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应用_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应用_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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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程度的体现,它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长期有效地开展。为此,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监管和审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探索创新,以强化领导、完善制度、源头防范、跟踪落实“四措并举”,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大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加强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2000年至2005年,全市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402个,审计查处违规金额25.1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9.08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932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疑点线索1200余条,会同纪检、司法部门查实后,有42人受到司法处理,其中厅局级10人,处级19人。2005年,我市分别被中央和江苏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为全国和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地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四个注重”:

一、注重强化领导,以组织保障推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作为有效管理监督“一把手”的重要方式,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审计结果运用。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确保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党委政府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有效推开的关键。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始终把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道关口。市委、市政府每年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五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及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措施。市领导坚持做到“三必讲”,即:每年经济工作会议上必讲;每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必讲;每年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必讲。这几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要决定和意见中,凡涉及到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文件,都强调必须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提交的审计结果综合报告,市主要领导必看、必作批示。五年来,上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被各级党委、政府批示近百次。2002年,我们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的《2001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反映了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着六大问题,提出4条改进建议,得到时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李源潮同志的批示:“将审计报告转发给市委各位常委、副市长阅示,对各自分管的工作严格管理。”2004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志军同志对《2002年、2003年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作出批示:“审计局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得很好,要不断总结经验,制度化地坚持下去,为经济发展和使用干部提供良好保证”。

二是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促进了审计结果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层次高、内容复杂的工作,审计结果的运用只有通过纪检、组织等部门,才能转用到干部监督、管理上。2000年,我市建立了由纪委、组织、人事、监察、审计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成立了由蒋宏坤市长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我市13个区县中有8个区县成立了领导小组,5个区县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我们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作用,做到成员部门几个轮子一起转,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委托、审计机关承办、纪检监察机关督办、部门各司其责、优势互补的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定期议审计结果运用、议干部监督管理、议疑点难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前,审计机关与纪检、组织等部门一同召开审前协调会;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遇到需要纪检、组织等手段加以解决。审计结束后,纪检、组织等手段加以解决。审计结束后,纪检、组织等部门将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廉政监督和选拔任用上来,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实现了“审”和“用”的有效结合。2002年,市审计局在对某被撤职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该领导干部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改革魄力大、工作能力强,单位工作成效显著。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对审计结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建议市委、市政府先作副职使用,根据今后工作情况再确定使用,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采纳。如今,该领导干部又重新走上了市管正职岗位。

此外,市委、市政府在经济责任审计机构、人员、经费上,都给予了强有力的保障。2001年,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批准市审计局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处,各区县审计局也都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科,增加了人员编制,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协调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注重完善制度,以规范运行推进

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制度保障是基础也是前提。制度建设带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2001年开始,我市审计机关逐步完善了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财政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如何运用审计结果做了规定。逐步规范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原则、程序、组织、工作机制等,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一是完善了要情报告制度,为党委部门管理干部提供决策依据。市和区县均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要情报告制度》。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与委托机关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属于重大问题的,及时拟制审计要情,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不仅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而且也为领导化解各类矛盾,促进审计意见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帮助。2005年,市审计局在对某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将审计要情向市领导汇报,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5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先后上报审计要情500多份。

二是完善了信息反馈制度,为组织部门使用干部提供考察依据。五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除了主送党委政府外,还同时抄送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形成制度。要求组织部门运用审计结果,不断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并将审计结论纳入干部考察材料,作为领导干部奖惩、调任、降职、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的参考依据。对那些经过审计证明是依法履职、廉洁勤政、绩效显著的领导干部,予以重用。例如,某县主要领导德才兼备,工作表现突出,结合任中审计结果,经组织部门考察,该同志被提拔担任了更重要的领导职务。对审计结果表明经济管理意识不强、内部控制管理不力的干部,组织部门在及时指出问题的同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系统的学习培训,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玄武区委组织部出台的《调整不胜任不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干部的依据之一。

