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及对策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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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旧僵化模式约束生产力发展的重大矛盾,但随着旧矛盾的逐步解决,社会的矛盾系统也就开始新的变动,新的深层次的矛盾必然表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差别及差距扩大的矛盾。

社会由人组成,人由现实利益而划分为不同群体,因此,社会是由不同利益群体组成的社会。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不同利益群体的划分,集中地表现为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当剥削阶级作为阶级业已消灭之后,我们已习惯于把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们区分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三大集团,这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利益群体的划分。随着改革开放,人们对社会三大集团的划分已无法完整反映现实社会的复杂关系。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论,我国已明显呈现出如下不同的利益群体:工人群体、农民群体、知识分子群体、管理者群体、私有者群体等。不同利益群体内部,又可区分为更小的不同的利益群体,即对利益群体作二级划分。改革的过程,是社会经济利益的调整过程。其中的每一步,都牵动着各不同群体的利益,或得或失,即使各有所得,也不可能均衡,得多得少,上升幅度各有不同,由此造成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差距。这种差距在当前因正常或不正常的原因,如宏观调控不力、政策不配套、法制不完备等;有扩大之趋势,从而形成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及其激化。这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作为人们议论焦点的“脑体倒挂”的问题,实际上就是知识分子群体与其它群体之间因社会经济利益分配颠倒而造成的群体间尖锐矛盾的一种表现。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全社会各利益群体的共同奋斗,需要把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这就必须正确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否则,将会造成社会不稳定,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从而改革、建设、发展受阻。因此,正确解决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已成为当前重大的社会课题之一。

二、不同地区之间改革与发展不平衡矛盾。

我国幅员广大,历史地形成了沿海与内陆地区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不平衡。特别由于沿海地区改革开放较早。因而发展步伐较快。当前,全国开放已由沿海开放发展成为全方位开放,因而内陆地区亦取得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但因历史上逐步形成的经济基础不同、地理条件不同、实施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不同、思想解放程度不同、市场化程度不同、原有基数不同以及资金、技术、人才、交通、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条件不同,内陆与沿海相距甚远。且有拉大之势。虽说先富地区应当支持与帮助后富地区,但现阶段这方面尚难于有大的行动。在某一区域,例如一个省,其中亦有较发达与较落后、条件较优越与条件较困难的不同地区之别,这不同地区之间,在现阶段,发展的速度与程度,其差距不仅不可免,且将会扩大。当然,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程度总是会有差别的,但现在并不是一般地有所差别,而是差距还在扩大,这对于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特征的社会主义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其尖锐的问题。过去认为在社会主义还将存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现在看来不同地区之间以及不同职业利益群体之间的差别,也是当前有着本质意义的重大差别。因而应当说,在我国现阶段,实际上存在着五大差别,正确解决这五大差别的问题,特别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差别问题,是改革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另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

三、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于物质文明建设的矛盾。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偏废,只有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有机体才可能是正常的,社会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倘若二者之间不协调,社会将陷于畸型,社会生活将失调,陷于紊乱状态。作为社会主义社会,更是以高度的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物质文明相统一而高出于以往的社会。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并非脱胎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脱胎于原有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其结果,就使得现有社会发展的程度反而不如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现实提出弥补这一差距的迫切要求,弥补这一差距,根本的在于弥补生产力发展上的差距,即物质文明的建设,此种客观要求的迫切性,在实践上就使社会在整体上倾注于物质文明的建设,而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则相对地被挤到次要地位,加上市场经济本身有其消极方面,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亦产生不利影响。物质文明建设的成果往往与承担者的利益直接挂钩,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往往缺乏此种直接利益的推动力,只有社会的效益。物质文明建设的成果往往是有形的,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往往是无形的,短时间内难于看出其价值等原因,其结果便造成我国当前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于物质文明建设,主要表现为当前的突出问题是党政机关的腐败现象,社会的思想道德风尚不如人意和教育发展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使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的发展之间形成“剪刀差”。这种“剪刀差”是当前社会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内在矛盾。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或缓解,必然从根本上限制着物质文明持久、快速、健康发展。

四、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矛盾。

我国采取的是先经济体制改革面及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子,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行将实现第一个阶段的任务时,政治体制改革大体上才起步的。因此,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当然,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政治体制相应地也有调整变更。但就总体上来说,暂时还没有就整个政治体制作出根本性的变革,因此,一系列矛盾便产生了。由于政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对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便由领导的力量变成沉重的拖累,反而妨碍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由于政企未能最终分开,一系列经济的与政治的、行政的不同性质的问题混淆不清,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宏观调控体系没有形成,行政力量还没有真正发挥对经济的监督、调整与服务作用而适应于市场经济需要的转变;由于民主政治建设及法治监督机制等方面尚未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备体系等原因,腐败现象十分严重,深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党政关系、政企关系仍有待于理顺,凡此种种,都阻碍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使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之间,时有矛盾激化的现象闪现。

