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经营中的外汇风险与公司对策_外汇风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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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企业在继续大量吸收外资的同时,加快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步伐。中化公司等跨国投资集团的雏形业已形成。跨国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较一般国内企业更为复杂,其中,外汇风险是关键因素之一。为此,研究和探讨跨国经济的外汇风险,以及跨国公司应采取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汇风险的量度

外汇风险系指因汇率波动而有可能蒙受的损失。任何企业,只要它持有外币资产或承担着外币负债,就承受着外汇风险,除非该种外币与母币(企业母国货币)间的汇率是固定的。就跨国公司而言,其国外经营单位——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资产的未来价值,取决于外汇波动情况。同样,当国外经营单位为其经营发展以外汇融资时,也会产生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的量度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但是,只有首先恰当地量度了外汇风险,才有可能采取准确无误的公司对策。这里,我们首先讨论三种外汇暴露(Foreign Exchange Exposure)各自特征。 这三种外汇暴露分别是:交易暴露(Transaction Exposure)、 会计暴露(Accounting Exposure)及经济暴露(Economic Exposure)。

(一)交易暴露。交易暴露亦称兑换暴露(Conversion Exposure)。它是指由实际的交易所引起的外汇暴露。具体来讲,交易暴露有以下两个特征:(1)现金流的到期日将是确知的, 如出口商的应收款的到期通常是事先规定的。(2)现金流须在到期日做外汇交易(兑换)。如出口商收到以外币结算的应收款后,须将该种外汇兑换成母币。跨国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交易暴露的情况,除了一般的国际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及短期投资,还有处于不同国家的两个子公司间的贸易往来款项、子公司汇划给母公司的股利、合同规定和处于不同国家的第三者支付的劳务款等。在所有这些情况中,都有一项须在到期日进行外汇交易的确定的现金流。这里须特别指出的是,一个以当地货币融资且仅在当地市场经营的国外子公司,只有在向母公司实际地汇划股利时,才可能有交易暴露。因为,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外汇交易。除此之外,其它现金流都不涉及外汇交易。在美国,许多工商界人士认为,交易暴露是唯一相关的暴露。据此观点,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打算支付股利的独立的国外子公司,在开始宣布分派股利之前,就没有外汇风险暴露。然而,有一种观点认为,在经济衰退时期,即使保持稳定股利的公司,其股票价格通常也要下降。依此类推,当子公司所在国货币贬值时,即使没有抽回利润,处于该国的子公司的资产价值也将下降。因此,暴露量度应关注公司整个价值的潜在变化。即使不涉及向母公司汇划现金流,子公司所产生的贬值货币营业现金流,对母公司来讲也将具有更低的价值。这就是折算暴露(Translation Exposure)观点。比起交易暴露,折算暴露的量度要复杂得多。会计师对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尺度有着偏好,而经济学家则往往认为,只有未来值才是与价值计算相关的。这样,折算暴露就具体区分为会计暴露与经济暴露。

(二)会计暴露。会计暴露的量度有多种方法,这取决于人们对暴露内容的不同认识。流动与非流动项目法认为,只有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才是暴露项目,从而净暴露额就等于净营运资本。货币与非货币项目法认为,一切货币性资产(即扣除存贷后的流动资产)与货币性负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都是暴露项目,因此,净暴露额就等于净货币性资产。净财务资产法认为,一切流动资产项目与货币性负债都是暴露项目,因此,净暴露额就等于净营运资本减长期负债之差。国际上,各个国家采纳的做法不尽一致。即便在一个国家内,各企业的做法也可能不同。如在美国,1976年前所有上述三种折算方法都允许采用。然而,自1976年1月起,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第8号公告(FASB[#]8),要求美国公司按时态法(temporal method)折算。根据FASB[#]8),以成本计量的项目采用资产取得日或负债发生日的历史汇率折算成美元;以市价计量的项目,则采用现行汇率折算成美元。因此,净暴露额就是以市价计量的资产——扣除以成本计量的存贷后的流动资产——与按市价计量的负债——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后的差额。

(三)经济暴露。经济价值是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经济价值与会计价值不尽一致。汇率波动导致的公司经济价值的总的变化,可理解为整个过程中营业现金流母币净现值的变化。经济暴露净额,就是外国经营的净现金流量。为了获得整个公司合并的经济暴露,就应将各子公司的经济暴露按币种和期间加计。顺便指出,这里的现值估算中的现金流指的是营业现金流,贴现率指的是综合资本成本。按此估算的结果是归于债权人和股东的公司价值。而归于股东的公司价值,可理解为归于股东的现金利润流。如果这个现金流的价值是易受汇率波动影响的话,这些现金流就是外汇风险暴露额。然而,当售价、成本及利率随汇率波动而变化时,外汇风险暴露额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外汇风险的经济暴露,是考虑了经营调整后的归于股东的现金利润。只要不可能随着汇率波动而作经营调整,归于股东的现金利润就100 %地属于受汇率波动影响的暴露额。

