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界限与中国的运作模式--兼论我国创意产业发展中的政府思考_炎黄文化论文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界限与中国的运作模式--兼论我国创意产业发展中的政府思考_炎黄文化论文

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边界及中国的运作模式——兼论中国创意产业发展中的政府思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意论文,中国论文,产业发展论文,边界论文,文化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创意产业是当前出现频率较高的热门词汇,受到人们极大地关注。从近年我国现实发展来看,许多地方把创意产业看做是文化产业的一种新的业态,热衷于兴建各类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出台各种鼓励创意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有取代文化产业的趋势。当前对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存在着相互混淆,有时它们可以互相置换,有时则不行。这说明它们的边界是不清晰的。因此,认真梳理这两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弄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重新阐明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对消除人们认识上的分歧是非常必要的。

在中国,从国家层面来讲,对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是有区别的,并没有随意使用。在国家“十一五”时期出台的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种政府文件中,如《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及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内容,均使用的是文化产业的概念。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国家层面的有关创意产业的发展规划,只有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创意产业发展的政府文件,例如北京市2006年发布的《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等。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中,首次对文化创意产业包括的范围和领域作了分类,除了包括原有文化产业那些门类外,还包括了诸如软件、计算机服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等门类,其范围超出了文化产业。虽然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有关创意产业发展的政府文件,但在阐述文化产业问题时,也强调要通过文化创意活动来推进文化内容的创新,事实上是把创意看作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文化产业离不开创意活动,但所指的是文化产业,并不是创意产业。

在我国一些地区,尤其是一些经济较发达城市,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创意产业发展,甚至出现了用创意产业取代文化产业的倾向,这些地区在使用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时也不完全一致。有的用创意产业,如上海、深圳、广州、香港等,基本上是按照国外创意产业的模式和做法,强调创意对当代社会的作用。这里说的创意产业有的属于文化产业,有的不属于文化产业,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厉无畏先生的“创意农业”的说法。同时,也有的在创意产业前面加上“文化”二字,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用英文表述就成了文化与创意产业(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如北京、天津、青岛等北方城市,近年来比较流行文化创意产业这一说法。北京干脆把文化创意产业等同于文化产业,例如北京首批命名的十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本上涵盖了文化产业的范围。

应该说,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关系非常紧密,要把它们绝对分开是困难的。这是因为,文化中有创意,创意中有文化,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这也是人们感觉到难以把它们区别开来的原因,就连西方学者也不得不承认:“不论在学术文献还是决策领域,‘创意产业’都是一个存在巨大分歧与争议的问题,特别是关系到与其平行的‘文化产业’概念时。有时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有时二者之间又可以互换使用。”①从创意产业的发展来看,它包括的范围显然要比文化产业大,门类也广,凡是与人类创造活动、创新活动和科技研发有关并产生了经济价值的,都可以被看做是创意产业,并不局限在文化产业所包含的狭义文化范畴内。所有人类活动领域都有创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意活动是普遍的,可以说是无所不包。作为产业来看,创意活动能够通过个人的创造性劳动和智慧才能创造经济价值,取得经济上的收益,在现代社会它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人们把它称作创意经济,由它形成了创意产品和创意服务。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在2008年出版了该年度的世界创意经济报告,详细分析了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创意产业发展的情况和创造的经济价值。其涉及的创意领域和范围非常广泛,有属于与文化产业有关的创意门类,如电影、电视、音乐、图书、报刊、艺术品、表演艺术、文学、广告等,也有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门类,如建筑、工业设计、时尚用品、平面设计、消费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玻璃工艺、室内装饰、珠宝、印刷品、玩具等。这样来看,几乎所有人类创造活动都可能成为创意产业,不过,容易引起争论的是创意产业同文化产业的关系。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是从英国开始的,但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不是英国,而是澳大利亚。早在1994年,这个概念就出现在澳大利亚提出的“创意的国度”的报告中,但创意产业却成熟于英国,成为在世界范围内盛行的一股潮流。这个概念在美国虽然不是特别流行,但美国学界对创意产业的探讨仍然很多,出现了像理查德·弗罗里达(Richard Florida)这样的对创意产业颇有研究的学者。

需要强调的是,一种思潮的形成都有其深厚的社会背景,创意产业也不例外。英国重视发展创意产业是由英国社会现实需要所决定的。英国是一个传统工业国家,过去传统工业门类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长期以来带来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劳动力素质低下、失业率增加等问题,英国之所以大力推进创意产业,也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产业的落后状况,建立创新型国家。英国意识到,处于全球化竞争时代的经济不再是由资源和劳动力决定的,而是由创意与知识创新驱动的。由此可见,英国发展创意产业是试图从根本上改变产业落后现状,发展新兴经济形态,创意产业被看做是新兴经济形态的代表,以此作为振兴英国经济的突破口。按照1998年公布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的解释,创意产业指的是“源于个体创造力、技能和才华的活动,而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这些活动可以发挥创造财富和就业的潜力”。被称之为“创意产业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John Howkins)认为,创意产业就是其产品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部门,知识产权的四大种类: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创意产业,其范围包括文化、艺术、生产和服务众多领域。霍金斯所指的创意产业的涵盖面是很广泛的,重在强调创意活动与经济的联系,并不单指文化,这尤其反映在他的《创意经济》一书中。

