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教育管理的特点_大学论文

香港高等教育管理的特点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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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今年八、九月间,笔者有幸受香港中文大学的邀请,在香港进行了为期四周的访学考察活动。虽说时间短促、行色匆匆,但是对香港高等教育管理运作情况还是有不少体察。我认为香港的高等教育管理在四个方面颇具特色,值得研究和借鉴。

一、自主管理、学者自治,形成了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

考察香港高等教育管理的运行状况,其自主管理、学者自治的特色是最令人注目的,香港是一个法制社会,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也就构成了香港整个高等教育管理运作的基本前提,香港高校自主管理模式的形成及其高效的运行也正是通过法律保障来实现的。属于香港法律的“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是香港各高校自主管理的法律保障。“大学条例”或“学院条例”明确宣布大学或学院为一法人团体,并规定大学(或学院)校董事会为大学(或学院)的“最高之管理及执行机构”,管理及控制大学(或学院)的事务、方针及职权,控制及管理大学(或学院)的财产及财政等。“条例”还规定大学(或学院)内部其它管理委员会与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与相互关系。香港各高校根据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权力,进行自我管理。可以说,香港各高校由于有了自己的专门“条例”,从而合法地成为相对独立的自治团体。

“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保证了香港各高校在管理方面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在实际运作当中,香港各高校自主管理的范畴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自主聘任教职员。香港各高校在聘任、提升和免任一切教职员方面拥有全权。这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聘任、提升或免任的教职员,由学校自主确定,政府不予干涉。即使是校长的聘任,虽然在遴选过程中校方要同政府与社会各界有关的知名人士交换意见,但最终的决定与委任,却是由校董事会自主确定的。其二,选聘教职员的数量、提升的人数、薪酬标准,都由高校自行决定。

2、自主选录学生。香港各高校在选择、录取学生方面享有决定权。香港政府虽通过拨款规定了各校每年应招生的总数,但是各校内部不同院系与专业的具体招生量,却是由校方自行确定的。如果高校愿意超过政府规定的招生总数而多招些学生,政府是不予干涉的,只是不对高校增加经费而已。除了对个别特殊专业的招生数量作出规定外,政府对于各高校的整个招生工作并不插手过问。

3、自主控制课程内容与学术水准。香港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在决定和控制课程内容与学术水准方面,享有很大自主权。只要大学认为有需要,并且在学术与经费方面有能力开设新的学位课程与新的专业,就可独立自主地开设。唯一的条件是:大学应当保证政府拨款中核定的总的教学任务必须完成。目前,两所理工学院及浸会学院尚无自主开设本科学位课程的权力,但在开设一般的文凭课程方面完全是自主决定。

4、自主确定研究计划。香港各高校在确定本校的科研项目与研究计划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当政府要求高校接受某一科研项目,并给以相应的经费时,若校方认为该项研究不宜接受,就可以拒绝接收政府的要求。这时,政府也不会因高校拒绝接受该项研究而去限制高校接受别的项目。假如高校对某些企业或社团的研究项目感兴趣,并觉得自己有条件对之进行研究,就可以自主确定接受企业或社团的资助而开展研究。

5、自主分配与使用校内经费。香港政府给予高校拨款,绝大部分是整笔拨付,并无详细规定使用的范围,各个高校完全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经费的分配与使用。并且,由于政府给高校的经常性拨款,通常是每三年一次整笔拨付,由高校自行安排在三年内使用。这样,高校在经费的支配方面就更具灵活性,比如,他们可以将暂时闲置的大笔经费用于购买股票等,从而使以后一、二年才使用的那些经费获得增值。

在香港高校的自主管理运作中,尤以学者自治为人称道。学者自治体现了香港高校自主管理的核心。如果说“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以其法律效力保障了各高校自主管理全面运作的话,那么,香港高校的委员会管理体制则从校内为学者自治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制度保证。在香港高校中,与行政系统既明确分工又紧密联系、相互兼容的各种委员会,担负着学校管理中各个层级的决策与咨询的职能,它们虽不参与各种具体执行的工作,但从根本上决定着各个高校的办学方向及其运行线路。香港各高校的最高管理机构是校董事会,其组成人员包括港督、社会各界有关知名人士及校内各类成员,其中学术人员为数较少。董事会一般一年只开很少几次会(甚至只开一次会),以便通过校务会、教务会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方案,其实质是使用象征性的审批权。真正主持高校经常性管理工作的,则是校务会和以校、院长为首的行政系统以及教务会。校务会主要负责校内财政、房产与基建、设备、人事等校务行政方面的工作。真正体现学者自治的是教务会。教务会是统筹高校内主要活动——教学、研究等学术活动——的最高组织机构,极具权威性。在教务会的组成人员中,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基本上没有校外的或非专业学术人员,几乎全部由校内学者组成。在教务会下面,分设了具体负责教务学术工作的各小组委员会,以中文大学为例,有教务与筹划委员会、教学发展委员会、校外进修课程委员会、国际交换计划委员会、师生咨询委员会、大学出版委员会等许多个专业委员会;大学内各学院还有院务会,其下也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小组委员会,有些与学校教务会下设的小组委员会相对应,而有些则不一定相对应,视具体需要而设。高校的教授、讲师们正是通过参加校、院以至系的各种专门委员会,研究并决定着学校的整个教学、研究等学术活动的运转。据有关人士估计,专职学术人员中,大约能有一半左右参加各类委员会,他们是经校、院、系内的学术人员选举,从而代表全体教授、讲师实施对高校的管理。可以认为,香港各高校以这种有效的组织制度,确保了学者自治,体现高校自主管理的核心。