二、外汇风险量度之比较

根据上述,会计暴露关注的是一个时点上的历史数据,而交易与经济暴露关注的则是未来的现金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历史数据是沉没成本。由于持续经营,企业价值是按企业在未来所能产生的现金流衡量的。会计暴露考虑一些净营运资本暴露,而交易暴露与经济暴露不考虑这个内容。它们仅考虑新的条件下所要求的净营运资本之变化。只有当外国经营机构处于清算状态时,交易及经济暴露才考虑外汇波动净营运资本暴露额。到清算时,变卖净资产所得现金将汇划到母公司,因而,这笔现金就被视为外汇风险暴露现金流。然而,即便这样做,净营运资本的清算价值十之八九是不等于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净营运资本的。

会计暴露与其余两种暴露的差异,还表现在净暴露额的表达方式上。按照会计暴露概念,外汇风险暴露可概括为一个数字,基本上就是同一时点上暴露资产与暴露负债的差额。未来会计暴露基本上就是这个差额与未来净收益之总和。与此相对照,交易暴露或经济暴露则是整个过程中的一系列暴露,亦即给定时点上的特定现金流。

交易暴露与经济暴露虽都致力于衡量外汇波动对公司现金流的潜在影响,但是,这两种暴露之间还是存在着重大差异。交易暴露关注的只是那些涉及实际外汇交易的现金流,而经济暴露则包括公司所有营业现金流——即便这种现金流不涉及外汇交易。只有那种每年将所有可获得的现金汇划给母公司且无负债的子公司,交易暴露与经济暴露才完全一样。如果有公司往来帐,那么,交易暴露与经济暴露间就会产生又一差异:交易暴露将包括所有必须经过姐妹公司间外汇市场的现金流,但是,在经济暴露中,通过姐妹公司间现金流的合并,这些现金流就消失了。

在上面讨论经济暴露的过程中,我们业已强调指出应如何考虑由外汇波动引起的经营变化,以便计算外汇波动暴露营业现金流。通常所定义的交易暴露,只有当这些经营变化变为明确的外汇交易时,才予以间接考虑。交易暴露这一量度,不是用来衡量外汇波动对营业之影响的。而这一点却是经济暴露概念的核心。

现代财务理论认为,财务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经济价值是以贴现的未来现金流量衡量的。现在的问题是,什么现金流是相关的?是全部现金流,还是仅指那些要求外汇交易的现金流?从股东的角度而言,这里的问题也就是,外国经营机构的价值,究竟取决于归于股东的全部现金流,还是仅取决于汇划给股东(母公司)的现金流?

在两种极端情况下,上述问题的回答是明确的。在一种极端,如果对产生于国外子公司的资金之汇划没有政府管制,那么,外国子公司产生的所有现金显然都是归于股东的。如果这笔现金的部分或全部被再投资于该子公司,那是因为这对公司来讲是最好的资金运用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归于股东的所有现金流的经济暴露是相关变量。在另一极端,如果超过一定程度的资金汇划是受限制的,且公司不能预期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在该国有任何盈利的投资机会。这样,再投资的现金如同被子公司东道国政府没收一样。因此,公司就必须为处于资金汇出受限制的国家的剩余资金寻找出路。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冻结资金报酬的经济暴露又成为相关变量了。

综上所述,这里所讨论的每一种暴露量度,各有不同的目标。会计暴露关注的是外汇波动对财务报告从而每股盈余的影响。交易暴露要明确的是在汇率波动情况下会产生已实现利得和损失的现金流。经济暴露则试图明确汇率波动对外国经营机构总价值的影响。

三、跨国公司应付外汇风险的对策

当公司发现它有不希望有的外汇风险净暴露时,就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总的来说,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对策措施:一是调整经营,以改变暴露;二是接受既成事实之暴露,并试图通过在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上的运作抵销这种暴露。

(一)调整经营,改变暴露

通过经营调整,改变外汇风险暴露净资产额,是应付外汇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为此,我们必须将公司经营关系区分为两类:(1)涉及第三者亦即无关联公司的经营;(2)跨国公司内部单位间的经营, 亦即公司间往来。

