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重庆小城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_农民论文

开拓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重庆小城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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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客观的经济规律。直辖后的重庆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传统的农业体系与现代城市工业体系相互并存,农业人口数量庞大。在目前城市下岗职工就业压力大,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吸收潜力有限的状况下,农业人口非农化障碍重重,如何实现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开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已成为迫切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村劳动力可持续转移

农村劳动力的可持续转移是人口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低效益的第一产业向效益较高的第二、三产业转移是客观的经济规律,但不是简单地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排放,全部挤入大中城市,与城市居民争夺资源、环境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应是在改善农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与城市居民共同分担费用,共享利益,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的连续稳定地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又是长期的、渐进的、有序的。当农村劳动力先从农业部门流动出来时,是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作为吸收富余劳动力的主要部门,进行一次转移。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农村劳动力再次在第二产业中产生剩余,此时需要第三产业作为吸收劳动力的主要部门,进行二次转移。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三个原则:一、可持续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需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保持或改善人类将来的生活。二、协调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地球承载能力下可促进农业和非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良性循环。三、公平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需在农民与市民、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实现费用负担分配和发展利益分享的公平。

二、小城镇是重庆农村剩余劳动力可持续转移的新途径

1、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要求农村劳动力的绝对减少。重庆市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大农村与大城市并存,现辖40个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区县就有近30个,全市总人口为3059.6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445.66万人,占79.9%。农业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6公顷。1998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0.9∶41.0∶38.1,与全国18.0∶49.2∶32.8相比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7.7%,比全国50.2%高7.5%。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因为户籍制度被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从事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数的生产,导致了农民收入来源渠道的单一化,农民收入增加迟缓,限制了农民的消费欲望,抑制了农村市场的启动,制约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1998年重庆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720.5元。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其总支出的61%,依据联合国粮食组织划分标准,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为贫困,重庆市农民仍处于贫困水平。所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需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需绝对减少。

2、大城市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不足。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以向大城市转移为目标的。重庆唯一大城市—重庆城市总人口为250万,是老工业基地,企业大多数为国有企业,冗员现象十分严重。1995年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为150.99万人,占城镇经济单位从业人员的70%。随着经济改革,国有企业纷纷兼并破产,下岗职工增多,隐性失业人员显性化。城市安排下岗职工就业压力逐步增大。原先几乎由农村剩余劳动力包揽的脏、累、苦工作出现农村劳动力与城市下岗职工相互竞争的状况。为了保护城市居民优先就业的权力,大城市也相应出台对外来劳工就业限制规定的政策,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城市直接转移。

3、乡镇企业发展减速对农村劳动力的吸收受阻。“要使这些被排挤出农业的人不致没有工作,必须使他们就在农村中从事工业劳动。”当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日益严重时,具有中国特色的乡镇企业在农村区域崛起。乡镇企业从其诞生之日起的重要任务便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1988年原重庆市乡镇企业总产值达83.2亿元。从业人员超过了100万人。但进入1992年以来,乡镇企业效益下滑,发展速度下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也开始减弱。这主要是因为:(1)乡镇企业的壮大发展得于短缺经济的存在,当出现买方市场时,曾以“船小好掉头”为市场竞争优势的乡镇企业面对城市加工工业和轻工业的强有力竞争暴露出经营规模小,劳动力素质低,技术装备差等一系列弊端。为了能持续发展,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乡镇企业加大了资金和技术投入,逐渐以资本替代劳动走“资金密集”的工业道路,却降低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2)由于乡镇企业多数是依据本地资源优势,在本地的村、镇、乡兴办的工业,布局分散,无法形成集聚效应,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从而导致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发展不良,使乡镇企业过分向第二产业倾斜。乡镇工业对剩余劳动力吸收负荷过重,第三产业对剩余劳动力吸收则不足。1998年重庆市乡镇企业第二产业总产值569.7亿元,占乡镇企业全部产值的85.0%,其职工人数为117.31万人,占86.5%。

