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论文_蒋向国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论文_蒋向国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29

摘要:从建筑行业实际状况来说,施工企业整体利润不高。究其原因,合同管理风险把控不足是重点,使得工程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目标,部分企业严重亏损。为了能够改变现状,则需要做好施工合同分析,强化工程合同管理,明确合同风险特点,做好精准把控与防范。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点

1.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各种各样的建筑产品,建筑产品是不能移动的,它是与地面紧紧相连的。因此,每个施工合同的标的都是不一样,是绝对不可以相互替代的。

1.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建筑物的施工特点是构造复杂、体型巨大、建筑材料品种多、工程量大,建设时间长。正式签订合同后在进行正式开工前需要有很长的准备时间,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还要留出办理完工清算及保修的时间。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还会由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工期加长等,这就导致施工合同履行时间可能比约定的合同时间要长。

1.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施工合同迁涉到的法律关系也很多,如承发包关系、买卖关系、劳务关系、保险关系及运输关系等等,都是多种多样并且十分复杂的。这就要求在制定施工合同样本时其内容要尽量将其列举详细。

1.4纠纷的多发性

监督项目所迁涉到合同主体就是承发包人的资质标准、承发包的招标流程并且严禁挂靠、在履行合同时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等。因为现在建筑市场中建筑单位较多但是项目相对较少,交易主体市场地位就会出现严重不平衡,市场对业主的制约和要求很少,导致合同只对单方面进行制约,责、权、利都不协调,导致施工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占据非常不利位置。以上市场、交易、合同特征促使建筑业的风险不断提高。

2 工程分包合同风险及防范

2.1进行违法分包、转包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预防办法是工程承包者在对工程进行分包时首先要征得发包者的同意,并选用有资质、有实力、讲信誉的施工团队,严禁分包企业对工程进行再次分包或转包。

违法分包、转包的法律风险:

①对于违法分包队伍的外欠工程款具有直接支付的责任。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实际施工人员以发包者为被告,行使权利的,人民法院有权追加转包者或违法分包者做为本案的当事者。发包者承担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的连带责任。

②要直接支付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有关条文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可以把工程不按规定发包、分包给没有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否则要承担偿还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

③对民工伤害具有直接赔付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受雇人员在进行雇佣活动时由于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人身伤害,发包者和分包者清楚及必须清楚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有关资质的,要与雇主一同承担赔偿责任。

2.2不按规定进行验工计价、完工结算的法律风险很大。预防办法就是在施工过程中按时进行验工计价,工程完工后要及时进行完工结算。其在整个建设工程施工步骤中至关重要,是明确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工程承包者对工程分包者不但要进行每月的验工计价,完工结算,还要求验工计价、完工结算材产必须有工程分包者或委托者进行签字认可,工程承包者项目部单方面进行验工结算,如果工程分包者不认同,则不具备法律效益。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按时进行验工结算,有利于对工程的支出状况进行掌握并进行合理监管,促进工程成本核算,还能够有效避免发生纠纷,进而防止利益损失。

2.3没有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就许可分包团队进入现场进行建设,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预防办法就是一定要签署书面的工程分包合同,坚决杜绝不签署合同或先进场进行建设再签订合同的情况发生。

合同是当事人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划分的一分协议,不签订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法划分明确。不签署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工程量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来进行确定,工程质量可以由业主、监理通过验收来确定,可是工程单价、工程价款是没法确定的,具备很大的法律风险。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要求和计价办法有约定的,要依据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由于设计发生改变而导致工程量或工程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对这部分工程价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根据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当地建设行政管理机构颁布的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签署合同可以根据工程定额,通过工程造价鉴定的办法对工程价款进行确定。现在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是:工程承包企业的中标单价,通常都比定额低10%~20%左右,如果工程承包企业和分包团队没有签署施工合同,工程完工以后,双方没有对结算达成一致,如果分包团队到法院起诉要求根据定额进行结算,法院会对分包团队的诉讼请求给予支持,也就是说,中标的建筑施工单位低价中标后,却以高出中标价格10%~20%的价格将其分包出去,一定会使其效益产生严重损失,甚至会出现项目亏损的情况。

3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大必变就是把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用工视为违法的用工关系,有人企业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务关系,必须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已经确立劳务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必须在用工当天开始算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企业从用工当天开始算一年之内没有与劳务人员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每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用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没有同劳动者订署固定时间的劳动合同的,要从签署没有固定时间的劳动合同当天开始每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用人企业从用工当天开始算满一年没有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已经签订没有固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4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我国有关《担保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所谓担保人指的是具备替其偿还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机构或个人,”;“企业法人没有的分支部门进行书面授权或超过授权区域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此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区域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都有过失的,要根据过失对相应的民事责任自行承担;债仅人没有过错的,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来承担”。虽然我国《担保法》等法规要求具备担保资格的主载是法人企业,其分支机构没有对外担保的资格,可是只要工程项目部对外作了担保,如果债权人没有过错,债务人不付款,建筑施工企业就要承担责任。所以,项目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预防办法是:严禁工程项目部对任何企业进行担保。

5印章管理风险与防范

5.1如果分包团队购买、租凭的材料、设备等签订合同加盖工程项目部的印章,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角度讲,扣印工程项目印章是项目部的举动,整个合同的主载是工程项目部,所以其要担起付款责任。

预防印章法律风险的办法是对印章管理体制加大管理力度,禁止使用工程项目部印章给分包团队签订购买、租凭材料、设备等的合同,绝对禁止分包队伍所刻制的印章中带有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或中标工程名称

结束语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要从合同签订前、签订时、履行时等各环节,做好风险分析、识别、防范,强化合同管理,减少、规避法律风险。以合同履行阶段为重点,从工程内部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把控措施。

参考文献:

[1]张念伟.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价值工程,2014(15):92-94.

[2]王娟.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J].职工法律天地,2016(14).

论文作者:蒋向国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1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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