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意识与角色伦理_人格结构理论论文

角色意识与角色伦理_人格结构理论论文

角色意识与角色伦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角色论文,伦理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角色意识和角色伦理概念是适应着当今社会生活越来越复杂、个人选择的自由度日益加大和道德行为的自律性正在增强的现实要求而提出来的。现今的一般道德理论如道德原则、道德要求、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和职业道德体系实际上都强调社会环境对人的道德要求,基本上是以规范为特征的。而角色意识和角色伦理是在遵守社会道德的前提下,主要着眼于个体所有的具体生活活动,使人们在任何活动中都能对自己的身份和行为有道德的价值觉察和服膺。

角色意识与人格

每个人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彼此都承担着一定的义务和职责,并且力求在这种相互关系中创造自己的人生价值。人在这种关系和活动中的定位,形象地借用舞台语言来说,就是“角色”。

这里,我们先考察一下对角色的几种看法。其一,认为人生如舞台,每个人在一出戏中被指定扮演某个固定的角色,并且按照造就时势的伟人的设计,按部就班地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以使这出戏能演出成功。因而角色是选定的,固定地担当预派给他的使命和职责,没有任何自由和自主性。所以,在他们看来,自觉地充当角色的意识实际上是一种不思进取的人生态度。其二,认为要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就必须戴上面具,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不能以真面目示人,以致失却真我,久而久之,就会造成人格分裂。

这两种说法确实能代表一部分人对角色的意见,也含有一定的道理,但他们都片面地理解了角色的含义。第一种看法过分强调了角色的被决定性。实际上,在日益发达的社会生活中,个人对自己角色的选择是有一定自由度的,而且充当某个角色还是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必要途径。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创造自己的完美角色。第二种看法把社会与个人对立起来了,没有认识到个人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因而把社会角色看作是对真我的遮蔽。其实,人的真正属人的需要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才能得以实现,不含有社会性的所谓“真我”是人的某种动物性,而真正的人格必定由社会生活来塑造。当然,我们并不否定,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生活本身的缺陷,角色僵化,角色配置由社会强制,因而是非自我期望的、并导致角色与人的真我相背离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人类的角色活动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消除历史上的缺陷,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

角色是人格的外在表象。人格的词源意义是戏剧中的演员的面具(古希腊罗马时代演员普遍戴面具),所以,人格也是指演员在剧中扮演的人物性格和角色特征。因此,角色与人格在一开初就形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当然,在现代的用法中,人格指人的深层相对稳定的致思方向、意志品质和情感特征以及行为倾向。但是,内在的总要表现于外在,人格通过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充当的社会角色表现出来,两者在本质上应该是一致的。而且,一个人的角色行为日积月累也慢慢塑造着他的人格。所以,这里要避免一个误解,那就是认为人格是先在的、天赋的,所以一个人的社会角色行为所表现的有时与人格相一致,有时会偏离甚至悖逆。我们认为,人格在其实质意义上不是先天的,而是在家庭、社会环境中薰陶出来的。我们说某人人格分裂,也同时意指其角色的失败。人格与角色是同一的。角色可以选择,这一点是基于人的自由意志,接受或拒绝某种社会角色都是一种选择,因此说角色与人格相悖逆是没有道理的。比如说,一个人充当某个社会角色却感到很痛苦,这就表现了他的人格。如果他假装勤勉地履行自己角色的义务,也表现了他的人格;如果他断然脱离这个角色,也同样表现了他的人格。所以,我们可以说某人人格分裂,角色失败,但却不能说角色与人格相悖逆,否则,就是一种遁辞。

从历史上看,角色意识的萌发是较早的。有了角色意识实际上是为了使大家在社会生活中定位。比如我国古代社会就是在家庭的血缘关系中,在国家、群体生活的社会关系中为自己定位。角色意识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产生而产生。我国古代的“五伦”即“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义,朋友有信”就是角色意识的自觉化,当时是为了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秩序,“知别于禽兽”。这叫做“名分”。用现代语来说,名分就是角色及该角色的职分。孔子念念不忘“正名”,“《春秋》以道名分”,可见古人对角色及其职分是何等重视。

当然,我们说的角色意识比“名分”要广义得多,包括家庭关系、社会关系中自己所处的地位,特别是在职业高度分化、社会生活越来越向纵深发展的当代,一个人所充当的角色越来越多,比如家庭中的角色、朋友交往中的角色、娱乐活动中的角色、职业角色、公民角色等等。角色意识就是说人们应当随时随处都有角色觉察。