当然,香港高校的自主管理也是相对而言的。港府虽不直接干预学校内部事务,但是通过调整拨款等手段间接地制约着学校管理的运作;“大学条例”与“学院条例”在既保障香港各高校在享有充分自主权的同时,也不能不构成制约大学自主的主要因素,高校在实行自主管理的过程中绝对不可违犯法律,不可超越法律所限定的范围;同时,在教学、科研的管理中还要受到国际学术组织等校外学术监督的限制。不过,这些外部制约因素并没妨碍其管理的自主性,相反,也正是由于这些外部制约因素的存在,使得香港高校逐步形成了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咨询机构充分运作、影响甚大,在教育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香港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由两个系统构成:一是行政系统,它担负着行政决策及执行的具体的管理职能;二是咨询系统,它不行使决策及其执行的职能,但对行政的决策及其执行发挥着重要的参谋作用。考察香港的高等教育管理,咨询机构充分运作也可堪称是一大特色。

香港高等教育管理咨询系统主要有5个机构组成,每一机构运作方式、人员组成各具特色,各自担负着不同的咨询职能。

1、教育统筹委员会。简称教统会,是香港政府根据国际教育顾问团在1982年11月发表的报告书所提出的建议于1984年4月成立的。该委员会的总体目标,是根据社会需要,就香港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体系向港督提出综合性意见。教统会的职权为:确定教育的整体目标、制订教育政策,并按可以动用的资源,对执行各项方案的缓急次序提出建议;统筹并监察各教育阶段的规划和发展工作,并推进教育研究工作。委员会成员有15名,其中13名包括主席在内从社会人士中选任,目的在于网罗多方面的个人经验和专业意见,共同研究委员会的检讨事宜,以收集思广益之效。

2、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会,是港督委任的最早的法定咨询组织,主要负责学校层面的教育问题。其运作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政府在提出重要的政策动议时,将内容通知教育委员会,请教委会提出建议,供政府考虑;二是由教委会主动提出问题,促请政府当局注意。教委会由教育界知名人士和两位主管教育的政府官员组成。每月举行一次会议。

3、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1965年成立,是由港督委任的非法定咨询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香港大学及理工教育的未来发展及其所需经费问题,向政府提供建议,并负责管理各高等院校的拨款事宜。目前,教资会成员包括9名海外学者、5名本地学者,以及3名本地专业及商界人士,无政府代表,纯属一个专家团体,其运作具有很高的独立性。教资会对于高等教育方面的各种意见,可以通过教育统筹委员会转达给政府有关领导,也可以直接将意见传达给港府最高层次的行政长官——港督。

4、职业训练局。简称职训局,它兼有咨询和执行双重职责;其成员主要包括工商界、学校界知名人士以及政府官员;该局下设20个训练委员会和8个一般委员会,负责向政府提供意见,订立所需措施,确保香港有一个全面的工业教育及训练制度。

5、研究资助局。研究资助局通过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就各个高校的学术研究需要和所需拨款向政府提供意见,并监察政府研究补助金的运用情况。研究资助局成员包括6名本地学者、5名海外学者以及3名本地专业人士和工业家。所有高校的资助申请均需经过专家小组的审批。

由以上介绍中可以看出,香港高等教育管理系统中其咨询系统有着完整的组织结构,相对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运作有序,影响甚大。正是由于上述五个机构能够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广泛地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各类社会团体的意见,认真负责地讨论和研究各种意见与建议,因而政府方面的行政系统在作出高等教育方面的决策时,已有了较好的科学基础,因而制定决策及执行决策的科学性较高,从而提高了管理效率。

现代管理理论非常强调决策机构与咨询机构分设。全面保证咨询机构的独立运作,客观地进行研究与论证,充分发挥专家智囊集体智慧的作用,已成为现代教育管理中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教育问题作出决策时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反观国内高等教育管理的运作,咨询工作实为薄弱,欲寻求建构完善的咨询系统及其有效运作之模式,笔者以为香港高校管理这一特色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三、面向世界、开放办学,高等教育愈趋国际化。

