行为论、真值条件论、使用论等等,这些理论都适用于一定的范围,能解释一些语言现象,但又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局限性,周先生的四层次理论将上述理论的合理因素纳入一个统一的系统中,而又从不同的层次上揭示出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该书的第二部分包括第2章至第10章, 介绍了现有的许多逻辑系统。可以说,我们现有的逻辑系统还停留在主要是研究第一层次的意义,即抽象语句的意义(命题)的阶段,部分地涉及第二层次语句的意义,即命题态度,如“断定”、“疑问”、“命令”等等。第三、第四部分是交际活动的理论。第三部分是交际活动的普遍理论,其中研究了语境、言语行为、隐涵、预设、修辞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关于谈话、讲演和辩论这三种特殊的交际活动的理论。这两部分涉及话语和交际语境中的话语的意义,即意谓和意思。人们在交际活动中真正要理解的是说话者的意思,而这一点依靠现有的形式逻辑工具是无法得到的,这也正是语言逻辑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周先生说:“总的来说,本书的重点是成功交际的理论。”他还说:“自然语言是交际活动中的主要工具,因而本书在讲述成功交际的理论时也以自然语言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所以,本书是一本自然语言逻辑的著作。自然语言逻辑对于提高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能力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第27页)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语言逻辑并不是现代逻辑(数理逻辑)的对立物,而是它的补充和发展。也就是说,没有现代逻辑作为基础,就不可能从事真正语言逻辑的研究。另外,我们也知道,语言逻辑也是亚里士多德逻辑传统的继承,因为亚里士多德除了建立他的三段论理论,即证明的推理,还研究过论辩的推理,而这一传统长期遭到忽视,一直到近年才受到重视。语言逻辑研究的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论辩的推理部分,这种论辩的推理正如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一样,并非与证明的推理绝然对立,而是相辅相成。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语言逻辑,并非只是我们中国学者在孤立地进行,而是国外也有不少同道,他们甚至比我们起步更早。不过,在我接触的语言逻辑的著作中,我认为周先生主编的这部书,可以说是现今语言逻辑具有最高成就的书。当然这并不是说语言逻辑已经到此停步,不可能再前进了;正好相反,我认为,这本书只能说是为进一步研究语言逻辑奠定一个基础,作了一次启蒙,指明一个方向,而这一个基础、启蒙、方向却是非常重要的。据我所知,周礼全自己也正在作进一步的思考。从现有的成就到真正建立完整的、系统的语言逻辑,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这只有等待年轻的逻辑工作者在21世纪来完成。我相信,21世纪是语言逻辑从萌芽走向成熟的世纪。正如周礼全先生所预言:“若干年后,大学中普遍作为必修课的形式逻辑,就不是现在的这种逻辑,而是自然语言的逻辑。”我个人相信,这一天会来到的。为此,我认为,逻辑课程的进一步改革,应该对此有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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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语言逻辑与逻辑学教学--“面向21世纪,逻辑的发展前景”的书面讨论_数理逻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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