三是完善了案件移交制度,为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对违纪违法干部的查处提供证据。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我们建立了《案件移交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审计机关、委托机关及时研究处理措施,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纪检、检察、审计部门还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的办法》。近5年来,我市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案件线索1200余条。如对城建开发总公司卢连生、伯乐集团邱祥林、金陵制药厂江中银等经济责任审计时,都发现了重大疑点线索并及时移交,为案件的成功查处提供了有力证据。2003年,有关部门根据下关区审计局在对某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集体违规违纪行为,有6人被追究法律责任,3人被追究行政责任。2005年,下关区审计局在对另一个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前任局长和现任财务科长涉嫌含污的线索,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后,2人被开除公职和党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注重源头预防,以前移关口推进

近年来,我们注重前移关口,强化源头防范,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惩治腐败斗争中的治本功能。

一是实行案例通报警示预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在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处理的同时,将一些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警示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带头防腐倡廉。2005年,溧水县审计局在对某行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采用虚报冒领、截留收入等手段私设“小金库”17万元。县纪委根据审计结果立案调查,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部门对相关人员作了撤职、降级、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处分决定在全县财经管理工作大会上通报,引起了震动,达到了处理一案、震慑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今年初,下关区围绕2005年经济责任审计中揭示的问题,列举了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虚报考核指标、偷税、账外设账、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10个案例,从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的根源、违反的法纪条规、需承担的法纪责任以及如何提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五个层次,对90多名正职及新提拔任用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

二是拓展任中审计提前预防。近年来,我们前移监督关口,不搞“秋后算账”,逐年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雨花台区审计局在对某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领导干部财经法律意识淡薄,对财会工作不够重视,单位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还指派有关人员擅自销毁2001年1月至11月的现金账目和原始凭证,导致这一时段的财务收支情况无法核实。根据这一情况,审计部门及时对其法律法规教育,并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从而使这位领导干部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区委、区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责成纪委诫勉谈话,并提出处理意见。财政、审计部门还联手对全区中层党政“一把手”和财会人员进行了一次财会知识和财经制度专业培训,有效规范了全区的财务秩序。目前,我市任中审计比例已达30%,高淳县已达到50%以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得到更加及时的运用。

三是开展诫勉谈话及时预防。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谈心及实行诫勉谈话的重要内容,及时提出建议,安排有关负责同志与被审计“一把手”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处理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存在一般问题的“一把手”,由审计机关负责同志负责交换意见;对问题较多的,由纪委、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负责谈话;对问题严重的,由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负责谈话。市委组织部坚持开展与市管干部谈心谈话,尤其是每月两次的组织部长“夜谈”,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供掌握的信息,对表现好的干部予以鼓励,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告诫,有效促进了干部监督和管理。近年来,我市运用审计结果与市管正职领导干部谈话80多人次,有的干部谈话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四、注重跟踪落实,以监督检查推进

几年来,我们还注重强化审计结果与审计决定的跟踪落实,使审计揭示的问题能够得到认真地整改,促进了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一是联合检查。在加强审计决定的跟踪、检查和落实的同时,我们建立了五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制度。近几年,五部门两次联合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及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并在全市予以转发。

二是限期整改。为了强化审计意见落实,凸显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把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情况,分别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部门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在评先创优或授予荣誉称号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对不如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我市高淳县还出台了《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由组织部向被审单位发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建议,并书面报组织部和审计局。组织部与审计局定期汇总通报整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责任追究。2005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责。2005年5月,溧水县率先在全市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度》。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盲目决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等10个方面进行责任追究。问责包括批评帮助、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三个方面。对重大问题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究制。该县某中学领导不重视财务管理,导致出纳挪用公款,审计部门及时移送检察院查办。有关部门对该校领导实施问责,给予记大过处分。在对某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局将下属企业的上交款16万元不入账,擅自设“小金库”。审计局提请县委县政府启动审计问责程序,县委县政府责成组织部对该局主要领导进行谈话,给予财务科长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经过几年的实践,虽然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结果运用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行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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