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分析与构建设想_农业银行论文

中国农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分析与构建设想_农业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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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外陆续发生了一系列严重金融风险操作,如1991年的国商(BCCI)事件、1995年的巴林事件、大和事件以及国内的衡水事件,威胁着金融安全与发展,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更引起金融界的警觉与重视。令人深思的“巴林”、“大和”事件虽然直接原因、过程和结果都不相同,但在一点上却惊人地相似,即风险性交易活动中要害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可见,内部一旦失控,将是灾难性的损失。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农业银行如何完善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实施稳健经营,已成为农业银行改革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现阶段农业银行内控系统的薄弱环节和系统缺陷

从转轨之初起农业银行就不断强化内控工作,在法纪、业务、财务稽核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内部监督控制的基本框架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系统缺陷,主要是:

(一)缺乏系统的内控管理思想

一是认识不足。由于受传统专业银行体制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对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理论与方法缺乏系统的了解,对体现银行管理水平的内控系统认识不足,没有把内控这种自我调节、自我制约、自我控制的自律行为系统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强化内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旧的观念和行为惯性一时难以扭转,认识有偏差。具体表现为:(1)把内控简单等同于内部业务操作规程;(2)把内控等同于对库存现金、重要凭证、有价单证、汇票、保函、印章、密押的检查;(3 )把内控等同于内部稽核。

(二)内控组织体系不健全

一是真正意义上的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衡机制尚未建立,目前机构控制设置繁多,但职责不清、职能不明确,容易产生控制的重复(资源的浪费)和控制的“盲区”,而部门间又缺乏协调与制约,极易对同一控制点产生不同的控制标准和办法,使一线管理和操作人员无所适从。此外,目前职能部门集“制订制度、执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三权于一身的做法也影响了控制的制衡和监督作用。

二是负责管理内控的稽核审计部门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关系没理顺,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独立性、超脱性、制衡制和全面性。稽核监督队伍素质不够高,知识结构不合理(多以会计为主),且得不到及时培训与更新,尤其是缺乏综合性管理和计算机、经济分析等相关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明显跟不上快速发展的金融风险防范业务的需要。

三是对人员的录用、定岗、培训、提拔等的控制机制还不完善,对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敬业精神、专业知识、合作与协调能力等基本素质缺乏一套规范、统一、严格的考查标准。对人员行为动态变化的失控也是导致银行核算失实,操作失控,经营违规,甚至贪污、挪用、受贿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

1.控制制度不完整、不系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进程,原有的一些制度规定、操作程序、劳动组合已明显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而对现有制度的修改、完善及新制度的制订或补充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各分支行各出其策,整个内控制度系统性差,连续性、严密性、可操作性差,新业务品种内控制度的建设也缺乏超前性、同步性。

2.已有的内控制度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不强,形成单项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分散、叠加甚至相互间的抵触。

3.制度建设中确乏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如对守规守纪、安全操作没有必要的激励,对违规违纪、决策失误没有完善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执行中的障碍

1.内控覆盖面窄,力度不够。对某些业务环节、部门、岗位和人员尚未实施有效内控,实际工作中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防范少;对基层检查多,对经营管理层的控制相对薄弱;专项检查多,全面综合深查少;一般合规性检查多,风险预防控制不够;注重业务检查,忽视人员控制;突击性检查多、持续性控制不够。

2.内控手段和方式比较落后。目前农行电子化建设已有很大发展,但主要集中在业务一线,内控部门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管、预警系统,还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稽核仍然是看报表、翻传票、查漏洞的老一套,内控效率低、局限性大、时效慢、反应不够灵敏,内控信息不系统、不完整。

3.内控滞后。目前农行的内控基本上是“亡羊补牢”式的事后控制,通常是违规问题逐渐积累,并形成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时才去治理,业务管理中的漏洞从小到大以至成为突出问题时才设法堵塞,事前和事中控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4.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违规的人和事只要没有造成恶果往往就网开一面,从轻处理,而且对违规违纪操作的处罚缺乏统一的尺度,奖罚不明。

二、内控系统框架的构建设想

商业银行内控是指为了贯彻执行银行管理层的经营方针和决策,实现总体经营目标,确保业务信息的可靠完整,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利用银行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它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责任、业务程序、人员配置、检查标准、内部稽核等基本要素。内控是否健全是衡量商业银行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内控系统模式构建的指导思想

以国家经济金融法规、政策和农业银行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为依据,立足于一级法人的总分行制,按整体性、相关性、层次性、动态发展性、环境适应性的要求,充分体现业务牵制、责任牵制、程序牵制、权限牵制的原则,使内控作用贯穿于内部各项经营活动的始终。从而全面、有效、谨慎,自觉自主地规范农业银行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人员风险、安全风险,全面提高全行经营管理水平。

(二)构建需遵循的原则

1.制度具有高度的科学性、权威性、可操作性;

2.制度控制面应覆盖业务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3.制度、规程、管理和控制、奖罚办法要公开、透明;

4.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从严治行,不循私情;

