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原始大师崇拜所体现的民族性_白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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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崇拜是白族社会中一个显著的文化现象,它溶铸了白族各个时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凝聚着丰富的思想内容,乃是白族诸多传统的折射,白族的民族性格亦蕴含其间。可以说,本主崇拜是白族性格的一个投影,从本主崇拜中不难寻觅出白族显著的民族性格。

一、开朗乐观,勇于追求幸福生活

本主崇拜并未呈现出一神教通常具有的威严与神秘,亦非玄而又玄与人们生活相去甚远,而是携带着极浓的生活情趣,具有轻松愉快的风格,充满了诙谐与幽默的人文主义色彩。这正是白族开朗乐观、勇于追求幸福生活的写照。这一性格充分体现在白族本主传说的婚姻情爱故事之中。相传上阳村本主段宗磅与马久邑村一位卖酒妇女相爱,后来竟久居马久邑村。上阳村苦于本主长期不在本主庙而责难马久邑村,段宗磅出面调解,以每年五月初五让马久邑村接其住一个月,六月初六又由上阳村迎回自己村子而圆满解决。这样,段宗磅就得以如愿以偿,上阳村和马久邑村的误会也烟消云散。这类活泼美满的情爱故事在本主传说中比比皆是。正是由于白族人民具有开朗乐观,勇于追求幸福生活的性格,才创造出此类充满世俗气息和浪漫情调的本主故事。

白族本主节期间热闹畅快的场面,自由自在的行为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白族开朗乐观,勇于追求幸福生活的性格。在大理每年一度的“绕三灵”活动中,白族群众在朝拜途中载歌载舞,嬉笑游戏,尽情欢乐,欢声笑语回荡苍洱之间。试想如果缺乏开朗乐观的性格怎么能出现如此欢快的场面。有文献记载大理三塔寺下的三文笔村本主节“游人如蚁……有卖春酒、烧猪肉、生螺黄、生螺师、凉米线、供人啖,醉饱与薄片葛根者”。〔1〕从热闹拥挤、游耍玩乐到开怀吃喝, 都较为真切地喻示出白族勇于追求幸福生活的性格。

本主崇拜所反映出来的这些性格特征,在文献和现实生活中也可找到相应证据。《蛮书》载白蛮(今白族)“每年十一月一日盛会客,造酒醴,杀牛羊,亲族邻里,更相宴乐,三日内作乐相庆,惟务追欢”。〔2〕呈现一片丰衣足食,酣畅痛快的生活景象。 蕴含着一腔生机勃勃、乐观进取的民族豪情。《蛮书》又言:白蛮“俗法处子、孀妇出入不禁。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壶芦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嫁娶之日,私夫悉一相送”。〔3〕这同样是幸福生活的画卷,并漾溢出一股不可抑制的生活激情。在现实生活中,因远镇的白族过去有这样一条约定俗成的习惯法:男子外出经商如不在次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前赶回参加村里的“三月会”,其妻就有权改嫁他人。 〔4〕对上述两种婚恋形态,社会背景暂且不论,而其产生与白族性格显然有明显的联系。白族人民崇尚一种积极向上、热爱生活、向往幸福的精神。这种精神恰是本主崇拜所反映出白族人有的开朗乐观,勇于追求幸福生活的民族性格。

二、豁达宽容,爱好和平,热情好客

白族具有开朗乐观的性格既得以确认,与之甚相切合的豁达、宽容的性格也就顺理成章。整个本主崇拜彻底地渗透着这一性格。本主崇拜的开放性展现着白族性格的宽容性。在树立本主神方面无疑是十分开放的,不仅不受民族族别的局限,而且还不以出身、功过、成败来取舍。因此,在众多本主中不乏有这样一些人物:统兵征讨南诏的唐将李宓,在洱海地区战败自尽,后来非旦是李宓,甚至连同他的亲属、下属一并被大理白族列为本主。因偷盗被烧死的张官五官兄弟依然被奉入本主庙享受香火。专做害人鬼的吴三桂在兰坪亦有他的本主庙。就连洱海金梭岛上偷香窃玉被姑娘父亲打死的灵猴,照样也受到白族人民信奉。类似情形不一而足。总之,这些有争议的人、物并没有被拒之门外。白族人民对那些有愧于白族的人物也并没有进行无止境的仇视,而是以德报怨。虽然被供为本主者各有其具体的独特原因,但白族人民不计前嫌,“毋以一言不合而忘人雅谊,毋以一行有疵而弃人生平”〔5〕的思想, 是人们内心深处接纳这些本主的根本原因。这也就是白族豁达、宽容、爱好和平的性格的表现。对待他人,白族友善积极主动地与之交往,而不是闭门造车拒人于千里之外。白族在待客上本着“居家宜俭,待客宜丰,但不可如小人斗胜,遇知己即一羹一疏有无穷况味”,〔6〕对客人真诚相待,倾心相处。白族本主崇拜所确定的内容与民族性格是相通的。

