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综述_服务型政府论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综述_服务型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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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03年11月23—25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四川省行政管理学会、四川省行政学院在四川成都联合召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3年年会。来自全国各地行政学会、科研单位、行政学院以及大专院校的人员200多人出席这次会议,研讨会共收到论文200余篇。

年会期间,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郭济同志作了题为“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旨报告。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加快实现政府管理创新、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能和政府绩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等方面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改革创新目标与任务。与会代表认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从传统的政府行政转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行政。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部门,必须是依法行政的责任政府,管理者必须具备服务理念、绩效理念等。从传统行政管理走向公共管理的关键环节就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上海行政学院教授李琪提出,实现行政体制改革创新主要面临六项主要任务:一是要建立一个“二廉政府”,即廉洁与廉价的政府;二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要达到维护“三个安全”,即国家安全、市场安全和社会安全;三是政府必须履行“四项职责”,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是行政改革应掌握“五政重点”,即税政、财政、市政、民政、警政五项并举;五是政府管理方式要实现“六大转向”,即从权力本位转向权利本位,从管理本位转向治理本位,从全能本位转向有限本位,从规定本位转向规则本位,从指令本位转向指导本位,从审批本位转向监督本位;六是政府管理应倡导和体现“七个公共”,即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秩序的维护,公共关系的发展,公共参与的鼓励,公共信息的传播,公共监督的实现,公共诚信的树立。

深化行政改革的路径。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行政改革途径:一要更新观念,明确政府服务职能,切实加强行政伦理建设;二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动政府编制立法,精简机构,裁撤冗员,改革现行审批制度;三是加快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培育法治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管理法制化;四是积极、稳妥地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

学者们认为,行政社会化是促进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行政法治发展与完善行之有效的途径。行政社会化主要是指行政观念社会化和行政组织活动社会化(职能的社会化和机制的社会化)。实现行政社会化的举措主要包括当前正在进行和推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与规范、电子政务的实行与推进、行政听证制度的建立与推广等。

政府职能转变。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主要问题:审批事项仍然过多、体制结构上仍然不合理、政府部门行政行为不规范以及政府目标错位问题仍存在。为此,应大力实施三条举措:一是落实依法行政;二是切实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三是加快培育非政府公共组织。在推动政府从划桨型转向掌舵型政府转变时,重视培育和发挥第三部门在社会服务、社会沟通、社会评价、社会裁断、社会调节、社会协调代理和倡导社会文明能够发挥重要的社会作用。

我国行政改革价值取向。有观点认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新的价值框架是以政府能力提升为行为诉求,以行政权力约束为实质内容,以公共行政责任构建为平衡保障。政府能力包括公共政策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社会服务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包括法律和制度、各种公共权力主体、社会的监督和制约以及行政权力主体自身的职业规范和责任机制;而建构起以行政责任制度为核心的、以政府行政监督为内在约束机制、以法制监督社会监督为外在监督体系的公共责任体系,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成果巩固和推进的保障。

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会者认为,当前梗阻我国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症结:一是地方保护主义壁垒严重;二是地方政府行政方式缺少透明度;三是某些地方行政作风僵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当务之急是政府职能的重新塑造:它包括维护社会与公众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弥补市场失灵;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公共服务职能;扶助社会弱势群体。

加入WTO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方向是:观念由封闭型转向完全开放型,管理型转向服务型,被动型转向主动型,人治型转向法治型,微观事务型转向宏观调控型。地方政府应重点履行的职能是: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宏观调控职能,保护地方产业,提高企业竞争力。

其基本思路是:首先,重塑政府管理理念,加快地方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包括国际化理念、民本理念、法治理念、责任理念、效能理念,理清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其次,大力实施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地方政府管理行为的法治化。第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地方政府的管理效能和服务品质。

二、关于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问题

(一)服务型政府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服务型政府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社会和公众为主体,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特征的政府行政模式。它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也有认为服务型政府是指政府以公民本位、社会本位为指导理念,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向公民和社会、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服务型政府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只提供市场、企业和个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二是政府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渊源。有观点认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当代的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是国外政府服务的理论的渊源;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服务的理论的渊源最早可追根溯源到马克思的“公仆”理论,此外还有毛泽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邓小平提出的“领导就是服务”,以及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大依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科学论断。也有观点认为服务型政府需要自己的理论基础,传统的政治学理论、行政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已难满足其要求,应运而生的并且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的民主行政理论、治理理论和后现代理论,为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途径。与会者有多种主张,有学者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必须实现观念的转变:一是由“计划型”向“市场型”的转变,二是由“集权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三是由“官僚型”向“公仆型”的转变,四是由“实业型”向“指导型”的转变。有学者指出必须处理好五大关系:即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的关系,市场服务与公共服务的关系,经济性公共服务与社会性公共服务的关系,科教型公共服务与转移支付型公共服务的关系,以及公共服务水平与公共服务覆盖面的关系。也有人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与对策是:首先要塑造“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的政府服务理念;其次是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角色定位;再次是构建“顾客导向型”的服务模式;最后还要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建立责任政府。还有学者则强调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建立公共型财政体制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行政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