5.内控监督部门要有独立性、超脱性。

(三)系统模式框架的设想

1.横向结构——围绕内控的任务对影响银行经营目标实现的诸要素建立控制子系统。

┌资产风险控制子系统 资金交易控制

内│信贷资金控制

│组织结构控制子系统 组织机构控制

控│人员配备控制

< 信息管理控制子系统 计算机系统控制

系│财务会计控制

│资产安全控制子系统 一反三防控制

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控制

│内部稽核控制子系统 法律法纪控制

│业务稽核控制

└内部评价系统控制

2.纵向结构——体现内控组织的层次性和控制重点的梯级下延。

直接向总行行长负责的内控协调委员会→分区域建立纪检、稽核控制监督中心→省级分行内部监控委员会→市县支行内控监督片区

3.系统框架的信息层次结构。(1 )有量化反映监控对象基本经济情况和特征的综合监测指标体系;(2)有连贯性地收集、整理、 比较综合监测指标的组织体系;(3 )有评价监督对象整体情况的科学方法和计算模式;(4)有依照规定对监管对象整体状况、 具体经营行为差异进行奖惩的手段和措施。

4.系统的主要内容。(1)组织保障(权责划分、职能分离、 岗位职责、人员素质);(2)业务程序(授权、主办、核准、记录、 复核等环节);(3)信息质量(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公允性、可靠性 );(4)内部稽核(合规性稽核、风险稽核、内部管理稽核)。

三、强化和完善农业银行内控系统的措施

(一)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

1.强化一级法人体制主要是针对农业银行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多级法人体制而言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过去经营管理上的分散化、权力与责任分割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状况,因此应实行自上而下的授权管理制度,并处理好授权范围、授权力度、授权期限等关系。授权要总体控制、大小设置恰当、标准设置科学。

2.对有权部门和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有效制约。(1 )建立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离任稽核制度;(2)建立领导干部届中定期述职、 经济责任审计和全面考核制度;(3)坚持廉政考核、测评制度, 使其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3.建立职工业务技术考核制度、岗位轮换制度、政治和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强制休假制度、淘汰制度。

4.建立明确责任的内部激励机制、接受任务的精神激励机制、绩效考评的物质奖励机制。

5.建立部门独立、业务分离、权力制衡的内部组织结构。

(二)健全强有力的内控组织体系

1.在管理层次上,建立直接向农总行行长负责的内控协调委员会,从组织形式上与业务经营系统分离,提高其权威性、独立性。省级分行按大区(如川滇黔蓉渝、黑吉辽等)设内控监督中心,人员实行派驻制,直接向总行内控协调委员会负责。各省级分行设内部监管委员会,其常设机构可由稽核处、监察室合并组成。县级支行按分类等级划分成若干内控监督片区,人员由上级行直接调配,向上一级内部监管委员会负责。

2.在业务经营层次上,建立和完善顺序递进的三道监控防线。一是以一线岗位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的自我监督、自我控制;二是通过制订工作程序明确各岗位、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专设内控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岗位、各项业务全面监督,实施再监督、再控制。

(三)加强以业务操作流程为客体的内控制度建设

农业银行应根据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控指导原则》,以灵活、自律、有效为原则,根据业务发展与管理的内在机理,有重点地建立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业务操作制度(资金交易控制制度、信贷风险控制制度、财务会计控制制度、计算机系统控制制度等)、责任追究制度、相关业务配套控制制度、突发事件控制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以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机制。

(四)建立科学严密的财务会计控制系统,确保内控信息的真实可靠

1.要保证会计机构在工作程序上有充分的独立性,各经营部门的帐务记录、会计记录、帐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要独立完成。

2.在业务活动中应坚持规范化原则授权分责原则、监督制约原则、帐务核对原则、安全谨慎原则,会计人员不得超越权限处理会计帐务和增删会计事项或参数;坚持岗位定期轮换,重要物品专人分管(如印、押、证分管),做到六个核对相符。

3.通过计算机处理系统录入会计数据时,针对数据的高度集中性和数据、程序易被篡改、非法调用的特点,必须保证:只有在识别特殊密码状态下才能进入系统;修改记录必须得到适当的授权并详细记录在案;电脑部门与业务部门职能分离;非经授权不得接触电脑系统的硬件和磁性文件。

(五)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

1.完善内部稽核的工作内容。应把重点放在经营业绩评价、制度执行评价、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对权利监督约束等方面。

2.推行以防为主的稽核方式。内部稽核应事前、事中,事后稽核相结合,并以事前预防性稽核为主,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之前发出早期预警信号,以便及时防漏堵塞,查错防弊。

3.完善内部稽核工作条例、程序和方法。对不同的业务种类要分别设定专门的稽核方法、评价标准,同时,要建立稽核人员责任制和稽核奖罚制度,对稽核人员要明确稽核检查责任,促进提高稽核质量,对稽核后的效果质量优劣要实行奖罚。

4.加强稽核队伍建设。既要做好人员配备,抽调合格人才上岗,更要抓好现职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专业技能、政策水平和适应能力。

(六)健全内控评价机制

就是对内控指标进行鉴别、评价和测试,以确定内控系统是否健全、适用和有效,控制目标是否真正实现,从中发现控制上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意见。内控评价可分三步骤进行:一是健全性评价,即运用文字描述、流程图等办法测试控制环节是否齐全;二是符合性评价,测试控制环节是否确实存在和适用;三是功能性评价,通过对关键控制点的检查,确定内控的有效程度。

(七)加快实现内控技术手段的现代化

1.将分散、粗放的人工监控变成集中式、集约化的计算机监控,加快监控流程的速度;

2.用电脑网络解决手工操作难以监控的环节和领域,加大内控的广度和深度;

3.用计算机存储、检索和协助分析银行各种信息,建立能够满足内控需要的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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