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事件中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研究论文

社会公共事件中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研究论文

社会公共事件中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研究

刘 可

(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天津 300387)

【摘要】 近十几年来的中国社会因在转型时期内而出现了不同价值观的博弈,所造成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民众的不满情绪叠加,互联网成为其宣泄情绪的主要场所。研究社会公共事件的群体极化现象,有助于及时引导网络舆论走向,给网络管理提供新的方向。在已有关于群体极化的文献研究基础上,选取江歌案进行个案研究,梳理其媒体呈现阶段,后深入剖析群体极化产生的原因,主要从网络、受众、媒体和社会四大方面着手。群体极化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才会产生的现象,单靠政府疏导无法有效解决,社会道德失衡加上自媒体的隐形推动,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 群体极化;需求理论;群体性质;意见领袖;主要原因

一、群体极化的相关概念界定

(一)群体极化

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一词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詹尼斯·斯托纳教授于1961年提出,他指在群体决策过程中,个体的意见或决策结果往往屈从于与群体间讨论的影响,从而产生群体近乎一致的倾向性结论,且此结论的风险性更高。后来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法学教授凯斯·桑斯坦又在著作《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将其稍作简化,成为如今流传较为广泛的定义。“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

(二)网络群体极化

同样,最早认识到网络与群体极化倾向的也是凯斯·桑斯坦,他认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不难得知,桑斯坦认为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群体极化比现实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显得更为严重,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在本文中将会把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研究的重点放在微博这一社交媒体上。江歌案作为曾经热度较高的社会公共事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较为明显,同时也出现了跨国审判、道德审判等新现象,此次事件中的舆情错综复杂,具备一定代表性。

二、江歌案的媒体呈现阶段

(一)江歌案简介

2016年11月3日凌晨,留日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其租住的公寓外遇到袭击,因失血过多在送医不久即宣告死亡,与其共同租住的室友中国籍刘鑫报警,而案发后不久,日本警方以威胁恐吓的罪名逮捕了同为中国籍的刘鑫前男友陈世峰,不久后即判定陈世峰为杀害江歌的凶手,对其正式起诉。这本来是一起发生在国外的刑事案件,按照常理来讲,杀人凶手的归案往往宣告案情的结束,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会淡出社会公众的视野,但江歌案的错综复杂就在于杀人目的不明、杀人凶器不明,更重要的是在于室友刘鑫在整个杀人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对于案情的影响不明,此外,江歌的母亲选择了微博作为案件披露和情绪宣泄的地方,网络空间的复杂等种种原因导致江歌案的舆情指数不断上升,即使是在舆论的消解期,网民对于此案件的关注度也从未下降。

(二)媒体呈现阶段

大众传播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于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给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在此次案件中,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与媒体的议程设置密切相关,媒体无法控制自己所设置的议程带来的影响,正因为有限信息论的存在,人们选择性的接受信息,并且朝着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向前进。

总体来看,江歌案件中媒体报道的时间轴大体呈三个阶段:

1.2016年11月—2017年5月

在这个阶段中,传统媒体主动参与,报道内容主要针对江歌案发生的一些具体情况,以叙述事件和跟踪报道为主,矛头直接指向凶手陈世峰,而刘鑫因为与陈世峰的特殊关系虽然也造成了舆情,却并没有转化为舆论。

江歌被害的当天下午17点,“国际在线”进行了此事件的报道,报道内容主要转述于日本电视台的报道内容。江歌的母亲于4日凌晨发布微博并艾特微博大V、网络媒体等,说明自己的身份,并公开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此后网络媒体与自媒体开始介入,深入挖掘江歌、刘鑫、陈世峰三者的关系以及被害的具体细节,而作为直接证人的刘鑫,始终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

3.1.2 膀胱穿孔 膀胱穿孔是TURBT需要特别警惕的并发症,术前应常规进行CT/MRI扫描,了解肿瘤浸润深度和基底大小。电切过深、膀胱过度充盈及闭孔反射是穿孔的主要原因,电切时膀胱灌入液体不能太多,以免膀胱过度膨胀,使膀胱壁变得太薄而容易穿孔;电切侧壁肿瘤时需警惕闭孔反射发生,切除侧壁肿瘤前,可适当加深麻醉予以肌松剂甚至闭孔神经阻滞,适当充盈膀胱,甚至请手术助手适当固定同侧下肢,电切时尽量采取间歇式触发电切模式,均可能降低由于闭孔反射导致的膀胱穿孔发生。此外,术中应仔细辨认结构,一旦切除组织底部见到脂肪组织时,提示已经穿孔,应立即停止这一区域的电切。