三、关于建立责任政府的问题。

(一)责任政府的内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责任政府。有学者认为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的本质是责任政府。责任政府是一种政治原则,以及建立在这种政治原则基础上的政府责任制度。政府责任制度包括宪法责任、政治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道德责任,这四类责任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转化,从而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政府责任体系。但我国政府责任体系还存在诸多缺陷,如何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对于这一问题,有观点主张要建立责任政府,必须推行高官问责制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即把权利和责任挂钩,要细化标准,增强可操作性,问责制与追诉制并举,形成刚性的制约。

(二)政府责任制度的原则。有人则提出建立良好的行政责任制度是保障和实现行政责任的基本前提。并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探讨建立良好及完善的行政责任制度应该注意的几个理论原则,即制度的重要性原则,权力制约和独立监督原则,权力和责任的适当配置原则,责任落实的个体化原则和公共参与的价值原则。

(三)关于行政道德责任的实现。有人专门论述了行政道德责任的实现,认为由于行政道德责任具有内在约束性的特点,而且贯穿于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其它具体责任形式的始终,是这些具体责任的升华。因此,要实现行政道德责任,就必须在民主的政治环境和健全的法律环境的基础上,建立一种综合的责任实现形式,以便更好的实现行政道德责任。

针对腐败问题愈演愈烈,腐败的层级和腐败分子的领导职位越来越高,有人对政府的廉政责任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没有完整、系统的廉政责任体系,没有强有力的保证和监督措施是其重要原因,而建立和完善政府廉政责任的对策有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是前提,坚持制度先行;二是落实狠抓责任分解、严格考核、严肃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和政府廉政的监督机制,大力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

四、关于发展电子政务

(一)电子政务的概念。有观点认为,电子政务就是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进行行政。特指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实现日常办公、信息收发、公共管理等政府事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的一种现代行政管理模式。其目的是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构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正的政府运用模式。

(二)发展电子政务的重要作用。与会者认为有这样四方面的作用是明显的:一是实施电子政务可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二是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电子政务的发展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推动电子政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也将迅速带动整个中国国民经济的信息化进程;四是电子政务不仅强化了政府行为的“公共性”价值取向,而且有利于促进政府行为规范化、合法化与合理化,有利于政府行为的公众导向与人本化,最终起到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迎合了现代社会对政府行为的要求。

(三)电子政务的实质。有观点指出,电子政务是一场深刻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革命,它不仅意味着政府行政管理要进一步地公开和透明,政府要通过网络去处理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一部分公共管理事务,更意味着政府工业时代形成的职能式、集权化的政务流程必须再造,才能适应知识经济、信息时代对现代政府的要求。所谓政府行政流程再造,是指政府根据电子政务运作的内在机理为原则,对传统的以行政职能为中心的行政流程进行再造,转变成以公众服务需求和输入各种公共信息为起点,到政府创造出对公众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为终点的一系列借助网络进行的政务活动。再造后的政府行政流程以公众满意为目标,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面向公众,以事务为中心;二是跨越职能部门、所属单位的现有边界。该学者还认为政府行政流程再造必须与政府行政机构改革相结合。

(四)发展电子政务的思路。与会者有不同的主张,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要对以下八种关系作出正确选择,并把电子政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治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八种关系是“电子”与“政务”的关系、“内网”与“外网”的关系、核心政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关系、电话与网络的关系、安全与应用的关系、标准化与个性化的关系、整合与发展的关系以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另一种观点提出构建电子政务下的政府管理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效能原则:电子政务要注重系统的行政效能:2、协调原则:协调是构建成功的电子政务系统的基本保障;3、降低成本原则:降低行政成本是构建电子政务下政府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4、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方式和理念。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首先需要修建信息高速公路,构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发展电子政务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电子政务建设的关键是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而整合信息资源是提升电子政务水平的核心。发展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基本问题,就是处理好网络平台、应用系统、信息资源三者的关系。