香港已成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在高等教育方面,他们也是面向世界、开放办学,愈趋呈现出国际化的特征。香港各高校一向重视国际性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各类国际性高等教育机构的活动。如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都是英联邦大学协会、国际大学协会、东南亚高等教育机构协会的会员,其余高校也普遍加入相应的国际性高等教育组织。港大与中大还积极充当国际学术会议的主办人,经常举办大型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各个高校还经常邀请国际学术界知名人士到校作学术报告,并且与许多海外高校建立了学生交换和教师互访制度。就笔者所在的访学单位——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就与海内外的许多高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香港各高校还与海外高校实行联合办学的有关合作,如香港城市理工学院与英显利管理学院及布伦劳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开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香港浸会学院校外进修部先后与美国俄亥俄大学开办副学士及学士学位课程,合办音乐学士学位课程,与英国工业管理学会合办工商管理夜间课程;香港理工学院与伦敦东北理工学院合办荣誉文理学士课程;香港树仁学院与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合作开办社会工作硕士课程等。此外,香港各高校向全世界广纳贤才来校担任行政与教学工作,尤其在港大与中大聚积了一大批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的具有高级学位的精英分子。以上这些举措使得香港高校在对外交往中扩大了影响、提高了声誉,尤其是使得香港高校能够时常站在科学发展的前沿上,及时把握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蓄雄厚的师资与科研力量,从而不断地被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以致于有更新的创造,实现更大的价值。这恐怕也是中文大学在建校短短的三十年间就成为一所世界名校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强调高校的学术价值,注重管理中的“学术导向”与“行政导向”的统一。

香港高教界普遍认为,办大学不能急功近利。高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都是“未来取向”的,它培养的人才及研究获得的成果,不一定都能对当前社会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这些人才与成果有可能在未来社会中显露身手、放出异彩。如果说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与新的知识、观念、科技成果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那么,高校的基本功能就是通过其教学、研究活动为社会的明天创造光辉灿烂的前途。教学、研究属于学术活动的范畴,因此,高校的社会功能从根本上说是通过其学术活动来体现的。中文大学前校长马临博士在中大等32届颁授学士学位典礼上的演讲中,曾讲过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大学的功能和工厂、银行或者政府部门不同,它所生产的不是衣服、汽车、照相机,而是难以琢磨品评的观念、知识、学说;它所做的工作不是筑路、盖房、清扫街道、维持治安,而是经过多年辛勤才会开花结果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育。因此,大学的表现不能够用每年每季的‘底线盈利’那样简单的数量观念来量度,而要以它长期和整体的学术和教育表现来衡量。对一个自立的、有自我调节功能的社会来说,大学就是创造它前途的实验室和工场。从今天的社会,我们可以看到大学过去的努力;从今天的大学,我们也可以推想社会将来的发展”。

强调大学的学术价值,并不是说香港的大学仍然囿于“象牙之塔”的境地,而是他们在主动适应社会要求的时候,在管理上注重学科的规律及知识的权威性,注重制定出符合学术活动规律的规章制度,注重采取科学的组织结构和领导方式,来引导学者们沿着专业学科活动的轨道,共同达成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在笔者和许多香港学者的接触中,感到他们对目前香港高校的管理情况都比较满意。他们认为整个大学的工作之所以能推动向前,不是靠制度强制,而是靠学者们所拥有的成就抱负、学术的信念和崇高的人格理想。香港高校的内外管理也正是基于此建立了自主管理、学者自治的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大学里宽松的治学环境;广大教师参与制定的科研、师资等方面的晋升、奖励管理条例的长期运作,再加之浓厚的学术空气,则营造出了大学里特有的一种催人上进的规范力量。这或许也正是许多学者所强调的大学管理的组织特性。

当然,在香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一个矛盾,即政府在对大学的管理中所依循的“行政导向”与大学自身所要求的“学术导向”之间的矛盾。政府对大学的管理主要是从地区的整体发展、整体利益出发的,主要着眼于解决当前的社会现实问题,因而政府所依循的“行政导向”必然与“学术导向”有不相一致、矛盾性的一面。如果让政府与高校直接交锋,很可能会因为“行政导向”与“学术导向”上的差异而导致“控制”与“反控制”的正面冲突。我们在前面提及的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正好在政府与高校之间扮演了这样一个调解人的角色。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并非决策机构,而是咨询团体,它是以第三者身分出现的,它与政府和高校之间都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同时它又是一个专家团体,常常以“内行人”的姿态出现,因此,它通过协调政府与大学的要求再提出协调性的建议时,政府与高校都比较容易倾听、理解对方的意见,避免了矛盾冲突。由于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所发挥的这种缓冲与协调作用,以致香港的高等教育管理较好地实现了“行政导向”与“学术导向”的统一。这样,香港高校在其管理运作中一方面比较好地贯彻了香港政府的意旨,另一方面又顾及了学校的自身要求和组织特性,从而走上了高效运行与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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