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SM-DID方法的知识产权壁垒对出口创新的影响论文

基于PSM-DID方法的知识产权壁垒对出口创新的影响

郜 庆

内容提要: 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壁垒成为一项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是抑制作用还是激励作用,目前学术界尚没有充分验证。文章基于PSM-DID方法,实证研究了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出口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1)包括“337调查”在内的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出口企业创新活动存在先抑制后激励的影响;(2)按照对美国出口占总销售收入比例的标准看,高于50%的企业初期负面影响最大、但能更快调整过来加快创新活动,而低于10%的企业创新活动较低;(3)按照技术类别标准,知识产权壁垒对中技术产品后期的积极效应更大,说明中技术产品具有较高的创新潜力,对低技术产品创新活动影响最小。上述结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政策含义。

关键词: PSM-DID 知识产权壁垒 创新活动 337调查

随着中国出口结构的优化,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规模越来越大,2005年中国高科技产品出口为2 182.53亿美元,到2017年这一数字增加到6 483.2亿美元;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出口到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产品。按照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中国应该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优势,市场和出口也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但是中国却在高科技产品对美出口上具有较大优势,当然这主要在于中国基于劳动力资源禀赋,利用国外的技术、进口中间产品在中国组装以后再出口,创造了“中国奇迹”。当然,随着竞争的加强,不仅仅是外资企业的技术转让水平越来越高,国内民族企业在技术溢出和竞争效应等方面逐渐提升研发水平,在高科技产品上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也能够竞争。中国与发达国家以前主要是基于合作的竞争,但是目前已经在很多产品上形成直接竞争。为抑制中国在高科技产品上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在国家和企业层面都制定了知识产权壁垒措施,特别是在国家层面,美国利用“337调查”等直接限制中国出口企业。知识产权壁垒短期内可能会减少企业的出口,但对企业的技术创新长期以来有什么影响,是限制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还是刺激了企业更大程度的创新投入,知识产权壁垒对不同特征的企业创新活动有什么影响?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中国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一、文献综述

目前已有的研究发现,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影响不确定,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影响不同。对于货物贸易来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增加垄断产品的价格,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虽然能提高发达国家的福利水平,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却会造成福利损失。Deardoff、Maskus 和Penubarti(1992)从知识产权保护对贸易影响的市场扩张效应和市场势力效应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对货物贸易的影响。Maskus(1995)发现由于发展中国家市场可能存在较高的模仿成本,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并不一定导致创新企业的市场力量降低;并且由于本国市场替代品的存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并不必然导致垄断,这使得知识产权对贸易的影响效果更加难以确定。Yang 和Maskus(2013)研究发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技术贸易、促进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提升,具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Helpman(1993)的研究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使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但导致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福利损失。总体而言,国外学者的研究认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技术贸易活动的增加,但知识产权保护对货物贸易和世界福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人民网香港10月2日电(记者李海元)香港南丫岛撞船意外,死亡人数增至38人,当中30人在现场已证实死亡,8人送院后证实死亡。事件中,共有101人分别被送往5家医院,有4人伤势严重或危殆,有66人经已出院。

徐元(2012)认为知识产权壁垒主要通过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发挥限制进口、保护市场的作用,知识产权壁垒有技术标准型知识产权壁垒、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和知识产权滥用等三种形式。国内研究分别基于出口国和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在出口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出口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上,刘思明、侯鹏和赵彦云(2015)利用省际大中型工业企业面板数据考察了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出口工业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保护与新产品和专利产出均存在倒U型关系,但超过95%的样本位于拐点左侧,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加快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出口工业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郑长云(2017)采用CEPII全球贸易特征数据库2000—2010年美国HS六分位出口贸易数据,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实证研究了知识产权保护对高、中、低品质出口产品种类及其占比的影响,发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对各档次出口产品种类的影响存在差异。郭春野和庄子银(2012)认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南方自主创新的激励效应以及南北双方的总体效应依赖于南方的初始技能劳动水平和北方创新性质导致的市场结构。