五、关于公共危机管理问题

2003年春季,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疾病,引发人们开始关注和考虑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问题,因此,关于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问题也成为本次年会研讨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公共危机的定义。与会者认为,只要是影响公共生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事件,都是政府和公众面临的公共危机。

(二)公共危机的特点。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公共危机具有以下五个特点:1、突发性,2、危害性,3、紧迫性,4、非常规性和高度不确定性,5、区域性和全球性。有人认为危机时信息不准确的也是一个特点。

(三)公共危机的管理。这是与会者研讨比较多的一个话题。有学者指出,当务之急是加强理论研究。目前中国正处在危机的多发期,政府对危机事件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其在公民心目中的权威地位和良好形象,进而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因此,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着加强危机管理的迫切任务。然而,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的理论研究十分薄弱,在实践层面上尚未形成完善的危机管理机制。

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概念,有观点认为,它是指政府组织为了预防危机的发生,减轻危机发生所造成的损害,尽早从危机中恢复过来,或者为了某种目的以在有控制的情况下让危机发生,针对可能发生的危机和已发生的危机采取的政府管理行为。

与会者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构建中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第一,有学者认为公共危机应急机制的构成,应包括应急法律制度、应急预警机制、应急指挥中枢、应急处理队伍、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信息宣传六个方面的内容。第二,有人认为要有效的应对危机事件,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技术系统,它包括一个法律框架,一个高效的指挥协调体系,以及一个高效的社会组织网络。第三,有人从八个层面探讨由SARS危机引发的对构建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建设的问题,分别是:1、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机制,2、长效的危机预警机制,3、快速的应急机制,4、高效的行政指挥系统,5、有效的防治机制,6、完善的后勤保障机制,7、健全的法律机制,8、完善的干部问责与纠错机制。第四,有观点提出处理社会危机必须有正确的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有:1、必须坚持政府在化解危机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在化解危机中的主导作用表现在:迅速查明危机产生的原因,判断危机的性质;全力以赴抓住危机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掐断危机蔓延的可能性;集中精力解决危机的主要危害,防止危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害;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步骤稳妥,巩固战果。2、必须高度重视社会自我调节力量在化解危机中的作用。社会自我调节力量主要是指那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社会团体、工会、社区组织、群众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等,他们中蕴藏着极大的力量。3、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化解危机中的正面作用。4、要充分发挥广大民众在应对危机中的主动作用。

六、关于政府绩效评价问题

(一)政府绩效评价的意义。与会者提出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新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创新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有利于地方政府适应对外开放新的形势;有利于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政府信誉和形象的改善,公众监督的推动。

(二)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思路。与会者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首先,要以崭新的理念指导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创新。一是坚持“四个导向”,即服务导向、竞争导向、法治导向、民众导向;二是推进“四项转变”,即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神秘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任性”政府向守信政府转变、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其次,以明晰的思路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创新。创新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目标性原则,二是客观性原则,三是激励性原则,四是可操作性原则。在政府绩效评价过程中,要坚持分门别类,明确相关要求。一是根据管理职能和管辖范围,运用统一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各个部门的实际,分别制定具体标准。二是单项量化的要求。效率标准必须使每一个岗位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可以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等级化”。三是统计比率的要求。如成本与投入的比率,开支增长或降低的比率,行政管理支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比率等。四是满意度目标测定的要求。政府机关工作的好坏,可以通过管理与服务对象、上级政府、同级党群机构、新闻媒体、本机关内部等各个方面的满意度(包括投诉率),多维度地进行测定。要把政府部门服务对象作为测定的主体。五是廉洁和政务公开的要求。许多地方实行的廉政“一票否决制”值得推广,并应当使廉政评价标准更加具体和科学化。政务公开是实现政府廉洁高效的制度创新,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绩效改善的重要指标。

(三)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与会者认为至少应该包括这样一些内容:第一,评估的指标应该既包括“硬指标”,又包括“软指标”。所谓“硬指标”就是指可量化的指标,其中以经济审计为主要内容和评估的主要途径;“软指标”是指难以具体量化的公众的满意度,其中以社会评价为主要内容,评估的主要途径应是中介组织进行的社会调查。第二,评估的方向应该是多向的,既有自上而下的评估,又有自下而上的评估,不满、个人的自评,还有横向的互评,也就是同一级别、不同部门之间的互评。另一个是系统外进行的多向评估,即公众对政府、公众对行政领导、公众对政府公务员的评价。第三,评估的时效应该是长短结合的,既有年度评估,又有任期评估;既有对短期发展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又有对长远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现。第四,评估的内容应该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有。政府运作除了必须考察其社会效益外,还要考核其经济效益,即政府内部管理的经济性。