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是组成群体的个人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特点。在江歌案件中,群体主要是针对刘鑫的道德讨伐,语言和行动容易相互感染,造成舆论的快速扩散,谩骂刘鑫的言语越来越激烈,群体丧失了基本的判断能力,不管刘鑫所陈述的内容是真是假,群众都会认为其是在说谎。而那些处于群体中意见并不一致的网民,就会在这种压力下转变自己的意见,努力将自己融入群体当中,这样一来,沉默的螺旋就产生了,群众明显已经丧失了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

这一阶段的主流媒体试图呼吁受众回归理性,力图还原事件本身。由于案件的发生地在海外,所以此时自媒体由于资金等情况的限制无法第一时间发布情况,而主流媒体则借助海外平台,全程直播庭审现场的各方反应,比如凤凰网李淼,在宣判前后还曾两度采访到陈世峰本人,其采访文章以及视频资料也成为媒体竞相转载的内容。12月20日日本检方判决犯罪嫌疑人20年监禁,但自媒体对刘鑫的谩骂却没有随着审判结果的宣判而结束,对刘鑫对犯罪现场的完整描述视之不见,采用“洗白”等词语作为报道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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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结婚了,面对的是沉重的日子。但是,有条有理地把日子过顺,却又感到这过日子与小孩子过家家一般,充满了情调和乐趣。草儿要做饭,牧儿就去挑水;草儿揉面,牧儿烧火……饭吃毕了,草儿就跟牧儿一块儿去放羊。

3.2017年12月至今

此时的媒体已经嗅到了爆点新闻的味道,道德与法律的交织使江歌一案变得越来越复杂,自媒体开始发力,以咪蒙为主要代表的网络写手在未斟酌事件实情的情况下,运用暴力类文字,将矛头直指刘鑫,并给她盖上了忘恩负义、无耻等标签,杀气腾腾的文字表面直接鼓吹网络暴力,情绪化的内容盖过真相迅速传播,而传统媒体在此时却无法与自媒体相匹敌,关注度有所降低。

三、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受众层面

1.群体性质的客观存在

当江歌事件发生后,由于现场只有刘鑫一个目击证人,同时也由于刘鑫与凶手的特殊关系,导致刘鑫成为整个舆论事件中至关重要的人物。如果刘鑫能够在舆情发生的第一阶段就在公众场合发声,回答江歌母亲的疑问,而不是消失不见,可能舆论不可能演化为如今的局面。在传播学中的谣言传播公式指出:R=I×a(R 代表谣言的影响,I代表事件的重要性,a代表信息的模糊性)。群体对刘鑫的指责主要集中在刘鑫是否锁门导致江歌惨死,刘鑫及其父母为什么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等问题,刘鑫的一再逃避使得事件的模糊性越来越强,媒体用文字想象刘鑫锁门并且让江歌惨死的案发现场,群体对刘鑫的道德谴责又达到了新高度。

2.2017年5月-2017年12月

3.刻板成见引起的先入为主

“哎,阿斌”竹韵急忙转换了话题,“我们公司的前景挺不错的,老板是个相当有现代经营头脑的人。他说等放年假了,让我和你全国游。”

2017年5月21日,江歌母亲首次在微博上发布文章,曝光了刘鑫及其父母亲的私人信息,文章命名为《泣血的呐喊:刘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来作证!》,瞬间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8月23日,在《新京报》旗下“局面”栏目的促成下,始终不见踪影的刘鑫第一次同江歌母亲见面。同年11月《局面》栏目发布20 余段刘鑫本人的采访以及同江歌母亲见面的采访,就网民们广泛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访谈,这也是刘鑫自从案发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其采访态度以及对案件疑点的回答又遭受了受众的新一轮质疑。