在进口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出口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上,王焱梅和任晨铭(2017)认为进口目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对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产生不利影响。刘钧霆和曲丽娜等(2018)利用扩展边际、数量边际和价格边际,实证分析了进口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增长三元边际的影响。结果表明:进口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扩展边际和价格边际均产生正向影响。王焱梅和任晨铭(2016)发现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不利于中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而这主要是由于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造成的。代明(2017)的研究也发现,中国技术水平与高收入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交互效应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显著为负,而与低收入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交互效应的影响并不显著。总体来说,目前的研究结论是不明确的,特别是美国加强知识产权壁垒,会对我国输美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有什么影响需要研究。

二、中国企业涉案知识产权壁垒状况分析

也有很多研究认为进口国严格的知识产权壁垒会促进出口企业的技术提升。虽然从短期来看,出口企业的成本会增加、出口受阻,但是对于出口企业来说,为了能够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有必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倒逼出口企业技术升级。Ortega C.B.(2014)的案例研究表明外在的压力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徐惟等(2018)认为贸易壁垒倒逼效应体现在贸易条件效应、行业福利效应、成交水平的数量价格效应以及动态循环效应上,这些效应都促进了出口企业为保持市场规模而不断扩大研发投入、降低生产成本和提升出口产品质量。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数据,我们分析了美国对国外产品“337调查”以及对中国产品进行“337调查”的情况。2001年,全球“337调查”数量为24件,其中中国仅有1件;此后,一方面“337调查”案件不均衡上升,最高为2011年的69件,2018年为63件,但是涉及中国的“337调查”比例大幅上升,在2004年达到44.4%,近年这一比例一直超过30%,在2018年对中国发起“337调查”的案件为24起,所占比例超过38%。

随着当今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酒店管理专业的教学也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实现教学模式的改革。因此,基于这样的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教育改革现状,在酒店管理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对情境教学法实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使得酒店管理教学效果实现了进一步的提升。本文就是对酒店管理教学实践过程中情境教学法的应用进行分析,希望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表1 2001—2017年中国涉案美国“337调查”数量以及比率汇总

数据来源: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从涉华“337调查”案件中的产品来看,产品种类非常多。在2001年主要是磁体及磁性材料,其后开始逐步向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行业转移。主要是机电高科技产品涉及的技术专利比较多,而且中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积累比较少,在发展加工贸易及出口的过程中,由于技术溢出效应及模仿的存在,中国产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整体上不仅是机电高科技产品,即使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保温杯、纸尿裤等也遭遇过“337调查”。在调查案件的分类中,主要以涉及专利侵权为主,2018年“337调查”中有21起是专利侵权。由于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一方面可能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选择不应诉,在2017年涉及的73家企业中应诉的只有32家。

除美国外,由于技术发展程度较高,欧盟在双边贸易中也设置较多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他们一方面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与美国和日本等国一起在WTO等框架下磋商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另一方面对我国设置知识产权壁垒。主要手段包括:(1)滥用TRIPS协议。由于TRIPS协议本身存在不规范问题,欧盟内部申请人不需要提供详细的信息就可以要求主管部门采取临时措施阻止知识产权侵害的发生,而相应的监督机制不健全。(2)设置较高的技术标准。欧盟对消费者的保护程度较高,在产品的技术标准上要求也非常严,而要达到其技术标准必须采用其专利,从而达到设置知识产权壁垒的目的。(3)恶意抢注商标及跨国申请专利。欧盟企业利用其完善的跨国网络和其他优势,在全球范围内设置较高的专利网络,限制了中国企业出口。

三、知识产权壁垒对出口企业创新影响的理论分析

(一)抑制效应

在进行实验的过程中,选取在本院治疗糖尿病的患者50例作为本次的实验对象,在进行实验的过程中,将其分为两组,各25例,对照组接受社区糖尿病自我管理模式健康教育;观察组不接受糖尿病自我管理模式健康教育。

(二)促进作用

目前,全球对中国设置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要是美国和欧盟,其中美国表现得最为明显,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以下简称“337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贸易中某些不公平做法的指控进行调查。“337调查”宣布侵犯某些法定知识产权和其他形式的进口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是非法行为。目前的数据显示大多数“337调查”涉及专利或注册商标侵权的指控,也包括其他形式的不公平竞争,如盗用商业秘密、商业外观侵权、假冒、虚假广告以及违反反托拉斯法等。 在收到符合委员会规则的投诉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启动“337调查”。有关“337调查”的文件信息包括涉嫌不公平行为的类型、指定当事方的身份和所声称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和注册商标号码)、具体日程安排信息和结果信息等。

