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发行分析_发行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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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发行论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学报发行的含义

发行一词的含义是:发出新印刷的货币、公债或新出版的书刊等。又解作批发。可见发行有三个本义和主旨:1.在发行的起始状态,是一定数量的、成批的,而不是个别的、零散的、少量的;2.发行对象是泛指的大众,也即面向社会公众,因而就发行的终端来说,则是分散的、个别的;3.发行的客体是与公众有关、为公众所接受的物质,这种物质带有“新”的特性,也就是说,带有首次性(再版发行的图书可视为新书的连续印刷,犹如新印刷的货币);这种物质的另一特点是成批的同种物质,这就是说,是通过一定的机械手段大量复制而成;4.发行的方式是“发出”,可以是通过一定方式传递到公众手中,也可以在一定场所向公众提供。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凭借一定的通讯手段,才能完成这种传递。可见,发行是现代意义上的概念,古代的手抄本的流传,不属于完整的现代意义上的发行。

学报的发行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将新出刊的学报向文化市场的传递过程。

发行不仅仅是指学报出刊后向读者输送这一阶段,发行的完整意义是指发行的全过程,即包括学报出刊前的宣传、征订直至到达读者手中的全过程。因此,学报到达读者手中,实际上是发行的终结,发行的起始源头应该是宣传及其后的征订。宣传的方式包括邮局的征订目录的发布,还包括编辑部自身所进行的宣传,如在学报封四等部位印制征订启事、内容介绍,在校内宣传栏上张贴宣传资料,在有关报纸上发布重点目录等宣传资料。

以上可以称为有形发行,它构成学报发行的本义。此外,对学报发行有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学报的质量及其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影响,它实际上直接决定着读者的订阅选择。因而可以视为无形的发行因素。

二、学报发行的方式

学报与一般期刊发行有一定区别,这是由学报的性质决定的。这种区别表现在:

1.学报和一般期刊一样,主要是通过邮局发行。与一般期刊不同的是,除邮局发行外,还辅之以自行发行。因为学报的发行对象除社会公众外,还包括本校师生,为便于本校师生的订阅,便于教学科研的需要,编辑部往往自留一部分学报,自行零散发行。

2.学报和一般期刊一样,主要是有偿发行,即无论是通过邮局发行,还是自行发行,都要收费。这是由学报作为特殊的文化商品的性质所决定的,即学报的发行不能是无偿的、不计经济效益的。但是,学报作为特殊的文化商品,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学报作为高校的窗口,它以事业经费为依托,因而发行时只收取成本费(有的学报的定价甚至低于成本)。

3.学报作为教学科研成果的载体,常常被用作学术交流的客体,包括与国内相关学报、期刊进行交换,向国外有关院校的学术团体或外国学者来访者赠送;向国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的赠送,这些都应归为发行的范围,属于无偿发行。

至于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报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的学报,它属于新闻出版管理的程序,不属于发行的范畴。

综上,学报发行从经济上说,分为有偿发行和无偿发行两种。从发行渠道上说,有邮局发行和自行发行两种。

邮局发行一般是一年一次由编辑部和邮局签订发行合同,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即邮局有负责按时按质宣传发行的义务,有按比例收取发行费的权利;编辑部有获得邮局发行服务的权利,通过邮局获得发行收入的权利,有按时送交学报的义务(实际做法是往往由印刷厂直接运送邮局),填送有关报表和资料的义务。未按时送交学报,贻误发行的,邮局有权按贻误时间的长短等情况科处一定数额的罚款。邮局发行一般是半年征订一次,按编辑部填报的报表资料,制定报刊征订目录,在半年一次的征订期前,向广大读者征订。编辑部每期应向邮局填送期刊登记表,内容主要是刊名、刊期、册数、定价、单价等。邮局一般要求以最低发行量(约5000册)为限,低于最低发行量的不予接收。发行量不到1万册的,按1万册收取发行费。通过邮局发行的发行收入,一般由邮局直接汇入学校帐户,作为成本费交回学校。有的则收入支出均由学报自行掌握,或由学报经费包干。

学报的有偿自行发行部分,一般是由本校师生或校外有关学者、读者等向编辑部直接邮购或现金购阅,由编辑部开具发票邮寄或面交。有的也由编辑部定点在校内展销。

三、学报发行的性质

在了解学报发行的方式后,可以看出学报的发行,主要是由邮局承担,但这是在通讯传递现代化、专业化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一种服务与代行,发行本质上是编辑流程中的终端,是编辑工作中的应有之义。学报发行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学报发行是编辑工作的一部分,是完整的编辑流程的组成部分,是编辑工作的应有之义。学报编辑从征稿、组稿,至审稿、选稿,直至发行,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事实上,学报创办之初,包括“文化大革命”后学报复刊、创办时期,有许多学报都是自办发行的,至今仍不能排除存在自办发行的情况。邮局发行是一种服务性质的代行。编辑部在征稿、审稿等各个流程中,都以读者需求为标准来自律,也就是说,都以发行为落脚点。发行的后果也由编辑部承担(邮局按比例收取发行费,只是一种以工作量为依据的劳务费,并非是与编辑部共同分担赢亏的伙伴)。

2.学报发行是实现编辑宗旨的终端环节,是编辑的传递本质的体现。编辑的本质与目的在于传递学术信息,编辑流程中的征稿、审稿、出版等环节,都是围绕着传播学术信息这一终极目的的。这些环节的臻善臻美,都是为了传递更好的学术信息,更好地达到传递目的,也就是说,传递优质的学术信息,是前面这些环节的期望目标;而这一目的的现实实现,却是要依靠发行,因此,发行是编辑目标的现实实现,是编辑本质的直接的、有形的体现。

