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几个概念分析与我国农业发展的总体战略政策_农业论文

中国农业几个概念分析与我国农业发展的总体战略政策_农业论文

对我国几种农业观的评析兼论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战略方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种论文,农业发展论文,方针论文,战略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于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农业的概念及其内含与外延存在不同的看法,因而便引出了一个对什么样的农业进行市场化改造与建设的问题,为了科学地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准确地把握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确定其整体发展的战略方针,这里有必要对存在于我国的几种农业观念进行介绍和评析。

我国自60年代后期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以来,对农业的不同看法具有典型意义和普遍意义的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广义农业观,第二种是狭义农业观,第三种是综合农业观。这三种农业观分歧是以广义农业观为基础展开的,狭义农业观是广义农业观在内容与范围上的限制与缩小,综合农业观则是广义农业观在内容与范围上的拓展与延伸。

广义农业观(现时叫大农业观)认为农业是指人们利用自然力(光、热、水、土、气等)和生物的生命机能(繁殖、生长、发育、成熟等)生产有机质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其主要内容包括植物种植业和动物养殖业两部门,具体一点说包括农、林、牧、副、渔五大生产部门,其基本特点是经济再生产过程与自然再生产过程紧密地交织在一起。这种农业观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精辟论述,为世界所公认,也为我国多数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所接受,因而在我国是长期占居统治地位的一种传统农业观。

狭义农业观在我国来说,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特定时期对广义农业内容范围的一种限制性地缩小。根据缩小的程度可分为三种,即狭义农业观、最狭义农业观和最最狭义农业观。狭义农业观认为农业就是指的种植业,称之为种植农业,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生产、经济作物生产和饲料作物生产等生产内容:最狭义农业观认为农业是指的粮食生产业,称之为粮食农业,主要包括稻、麦、豆等作物生产:最最狭义农业观认为农业仅仅是指水稻生产,称之为水稻农业,包括早、中、晚稻及各种品种的生产,其中特别强调早、晚稻的连作生产。狭义农业观在我国60年代后期和整个70年代占居统治地位。在这种农业观的影响下,我国农业生产的内容与范围被逐渐缩小,限制在种植业、粮食生产以至水稻生产业上。

综合农业观是对广义农业内容的拓宽与延伸。其基本观点是认为农业不仅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动植物生产,而且还包括其产前与产后的相关工商业活动,主张农、工、商综合经营,供、产、销一条龙。这种农业观是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提出来的。其表述方式多种多样,具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是于光远同志于1982年提出的“十字形大农业”观。他认为农、林、牧、渔只是反映农业生产横向联系的“一字形大农业”,还应该在“一字形大农业”之上加上“农业服务业”,在“一字形大农业”之下加上“农产品加工业”,这才是最广泛的农业概念;第二种是李昌同志于1983年提出的“飞鸟型农业”观。他认为应该把我国农业建设成一种“鸟型”农业,种植业为鸟身,林、牧、副、渔业为鸟的一翼,农、工、商、种、养、加、销一条龙为鸟的另一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鸟头,水利、能源、交通、城镇建设和房屋建设为鸟窝。第三种是夏振坤、何信生二同志于1984年提出的“三维立体农业”观。他们认为农业是一种包括三个维向在内的空间立体结构,其中第一个维向是“生物生产功能维”,包括农、林、牧、渔、微生物、虫、菌等生物要素;第二个维向是“资源开发功能维”,包括光、热、水、土、气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工具、肥料、饲料、农药、管理技术等经济资源;第三个维向是“经济增殖运转功能维”,包括初级产品加工、贮藏、运输等经济增殖要素和农产品流通、分配、消费等经济运转要素。第四种是张慎同志于1992年底提出的“三领域整体农业”观。他在详细阐述了马克思关于“经济学上最广义的农业”的含义之后,指出马克思所讲“经济学上最广义的农业”是既有产中动植物生产,又有产后相关工业的生产,包括全部三个领域的农业。

在我国除了上述三种具有典型意义和普遍意义的农业观之外、还有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面提出的农业观。如生态农业观、立体农业观、乐生农业观(花卉、园林等观赏农业和旅游农业)、有机农业观、创汇农业观等等。这些农业观与本文论证的主题关系不大,故不一一介绍。现就上述三种农业观进行简要的评析。总的来说,三种农业观所阐述的农业都具有其客观实在性,各自从不同的范围、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农业生产的内容,因而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可以作为对我国农业进行市场化改造与建设的依据和对象。但是三种农业观所阐述的农业各有其局限性,故都不能作为对我国农业进行市场化改造与建设的唯一依据和对象。