五、市场经济本身的二重性所带来的矛盾。

市场经济优于计划经济体制,但市场经济也不是无矛盾的理想境界,它有自身固有的矛盾,市场经济的活动,是由价值规律调节的,始终存在着价值和使用价值,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各种经济成份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都有自身相对独立的物质利益,它们的劳动并不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只有通过市场交换后才转化为社会劳动。因之,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私人劳动”,是泛指个别单位的劳动,包括公有制经济中的个别单位。在这一意义上,也可以说,个别单位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本矛盾。由这一基本矛盾作用的结果,不可避免地造成、诱发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其消极作用的方面。就商品生产与经营者内部来说,由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因各单位生产经营的优劣条件不同,其结局也大相径庭,或获益丰厚,或甚微薄,或亏损赔本,乃至破产。因此商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着两极分化的趋势,既有兴旺发达乃至暴富者,亦有衰退艰难而至破产者。就社会的范围来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的结果,条件优越者,获取与积蓄的财富必然多,条件不利者必然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贫富分化,在所难免。由此则必然带来社会不公的问题。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而贫富分化及其悬殊却与之相背。就社会的政治、思想、道德等领域来看,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也将存在消极作用的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思想、道德等领域都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但市场经济既是社会生产的基础,因而价值规律就有渗入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倾向,且难于防范。价值规律渗入到政治生活领域,便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政治腐败。价值规律渗入到思想领域,便容易滋生拜金主义、金钱万能等精神毒素。价值规律渗入到道德生活领域,便容易滋生见利忘义、道德沦丧的恶果。这一切,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是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

改革的浪潮推动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在改革大潮中又涌现出一系列的新矛盾。只有解决这些矛盾,才能进一步推进改革大业,推进中国社会的发展,但这诸多的矛盾如何加以解决?

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解放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改革的直接目的,通过解放生产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改革的根本目的。根据这样的目的,改革在政策导向上必须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要充分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使所有人得益满意,但任何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使绝大多数人受益,我国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就是因为广大农民普遍得到了实惠,城市改革也不能离开这一原则。但是近几年来的城市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却背离了使大多数人得益的原则,国民收入的分配非秩序地向少数人倾斜,少数人通过逃税、回扣、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三乱”等渠道,化大公为小公,在公有为私有富起来以后,为了抵销这种倾斜引起社会分配不公,国家又对某些行业进行有秩序地分配倾斜,想通过放开前门、高薪养廉的办法来消除各种特权、贪污等社会现象。但这样做在事实上是无济于事的。少数行业的高薪非但不能养廉,而且会给其他社会成员徒增不平衡的心理状态,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使改革难以继续。同时少数行业并非通过辛勤劳动的手段获取超额收入,而其消费水平却高于其它劳动者,这也会拉动消费品价格的轮番上涨,使更多的人难以承受物价的压力,挫伤大部分人的积极性,所以改革必须先使绝大多数人受益,否则就不能算是成功的改革。

二要充分体现鼓励劳动致富的政策导向。我们党提出的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要让那些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多的人先富起来,劳动是先富起来的前提条件,只有强化这个前提,才能引导更多的人通过个人的诚实劳动走上富裕之路。虽然政策允许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为补充地位而合法存在,但绝不能让他们冲击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特别是那些在竞争中处于“天赋”优势地位的行业和从事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对他们的合法利益既要加以保证,又不能让他们过于“冒尖”,对他们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应当有一个硬性的约束,否则就会培养一部分人的投机心理,就会鼓动人民在寻求好的职业岗位上动脑筋,却不愿在做好工作上下功夫,这就不利于强化按劳分配的政策导向,当然也不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让劳动创造越多者越富裕,才能调动最大多数劳动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富裕,这才能使“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改革政策通过劳动创造的途径实现它的积极效应,实现国家富强、个人富裕的目的。