四、学报发行的作用

学报发行的性质,决定了学报发行的作用:

1.学报发行是实现学报编辑目的的终极手段,是学报功能得以实现的手段之一。学报编辑的目的在于传递学术信息,编辑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围绕这一目的的,但最后现实地达到这一目的,却是通过发行来最终完成。学报的功能包括信息传递功能、信息累积、储存功能,或者说是文化缔构功能。发行是实现传递功能的重要手段,同时,对于累积、储存、缔构功能的实现,也有一定的关系。

2.学报发行是实现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对于读者来说,发行是一种单向流动,而学报交换这种发行方式,则是学术信息的双向交流。表面看似是一种无偿发行,实际上,交换也是一种有偿。对于编辑部来说,也可以说是免去了资料费支出而获得了学术资料。

3.学报发行是实现学报再生产的重要保障。学报从征稿、选稿、审改、印刷、出版到发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流程,缺少其中的任一环节,编辑流程就是残缺不全的,编辑活动就无法完成。并且,学报是连续出版物,因之,上述的编辑流程是循环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这个循环往复链条中的一链,如果缺少发行这一环,那末,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就无法继续,所以,发行是构成学报编辑的完整过程的因素之一,是维持学报这一连续出版物得以连续运行的不可或缺的环节。同时,学报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却是有价的特殊商品,它必须是取回必要成本,才能保证其后的出版费用。因此,学报的发行,保障了编辑流程不至中断,保证了继续编辑出版的费用,无论是从编辑流程来说,还是从出版费用来说,发行都是维持学报再生产的重要手段。

五、学报发行的原则

学报发行工作带有一定的事务性,所应注意的具体事项很多,这里只宏观地概括主要原则:

1.迅速及时原则。学报是学术信息的载体,信息的生命在于及时、迅速。学报的使命是反映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始终占领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新”是一个有时间性的概念,离开了时间这个座标,就无所谓新旧。因此,学报的求新的审稿标准,学报退稿时间的限制,学报有固定的出版时间,等等,实际上都包含着一个时间因素。学报的编辑流程中都蕴含着速度,而发行犹如接力赛中的最后一棒,通过它,最后完成了编辑工作对于时间、速度的追求。

同时,从读者利益来说,只有迅速、及时,才能保障读者的应有利益。

正因为此,及时、迅速就应是学报发行的原则之一。

2.准确无误原则。在学报征订阶段,读者办理了订阅手续后,即是学报编辑部通过邮局的中介与读者订立了发行合同,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读者有取得学报的权利,有交付订阅费的义务;编辑部有取得订阅费的权利,有按时将学报送交读者的义务。如果学报发行发生差错,如地址差错、姓名差错、数量差错等,都将侵害读者的权利,构成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3.适度原则。学报是学术信息的载体,信息的特点是具有无限扩散性。这是信息作用得以发挥、信息价值得以实现的根本。但这种无限扩散性,客观上存在许多限制因素,这些限制因素构成了扩散的边界。因而实际上扩散是有范围的。这种限制因素很多,其中还包括传播技术的现代化等问题。当然,这是与整个社会发展情况相关的,它们作为学报发行的大环境,是共同的,这时单就不同学报的不同因素而言,学报发行量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主要是:1)学科因素。某一学科的学报, 其读者对象主要是从事该学科的教学、研究者;运用该学科知识进行业务工作的实务者;该学科的业余爱好者。不同学科有不同的情况,如考古专业,其从事教学、研究、实务工作者自然相对较少。学科因素还与时代因素相联系,如偏重重视应用学科时,该类学报的读者就增多,偏重重视基础学科时,该类学报的读者就增多。综合性学报由于其多学科性,学术信息面广,信息量也相对增大。但是,对某一个具体的读者而言,和他相关的学科信息就相对减少,这就有可能影响发行量的减少,所以难以绝对数论。2)质量因素。学报质量高,办得好, 自然吸引更多的读者,导致发行量增加;反之,发行量就会下降。但这里的学报质量又由多种因素构成,如政治质量、学术质量、编辑质量、印刷质量等等,影响质量的原因是复杂的。3)层次因素。一般说来, 普及读物,读者面广,发行量也就大;高层次的、尖端科学的,读者面就小,发行量也就小。发行量是学报编辑所追求的目标之一,这是指在该类学科可以达到和应该达到的发行量中追求最大值。但是,学报作为高层次的学术信息的载体,如果它的发行量超越了该类学报可以达到和应该达到的量值,实际上背离了它的高层次。因此,不同学报都有各自的发行量的“度”,发行量不能是越大越好,当然也不能是越小越好。要辩证地认识和寻求这个“度”,才能实现发行量的最优化状态。

与发行量相联系,需要特别指出的一个问题是:不能简单地以发行量的大小来作为评判学报质量好坏的标准。决定学报发行量的因素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因素是变量的,如学报质量、从事该专业的教学、研究人数、业余爱好的人数等,还有一类是非变量因素,如不同学科的分类等。在变量因素中,还分为两类,一类是与编辑工作相联系的,如编辑质量,这可以归结为编辑的主观方面,另一类是客观方面的,如从事某一学科教学、科研人数,从事该专业实务工作者的人员数,以及不同时代对应用学科或基础学科的偏重的社会大环境因素等,都不是编辑主观方面的问题。因此,发行量里包括着编辑的主观因素,也包括了客观因素。由此,可以说,编辑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发行量的大小,但这一结论不能逆转,即不能以发行量的大小,来推定编辑质量的好坏。以发行量作为学报评判标准,这是认识、评价学报发行量的误区,它必然将学报评估也引向误区。学报质量与发行量的关系,必须在科学的、细致的、辩证的研究基础上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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