人的社会生活总是要求人扮演一定的角色。社会角色是人们按照社会期望和需要(自愿或不自愿地)担负或承诺某项职责并诉诸行动的社会表象。可以看出,个人充当某种角色在一定程度上是被预定的,比如由血缘关系而来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等角色是无法改变的;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必然要充当某种角色这一点也是无可选择的,因为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再者,我们只能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中,一定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中选择自己的角色,这些大背景是无法选择的。但如果有人就此说,角色的选择都是出于非自我期望的一种强加,那是偏颇的。只有那种无限膨胀的自我意识才会要求一种绝对的、无任何限制和前提的自由选择。

当然,由于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和深化,由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生活资料和发展自己内在素质的途径越来越多样化,因此,个体所充当的社会角色是有一定的选择余地的。一个人应当对自己充当的社会角色有充分的自觉,充分明白角色生活对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和自己一生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力求找到能发挥自己潜能的最佳位置,创造尽可能完美的角色,塑造自己的健康人格。

因而,角色意识不单指充当什么角色,而更指怎样充当这个角色。前者当然是重要的,因为它规定着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而怎样充当自己的角色就更能见出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质量。确实,角色意识还与一个人的全部心智能力和涵养相关。创造性地充当一个角色能充分地反映这个人的才干和对人生意义的觉解,他的意志品格和人格在这中间得到了显著的体现。

角色伦理和职业伦理

从伦理的意义上说,人的活动必须内蕴一种整体的伦理精神,并有对行为善恶的道德价值的觉察以及评价的道德标准等,从这个角度观察角色和职业,才能构成角色伦理和职业伦理。我们认为,角色伦理和职业伦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两者都是在充当某种身份时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承担的责任并诉诸相应的有道德价值的行为。这两者都是人的道德生活的日常化和具体化。第二,角色伦理与职业伦理有交叉重叠的部分。职业伦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归入角色伦理的范围,因为从事职业也就在充当某一角色。但又有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两者所考察的范围不同:职业伦理只对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职责及其履行进行考察,关注其动机激励和对集体归属感的培养,具体地说,就是关注企业与员工的伦理关系的建立;而角色伦理则更广泛地考察人在日常生活中所承担或承诺的人际职责和对自己、家庭、社会甚至自然界的道德责任。角色伦理更多地指个人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担当。其二,两者考察的方法不同。职业伦理从单位内部的人伦关系,如上下级关系和同事关系以及从业者的个人正当利益与单位整体利益的关系健全化的要求来规定从业者的责任,角色伦理则是从角色的承担情况来考察人格的性质及其道德完善度。角色伦理既是对人的一般要求,也可以成为最高的道德要求。

如果说,角色一词来源于演戏,那么事实上,在角色伦理中确实包含了对美好、完善的追求。鲜明的角色反映鲜明的人格。而在人生活动中,鲜明的角色是用全部心血和才智来创造的。所以,面具的使用在其积极的意义上是使角色鲜明。每个人都有面具,改换角色实际上是先撤除原来的面具而改戴与新角色相称的新面具。面具是一个人呈现在社会舞台上的外部表象,按照社会生活的惯例和人际交往的情形,面具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内容,是对自己的人格有意识的塑造。但是,面具有真假之分。当一个人完全没有社会的襟怀而只有狂热的个人打算,那么呈现于社会面前的就是他自己的纯粹假象。这种假面具有时候会被炼制得牢不可破,只有当揭了他的假面,他才会露出真面目,并自惭形秽。这种假面具是违背角色伦理的,反映了这个人人格的卑下。

建设优良的现代角色伦理

我国古代的角色伦理是不成熟的。主要表现在:第一,角色伦理依附于宗法等级伦理之中,没有独立自由的角色意识,其人生背景不是普遍性的社会生活,而是家天下的狭隘皇权。人格的萎缩使独立的角色意识不可能走向历史的前台。第二,个体对角色的选择度很小,相应地,角色变换较少,因而从充当角色的角度去考虑伦理较少。这两个原因使中国古代的角色伦理不成熟。

在现代,人们的角色意识增强了,原因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自由度较大,较多的个人生活和自我选择、自我决定、自我负责,因而在较大程度上,自己充当的角色是出自于自己的意愿。在角色意识增强了之后,建立角色伦理就是势所必行的了。

