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新政与课程机遇_高考论文

高考新政与课程机遇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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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考与课程的关系是什么?

       本文所讲的“高考新政”,主要指一套政策系统,亦即《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其配套的四个“意见”,以及上海、浙江两地的高考试点方案。“高考新政与课程机会”这样的表述,隐含着我对高考与课程关系的一种理解。

       在现实条件下,课程与高考之间存在着三种关系。一是"based on",即以高考为本的课程。二是"background of",即高考背景下的课程。三是"backed by",将高考作为条件的课程。我们可以称之为"3b"关系。

       "based on",以高考为本的课程。在这里,高考就是课程的种子。在这样的制度下,学生学习的过程,也就是备考的过程。大家可能都看到过这一类的搞笑图,刚出生的婴儿胸前挂个牌子,上写着“离高考还有××天”,正是对这一状况的绝妙讽刺。"background of",高考背景下的课程。在这里,高考就是课程的土壤,课程始终受到高考实质性的规制,如不考虑土壤环境,再好的种子播下去都可能欠收甚至绝收。"based on"与"background of"事实上是一回事。后者只是前者比较缓和与温和的表述,两者共用同一套话语,即应试教育的话语体系。种子也好土壤也罢,高考统摄并统御着我们的课程和教学,我们办的学校成为为高考服务的学校,初中、小学甚至是幼儿园,层层倒逼,无一幸免。为什么幼儿园会“小学化”?就是因为高考的压力层层传递到了学前教育阶段。"backed by",就是课程是主体,课程只将高考看待为自己发展的支持性条件。现在很多有志向的教师、校长、学校都在进行这一方面的思考和探索。将高考作为课程的支持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高考只是课程的支持条件之一,不是全部。二是要看高考对课程是否能够发挥实质性的支持作用,能则借势借力,不能则绕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溯流而上。高考与课程的关系应该只是一种支持性关系,否则跟高考无关或关联度不高的课程,虽然有丰富而独特的教育价值和课程意蕴,都会成为额外的负担和成本,被应试教育这把“奥卡姆剃刀”剃得干干净净。

       再进一步说,设若存在“完满”的高考,是不是就能够与课程相互转换和无缝对接呢?不能。对人的发展和人的培养来说,考试(教育测量)功能本身是非常有限的,将“完满”的考试引之于课程,用以全面表述课程的价值、功能,仍然是非常有害的。已经有数十位欧美教育家向“PISA之父”Andreas Schleicher公开质疑PISA,要求废止PISA考试。他们认为,PISA考试误导世界教育,正在摧毁全球的教育和学术,其对教育绩效、学业成绩的追求,掩盖和模糊了教育真正重要的目标。上海对自己被捧赞的“教育第一”比较低调,倒是十分明智的,也是值得称道的。因为它同时还获得了另一个世界第一:课业负担最重。上海学生每周作业时间平均为13.8小时,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7小时,是香港、澳门、台北的两倍多,是韩国、芬兰、捷克的四倍多。加上校外辅导和私人家教,上海学生每周校外学习时间平均为17小时左右,远远高于OECD的平均值7.8小时。所以,要看同样分数的背后学习效能、学习动机、学习兴趣,以及学习时间与学习间人际关系等等因素,这些恰恰是教育更本质的东西,也是测不准和测不到的。

       所以说,课程与高考(教育测量)原本就是两件事,它们的本质属性以及目标和功能有很大的差异。对丰饶、丰盈的课程意蕴及其教育价值来说,高考(教育测量)能够转述和代言的空间是很窄的,测不准和测不到的领域要远远大于测得准和测得到的领域。课程与高考,是对话、交流、博弈、冲突的关系。现在的问题是,高考“一股独大”。不管它怎么转换姿势,甚至“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但权柄在握,高考作为指挥棒的基本面就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只要"based on"与"background of"赖以存在的基础还在,"backed by"就可能会不断“跑题”、频频“越界”。

       二、高考新政给予课程发展的可能性机会

       高考与课程,不是重合关系,但具有高度相关性,应该彼此视为资源和机会。当我们说"backed by"时,就是站在课程的立场,向高考提要求、找机会,通过一次次的“跑题”形成新的主题,通过一次次的“越界”形成新的中心地带,从而在推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对高考改革施加影响。毋庸讳言,高考新政并没有走出高考作为指挥棒的逻辑圈。也因此,高考新政一方面给予课程发展很好的机会,另一方面,这些机会也还只是潜在的、可能的以及不完全的。高考新政给课程发展提供了哪些课程机会呢?主要的,有四个方面。

       一是高考招生自主权。高校招生自主权给予课程的机会,就是能够通过出口的制度设计,促进课程多样化发展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现在讲高考招生自主权,这个政策对我们来讲仍然是一个机会存在,但是它受到了很大的制约。所以,高考新政给我们提供的这个机会是潜在的、可能的机会,至于怎么去改变,—方面要看政策进展到了什么程度,另一方面要看政策在实施中推进了多少。目前看来,浙江、上海的高考试点方案都在这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给我们乐观的期待,许多高中校在课程层面也有了积极呼应的行动。其突破的策略,不是“擅自”扩大范围、上调比例,而是主要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事实上给高校自主招生赋权、赋值。