4.小城镇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转移的新途径。小城镇具有人口聚集,市场聚集,产业聚集,资金聚集的功能。发展小城镇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首先,小城镇的人口聚集、市场聚集,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促进市场、人口的聚集,形成吸附效应,源源不断地吸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其次,小城镇的产业聚集、资金聚集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强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目前乡镇企业分散布局,不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不利于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小城镇是连续城乡的枢纽,接受和传送着来自于城乡的各种信息、技术、工农产品和资金,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获得聚集效益,得以持续发展。再次,小城镇有利于改变农民的价值观念,提高生活水平,拉动经济增长。市场是交易的场所,小城镇是市场的主要载体,小城镇必然存在相对活跃的交易。当先富起来的农民落户城镇后,面对丰富的物资市场,会改变传统保守的消费观念,增加消费,启动农村市场。有测算,城镇人口比重每增加1个百分点,就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

三、重庆小城镇发展的对策建议

重庆市幅员广阔,小城镇数量多,分布广。截止1998年底,全市共有建制镇648个(含县城所在地的镇)。但是仍存在基础建设差,城镇规模小,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建议如下:

1、总体规划,科学布局。重庆以丘陵山地为主,地形复杂,小城镇的发展不能“今日建,明日弃”盲目无序,一开始就应该有科学的规划,从资源条件、历史文化、人口规模、地理环境等因素统一规划小城镇的类型与规模,合理集约用地。重点建制镇则由区县政府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批;一般建制镇则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小城镇的规划编制则需由具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不可随意变动,从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出发制定小城镇的发展规划,便于发挥小城镇作为城乡枢纽的传导功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留出较大的空间。

2、建立完善的投资体制,增加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吸引农民进驻小城镇的重要因素之一。制约小城镇基础建设的瓶颈则是资金。大量资金的投入才能保证小城镇健康发展,这不能单靠政府投资,也不能把责任加于社会、个人之上,必须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多元化投资体系。由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投资的巨大规模,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必须占主导地位,才有利于城镇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同时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参与建设和经营。依据“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制定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开放经营,竞争管理,大力推动城镇内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农业水利设施的建设。或可以采用按股分红或以工代赈等方式集聚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

3、小城镇要与乡镇企业联动发展。小城镇与乡镇企业都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二者发展不同步或是差距过大都会影响彼此对农村剩余(资金和劳动力)的转移进度。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把小城镇与乡镇企业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将更加有效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充分利用小城镇提供的市场条件和信息资源,依据科技扩大内涵再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争取更大的发展,吸收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另一方面,小城镇利用乡镇企业集中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大力发展各种生产性服务行业和生活性服务行业,吸收农村劳动力,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规模。

4、小城镇建设必须与农业现代化同步进行。农业剩余是小城镇兴起与建设的前提条件,农业剩余是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则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和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小城镇又是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的有效途径之一。小城镇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发展小城镇必须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对农业实行有效的支持与保护政策,防止由于农业劳动力减少而出现农业兼业化、粗放经营,甚至撂荒。因此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必要劳动力要制定配套措施,加以划分管理,不能全部剩余化。

5、加快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近几年“民工潮”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和为此付出的高社会成本,使得户籍制度必须改革,打破地域身份的限定,允许农民自由流动。如对长期在城镇工作,有稳定职业、收入和住所的农民,应允许转为城镇户口;对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户口可随企业转入城镇;对带资、带企业进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在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并进入正常经济运行状态后,可转为城镇户口。这样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保证了农业剩余(资金和劳动力)的有序快速转移。

6、加强城镇的社区建设。小城镇与农村相比具有更加完善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体系时,才能吸引农民进城和留住农民,而当在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和治安的方面小城镇与农村没有多大区别时,在相同迁移成本的情况下,农民将会舍近求远,拥挤入大中城市。因此,要使小城镇成为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必须切实加强小城镇“软”环境的建设,完善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便于农民拥有良好的文化环境,可以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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