2.主体事实不清导致谣言扩散

在研究各种工艺参数影响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应用及统计分析确定每个因素的最高与最低水平,进行4因素的响应面设计,共27组,每组试验均重复3次。试验结果进行二次响应面回归建模,并预测最佳工艺参数。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是目前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过程中的最终目标。对于初中地理科目来说,教师应该针对班级里学生的不同特点,应用差异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这样才能够使班级里每一位学生的地理水平都得到有效提高。

“大多数时候,我们并不是先看东西,后下定义,而是先下定义,后看东西”。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大多数人总是会套用个人已有的文化框架进行解读,同时还倾向于用我们已有的文化形式来感受外面的世界。古往今来,传统文化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讲义气,人们对“两肋插刀”“赴汤蹈火”等词语多有褒义,对“忘恩负义”等词语多含贬义,在江歌案件中,无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江歌确实为刘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单亲母亲失去了独女而悲愤欲绝,即使江歌母亲没有首先声明,做一切议程设置,但人们对刘鑫的刻板印象已经存在了。

(二)媒体方面

1.传播扭曲效应导致的信息失真

传播者为了博得观众的注意,夸大、耸动一些次要信息,使信息传播发生一定扭曲的时候,就称为传播扭曲效应。在江歌案件中出现的传播扭曲主要体现在当事人刘鑫身上,相关报道中的文章以“刘鑫的私密照片传出”“刘鑫证实其与江歌的同性恋关系”为标题,借助此次事件中刘鑫的热度制造话题,不断刺激受众的眼球,但其实这与江歌案件并无实际关系。媒体乱设议程的本意只是吸引眼球,制造话题量,但由于其无法控制受众的想法,导致部分受众认为这是刘鑫进行网络洗白的手段,掀起了新一轮对刘鑫的道德谴责。

2.媒体法律素养的缺失

“江歌案”归根结底仍是一桩刑事案件,如果有媒体选择报道,就需要达到司法报道的专业水准。如果案件信息公开处理不当,就极有可能形成“媒体审判”“舆论审判”进而影响刑事诉讼的公正性,也因此误导公众,使公众对判决结果产生质疑与不信任,进而损害司法的公信力。案发之后,《局面》栏目试图担当调停者的角色,不断追问刘鑫案发当时的情况,结果非但没有获得所谓的谅解,还使案件的部分细节内容提前曝光。

四、引导与规避措施

(一)着手健全互联网信息监管机制

互联网在立法监管这方面一直都是弱项,短时间的临时整治虽然有效,却并不能根除互联网的乱象。因此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完整网络信息监管的法律条例,让监管有法可循,明确信息如何能界定为煽动民众或造成重大影响,还可借鉴国外信息监管的先例,结合当代中国互联网现状进行调整。

(二)加快建设社会主流文化

社会的快速转型削弱了传统伦理的社会控制和行为导向功能,使得人们的道德标准出现了混乱局面,公众处在社会变革的前沿而受到了时代的巨大冲击,生存压力下导致心理失衡,而他们现实社会中缺乏的公平和正义,被挪到了互联网的场域上,滥用宪法赋予公民可以自由表达观点的权利,也造成了替他人伸张正义的错觉。因此,当务之急是应该重塑道德伦理的社会控制和行为导向功能,发挥舆论导向和道德观念建构的功能。

结语

江歌案作为近几年来舆论影响较大的社会公共事件,因其案情本身的各项因素不明,再加上微博等自媒体的推动,群体极化现象产生并且持续近半年时间仍未消解,江歌母亲与刘鑫在网络环境下的对骂和互相攻击也仍未停止,这对我国网络环境下的舆论引导和治理敲响了警钟,如何规避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成为日后研讨的重要话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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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王玉龙.舆情反转:突发事件过程中网络群体极化的角色研究——基于“天价鱼事件”的分析[J].电子政务,2016(5):16-24.

[2]郑雯,桂勇.网络舆情不等于网络民意——基于“中国网络社会心态调查(2014)”的思考[J].新闻记者,2014(12):10-15.

[3][法]古斯塔夫·勒庞,王浩宇,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6:19.

[4]朱琳,胡中月.微博微信谣言的运行特点、危害及其治理策略[J].长白学刊,2016(3):122-127.

[5]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 刘可,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传播学史与大众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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