创意产业在当代社会已经形成一种社会分工现象,美国学者弗罗里达用“创意阶层”(the Creative Class)来描述这一现象。按照弗罗里达的说法,凡是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都属于创意阶层,这个阶层包括从事工程技术、科学研究、建筑、设计、教育、音乐、文学艺术、娱乐业等人士。②这个阶层既包括那些个体职业的艺术家、作家、音乐家、设计师等拥有创造精神的人,也包括一群广义上拥有商业、金融和法律方面知识的专家,他们通过个人的聪明才智的发挥对社会作出贡献,这是创意阶层的特点。弗罗里达认为,美国是创意阶层人数最大的国家,创意阶层占全部劳动力人口的1/3,其创造的经济价值占到全部经济价值的一半,并认为美国经济已经进入了创意经济时代。弗罗里达赋予创意产业以更广泛的含义,已经不再局限于文化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能把创意产业等同于文化产业。应该看到,有的创意活动属于文化产业,有的则不属于,不能不加区别地把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画等号,或是用创意产业来涵盖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看做是创意产业。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对创意产业的表述中包含这样几个关键部分:首先,创意产业是“使用创意与智力资本为初始投入的产品与服务创作、制造和销售的循环过程”;其次,创意产业“由一系列以知识为基础的活动构成,不仅侧重于艺术,也从贸易与知识产权中创造潜在收入”;第三,创意产业“既包括有形产品,也包括无形的拥有创意内容、经济价值和市场目标的智力与艺术服务”;第四,创意产业“处于手工艺、服务和产业部门之间的交界处”;最后,创意产业“在世界贸易中构成了一个新的充满活力的领域”,其最终目的“是从扩展‘创意’的概念出发,将‘创意’从重要的艺术性活动拓展到‘任何在尽可能更广阔的市场中,严重依赖知识产权制造符号性产品的经济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产业变成了创意产业的分支。”③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把创意产业分为四大组别。

这4大组别是:(1)文化遗产。包括:传统文化表现,如艺术与手工艺品、节日与庆祝活动;文化场所,如考古遗址、博物馆、图书馆、展览等。(2)艺术。包括: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摄影、古董等;表演艺术,如现场音乐表演、戏剧、舞蹈、歌剧、马戏和木偶戏等。(3)媒体。包括:出版和印刷媒体,如书籍、报刊和其他出版物;视听产业,如电影、电视、广播等。(4)功能创意。包括:设计,如室内设计、平面设计、时尚用品设计、珠宝设计、玩具设计;新媒体,如软件、视频游戏、数字化创意内容;创意服务,如建筑、广告、文化和娱乐活动、创意研发、数字及其他相关创意服务。④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对创意产业的分类吸收了其他分类模式的优点,如英国官方分类模式、符号文本模式、同心圆模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模式,也克服了其他几种分类模式的局限,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分类。我们不难看出,不论在哪一种分类中,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边界并不是十分清晰,在很多方面是交叉重合的。但相比较而言,创意产业更强调内容的创意性,凡是属于与内容创意活动有关的领域和服务都与创意产业有关。正因为如此,建筑业、设计业、软件业、研发活动及相关创意服务等,都被看做是创意产业。

应该说,在这4大组别中,与文化产业关系最密切的是文化遗产、艺术和媒体这3个组别,其所包括的门类直接就属于文化产业的范围,这是与文化产业重合的地方。正因为有这种重合关系,所以把文化产业看作创意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也是有一定根据的——因为两者的边界在这里消失了。但创意产业显然不仅仅包括这些,还包括文化产业之外的许多领域,也就是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所列的功能创意这个组别。在这个组别中,主要包括了没有被传统文化产业所涵盖的设计类(室内设计、平面设计、时尚用品设计、珠宝设计、玩具设计)、新媒体类(软件、视频游戏、数字化创意内容)、创意服务(如建筑等)、创意研发等。这些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逐渐成为具有产业性质的创意门类,虽然与文化也存在密切关联,但并不应该被看做是文化产业,而应该属于创意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又是有边界的,并不能相互替代。创意产业的范围显然要比文化产业更加宽泛,包含的门类更多,因为创意活动是普遍的,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而文化产业一般是由狭义的文化范畴构成的特定的对象和门类,它更贴近文化的特质,更能反映出文化的核心内涵。如果不加区别地把文化产业等同于创意产业,那就使得文化产业成为更具泛化的东西,甚至成为无所不包的。所以,弄清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边界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在2004年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分类》中,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的分类标准,把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文化产业即“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⑤这种划分主要是依据文化的同心圆模式,从狭义文化概念出发,由文化的核心层向文化的外围层不断扩展延伸,最后形成许多相关层面的产业门类,虽然有范围过大、门类过庞杂之嫌,包括从精神文化到物质文化、从文化的“硬件”(如文具、照相器材、乐器、纸张、胶片胶卷、磁带光盘、印刷设备、视听设备、工艺品等)到文化的“软件”(文化服务等),但始终是围绕着文化这个核心要素;而创意产业的范围却既包括了狭义的文化,又包括了广义的文化,其范围更大。创意产业是立足于广义文化而形成的一种产业方式,涵盖了人类生存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模式。所以,创意产业应定义为“通过创新方式和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创意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活动”,这与文化产业主要依据狭义文化的定义范围来展开显然是有区别的。