四、方法、模型构建和数据

(一)PSM-DID方法

双重差分法的假定前提是需要满足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共同趋势,由于未知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此假定很难满足,为了控制系统误差对处理组和对照组趋势造成的影响,需要采用PSM-DID法对上述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在稳健性检验之前,需要结合处理组与控制变量、Logit回归和匹配估计倾向得分,根据其趋势范围,匹配后变量的分析标准化偏差结果是扩大还是减少,如果减少说明效果较好,观察值在共同取值范围之内的数量较多,最终实现“平衡数据”的目的(见表3)。

PSM-DID方法不仅可以在平均值上进行匹配,还可以平衡处理和控制观察到的特征分布,分数匹配的步骤为:(1)需要处理组和对照组的代表性数据和可比数据;(2)使用Logit(或其他离散选择模型)估计程序参数作为可观察特征的函数;(3)使用来自Logit的预测值生成所有处理组和对照组成员的倾向评分p (xi )进行匹配;(4)匹配后,可以通过比较参与者及其匹配对之间的结果平均值来计算影响。

(二)计量模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追求房屋的质量与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物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商品住宅的物业费也对其产生了一定作用。从图1来看,沿着西北方向到东南方向小区房价受物业费影响的程度越来越高。

(1)

P (T i =1)=F [h (X t-1 )]

4.供给充足的清洁饮水。初生仔猪生长迅速,代谢旺盛,母乳和仔猪补料中蛋白质含量高,需要供给较多的水分,缺水不仅会影响仔猪生长发育,而且也可能导致喝尿液和脏水的恶癖,进而出现下痢,所以在仔猪3~5日龄时要补充清洁的饮水,并在每1 kg水中添加葡萄糖20 g、碳酸氢钠2 g、维生素0.06 g。

(2)

参考目前的文献,倾向得分匹配过程中企业的特征变量应该选取影响创新的变量,因此选取了创新活动、企业规模、企业人均资本存量、出口额以及其他行业、地区和所有制虚拟变量作为匹配变量。之后,我们进行匹配检验。匹配检验的结果决定了估计结果的可信性,需要满足共同支撑假设和平衡性假设,其结果标准偏差越小,说明处理组和对照组匹配变量差异越小,匹配质量越高。最后,结合倍差法估计知识产权壁垒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用处理组企业各期的创新活动减去上一年度的创新活动,去掉了不随时间变化的不可测因素对处理组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得到了知识产权壁垒前后企业创新活动的变化,然后用处理组企业遭受知识产权壁垒后创新活动的变化减去与之匹配的对照组企业同时段内创新活动的变化,可以得到知识产权壁垒对创新活动的影响:

从实验结果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壁垒对于出口企业创新活动的双重差分检验结果显著为负,说明美国的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创新活动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中国出口企业以低成本竞争为主,随着出口规模的减少,企业的规模和研发投入等出现下降,降低了出口企业的创新活动。

DIMPY t(≥-1) =IMPY t(≥-1) -IMPY t(=-1)

The maximum number of persons with C/D lesions by TASC II were noted in the HS group; the minimum is in the EP group.

(3)

(4)

(三)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时间段为2001—2017年,使用企业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依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而进行的工业调查统计。其统计内容包含工业企业产销状况、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情况、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和生产能力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等方面。这些数据包含了研究所需要的相关指标。知识产权壁垒数据来源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出口数据来源于中国海关出口数据库,其数据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相对应,详细记录了每一笔HS8位数的贸易数据。本研究的关键变量是企业的创新活动,一般以新产品产值代替,在我们的研究中,采用二分变量是否有新产品作为被解释变量。

可以使用双差分法用于政策效果的评价。知识产权壁垒可以作为一项政策,构建模型分析知识产权壁垒实施前后出口企业技术创新的变动效果。我们分析美国实施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效应,可以把为实施知识产权壁垒的企业作为处理组,把对美出口未加征关税的企业作为对照组。首先,构建二元虚拟变量加征关税(AT ),如果加征关税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为了进行对比,构建了时间虚拟变量TD i ,加征关税之后取值为1,加征之前为0。两时期的创新变动用ΔIN 0表示,实施知识产权壁垒的实际影响可以表示为:

五、知识产权壁垒对出口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

(一) 基准模型检验

利用双重差分法对基准模型进行回归。根据式(3),本文估计了知识产权壁垒对出口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见表2),回归结果分别检验了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后第一至四年企业的创新活动情况。从表2中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壁垒对出口企业的创新活动有消极效应,但是不同时期是有差异的,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创新活动下降较大,第三年之后创新活动开始提升。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壁垒实施以后第三年创新活动开始变好,说明知识产权壁垒有消极影响,但是由于出口企业为继续保持市场,创新活动得到提升。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 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样本量为处理组企业数量。

(二) 稳健性检验

1.双重差分稳健性检验

传统上,由于技术落后的原因,中国一直用模仿策略促进自身技术的提升,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但是随着中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部分行业、特别是机电产业的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增强,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在此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之争成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上实施严格的标准,一旦中国机电产品被认定违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会被征收较高的关税,中国机电产品就很难进入美国市场。出口对于技术创新的效应非常大,世界银行1997年的报告认为出口对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具有学习效用。“出口中学习效应”的大小与出口规模、出口市场、不同企业性质有关(姚相如等,2016);易靖韬和蒙双(2016)认为企业出口和创新的决策及其联动作用促进企业生产率的提高,企业在出口中存在自选择效应、出口学习效应和生产率动态效应。黄先海等(2018)认为出口企业技术创新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学习国外先进的知识和技术,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资本密集型企业存在一条通过出口提升创新力继而提升产品加成率水平的“进步通道”。这些理论和实证研究都证实了出口对于创新的作用,反过来也说明出口受阻会导致创新的下降。关税壁垒阻碍出口国企业进入国外市场,使得企业“出口中学习”的机会相应减少,不利于出口国的技术进步(Mendoza R.U.,2010)。一般来说,出口企业为进入目标国市场,生产产品必须符合目标国的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等,这些都诱致出口企业的出口成本提升,进而使得出口成本上升,丧失技术创新动力;而且还有研究认为进口国严格的知识产权壁垒会恶化出口企业的贸易条件,企业收益大幅下降、丧失技术创新能力。

传统的线性回归模型描述了因变量的条件均值分布与自变量X 的关系,为了和分位数回归相区别,把传统的回归称为均值回归 (Mean Regression)。均值回归具有无偏性、有效性等优良性质。实际中上述假设难以得到满足,很多研究把中位数回归推广到了一般的分位数回归 (Quantile Regression)上。分位数回归是估计一组回归变量X 与被解释变量Y 的分位数之间关系的建模方法。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关于早期教育的老话: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在家庭理财上,其实类似的原则也通用。一个家庭,能够建立起高效、稳固并且长期行之有效的家庭理财制度,头3年是黄金时期。结婚,意味着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对于小夫妻来说,每一天都是在变化中度过的,相应的,在理财观念和方式上的改变就显得不那么突出,所以,即使是转折非常大,夫妻双方也能够接受。而一旦当生活方式渐趋稳定后,若再要提出重大的变革措施,就很难得到对方的全力配合。

表3 知识产权壁垒的技术创新效应PSM-DIDI稳健性检验

注:******分别表示在 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2.企业规模的影响

阿花不等我说话,一拉我的手,我就倒在了沙发上,她趁势伏在我身上,双眼逼视我,然后在我的唇上下了一阵暴雨,说,去冲个凉吧。

根据异质性企业理论,不同特征的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行为具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为了保持现有出口市场会采取特定的行为。对于知识产权壁垒的影响来说,本研究不是采用传统的企业规模标准划分,而是按照出口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为标准划分3类企业:占比超过50%、介于10%和50%之间、小于10%(见表4)。