三、守成,稳健,持重

在本主崇拜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白族守成、稳健、持重的民族性格可谓是如影相随,贯穿始终。

“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对外部自然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7〕本主崇拜同样也无法跳出这一历史的藩篱。白族先民在变幻莫测的世界面前,产生了万物有灵、灵魂不灭的观念。本主崇拜中对风、雨、雷、电、石头、大树等自然现象和事物的崇拜,即为此种观念的迹象。这一观念在白族中却得以完整地保留,成为本主崇拜的基本内核。这种传统,喻示着白族具有守成、稳健、持重的性格。

从宾川白羊村遗址发现的墓葬来看,洱海区域居民在距今4000年前已有灵魂不灭的观念,而且宗教意识已趋于复杂化。〔8〕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万物有灵观念也随之演变并抽象化。《三国志·蜀志·张裔传》言:“闿遂趑趄不宾,假鬼教曰……”。尤中先生认为鬼教即当地“夷族”(包括僰叟、昆明)中的宗教文化。〔9〕早在汉代,云南就出现了主持宗教活动的“耆老”,据此可推断在汉代、三国时期鬼魂观念已经盛行。到了唐代这种神灵观念在白族先民中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思想意识——认为人们的生活都与神灵结下了不解之缘。《新唐书·南蛮传》有“夷人尚鬼”的记载。南诏统一洱海区域后,神灵观念在人们头脑中仍然存在,认为一切事物均有赖于神的取舍,《南诏德化碑》中即有“至诚感神,风雨震霈事协神”,“三军齐备,先灵冥祐”的说法。〔10〕神灵无处不在,因而在南诏与唐使庄严盟誓时才会“上请天、地、水三官,五岳四渎及管川谷诸神灵同请降临,永为证据”。〔11〕誓文中还请“西洱河,玷苍山神祠监盟”,如违约则“即愿天地神祗共降灾罚”。〔12〕无论是鬼魂也好,神灵也罢,总之在当时人们心灵深处已根植了一种与人同在,又独立于人界并能作用于万物的泛灵魂观念。现今那马人对天神和二十余种鬼魂仍普遍崇拜。“怒江一带的白人所祭的鬼共有四、五十种”,〔13〕则为此项观念的活化石。

另一方面,洱海区域并非是一个封闭、独立的发展体系,而是不断受到外来文化影响和冲击,比如佛教、道教的传入等。面对种种来自外部世界的挑战,张旭认为:“原始宗教大大的削弱,但并不因此消灭。只不过说,群众对天鬼的迷信,逐渐被统治阶级所树立起来为他们服务、利用的‘本主’所代替,不少天鬼坛盖起了本主庙,天鬼逐渐演变而为本主,本主同天鬼合二而一了”。〔14〕应该说这一意见基本正确,但并非只是天鬼转化为本主。白族先民信奉众多的神灵或鬼魂,本主是由他们演变发展而来,各个村庄,区域所选择的对象按具体情况而定,不是一律统一到天鬼身上。本主的产生、发展与其社会环境是紧密相连的。“西汉以来的纪录,洱海区域散为部族,没有联合为一体的组织。……这种情况,直到初唐时期如此”。〔15〕“七世纪中叶,洱海地区社会出现了部落和村社的组织”,〔16〕即“其地有数十百部落,大者五、六百户,小者二、三百户,无大君长”。〔17〕长期生活作息于这种部落、村社的环境中,宗教信仰必然与其环境相吻合。于是在村社文化中滋生出“鬼主”这种政教合一模式。“夷人尚鬼,请主祭者为鬼主”,〔18〕“大部落则有大鬼主,百家二百家小部落亦有小鬼主”。〔19〕在村社内部,随着祭拜趋向统一,宗教信仰亦与之相适应经历了如恩格斯所说的“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神秘力量的幻象,现在又获得了社会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的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20〕这样,原来众多神灵中,在村社内部小单位内找到一个主要的保护神,并以一定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得到村社成员共同确认与祭祀。对整个区域来说,各村社彼此独立,互不隶属,各奉其主,并未统归一体。也就是说,在万物有灵观念的支配下,各村社衍生了一个主神,整个区域则是多神并立,各村社的主神是以佑护所在村社利益为目的。这一结构形成后,便成为白族宗教信仰的基本框架体系,具有很强的稳固性。随着白族的形成,又使这种宗教形式衍生成了民族宗教的性质。在各个时期,不断有新的成份加入,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基本内核要素始终持续稳定地存在着。