创意产业自进入我国以来,在全国各地掀起一股浪潮,许多地方政府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与积极性,把创意产业作为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有的还把它纳入现代服务业体系,予以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近年来各种不同名目的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不断涌现,如北京的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市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798艺术区、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等;上海的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区、八号桥创意产业集聚区、苏州河南岸莫干山路50号的M50、光复路“创意仓库”,还有被称作“上海苏荷区”的田子坊等;天津的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以及滨海新区在建的亚洲最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深圳的罗湖创意文化广场、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园、华侨城LOFT创意园区、F518创意城、蛇口创意产业园等;南京的江苏工业设计园、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亚洲创新创意产业园等;青岛的南京路创意100产业园、中联U谷2.5产业园、1919创意产业园等。

我们注意到,在中国创意产业的发展中,政府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政策的出台到资金支持、园区兴建等,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园区运作模式也是利用政府对园区的优惠政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由于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创意园区产生了明显的集聚效应。例如北京首批命名的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仅2006年,营业收入就达到478.5亿元,利润48.8亿元,上缴税金18.5亿元,入驻企业4 687家,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取得了很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⑥目前上海建有各类创意产业园区和创意产业基地30多个,按规划还将建成70至80个创意产业园区,吸引3 000至5 000家各类创意类企业入驻。各地政府为何对兴建创意产业园区表现出如此高的热情?又为何把创意产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一种选择模式?政府的这一行为中隐含着何种动机?下面我们以青岛作为城市样本来具体分析。

青岛是山东文化产业最发达的地区,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12亿元,约占当年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3。青岛过去一直沿用文化产业的概念,制定出台了有关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也按照文化产业指标体系来进行统计。近年来,情况发生很大变化,青岛越来越强调文化创意产业的提法,制定《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今后重点发展的9大新兴产业之一。青岛明确提出要按照北京的模式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自从引入文化创意产业之后,青岛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发生很大变化。例如2008年,青岛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22.4亿元,再加上创意产业的增加值就变为了312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007年的4.7%一下变为7.2%。这个统计数字的变化虽然反映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但也和统计指标体系发生了变化有关:过去只统计文化产业的增加值,所以数据相对较小,而现在除了统计文化产业增加值外,还加上了创意产业的增加值,得出的数据自然就大。在统计上,文化创意产业实际上成了“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两个门类的数据相加当然比单纯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要大得多,这对政府来说等于是增加了政绩。这种情况在许多地区都存在,这也是创意产业之所以受到各地政府大力支持和重视的原因,因为它比过去文化产业的范围扩大了,涵盖的门类更多了,而且与现代服务业的联系更加紧密。

青岛近年来在创意产业的发展方面走在了山东的前列,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青岛已建成各类创意产业园区19个,投资总额达到119.7亿元,建筑面积超过150万平方米。

作为山东最早出现的创意产业园,创意100代表着青岛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它位于青岛市南京路100号,由原青岛刺绣厂旧厂房改造而成,目前有80余家企业入驻,是青岛较为成熟的创意产业园。主要涉及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平面设计、家居设计、网络设计、礼品包装设计、培训机构、文化传播公司、文化咨询公司、新媒体等各类从事创意设计与创意服务的企业,总体上属于文化创意类企业的达到了93%。其业态构成为:创意设计类企业占26%,配套服务类占22%,咨询顾问类占10%,新媒体类占1%,教育培训类占8%,文化传播类占7%,时尚装饰类占5%,网络技术类占3%,商务贸易类占3%,网络服务类占8%,其他占7%。同时,创意100开通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网等专业文化创意网站,创办了《瀛森创意产业发展研究》等电子杂志;并且成立了青岛贾斯汀·奥康纳文化媒体和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悉尼ARUP咨询公司、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国内外6家创意研究机构合作启动了“中澳文化创意产业协作项目”,探索出一条与国际开展合作交流路子。

