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稽察工作的开展论文_龙剑军

浅析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稽察工作的开展论文_龙剑军

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 进入新时代,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水利建设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水利稽察工作的开展,提升了我市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我市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根据稽察实践,简要阐述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性稽察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针对稽察工作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提出整改提高措施,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 水利工程;稽察;方法;整改措施

1、稽察工作主要内容

(1)稽察方式包括专项稽察和程序性稽察。专项稽察,是针对重点专项建设任务或者建设管理的某项重点环节,对参建单位总体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选取部分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的工作方式。程序性稽察,是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稽察的工作方式。

(2)专项稽察主要内容,包括对工程开工条件、重点专项建设任务或者建设管理的某项重点环节,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对参建单位总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部分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稽察。

(3)程序性稽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与设计工作、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建后管护情况,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2、稽察工作程序

(1)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水务基本建设计划安排和工作部署,结合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结构、工程重要性和工程建设情况等因素制定稽察工作方案,组织稽察组,并下达稽察通知书。

(2)稽察组应当准确、详细记录稽察工作过程,听取项目法人、参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填写稽察工作用表,形成工作底稿。

(3)现场稽察可采取下列方法:

①听取被稽察项目单位的汇报:

②查阅项目档案资料;

③进入项目建设现场对设备、安全、材料和工程质量等进行查验,并收集项目有关资料;

④向项目建设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

(4)现场稽察工作结束后,稽察组应视发现问题的情节轻重,将稽察结果以通报会议、稽察报告等形式告知被稽察单位。

(5) 程序性稽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项目前期工作、设计工作情况及分析评价;

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分析评价;

③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情况及分析评价;

④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及分析评价;

⑤工程质量与安全情况及分析评价;

⑥工程建后管护情况及分析评价;

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⑧稽察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6)专项稽察报告可根据具体稽察内容编制。

3、稽察工作方法

3.1稽察工作原则

众所周知,依法稽察是稽察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只有依法才能使稽察客观公正。稽察人员应牢固树立依法稽察的思想,在工作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为准绳。各专家填写的存在问题底稿中,除标明引用法规的名称和文号,还要写出适用条款和内容,便于对照和审核。

水利稽察是对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与管理等4 个方面的专业稽察在稽察过程中既紧密相连,重点和方法又有所不同。现以建设管理专业稽察工作重点和方法为例进行介绍。

3.2 建设管理专业稽察工作

3.2.1稽察内容

水利部 ( 水建 【1998】16 号)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按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管理应包括该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 ( 包括招标设计) 、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估等阶段。水利基本建设程序性稽察所指的建设管理主要是上述八个阶段中的施工准备和建设实施这两个阶段的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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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工作重点

根据项目建设管理的 主 要 内 容,按 “四制”(指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要求,程序性稽察重点不一样,主要表现在:

(1)项目法人责任制。重点检查项目法人的组建是否规范,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管理需要,规章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善、可行,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等。项目法人组建主要从组建时间、组建方式、审批程序、有关人员任命、责任主体明确等五方面检查是否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重点检查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和各类专业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的制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检查项目法人有关规章制度和责任制的建立、工作措施是否目标明确、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订及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举措等。职责履行主要检查项目法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全面落实、实施效果,管理机构运行效果、人员综合素质及工作过程、办事效果。

(2)招标投标制。重点检查招标投标工作行为是否规范,工作是否到位,方法是否可行等。招标行为重点检查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报批程序,招标文件编制和信息发布是否符合规定。工作到位主要检查对潜在投标人的审查是否严格,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合规,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合法,报告编制是否及时并备案,是否遵守有关时限规定,行政监督是否到位。评标方法重点检查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规定。

(3)建设监理制。重点检查监理单位资格、监理机构资源配置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制度建设,工作到位,成果质量等。从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到位、制度和办法制订等方面检查监理单位的资源配置和制度建设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工作到位主要检查监理机构提交的监理规划和编制的实施细则是否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否组织了现场设计交底,是否核签了施工图纸,项目划分,监理旁站、检查和监理有关记录、会议纪要和监理月报编制等工作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4)合同管理制。重点检查合同订立合法性、合同文本规范性及合同双方履约严肃性。合同订立合法性主要检查中标人确定、合同主体和主要内容、履约保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合同文本规范性主要检查合同文本建立和引用的规范程度。合同履约情况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履约严肃性主要检查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是否落实、执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情况。

3.2.3工作方法

水利建设程序性稽察中,建设管理专业稽察工作方法虽然与其他三个专业稽察工作方法大体相似,但是侧重点不同。

(1)本专业稽察方法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与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实事求是地评价项目法人执行 “四制”等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改正措施或建议。

(2)稽察时应加强与前期设计、计划与财务、工程质量等专业专家互动、交流,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建设各方面情况,对各专业交叉的内容叙述应一致、定性应准确。

(3)不同类型的项目有不同的管理要求,同一类型的项目在不同的时期也有不同的管理法规,引用法规时要注意时效性和适用范围。

(4)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有关备查资料,尤其是证明问题存在的依据资料要及时复印收集,整理成册,工作结束时交特派员助理

4、稽察工作几点思考

(1)工程招标。工程招标主要存在着两个问题: 一个表现为过细划分标段规避招标,另一个表现为中标人借用资质投标或中标人把中标项目全部交由其它施工企业承担。为规避和防范工程招标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首先,要规范招投标程序,发现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其次,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按照标书明确的相关人员到现场。有的施工现场安装了 “照脸”签到设备,有利于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工程。第三,建立通报制度,违规施工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列入不良记录 “黑名单”。

(2)监理机制。这几年水利工程项目很多,监理是一个薄弱环节。曾发现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或监理公司从项目所在地雇佣当地人当监理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问题造成监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力度不够,监理日志、月报等文件编制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监理履职不全面的另一个主要表现为: 监理仅仅控制施工质量,未控制进度、资金或者控制不力,未认真履行协调职责和信息管理等。应严格规范监理市场管理,重点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资格管理。“照脸”签到管理和通报制度也适用于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惩罚。

(3)建后管护。为确保工程长期充分发挥效益,必须改变重建轻管的水利现状。要落实工程项目管理主体,健全管理机构,人员定岗、定编,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经费渠道。总之,要积极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尽快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水利稽察工作不断的创新和深入,其对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水利中心,服务水利改革和发展大局,水利稽察工作将更卓有成效。

参考文献:

[1]田永和,许丽娟.试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3(11):53-54

[2]庞会媛,许维民,张凯铭.浅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11,03(31):29-30

论文作者:龙剑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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