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驳斥“楚辞章”前十五卷序言_屈原的故事论文

《楚辞章句》前十五卷的前序刘向作驳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章句论文,楚辞论文,前十论文,刘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J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078(2000)04-0036-05

《楚辞章句》17卷为最早的《楚辞》全注本,向为学者所宝重。该书的《离骚》《天问》两卷各有一前后序,其余15卷各有一前序。这19篇序对《楚辞》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至于序文的作者,唐代魏征(《隋书·经籍志》)、李善(《〈文选〉注》)、张守节(《〈史记·屈原列传〉正义》)及日本金泽文库藏唐写本《文选集注》的集注者等,均认为是王逸。对此,宋元明清及民国似无异议。异议盖出自近人蒋天枢先生[1],然蒋氏仅疑其非王逸作而是旧本原有。略后,林维纯先生本蒋氏说而申论之,认为其前15卷的前序均刘向作。(注:李中华 朱炳祥《楚辞学史》说:“……有人推测卷一至卷十五的前叙可能是刘向所作……这种分析不是没有道理的。”(武汉出版社1996年版第54页)按:“有人”盖指林维纯先生。)他说:“今存于《楚辞章句》1-15卷的前序,最有可能出于西汉后期宗室大臣刘向之手。”[2](后引林说,同此)我们认为这一新说不能成立。今陈以就教于林先生与世之高明云。

一、从时代要求与思想体系角度证刘向作不能成立

为了立其新说,林先生首先“从时代要求”的角度进行考察。他说:“《章句》15篇前序的内容”,“其观点主要是表现作者对思君念国、指责奸佞谗害忠贤,以及闵伤屈原、讽谏怀王这几个方面来加以阐发,并十分强调同姓宗室大臣的忠君爱国精神”;“这些观点的产生”,“在刘向所处的元、成时代”。又说:

处于后党权奸严重危及汉室的时代,他除了奉上自著的《洪范五行传论》和《九叹》进谏外,屈原其人其诗,以及宋玉和汉人悯伤屈子之作,也是一分极妙的借古讽今的教材。要发挥其作用,就得加序献上。我想,这便是产生十五卷《楚辞》前序的时代要求与历史背景。

按:此非圆照。“思君念国、指责奸佞谗害忠贤”与“强调同姓宗室大臣的忠君爱国”方面的内容,本为屈原作品文本所具,故不仅刘向(《新序·节士》)如是说,史家司马迁(《史记·屈原列传》)及王逸以下历代的绝大多数《楚辞》研究者也都如是说。此为研究《楚辞》者所共知。而“闵伤屈原”,乃《楚辞》中非屈原作品及后世的代屈原设言之作(如西晋陆云《九愍》等)所表现出的明显倾向,序及之,均不外“依样画葫芦”。故“时代要求与历史背景”之异于此者几不复存在。试看,王逸《九叹序》云:“叹者,伤也,息也。言屈原放在山泽,犹伤念君,叹息无已。”又,《九思序》云:“自屈原终没之后,忠臣介士游览学者读《离骚》《九章》之文,莫不怆然,心为悲感……至刘向、王褒之徒,咸嘉其义,作赋骋辞,以赞其志。”[3]至于说屈原“讽谏怀王”,此乃汉人普遍的说法(本于屈作)。可见,《楚辞章句》卷1至15的前序所表现的思想为所序作品的内容所限定,而与序作者所处的时代关系甚微。

其次,“从思想体系”方面进行考察。其“拿15卷前序与刘向直接进谏皇上的奏章(《封事》)对照”,说《封事》中的“忠于皇室,思君念国,指责奸佞谗毁忠贤的观点,在《楚辞章句》的15卷前序中随处可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刘向在上疏中,动辄大发‘同姓骨肉之亲’的议论。在《楚辞》各卷的前序中,也多次谈及‘屈原与楚同姓’”。