1.角色伦理的特点关乎着人格的塑造

角色是人格的外显,因此角色伦理的最关键之点是为塑造个体健全丰满的人格服务。我们曾经反对过把人格看成是单纯先验的、固定的看法,而主张角色既是人格的表现,同时角色行为本身在其进行过程中也塑造着人格。为了塑造社会个体健全丰满的人格,建立健康的角色伦理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看到,人格确有其生理——遗传的基础,这些基础对人格特质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这些生理——遗传因素包括气质类型、性格特质、行为倾向、知觉反应指标、内在动力机制、适应环境的能力和情感倾向等等。这些因素在科学研究中也许很难准确地描述和定性,但实际上却以或隐或显的形式顽强地存在着,这就是所谓的“天性”。在古希腊,就有人用生理因素——人的体液来划分人格气质的类型。他们认为,人有四种体液,每种体液分别与一种人格特质相对应:血液对应热情,黑胆汁对应忧郁,黄胆汁对应愤怒,粘液对应冷淡,人的心境和素质都是由不同比例的这些体液结合的结果,导致人的气质状态的差异。后来西方也有些心理学家从人的基本体型来划分人的相应的心理特征类型,认为清瘦型的人易激动,肥胖型的人稳重,中型的人热情。但如果说人的气质类型完全与这些生理因素相对应,那是没有得到科学证明的。因为我们也确实见过易激动的肥胖的人,也见过沉稳的清瘦的人。当然,现在还没有科学研究结论能证明人格类型与生理因素毫无关系。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有一定道理。人的天性是不能改变的,但可以慢慢改善。而在社会的角色活动中,主要还要靠改善了的人格来主持。

在人格的改善过程中,社会的因素起了关键的作用。个人所充当的社会角色的意识及活动首先影响一个人的社会心理因素。所以,单靠先天的气质类型是不能担负起社会角色的职责和使命的。

对青年人来说,虽然家庭环境、小学、中学、大学教育对自己人格的塑造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世界观和人生观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但更重要的是,青年人有了足够强的智力、体力和意志,可以独立地思考和独立地选择,在一定意义上,从青年时代起,一个人就开始了人格的自我塑造期。而这个时期又正是青年人独立地自觉地担当自己角色的时期。根据我们对人生的规定,能独立思考、省察,就开始了真正的人生历程。

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一个特点,即开始自我思考、自我承担角色,并不只是一件让人激动不已的事情,有时也会使人陷入茫然。前不久,有些青年人穿着写有“真累!”、“烦着呢,别理我!”、“真没劲”等字样的所谓“文化衫”满街跑。似乎一方面要向社会宣告他们已经长大,新一代的青年群体正在进入社会;另一方面又透露了他们茫然混沌的情绪。他们阅世未深,并不知道人生课题的份量,一时竟无法选择好自己衷心信奉的价值观,因而迷茫,了无头绪,什么都不想担当。所以,我们觉得,角色伦理的起点应该是角色意识的清晰和担当此角色的责任的决心和行动。

角色的责任是由社会现实的要求决定的,它不能背离历史发展的规律,而要代表社会历史的进步方向。只有这种要求才是正当的要求。因此,角色伦理的最根本之点就是要以促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而社会进步也正是由充当各个角色的人的有道德价值的创造活动所促成的。比如,生产力的进步,科学技术的进步,文化事业的进步,人际关系的健全和谐,人与自然的新型平衡关系的建立,个人的自尊、自立、自主、自强的意识的确立,能保障个体创造力和潜能的发挥的社会环境的建立等等,都是社会进步的指标。角色伦理就是要反思自己的角色责任,以上述社会进步的指标作为角色责任的指导性内容,并确保角色行为具有道德价值。这是角色伦理中的道德理智性。

应该说,有道德价值的角色行为可以塑造道德人格,而道德人格又可以表现为有道德价值的角色行为,这是个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在角色伦理中,道德理智性保证道德人格中的认知成分的普遍性和善的价值指向,从而使从事角色事业的人不会把自己的理智视野局限在对个人利益的计较中,而是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进步为目标,从而使自己的理智得以提升;道德情感也使道德人格中的情感成分深沉博大起来,而不会走向乖僻狭隘;道德意志也使道德人格的意志成分坚定刚强,因为已经超越了只对一己私欲满足的追求而被提升为对普遍性原理的追求和践履。古语“无欲则刚”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2.每个人承担的角色是多重交叠的,这与社会生活的丰富和复杂性是相应的

一个人每担当一个角色,实际上都是添加了一种责任于自己肩上,而且角色也是可以变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从事的事业和所处的地位都可能发展变更和升迁,这样,角色就在变换着。另外,在自己认真的衡量下,认为自己更适于充当某种角色而进行了重新选择,也会造成角色的变换。