首先,从狭义农业和最狭义农业观阐述的种植业和粮食生产业来看,二者都是广义农业或大农业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基础,是迄今为止解决人们衣食、生存问题最重要的物质源泉,特别是粮食生产显得尤为重要。这种农业我们可以把它称为基础农业。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特大国家和一个人口特大国家,吃饭问题总是被摆在首位。所以,无论是什么时候,重视种植业,重视粮食生产都是天经地义的对的。但是,农业生产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除了种植业之外,还有动物养殖业,还有副业和渔业等等,所有这些生产内容之间都存在着客观的比例关系,具有共生、互补、共促的作用,必须得到全面协调地发展。因此,如果把农业生产局限于单一的种植业,特别是捆死在粮食生产上,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必然出现与主观愿望相违背的后果。如我国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农业生产出现的萧条和困境,就是最好的例证。所以,由于种植业和粮食生产业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实现我国农业向市场化方向的转变过程中绝对不可有丝毫忽视,在资源配置时应有所倾斜;而又因为种植业和粮食生产具有明显的内容范围的狭小性,故不能将农业生产局限于其上。

其次,从广义农业观所阐述的农业来看,农、林、牧、副、渔五业包括了农业的主体内容,反映了农业的本质属性,故可称之为本体农业。这种农业能够满足人们衣、食、住、用等多种生活需要,是人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立国的根本,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其持续稳定的发展。故广义农业是我国对农业进行市场化改造与建设的主要依据和对象。但是,如果忽视其中的种植业基础,看不到农、工、商综合经营,供、产、加、销一条龙的发展趋势,那也会使农业生产根基不稳,方向不明,陷入孤立被动的境地。

从综合农业观所阐述的农业来看,把农业的内容范围拓宽到其产前、产后的部门,实现产前、产中、产后三大部门的综合经营,供、产、销一条龙,这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着我国农业发展的未来,也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标志。从国际上来看,这种农业观于50年代产生于美国,尔后很快传入西欧、北欧和日本,我国是80年代才明确提出的,其影响正在扩大与加深。这种农业观所阐述的农业可以使相关的工商业为产中的农、林、牧、副、渔提供有效的服务,既可以避免产中农业部门的利益外流,又可以使产中农业部门分享产前、产后部门较高盈利收入的好处,实现大幅度的增值,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增强农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促进农业发展。所以,综合农业观所阐述的农业也应该成为我国对农业进行市场化改造与建设的依据和对象。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物质基础不雄厚,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跟不上等原因,包括产前、产中、产后三大领域的综合农业还处于试点与推广的初期阶段,仅仅表现为一种必然趋势,还没有成为普遍的现实,故不能成为现时对我国农业进行市场化改造与建设的主要依据和对象。

综上所述,狭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基础,广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本体,综合农业是我国农业的未来,三者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分别占有特殊的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都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因此,现阶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业进行市场化改造与建设不能只局限于哪一种农业,而应该把三者串联起来进行整体布局,统筹安排。其整体战略方针可以确定为:立足于本体农业(广义农业),扎根于基础农业(种植业和粮食生产),放眼于未来农业(综合农业),实现农业多层次的全面发展,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多元化需求,着力于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在内的广义农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并在此前提下,确保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因为我国是一个人口特大国家,如果粮食生产出了问题,世界上是哪一个国家都救不了我们,那等于是自取灭亡。所以,在着力于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确保粮、棉、油等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持续发展,是关系到人心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但是,我国农业的发展,在扎根于基础,着眼于本体的同时,还要把眼光放远一些,放宽一些,要尽力尽快地发展农业产前、产后的工商业,实现农、工、商综合经营和供、产、销一条龙,逐步实现农业、工业和商业三大部门的联合经营。只有这样,才能把我国农业全面推向高效率、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高收入的现代化境地。

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90年代中国农业发展纲要》所设计的我国90年代农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第一条是粮食生产;第二条是棉花等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生产;第三条是林业生产;第四条是牧业生产;第五条是渔业生产。没有涉及其他领域的内容。可见,我国最高国家决策机关所讲的农业就是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在内的广义农业或本体农业,把发展农业的着力点放在实现农、林、牧、副、渔业的全面发展上,而且把其中的种植业放在前列,把粮食生产放在首位,整个农业的发展深深扎根于基础农业之中。但是纲要也并没有囿于这种农业,把农业的发展拓宽到了乡镇企业,农业产前、产后的服务业,但强调乡镇企业的发展必须以农业为基础,把产前产后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是作为发展农业的支撑体系加以安排的,而没有把这些内容直接纳入农业之内。整个“纲要”所体现的农业根基、农业本体、农业支撑体系的脉络是很清楚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扎根于基础农业,立足于本体农业,放眼于综合农业的整体战略方针不仅具有现实可行性,而且具有远期指导性,在我国农业全面进入现代化阶段以前,这一方针应该稳定,而不应该放弃,这样可以避免在农业发展问题忽左忽右的倾向发生,有利于农业长期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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