       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给予课程的机会,就是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育人模式的变革。

       “综合素质评价”概念第一次被提出,是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04]2号)文件中。它是教育政策术语,是在课程改革语境中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提出来的。政策文件中对它的期待,是能够形成“突破”。但在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成效并没有能够如愿实现。无论是中考还是高考,综合素质评价与招录之间“软挂钩、假挂钩”的关系乃是普遍现象。可喜的是,浙江省高考试点方案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加强,将综合素质评价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考(学业水平考试)列为“三位一体”的综合成绩的招录依据,并规定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这意味着,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学考最高可能占比50%,这就在扩大高校招录自主权的同时也扩大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可能空间。

       综合素质评价的机制,应该以内部评价为主,并沟通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这一点很重要,关乎它所能提供的课程机会的实现问题。现有中小学教育评价主要是高考置顶的“俄罗斯套娃”式的体制,是外部评价压力的层层倒扣。学校内部大大小小的考试(包括作业),主要朝向外部评价,是外部评价不同形态的预演。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成为学校的内部评价。教育部2014年出台文件要求,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常态化。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内部评价,不是结果性评价,而是发展性评价,是内部开展的表现性评价;在内部评价中,学生自主选择自己综合素质的表现方面和表现方式,并在被评价者与评价者的角色叠加和转换中形成共赏、共商的对话,从而不断反思、改进和丰富自己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才可能是真实的、全面的,也才能成为招生录取中可信的依据。

       三是必考与选考相结合,学考与选考相结合。这一制度给予课程的机会,就是一方面确保“开齐开足”课程,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选考制度将可能实质性推进以“选择性”为核心的课程发展、学生学习和学校组织变革。

       走班制,不同于传统的分层教学。传统“分层教学”是基于学业测验分数高低进行的学力分组的教学组织方式。这样的“分层教学”没有“选择性”,是按照分数的三六九等对学生硬生生地编排。也因此,佐藤学指责它是“无效性与危险性”的,是“落后于时代的教育”。“分层走班制”的核心是学生的“选择性”。我们建议用“分类”来替换“分层”。“选择性”的基点,不是基于“等差”的“分层”,而是基于“类别”的“分类”。“分层”应该放置到“分类”的界面去甄别。“等差”,是一把钢尺量出来的;而“类别”斟酌之所据,则是多元的。

       走班教学,能够切实实施学科教学“层次性和选择性”的原则,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和学术能力的差异化发展,提升学生综合学习能力。但进入具体情境,可能没有那么简单。政策制定者也注意到这一点,指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设置课程,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不得违背学生选课意愿,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强制实行分班教学。”我们相信有些高中校会做得很好,但从目前一些学校的做法看,似乎不宜过于乐观。不少学校已经开始实施“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建设,表面上是为了学生的选择,为了高中多样化发展,实质上是奔着录取率、一本率、“985”率、清华北大率而去的,背后是利益最大化的功利驱动。对学生来说,这种事实上被剥夺了选择权的走班制分层教学,必然会沦为佐藤学所诟病的那一类“分层教学”。对课程教学来说,必将会对课程科目“明码标价”,厚此而薄彼,破坏学校课程的系统性和结构性,也因此将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是技术技能人才和学术型人才两种高考模式并行。两种高考模式设置给予课程的机会,就是促进普职课程融合,乃至进一步促进普职学校融合。

       两种高考模式,是高考新政最重要的制度设计之一。按照国家政策和浙江省试点方案,高中毕业生进入高校有统一考试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四种主要入学途径。这四种途径,除了单独考试招生只适用于中职学校毕业生外,其他三种对所有的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都开放。这意味着对普通高中来说,普职融合的课程获得了发展机会,将可能极大改变普通高中课程结构,丰富普通高中课程的形态和功能。

       两种高考模式的制度,给中等职业教育在出口这样的关键环节提供了快速发展的“硬环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将直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变革。中职中专,在社会的普遍看法中,还不是重要的教育类型,更像是高中教育的一个层次——相对于普通高中来说的次一级层次。如果职业教育取得全面的高质量的发展,真正成为与普通高中地位比肩的重要教育类型,进而能够共同进入到两种高考模式的通道中,两类课程将可能形成交流和融合,其中职业教育类课程可能会更多地流向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因其自身优势,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多元多样,课程种类和形态丰富复杂,将对普通高中现行的课程体系、教学组织形式、学习方式、评价手段产生深刻的影响。现在有不少中等职业学校都开发开设了普职融合课程,主要目的是试图形成就业与升学并举的局面,两种高考模式则拓宽了其实现途径。许多普通高中也开发、开设有普职融合课程,主要目的是推进学校特色化办学和多样化发展,丰富学校的校本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应该说,两种高考模式,给普通高中普职融合课程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未来,普职课程融合将有可能促进普职学校融合,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综合性学制;而普职学校融合将为普职课程融合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资源保障和制度保障。当然,两种高考模式的制度给课程发展带来的多方面的利好,也还是可能性的、不确定的,需要我们在政策和实践层面坚持不懈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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