如同戏中的新角色,扮演起来一开始总是生疏甚至忘词,无法立即演得出神入化,在生活中,角色活动也一样,在充当新的角色时,也有一个生疏和难以“入戏”的过程。在一定的意义上,角色伦理并非单纯的思想道德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在具体承担角色责任时由于练习而成的一种习惯上的合适感。这也是“伦理德性”的本义。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伦理就是一种习惯。我们在理解角色伦理时,应该记住这个特点。

在每个人所承担的许多角色中,角色所负的责任也有可能发生冲突。比如在我国古代,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冲突,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冲突。《韩非子》记载了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鲁国人,参加了三次战斗,就逃跑了三次。理由是“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这样对父亲行孝,却损害了国家利益。韩非则认为,私的伦理和公的伦理相冲突时,应该舍私从公。他的结论是“父之孝子,君之背臣”。有意思的是,法国存在主义大师萨特也遇上了这类角色冲突:一个学生家有老母,需要侍奉,但国家又受法西斯的蹂躏,因而他又想去参军打击侵略者,问萨特应该怎么办?萨特认为这种角色冲突是不真实的。这就证明萨特的伦理学是没有价值标准的伦理学。所以,从古到今,角色伦理之间存在冲突是必然的。能兼顾当然最好,不能兼顾,就只好舍弃价值小的,而采取价值大的。

角色的道德责任的善的价值最终是由社会发展的总方向来决定的。在社会空前发展的今天,人类的工业化进程使得我们如果不对科学的应用加以道德的规范和引导的话,那么就足以使自然界完全失去生态平衡,而且也足以毁灭人类自身。加上工作节奏加快和机器对人的心灵的固化力量,使得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类面临着四大冲突;人与自然的冲突;人际冲突;人与社会的冲突;身心冲突。因此,促进人类进步、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身心的健康发展就成了我们的道德理念,我们的角色责任应该以此作为最高原则。这实际上使得个体在充当角色时,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和普遍。

3.角色伦理有一个不断深化和升华的过程

角色是一个人的人生境界不断提升的基础和验证。担当什么样的角色,就负有相应的责任。一般地说,各种角色都可以展示角色伦理的全部内涵,即达成自己的健康丰满的人格,并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创造完美的角色。人们可以在以下方向上不断深化和升华角色伦理:

第一,最基本的要求是在充任社会角色的过程中,要认同社会的一般规范如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使自己的心灵受到社会普遍性的约束。完全不受社会规范的约束,那是角色伦理的丧失。

第二,从角色伦理的他律走向自律。就是把自己的心灵从单受到社会普遍规范之外在约束,变成与规范的普遍性相融相洽,从而使心灵从个别性中提升到了普遍性。于是,情感和欲求都有了理智性的内容,这样,就可以把自己塑造成为独立的角色道德个体。这里说明一下,个体性不等于个别性。个体性是用普遍性的东西改塑了个别性的、只专注于一己私欲满足的意志和情感从而使普遍性成了人的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成型的。在这种情况下,角色责任将得到自觉的、切实的履行。我们看到,这一点已被各行各业的先进工作者作为职业角色道德模范地实践着。

第三,角色伦理的最高阶段是超越具体的角色又不离开具体的角色,表现为一种伟大的人类情怀,成为一个世界公民。在经过了人生沧桑之后,真切地感到自己与整个人类血肉相联。然而要注意区分,如古希腊的第欧根尼式的“世界公民”是不足取的。第欧根尼抛弃了人世间的一切伦常,把人生的内容降至仅为生命的需要:阳光、食物和水。他睡在一个大木桶里,自称“世界公民”。他以抛弃一切伦常而获得内心的超越,仅仅维护生命的权力,借此成为众生中的一分子。第欧根尼仅只表现了一个人的生命权力,他的精神自由是没有内容的。真正的世界公民历尽了人生沧桑,为伟大理想而奋斗了一生,在他充当的角色的活动中为祖国、为人类贡献了自己的一切,其业绩和人格都将彪炳于史册,凡有血性和良知之人都能感受到他心灵的广阔和坦荡以及他的深沉的人类情怀。邓小平同志就是这样一位世界公民,他晚年曾在英文版《邓小平文集》的序言中写道:“我荣幸地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资格,而成为一个世界公民。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是作为一个人以自己毕生的心力所能写出的最壮美、最气势雄伟的人生之诗,是角色伦理的极致。不说邓小平同志政治上的伟大业绩,单就他的伟大人格、对祖国和人民的深情挚爱、对理想的百折不挠的追求和对人生的深刻感悟,以及逝世后捐献角膜和遗体作医疗和医学研究之用、骨灰撒入大海而彻底回归自然的精神超越来说,确实表现了他作为一个世界公民的潇洒气度。

标签:;  ;  ;  

角色意识与角色伦理_人格结构理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