在子公司与其他公司的联系中,减少不希望有的暴露,就要包括减少有升值倾向的货币上的负债和减少汇率下降货币上的金融资产。这样做的结果,就如同借入汇率下降的货币,同时投资于坚挺的货币。在预期货币贬值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取从紧的信用政策,减少当地客户的应收帐额。这样就能减少恶化的当地货币的暴露额。然而,这一做法往往会遭到经营人员的强烈反对,因为,没有哪个经理愿意看到其经营规模缩小。

当同一母公司的势力范围内有若干子公司时,使用公司间往来帐常是十分有利的。处于货币趋于升值国家的子公司,可能力图以股利或使用费等方式,将资金汇划给母公司。通常,这条途径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当地政府机构限制的。然而,公司间贸易为实现期望的资源转移提供了新的机会。

公司间往来量的变化,只是实现一定暴露目标的一种手段。在给定的公司间应收,应付水平下,如果按下列办法处理,就能实现期望的目标。

1.处于有货币贬值倾向的国家的子公司,尽可能快地支付公司间应付款,同时尽可能久地推迟收取公司间应收款。

2.处于有货币升值倾向和国家的子公司,尽可能久地推迟支付公司间应付款,尽可能快地收取公司间应收款。

前文曾已提出,如果一种货币有升值倾向,那么,公司应减少以该种货币结算的对第三者的债务,而处该种货币所在国的子公司的公司间应付款却应增加。这两种看似相反的做法都实现了增加该种货币净资产额的预期目标。这是因为,如果资产量不变,那么,以有升值倾向货币结算的对第三者的应付款的减少,必须伴之以增加筹措贬值货币资金。而通过增加公司间应付款,处于货币有升值倾向国家的子公司,就能够保持其拥有的硬通货资源。可见,这两种方法都保护并可能增加硬通货资源。

上述做法的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减少外汇风险暴露。然而,以上讨论的每种做法都有一定的成本。只有当这些做法的成本小于不希望存在暴露之影响时,这样做才是值得的。否则,为避免出现汇兑损失而发生的费用超过所能避免的汇兑损失就不适当了。为减少外汇风险暴露而发生的成本的产生,主要缘于:(1)减少应收帐款,会影响销售。 预期销售上的利润损失构成了规避风险的一项成本。(2)以硬通货结算的出口销售任务的完成,须以降低售价为代价,因为买方也要考虑外汇风险因素。这种售价的下降,会抵销甚至减少以硬通货计量的净结算额。(3)延长对供应商的支付期,将丧失立即付款情况下的折扣, 并在将来会面临较高的供求价格。

最后,在估计为规避外汇风险所作的这些经营调整的成本时,还必须考虑时间因素。如果币值变化是急迫的,因而在一个很短的期间采取这些措施是必要的,那么,即便以年利率表示的净成本很高,这样做也是值得的。因为,支付高额成本只限于一个很短的时期,而货币贬值的影响则是持久的。

(二)在金融市场上做套期保值

如果在考虑了经营调整之后仍有净暴露,那么,就必须通过金融市场为这一暴露做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指对处于外国的资产及其资金来源的价值的保护。也就是说,尽管不涉及任何外汇交易,套期保值力图保护未来外币利润的价值。做套期保值可以在货币市场上进行,也可以在远期外汇市场上进行。公司须从各种不同的因素出发,制定采取套期保值手段的决策。决策过程中,下列五个方面必须予以认真考虑。

1.可能有极然不同的中介成本。银行通常控制远期外汇市场。而货币市场是更为公开竟争的。然而,利用货币市场,要求理财人员更加精明世故。远期市场则较为简单,因为它只涉及得到关于远期合同汇率的电话报价并作出决策。

2.可能有不同的解决途径。外国子公司没有进入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国内货币市场的途径。然而,母公司则可通过子公司获得进入许多市场的途径,从而增加了以较低成本做套期保值的选择机会。

3.借入与借出利率,以及即期汇率都有不同。这些差异常会抵销一部分货币市场或远期市场选择的利益。这种差异部分地反映中介费用。

4.货币市场活动会引起资产负债表上有关项目的变化,改变债务比率,从而改变公众心目的中的公司风险。而远期合同很少予以揭示,即便揭示,也只是披露在财务报表的脚注中。

5.如果远期汇率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不存在差异,就应使用最简单、最经济的选择方案,这通常就是远期市场。然而,如果两者之间存在差异,那么,公司必须估计这两个选择方案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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