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与策略研究论文_杨光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与策略研究论文_杨光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齐齐哈尔 161000

摘要:安全生产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具有反复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由于管理对象的特征,决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项差异性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采用各种措施和手段来保证生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它具有法制性、强制性和服务性。狭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指目前我国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到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职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广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包括安全监督管理专职机构在内的各有关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安全;监督;管理;问题;策略

1我国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分散,独立性不强

广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劳动监察、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等,分别由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察局、商务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承担。这事实上形成了不同行政机构分别进行监督管理的现象,从而难免出现相互推诿、监管不力、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的现象。然而,安全生产在企业的实践中有些是互相交错和难以分解的,从而形成了行政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在一些环节上的交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分割的现实使监管面临很多困难。

1.2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装备不够

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指从狭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概念来说的,是从原来的经济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的下属职能部门独立出来的新组建的行政机构,即现在的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到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常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基层市、县两级,这个问题尤其明显。有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科室仅有一名负责人,一个人监管上百户企业。同时,我国企业种类特别多样,这会给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针对不同行业的专业性提出挑战。目前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很多都不是科班出身而是半路出家,在进行日常安全监管,特别是在对冶金、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开采等专业性很强的行业进行安全监管时,一些安监执法人员只凭个人的主观经验进行判断,极有可能造成安监工作的不全面,以至于一些非法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逃避法律制裁。

1.3法律法规不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受到较大制约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也是如此,要做到依法监管。虽然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少,但落到实处较难,对企业进行责任追究的专项法律很欠缺,这就导致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对违规、违法生产的企业没有法律依据而进行处罚或者处罚过轻。正因为此方面法律法规的欠缺,导致了有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和为了消除负面影响,对安全生产事故故意隐瞒,这不仅是对企业忽略安全生产的纵容,而且也大大降低了政府的权威性。

1.4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够,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不足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中,一些企业不愿意对安全生产进行投入,侥幸地认为不会出现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错误地以为只要不出现重大的事故就没有关系。同时,认为做一些预防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得不偿失。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准备问题,部分企业认为:从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准备如此多物资,一次也没派上用场,造成极大的浪费。还有部分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一线生产实践中有种盲目的从众心理。如在发生矿难事故的企业中,一名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来进行操作,其他工作人员从中效仿,从而导致矿难事故的发生。另外,作为安全生产单位主体之一的部分中小型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设施设备非常薄弱,投入很少,这也造成中小企业“老问题积累中,新问题又叠加中”的现象。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中小型企业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在安全生产设备上面投入不足,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安全生产的风险和隐患。

2对我国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

2.1监督与管理分离,监督相对独立

监督与管理分离,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机构是各国通用做法。我国当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中,存在监督与管理不分,轻监督、重管理的现象,这不但严重削弱了安全工作执法监督的权威性,而且也导致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界限不清,致使义务与权力、责任与职能混杂。实施监督与管理分离,可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分工,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回归到预防工作,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2.2培育对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再监督

在市场经济情形下,无论政府监管还是市场调节都具有局限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需要社会监管作为政府监管的补充和配合。社会监管主体既包括公民个人、社区、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也包括工会、行业自律组织、商会、雇主组织等社团组织等。社会监管尽管缺乏政府监管的强制性、权威性和法定性,但它分布广泛、群体众多,能够真实和及时地反映安全生产的现实问题,具有补充政府和市场失灵的优势。

2.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要立即如实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要求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负责人应当按照要求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毁灭相关证据;根据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组织开展事故评估。在政府及部门层面,要求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织评估,评估发现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在生产经营单位层面,要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制度,要求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评估,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单位进行全面评估,有效查漏补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可以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对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3结语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是“管”的问题,更包括不同部门的合作与协调、不同专业领域融合与实施,应当根据我国当前的部门分工、历史渊源和现实社会经济环境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只有从长期战略的高度进行规划,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生产安全和可持续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奚隽.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0.

[2]李卫东.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5.

[3]庞乐.县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5.

论文作者:杨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30

标签:;  ;  ;  ;  ;  ;  ;  ;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与策略研究论文_杨光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