本主崇拜是白族特定的社会历史造就的,具有自主独立、持续稳定发展的特点。尽管本主崇拜经常吸收外来因素为己所用,但同时又稳固地保留了本主崇拜的内核,吸收但不全盘异化,变体而不离其宗。正如美国学者费茨杰罗德所指出:“民家人传统习惯上信奉祖先崇拜及多神教,但是他们对神学及抽象的思维毫无兴趣。他们从不因为信仰相悖而苦恼。他们不象西方人那么渴望宗教的确定性及权威性,民家人否认宗教教义的排他性。民家人随时在其信仰里再添一个神。但是否认世上有至高无上的神”。〔21〕这种抱守本主信仰的传统是本主崇拜能平稳流传的一个原因。本主信仰能延宕至今,也正是白族具有守成、稳健、持重民族性格的具体反映。

四、求实务实

在对本主神的确立和信奉本主的过程中,白族求实务实性格反映得淋漓尽致。在庞大的本主体系中,本主之所以被奉为神祗的原因,并无一个统一固定的标准。对确立的每一位本主,人们都希望它带来切实的利益。因此在本主碑铭中称本主能“掌握一方,安生民之保泰”,〔22〕并且“驱邪辅正,殄恶天灾,赐福格祥,为斯方土主也”。〔23〕本主能够保境安民,替人消灾免难,给人幸福,对信徒“逢善则驾之祥,有求皆应,遇凶则化为吉,无愿不从”。〔24〕能满足各方面的要求,达到“为士者,程高万里;为农者,栗积千钟;为工者,巧著百般;为商者,交通四海”〔25〕的功效。由此观之,白族信奉本主是为了获得一种实实在在的需要,带有非常明确的功利目的。

从崇拜本主的行为,亦可以看出白族的求实务实的性格。崇拜本主,没有正式的宗教组织,不用出家修行,不需要遵守严格的清规戒律。在信徒的家庭、婚姻、饮食、生活起居等方面,也几乎没有禁忌。信徒平时拜祭本主并无规定,除了年首或岁末,或本主生日,或接送本主时集体拜祭外,其余时间按各自的心意、需要随意自由地到本主庙中敬拜。这种敬拜,怀有具体的目的,并希望能够得到实现。本主信仰并不存在通过敬拜本主,以期达到一种神秘高深的境界,或者求得来世的善缘。它注重的是一种现实的,可以享受到的结果。本主崇拜这种功利主义特点,深刻地揭示了白族求实务实的民族性格。白族“处家处人,要在生前用情,若徒以殁后加礼,只为虚文”〔26〕的意识,正是这一性格的反映。

形成白族求实务实性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白族发展本身来看,白族是由多个部族、民族迁移汇聚融合而成。历史上各个时期均有新的群体渗入白族并相互融汇。聚居洱海区域的不同群体,来自纷杂各异的文化背景,各人群之间必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和冲突。谋求本地区的安全稳定以获取切实的利益,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这项要求,随着白族的形成,逐渐涵化为白族的一种思想意识,于是在白族性格中,求实性格找到了它生存的土壤,并在相应的经济生活驱使下最终形成。

五、兼容,持中

本主崇拜流存至今,同样反映了白族兼容、持中的民族性格。面对佛教传入洱海区域,本主崇拜并没有把它视为“洪水猛兽”加以排斥和打击,亦未屈从于佛教势力,而是积极地同佛教协调,以求同生共存。白族群众还把佛教中的大黑天神、观音、北方大王、白那(难)陀龙王、诃利帝母、达摩、赞陀崛多等接纳到本主庙中做本主。〔27〕这些神虽然依就保持佛教神祗的外形,实际上已经具备本主的特征。这都是与佛教相协调、融汇的结果。同一本主庙内,信徒在拜祭本主的同时也祭众神,信仰诸神相行不悖。如大理上湾桥本主庙供奉本主大黑天神。与本主并列而坐的还有送子观音,本主堂门口猪神、牛神端坐两侧,旁边厢房还供有道教的财神。白族兼容、持中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外来成份之所以能够立足生根并且不断地被本主崇拜所汲取,就是因为白族性格中含有兼容、持中的成份,才使本主崇拜自我调整和应变的能力极强,从而适应时代的变化而继续生存。正因为如此,喜洲上村大慈寺内不仅供有太上老君、玉皇大帝的神祗,也塑着弥勒佛、护法韦陀、四大天王的塑像,还在“奇观堂”敬有孔子和72贤士,而寺内前面的中央祠则为本主庙的众家兼而有之的独特场面。