按:这种“同”,实无助于证明两者出于同一人之手。如前所述,“思君念国,指责奸佞谗毁忠贤”,乃屈原作品文本所具,非为论者随意所加。故历代《楚辞》学者评论或释解屈原作品,如王逸《离骚后序》《九叹序》与《章句》、朱熹《楚辞集注》各屈原作品之序与注等,多如是说。至于“同姓”问题,《楚辞章句》前15卷的前序谈到“同姓”仅两次,分别见于《离骚前序》与《七谏序》。不过,这对证明这些序是谁作毫无意义,因为“同姓”本是屈原自道(见《离骚》首句)。林先生举出刘向《九叹》首两句与王逸《九思》首几句和《九思序》“逸与屈原同土共国,悼伤之情与凡有异”作为比较,说:

(王逸)并没涉及“同姓”问题。这是因为在王逸所处的时代,同姓、异姓问题不象(像)刘向所处的西汉后期那么突出。早在刘安所处的武帝时代,朝廷的危机也不来自异姓,而是同姓诸侯王的野心。刘安本人就是其中一个,所以在他的《离骚传》遗文中,也只字不谈此问题。而到了西汉后期,同姓、异姓问题就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被提出来了。

此说未得其实。王逸真的没有涉及同姓问题吗?非也。考其注《离骚》首句“帝高阳之苗裔兮”云:“屈原自道本与君共祖,俱出颛琐胤末之子孙,是恩深而义厚也”;注《九叹》之第三、第四句“云余肇祖于高阳兮,惟楚怀之婵连”云:“言屈原与怀王俱颛琐之孙,有婵连之族亲,恩深而义笃也。”[3]这与《楚辞章句》的《离骚前序》与《七谏序》的“屈原与楚同姓”,有何差别?此与说者的时代与思想倾向能有多大关系?再说,《九歌序》与《天问序》均不涉及“同姓”问题。而王逸注《九歌·湘君》的“恩不甚兮轻绝”句云“言己与君同姓共祖,无离绝之义也”;注《天问》末两句“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云“诚以同姓之故,中心恳恻,义不能已也”。[3]据此,能反过来说《〈九歌〉注》《〈天问〉注》为刘向作吗?此其一。其二,刘安“《离骚传》遗文”确是没有谈“同姓”问题。然而,遗文所无者,原文未必无,此乃显浅的道理。如《艺文类聚·别上》与《史记·屈原列传》的《集解》《索隐》引《离骚前序》(共四次)便均不及此。其三,即使同姓、异姓问题在刘向生活的时代被作为最重大的问题提出,亦无助于证明《楚辞章句》前15卷的前序为刘向作(详后)。其四,正因为“同姓”是屈原与楚王间存在的客观事实,故陆云在《九愍》中所“扮”屈原亦云:“裔皇圣之丰祜,膺万乘之多福。”[4]

为了从“思想体系”上说明“同”,林先生还拿刘向《新序》所载屈原故事与《离骚前序》对照,说:

(《离骚》)前序说:“屈原与楚同姓,仕于怀王,为三闾大夫。”《新序》也说:“楚之同姓大夫,有博通之知,清洁之行,怀王用之。”都同样突出这“同姓”的血缘宗法关系。

然而,司马迁是为“突出这‘同姓’的血缘宗法关系”吗?《史记·屈原列传》云:“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洪兴祖、朱熹等亦如是吗?洪云:“屈原,楚同姓也。为人臣者,三谏不从则去之。同姓无可去之义,有死而已。……士见危致命,况同姓,兼恩与义,而可以不死乎!”[3](《离骚后序》后);朱云:“屈原名平,与楚同姓,仕于怀王,为三闾大夫”[5](《离骚序》),“屈原自道:本与君共祖,世有令名,以至于己,是恩深而义厚也”[5](《离骚》首四句注)。据上可证,《新序》此说仅是客观记事,并无“突出”什么义。其实,无论《新序》是“突出‘同姓’的血缘宗法关系”与否,以其说证“这15篇前序,当出于刘向之手”,都是极不得当的:是,因同类之说均是而使之失去为证之条件;否,“理由”云云,便无从说起。可见,从时代要求与思想体系角度证《楚辞章句》的作者是谁?因序为所序作品的内容限定,而几乎没有任何价值。故无论林先生于此花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得到“《楚辞章句》1~15卷的前序,最有可能出于……刘向之手”的可信的结论。