(四)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制度。制度化是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创新的基础。这些制度一是既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党的组织和权力机关(人大)的评估,又包括相关专业的专家评估、服务对象即社会公众的评估在内的多重评估体制。二是跟踪反馈制度。通过对绩效指标的相关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及时进行督促或调整,确保绩效评估的科学合理与及时应用。三是采取科学方法。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建立评估模型,合理确定评估体系中指标的权重。四是成立精干、权威、效能的绩效评估机构。通过建立独立隶属于行政首长的,包括各方面专家与公众代表参加的绩效评估机构,以此免受各种干扰,保证评估结果真实可信。

七、关于审批制度改革问题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有学者指出,虽然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改革的目的不是单纯削减若干的行政审批事项,而是要转变政府的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为此,一要确立改革的价值导向,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尺度的监督;二要采用各种有效的办法,加强对取消审批的事项的监督;三要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四要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加强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督;五要发挥人大和法院的作用,加强立法与司法监督;六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途径。首先,调整行政审批职能。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应坚决予以取消;对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对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对需要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也要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其次,加强立法,规范审批。一要加强审批立法,实行依法审批;二要规范审批权限;三要规范审批程序;四要明确审批时限。第三,改进审批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行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第四,重视、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一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二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三要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第五,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三)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学者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确定“三个六”的运行机制,即“六公开”服务,“六件”管理,“六制”办理。“六公开”服务是指各窗口项目的审批内容、审批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要向服务对象全面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六件”管理是指按照服务内容不同对受理的项目,分为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六种。“六制”办理是指对所有项目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超时默认制、联合办理首问责任制、申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扎口收费制六种办理制度。

八、关于惩治腐败问题

在这次年会中,关于惩治腐败问题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

对于惩治腐败,与会者一致认为应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治腐,才能收到成效。

(一)从源头治腐。有人提出了规范权力边界、加快行政程序法的制订和健全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建设思路,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的制约监督。要强化权力运行前的监督,必须规范权力运行边界。目前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即哪些领域政府权力应该进入;二是“退”,即哪些领域政府权力应该退出。要强化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必须加快行政程序法的制订。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建设应该坚持从现实出发,把行政程序法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既注重行政程序的公平与正义,又注重行政程序对政府权力的制约监督作用。要强化权力运行后的监督,如审计监督、公职人员卸任监督、决策评估等等。

(二)完善和协调行政监督机制。现阶段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建立监督的协调机制。除了加强监督立法外,还要建立综合协调机构。第二,强化监督的制约机制。首先要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约束。其次要强化人大的监督制约机制。再次要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效能监督。第三,完善监督的法制机制。要加快行政监督的立法进程,抓紧研究制定一系列专门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第四,建立监督方式的多元机制。有效实施预警性的事前监督和跟踪性的事中监督。第五,改革监督的组织体系。特别要改革行政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现行隶属关系,实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垂直领导,不受同级政府领导和其他机关的干扰。

(三)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真理。要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机制,应当考虑以下几点:第一,构建结构合理的权力体系,以权力制约权力。其内容包括:1.决策机构要由虚变实,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代表常任制和专职专薪制。2.执行机构要重点制约,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要重点制约,要围绕着管好“权”、“钱”、“人”三个方面,加大制约力度。3.制约机构要升格独立,制约方不能受制于被制约方,这方面可以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有益经验。第二,科学的配置权力,以适度分解权力制约权力。合理分解权力是指不同性质的权力要作适当分解,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要相对独立行使,在不同权力主体之间建立相互制衡机制。第三,健全法律机制,以法制制约权力。通过制定有关监督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具体规范和明确各制约主体的地位、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建立制约主体之间以及制约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责任、利益、权利、义务相统一和相协调的关系,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有效的权力制约体系网络。第四,健全权力运行制度,以制度制约权力。这些制度主要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第五,拓宽社会制约渠道,对权力实行全程性、系统性制约。一是要加强政党、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对权力的制约;二是要对权力运行实行全程性制约。包括对权力运行起点、对权力运行过程以及对权力运行后果的制约。第六,健全权力体系的协调机制,增强制约合力。建立协调机制,具体来说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综合协调机构,二是建立统一的权力制约情报信息网。第七,提高制约人员的素质,增强自觉接受制约的意识。不仅要提高制约人员的素质,保证制约的高效能,而且要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制约的意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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