青岛具有代表性的创意园区还有中联创意广场和1919创意产业园。

中联创意广场位于青岛南京路122号,是青岛打造“创意一条街”的重要节点,由房地产企业“中联置业”投资兴建。自2009年下半年开园以来,入驻企业虽然达到106家,但业态比较混杂,行业之间跨度较大,有的与创意产业有关,有的与创意产业没有关系。根据中联创意广场提供的资料,其业态构成为:餐饮娱乐类占50%,创意设计类占17%,教育培训类占12%,网络科技类占8%,商务贸易类占6%,自动控制类占1%,画家工作室占1%,其他占5%。

1919创意产业园为山东半岛建成的最大的综合性创意产业园,总建筑面积125 700平方米,投资总额2.7亿元,预计年成交额为10亿元。按规划,该园区将建成“1馆9中心”,即青岛烟草博物馆、国际建材博览中心、服务外包中心、青岛创意中心、现代艺术中心、数字家居设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中国原创故事创作中心、商管服务中心和时尚创意中心。但据调研,1919创意产业园除了烟草博物馆和国际建材博览中心比较引人关注外,其他都如同虚设,难怪人们感觉这个创意产业园更像一个大型建材市场,很难把它和创意产业联系起来。

从青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模式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实际上是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个更具宽泛性的产业门类来看待,强调其与经济、商业的密切联系,并且极大地突破了创意产业的范围,因此带来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在国内创意产业园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园区定位不清晰。许多园区的业态比较混杂,究竟是文化创意园区,还是工业园区、科技园区,还是商贸区?并不清楚,而且存在着经营范围过大、非相关行业大量入驻等现象,难以形成园区的集聚效应,有的甚至成了宾馆、餐饮、建材和家具市场的集聚地。第二,园区数量盲目增加,低水平重复建设。各地不顾实际条件一哄而起,建了许多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名的园区,利用发展创意产业大肆进行“跑马圈地”,而取得的实际效益却不佳,很多创意园区仅成为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成为开发商的地产项目。第三,产业附加值较低。许多园区科技含量不足、产业结构混乱,难以形成高附加值的创意产品。第四,没有形成自身的盈利模式,园区处境尴尬。许多投资主体都是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追求自身利益,做的并不是创意产业,为了转嫁风险,只好将园区进行招租和寻租,使创意园区变了味,成为大杂烩。

发展创意产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城市规模、人口、市场、信息、基础设施、经济水平、技术条件、人才优势等。应该说,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具备了发展创意产业的条件,但也有许多地区其实并不具备发展创意产业的条件。这样,盲目地兴建许多创意产业园又没有创意项目,反而会搅乱文化产业发展的现有格局,不利于文化产业的正常发展。另外,发展创意产业也要按照创意产业的要求进行,要注意产业的集聚度和关联性,打造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创意园区。上海的创意产业园区大多定位比较清晰,很多是利用了100多年来的老工业建筑,采取楼宇置换和改造等方式发展为创意产业园区。如位于上海泰康路210弄的田子坊,就是利用了上海20世纪以来最典型的弄堂工厂群,把原上海食品工业机械厂、上海钟塑配件厂等,改造为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创意园区。该园区以创意设计为发展定位,入驻的设计类企业多达130多家,而且包括了美国、法国、日本等国际著名设计企业,被称之为“上海的苏荷区”。⑦再如北京798艺术区,是以艺术为定位的文化创意园区,与宋庄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在发展定位上形成区别,并且与北京其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或集聚区,如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等,在定位上也不尽相同。所以说,发展创意产业一是要弄清创意产业指的是什么,搞清它的范围和领域;二是要注意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联系和区别,不要混淆了它们之间的界限。对于政府管理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应避免追求政绩和功利主义倾向。

附注:本文写作过程中,中国海洋大学文化产业方向研究生张欣对青岛创意产业园做了有关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特作说明。

注释:

①[美]埃德娜·多斯桑托斯:《2008年创意经济报告》,张晓明等译,北京:三辰影库音像出版社,2008年,第10页。

②Richard Florida,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New York:Basic,2002.

③[美]埃德娜·多斯桑托斯:《2008年创意经济报告》,张晓明等译,北京:三辰影库音像出版社,2008年,第12页。

④[美]埃德娜·多斯桑托斯:《2008年创意经济报告》,张晓明等译,北京:三辰影库音像出版社,2008年,第13页。

⑤详参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通知,http://www.stats.gov.cn/tjbz/hyf1bz/xgwj/t20040518_402154090.htm,最后一次访问时间为2010-03-22。

⑥孔建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研究》,载张晓明等《文化蓝皮书: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第1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13页。

⑦叶辛,蒯大申:《创意上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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