由于白族的经济是以农为本多种经济互补,只要协调好关系,吃苦耐劳,生存便不成问题。这种自给自足小农经济便是白族兼容、持中的性格的基础。

六、忠孝仁慈

白族忠孝仁慈的性格屡屡见诸于本主传说之中,当白族对那些有模范事迹的本主推崇备至,大加称赞之际,这一性格毫无掩饰地流露其间。唐人郑回,自归顺南诏后,为南诏王室尽忠尽职。郑回过世后,被奉为大理北门本主,他的3个儿子也蒙泽他的功劳做了大理另外3门的本主,一同护卫大理皇城。这种敬奉忠臣的行为,透露出人们对忠臣的钦慕,反映白族具有尽忠尽职的总观念。传说大黑天神不忍毒害人间,吞吃了上天命他洒向人间的毒药,挽救了白族民众,但自己却被药力所伤,经受了无限的痛苦。大黑天神舍己为民,不愿损害他人的义举,广受白族群众称道,许多村都把他奉为本主世代供奉。白族思想家艾自新言:“予他日倘受一官,必求忠以报主,仁以牧民……慈于扶弱……助士之贫,周族之乏,酬师友之恩谊”。〔28〕则是白族具有忠、慈性格的写照。

白族中有这样的传说:李氏三兄弟家道贫寒,父母年老多病,三兄弟上山采药,当他们采好药正要返家时,闻知父母已亡,于是他们认为自己不能救治父母是不孝,便悲痛地跳崖自尽以尽孝道。报丧之人被三兄弟的孝情深深感动,随之也以死相伴。以后,白族群众便把这殉命尽孝的四个人奉为本主,作为孝的楷模加以纪念和崇拜。此等现象在本主传说中屡见不鲜,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让尽奉孝道的突出人物充任本主的意识和举动,无疑充分反映出白族具有至孝的性格。孝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孝为百行之原,论孝道而友悌忠信俱在其中”。〔29〕白族文人学士纷纷宣扬孝道。杨黼注《孝经》,并在《山花碑》中留下“恪恭敬父母天地,孝养教子孙释儒”〔30〕的名句。杨楠金也提出“子孝父心宽,斯心诚为确”〔31〕的箴言。此外,乡规民约亦真实地体现出这一性格的根深(蒂固)。剑川新仁里白族乡规碑云:“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兴家之光也,倘有不孝子弟,忤道犯上……门村重治”。〔32〕而墓志铭则从另一侧面印证此性格,挖色下本主庙内李公益墓志铭言:“以公之孝友忠诚,天宜与之以寿”。〔33〕总之,以上言论清楚地表明孝在白族的传统性格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白族忠孝仁慈的性格与白族文化背景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白族文化是一种多元复合文化,它融汇了中原文化,内地楚文化,并受了东南亚一些民族文化的影响,〔34〕促使白族忠孝仁慈的性格较之以前更趋系统化和鲜明化。

白族本主崇拜之所以具有特定的内涵和文化面貌,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白族的经济类型、政治模式、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综合作用的结果。本主崇拜是白族本土文化和诸多外来文化融合的产物。可以说,白族本主崇拜是白族民族性格的折射,同时,本主崇拜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对白族民族性格的完善又起了引导和推动的作用。

注释:

〔1〕《大理县志稿》。

〔2〕〔3〕(唐)《蛮书》卷8《蛮夷风俗》。

〔4〕何叔涛:《试论元江白族的伦理道德传统观念及社会机制》,《民族研究》1991年第5期。

〔5〕〔28〕(明)《二艾遗书、圣希录》。

〔6〕〔26〕〔29〕(明)《二艾遗书·教家录》。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0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

〔8〕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思想刍议》,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9〕尤中:《中国古代的西南民族》第27页。云南人民出版社, 1979年。

〔10〕(唐)《南诏德化碑》。

〔11〕〔12〕赵吕甫:《云南志校释》第330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13〕〔14〕张旭:《白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天鬼》,《南诏文化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

〔15〕方国瑜:《唐代前期洱海区域的部族》,《南诏文化论》。

〔16〕木芹:《南诏野史会证》第48页,第2页, 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

〔17〕(唐)《通典》卷187卷《边防三》。

〔18〕(唐)《新唐书》卷222《南蛮传下》。

〔19〕(唐)《蛮书》卷一《云南界内途程》。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5页。

〔21〕C·P费茨杰罗德:《五华楼——大理民族之研究》。

〔22〕〔23〕田怀清:《大理州白族本主信仰调查之二》,《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二)》云南人民出版社。

〔24〕〔25〕〔27〕〔30〕〔32〕〔33〕杨政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四)》第184页,第67页,第103页,第178页,第179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

〔31〕杨楠金:《居家四箴》。

〔34〕徐嘉瑞:《大理古代文化史稿》第302页,第133页。云南大学西南文化研究室,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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