从表4中可以看出,在知识产权壁垒实施的第一年,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出现了显著下降,在3种类型企业中都表现得非常明显,其中对介于10%和50%之间的企业影响最大,因为其较大部分市场依赖对国际市场的出口,由于知识产权壁垒导致出口受阻,企业的创新投入下降;对于低于10%的企业影响相对较小,因为企业的市场相对多元化,不依赖单一市场,对其创新投入的影响较小;但是随着时间的持续,出口企业或者退出相关国家市场、或者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出口占比超过50%的企业调整比较快,其产品出口质量出现明显提升,在第二年就出现积极效应,其他类型的企业还是存在负向效应。实施知识产权壁垒后第四年对所有类型的企业都具有积极效应。

表4 知识产权壁垒对不同出口规模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

注:******分别表示在 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3.不同技术类别的影响

贸易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具有异质性特征,一般研究都认为出口引致创新,那么知识产权壁垒对于创新是否具有异质性影响呢?我们参照庄子银和李宏武(2018)的行业技术分类标准,将中国出口企业分为3类:高技术产品、中技术产品和低技术产品。使用前文中模型分别进行了估计(见表5)。研究结果同基准模型的回归结果相类似,在短期内知识产权壁垒对于所有类别产品都有消极效应,但是第二年以后开始变为积极效应,不同类别产品的影响出现显著变化:对中技术产品的影响比较大、对高技术产品的影响次之、对低技术产品的影响最小。

表5 知识产权壁垒对不同技术类别产品创新活动的影响

注:******分别表示在 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六、结论和启示

一般理论认为贸易壁垒会对贸易活动产生影响,短期看贸易活动会减少,中长期看对贸易的影响是未知的,而且对异质性企业的影响结果是不同的。那么知识产权壁垒对于企业创新活动是否也具有相同的特征?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海关数据库的企业层面数据,本文分析了包括美国“337调查”在内的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出口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发现,知识产权壁垒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创新活动短期内存在抑制作用,之后出现积极效应;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影响有差异,出口占销售比例越高的企业,受影响程度就越大、也越积极进行创新活动,而出口占销售收入低的企业,其创新活动显著较低;对不同技术类别的企业研究结果看,中技术水平企业的积极效应更大。这些结果都表明,国外知识产权壁垒初期会降低出口企业的创新活动,但中长期看会刺激企业从事研发活动,提高创新活动投入和成果。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以下含义:

(一)不必对知识产权壁垒过度担忧

很多文献都认为贸易壁垒会限制贸易活动,限制出口企业的市场进入,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水平。但是这些研究都没有考虑贸易壁垒的资源配置效应,除了限制企业的市场进入外,在竞争压力下企业有动力进行创新活动。我们的研究发现实施知识产权壁垒的第一年对企业会有消极影响,但是其后影响开始变为正向,对出口企业的创新活动有激励效应。因此,中国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壁垒时,不应该过度担心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应该积极扩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才会保持甚至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外在的压力促使中国出口产品质量的提高。

(二)构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研究发现知识产权壁垒对创新活动初期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是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1)重视研发投入和专利申请等。美国对华“337调查”的类别中90%以上是专利侵权,因此出口企业一方面要防止侵犯别国的知识产权,另外需要加大专利申请的力度,在国内、国际等不同范围内申请专利,防止因为可以申请但没有申请专利而导致的知识产权壁垒。当然,中国企业专利申请与跨国公司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由于积累较少,很多方面都需要应用国外公司的专利技术,如何在避免遭受知识产权调查的情况下尽量多使用较先进的技术,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了解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包括知识产权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侵权判断标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司法诉讼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万里鹏,2018);分析评议出口产品是否会侵权。在了解上述基本情况后,应制定产品出口策略,形成产品出口的知识产权风险控制预案。若发现出口产品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及早开展规避设计,或主动联系权利人获得专利许可;收集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瑕疵、对方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或合作企业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反诉材料和证据。若涉嫌专利侵权的产品已经出口,应及早准备应诉材料、制定诉讼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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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明、侯鹏、彦云:《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工业创新能力——来自省级大中型工业企业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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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焱梅、任晨铭:《目的国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影响——基于 2000—2014 年我国与 64 国双边贸易数据》,《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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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明、陈霄、姜寒:《出口国技术水平与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互动效应对出口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中国出口贸易的实证》,《技术经济》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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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7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330(2019)03-0041-08

作者简介: 郜庆,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后、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北京 100088)。

责任编辑:王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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