二、从《九辩序》看《章句》前15卷的前序非刘向作

《九辩序》的“屈原怀忠贞之性,而被谗邪,伤君暗蔽,国将危亡,乃援天地之数,列人形之要,而作《九歌》《九章》之颂,以讽谏怀王。明己所言,与天地合度,可履而行也。宋玉者,屈原弟子也。闵惜其师,忠而放逐,故作《九辩》以述其志”后,还有一段话:“至于汉兴,刘向、王褒之徒,咸悲其文,依而作词,故号为《楚辞》。亦采其九以立义焉。”这段话,林先生认为“当是刘向以后的人所作”。这是对的,王逸即“刘向以后的人”。然而,他又说:“末尾这几句,很可能是在流传过程中,传抄者把王逸或他人对原序文的注释,当作正文窜入,便成了现在这种狗尾续貂的样子。”其理由大略有三:

1、该序“‘国将危亡,乃援天地之数……以讽谏怀王’几句,把天地问题与国运扯在一起”,而“这正是刘向进谏皇上的惯技”。

2、该序“‘明己所言,与天地合度,可履而行也。’亦有着浓厚的神学理论味道。这种‘天人合一’的观点,不像是天命论大受动摇的东汉时代的人所为”。

3、林先生云:从文意看,末尾几句跟序文前面所说的内容并无有机的联系,序文至“故作《九辩》以述其志”已作收束。今考李善注《文选》及六臣注《文选》的《九辩序》,均无此段尾巴。《四库提要》曾说:“逸注《楚辞》,序皆在后……李善注《文选》,全用其文。”今《文选》(之按:当作“李善注”)引《九辩》序文,亦结尾于“故作《九辩》以述其志”。

关于前两点,概而言之,盖因误解与失考而来。事实上,“国将危亡”五句,是说屈原何以作《九歌》《九章》;“明己所言”三句,则说屈原作《九歌》《九章》的目的。这几乎为史实与作品内容所限定(除非从其他角度说,才是另一个样子),故这与作序者的“惯技”和所处时代无多大关系。退一步说,即便关系极大,林先生此说亦无由成立,因为“把天地问题与国运扯在一起”,更是东汉大多数学者“进谏皇上的惯技”。别忘了,在东汉思想界占统治地位的是与谶纬迷信相结合的儒学。换言之,天命论在东汉不但没有“大受动摇”,而且地位更高、影响更大。这至少到王逸去世时是如此(桓谭、王充等反迷信的思想家对东汉思想界的影响,远没有后人想象的那么大。就王充而言,章太炎说他是“汉代一人”。侯外庐等的《中国思想通史》说:“王充的反谶纬反宗教的思想,毫无疑问地是中世纪思想史上第一个伟大的‘异端’体系,是两汉以来反对‘正宗’思想的与反对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思想的伟大的代表。”然而在当时,他王充太“渺小”了,动摇不了什么)。考范晔《后汉书》本纪,几乎所有东汉皇帝都“把天地问题与国运扯在一起”;在天人关系上,都持“合一”的观点。如光武“建武”二十二年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诏曰:

……夫地者,任物至重,静而不动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顺无德,灾殃将及吏人,朕甚惧焉。

孝明“永平”八年冬十月壬寅,日有食之。诏曰:

朕以无德……下贻人怨,上动三光。日食之变,其灾尤大。《春秋》图谶所为至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孝和“永元”7年夏4月辛亥,日有食之,诏曰:

元首不明,化流无良,政失于民,谪见于天。

孝安“元初”4年秋7月辛丑,京师及郡国十雨水。诏曰:

今年秋稼茂好,垂可收获,而连雨未霁,……夫霖雨者,人怨所致。

下面,我们再就《后汉书》考察王逸生活的和、安、顺三帝时大臣进谏皇帝的“惯技”。卷25《鲁恭列传》载恭上疏和帝谏议击匈奴云:

一物有不得其所者,则天气为之舛错,况于人乎?故爱人者必有天报。……夫人道义于下,则阴阳和于上。……上观天心,下察人志,足以知事之得失。

鲁恭的其它疏奏,亦多从天人关系的角度立论。卷37《丁鸿列传》载鸿于和帝“永元”四年因日食,上封云:

人道悖于下,效验见于天,虽有隐谋,神照其情,垂象见戒,以告人君。间者月满先节,过望不亏,此臣骄溢背君,专功独行也。陛下未深觉悟,故天重见戒,诚宜畏惧,以防其祸。

卷46《陈忠列传》载忠上疏安帝有云:

顷季夏大暑,而消息不协,寒气错时,水涌为变。天之降异,必有其故。……庶有谠言,以承天诫。(《清盗源疏》)

政有得失,则感动阴阳,妖变为应。……《春秋》大水,皆为君上威仪不穆,临莅不严,臣下轻慢,贵幸擅权,阴气盛强,阳不能禁,故为淫雨。……若国政一由帝命,王事每决于己……常雨大水必当霁止,四方众异不能为害。(《因灾异上疏劾伯荣》)

其《上疏谏因灾异免三公》等文,亦有类似的说法。卷48《崔列传》载《上疏(安帝)谏宠外戚》云:

自去年已来,灾谴频数,地坼天崩,高岸为谷。修身恐惧,则转祸为福;轻慢天戒,则其害弥深。

卷30下《郎顗列传》载“顺帝时,灾异屡见……顗乃诣阙拜章”,云:

臣闻天垂妖象,地见灾符,所以谴告人主,责躬修德,使正机平衡,流化兴政也。《易内传》曰:“凡灾异所生,各有其政。变之则除,消之亦除。”……焉有应天养人,为仁为俭,而不降福者哉?……政有失礼,不从夏令,则荧惑失行。……政失其道,则寒阴反节。[6]

郎顗今存的另外三文(《条便宜七事》《台诘对》《复条便宜四事》),均从天人合一(相应)的角度立论。总而言之,“不像”云云,远非缜密之论。

关于后一点,林先生盖有误读《四库全书总目·楚辞章句提要》之处。馆臣说:“逸注虽不甚详赅,而去古未远,多传先儒之训诂。故李善注《文选》,全用其文。”[7]显然,“全用其文”,指的是注文而非序文。至于序文,李善虽“全用”,却又全都作了删简(除《招隐士序》外,其它序的末尾都有一些文字被删去)。如《九辩序》原本172字(见《章句》本。《补注》本同),被删去了112字。[8]林先生于此所引该序三处文字,就有两处及另一处的三分之二强在删之内。因之,以李善引之“无”,作为推断原序之“有”为非原文的理由,是极不慎重的。其实,《九辩序》有此“尾巴”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必要的。我们知道《楚辞》是一部最为特别的书,它分两部分:主要部分为屈原的全部作品;次要部分全都是站在屈原的立场上,代屈原设言之作。[9]正如序《离骚》不同序其它屈原作品,不仅写与该作品有关之事,而且还写屈原的生平事迹一样,序《九辩》,除写与《九辩》本身相关者外,因其是第一篇代屈原设言之作[10],为汉人所依仿,故还得写汉人对屈原作品的态度,写这些汉人作品的性质(所本)与其何以能称作“楚辞”等方面的内容。否则,《九辩序》便成为无尾之“貂”。因之,仅仅“从文意看”以断一篇文章的某部分是否伪是非常危险的。退一步说,即使它末尾几句为“蛇足”,我们也只好认为本序有败笔。合此二点而言,《九辩序》为刘向所作说断然不能成立,而为王逸之所作则毫无疑义。既然《九辩序》不是刘向所作,其它序为其所作便无从说起;反之,既然《九辩序》为王逸作无疑,加之,林先生认为“《九叹》的序文可说是王逸所作”,那么,《楚辞章句》各卷的序为王逸作,便不言而喻。

结语

综上所言,林先生“今存于《楚辞章句》1-15卷的前序,最有可能出于西汉后期宗室大臣刘向之手”的新说断然不能成立;《隋书·经籍志》集部《楚辞》类小序的“(王逸)并叙而注之”与《文选集注·离骚经小序》集注者的“此序及《九歌》《九章》等序并王逸所作”说毫无疑义,即《楚辞章句》19篇序文均为王逸之所作。至于这些序文之间、序注之间等的种种问题,那是王逸的事(流传过程中之失除外)。当然,此中或有部分是后人未解所致,即本无问题。不过,那是另一回事(另文详之)。

收稿日期:2000-03-18

标签:;  ;  ;  ;  ;  ;  ;  ;  ;  ;  

刘翔驳斥“楚辞章”前十五卷序言_屈原的故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