三要充分体现守法致富的政策导向。劳动致富和守法致富是一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政策概念,劳动致富是讲通过劳动来致富,守法致富是讲在致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劳动是致富的重要前提,守法则是致富的重要保证,要鼓励劳动致富,就必须强化守法致富的政策力度,就必须坚决扼制各种非法致富的行为,当前,必须突出地解决以下几种非法致富行为:一是利用合同诈骗。以骗买骗卖的手段骗取钱财的行为;二是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一些人以低价的或无效的劳动来获取非法的高额利润,严重地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各种偷漏税行为,把国家财富当成人人可扯的“大草堆”;四是以权经商及各种权力寻租行为,少数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暴富,如果对这些以非法的甚至犯罪的手段来达到个人致富目的的行为不进行坚决的扼制,如果容忍他们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占据一定的地位,那就不仅不能鼓励,反而只会挫伤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就会严重消弱鼓励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就会严重消弱鼓励劳动致富、守法致富的政策效应,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其次,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一是要兼顾好农民的利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四、五年,广大农民依靠自己的劳动,从改革政策中得到了很大的实惠,生活得到了改善与提高,似乎与城里人的生活水平相近了。于是国家政策马上又向城里人倾斜,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持续上涨,许多优惠的农业政策又不能兑现,从改革中得到的实惠减少了,城乡差别又进一步扩大。农民在再生产投入,日常的生活消费支出,生老病死的开支和子女的教育费支出等方面,普遍存在着不堪重负的问题。只有正视农民的利益和农民的情绪,农民这个大头稳住了,改革才有可靠的物质基础;只有使农民的利益有了保证,才能稳定改革的大局,取得改革的成功,而兼顾农民利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民负担问题,要使农民感到种田务农有利可图,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避免农业陷于徘徊局面,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

二是要兼顾好低收入职工的利益。近几年来,通过不断深化企业改革,逐步打破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企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适当拉开,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很大一部分职工的个人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由于企业亏损等原因,也出现了为数不少的低收入阶层,企业亏损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历史的因素是由计划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不适应市场竞争的机制和沉重的离退休老职工的包袱;现实的因素主要表现为企业利润的分配在社会各部门中存在极不合理性,现在出现的大多数企业明亏暗亏,而少数具有优势的行业却利润大增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这种不合理的利润倾斜造成的,因此,一方面有必要调整有关行业政策,使那些处于优势地位的行业利润处在一个适当的水平上,对那些高收入阶层和有可能获得高收入的行业成员的个人收入要加强监控力度、严格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加对低收入阶层调节的财源,适当遏制高效费的势头。与此同时,要尽快建立职工的失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工伤意外保障等必须的保障机制,以确保诚实劳动的广大职工的个人生活和必要的消费支出有所保证,使他们减轻心里压力,理解支持改革。

三要兼顾好中西部地区的利益。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说,小平同志提出的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第一步目标已基本实现,现在是考虑西中部的时候了。东西差距是历史、社会、经济、等综合因素形成的,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制度变迁的速度慢且水平低,表现在:一是统得过死。现在许多方面仍由国家和政府大包揽,计划体制仍占很大比重;分配方面平均主义倾向还很盛行;用工制度基本上还是靠人事部门计划调配。二是地区封锁严重,尚未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三是服务体系不健全,因此要缩小东中西差别,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并采取下列相应的措施:一是创造中西部地区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二是实施有利于带动中部、西部地区的开放战略;三是要在中西部地区明确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经济核心区,作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四是要进一步搞好三线企业的调整与改造,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的腾飞;五是要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及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六是要增加投入,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七是要加强交通运输大通道的建设,促进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扶持;九是要东西联姻,对口支援,互惠互利,共同富裕;十是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要兼顾好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因为经济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基本要素,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这个中心,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各个方面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也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1 )崇高的理想道德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理想激励着人们对未来的追求,道德规范着人们现实的行为,它们对于共同富裕的实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共同富裕理想的实现需要广泛的集体主义精神,需要全社会互助意识的高涨,如果每个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利己主义之风就会蔓延社会,就不会有人去扶持危难和贫困者,就不可能彻底消灭贫穷,更不要说实现共同富裕,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的理想道德既为人民投身经济建设、创造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提供着精神动力,也是物质文明沿着共同富裕目标健康发展的精神保证。(2)教育、 科学和文化为经济发展提供着智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创造共同富裕所需要的雄厚物质基础的决定性力量。在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日益决定于人的能力的解放和发展,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发展,保证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就不能不充分发挥和挖掘教育、科学和文化对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持作用,形成教育、科学、文化服务经济建设和共同富裕,经济建设和共同富裕依靠教育、科学、文化的良性循环。(3 )健全的民主法制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保护器。经济发展有赖于稳定的社会前提,民主法制是维持稳定的基本手段,如果没有健全的民主法制,特别是健全的法制体系作保障,大量的不正当致富就会纷至沓来,堂而皇之地跨入部分先富的行列,就会违背部分先富的初衷。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其目的就在于运用健全的法制制约各种不正当致富的现象,保证经济发展服务于共同富裕的目的。(4)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调节器。 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而建立高效的经济、政治体制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沿着走向共同富裕的轨道前进,及时地制止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利于共同富裕实现的因素。当积累共同富裕实现的物质基础成为中心课题时,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能够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制度的优势,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同时保证部分先富服从共同富裕的大局,保证社会主义改革取得最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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