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经济:中西方的不同路径选择_混合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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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合经济”概念的提出

“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一词是源于西方国家经济发展实践的概念。从实践看,20世纪以来,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后,西方国家发生了许多新变化,所有制结构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的“混合化”是其中重要的社会变迁之一,西方社会已经形成了私有经济与公有经济并存的混合经济制度。混合经济思想最早由凯恩斯提出,他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指出,挽救资本主义制度的“唯一切实办法”就是扩大政府的机能,“让国家之权威与私人之策动力相互合作”[1] (P326)。之后,汉森在1941年出版的《财政政策和经济周期》一书中比较系统地解释了混合经济的含义。他认为,从19世纪末以来,世界上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已不再是单一的纯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同时存在着“社会化”的公共经济,因而成为公私“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或“双重经济”(dual economy)。新古典综合派继承和发展了凯恩斯和汉森的理论观点。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和国家干预指令经济是两种极端的经济组织形式,“当代社会中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完全属于上述两种极端中的一个。相反,所有的社会都是既带有市场成分也带有指令成分的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2] (P5)他们在《经济学》教科书的术语释义表中对“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的解释如下:“非共产主义国家中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混合经济主要依靠其经济组织中的价格体系,同时也采用多种形式的政府干预(如税收、支出和管制)来应付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和市场不灵等情况”[2] (P16)。瑞典学派代表人物林德伯克认为,混合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在所有制方面实行“公”“私”混合,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实行所谓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都留重人认为,由于市场导向型的自由企业资本主义不可避免地会转变为其他模式,这种模式使“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已经进入了一个混合经济生产模式的时代”[3] (P265)。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混合经济思想在我国的出现源于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实践。改革开放政策打破了传统的以公有制经济为唯一形式的所有制结构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模式,逐步形成了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存,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兼用的混合经济模式。这种混合经济模式在党的十五大文件中正式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来称呼。目前,理论界对“混合所有制”含义的理解仍然见仁见智,概念界定还不十分严格明确。但一般把“混合所有制”概念划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指各种不同经济成分在社会所有制结构中的混合或并存;微观层次指企业或经济实体内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联合或多元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西方国家“混合经济”概念的含义,在理论界常有人把宏观层次上的混合所有制称之为“混合经济”。

从宏观层次看,中国混合所有制结构中的经济类型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其他合作经济;二是私有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三是混合经济,包括不同经济成分之间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合资、联营而形成的各种混合经济组织。但混合所有制经济归根结底是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混合,公有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还包括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混合经济组织中的公有成分。在私有经济中,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各种混合经济组织中的私有成分。我国混合所有制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

附图

图1 中国混合所有制结构示意图

尽管中西方经济制度都表现为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存、计划手段与市场手段兼用的混合经济特征。但是并不能以此认为西方社会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没有界限区别了。其实,两种经济制度只是在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运行机制上都表现出混合的共性特征,而混合经济的生成机理、基本特征和经济成分的功能定位却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中西方混合经济形成的路径选择是不同的。

二、中西方混合经济的生成机理不同

从西方混合经济的形成过程看,资本主义国家首先经历了一个自由竞争的古典市场经济阶段。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建立在纯粹的市场调节和单一的私有经济基础上。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必然带来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宏观经济不稳定等市场失灵现象,从而使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效率特征遭到破坏。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熨平经济长期波动,保证宏观经济效率的实现,自20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抛弃了自由放任政策,各国政府普遍对经济进行了必要的干预,除了通过各种政策和法规来直接干预经济以外,还通过积极投资建立国有企业,扩大国有经济力量的办法来强化政府干预和调控经济的物质基础。但是,上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出现的严重“滞胀”局面,使人们怀疑政府干预经济政策和国有经济的效率。经济学家们发现,政府干预经济机制也有局限性,会出现“政府失灵”。于是,针对“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双重后果,西方经济学者普遍认为西方市场经济应该是一种混合经济,不仅存在调节手段的混合,即通常所说的“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结合,而且还存在经济成分的混合,即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的混合。

由此可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混合经济的形成经历了从纯粹的市场调节到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相结合、从单一的私有经济到私有经济和国有经济并存的发展过程。

我国混合所有制结构的形成,是在艰辛探索和突破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理论的基础上重新恢复生产力标准,实现所有制结构的渐进演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理论实现了三次大突破,从而奠定了社会主义混合所有制结构的基本格局。第一次突破是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初步确立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这一次的所有制理论突破了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有公有制经济,不能容忍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思想藩篱,使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两种形式向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所有制变迁。第二次突破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把私营经济纳入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之内。第三次突破是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私营企业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至此,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突破了“主体—补充”格局,最终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格局。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运行机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经历了由纯粹的指令性计划经济向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可见,中国混合经济的形成经历了从单一的公有经济向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并存、从纯粹的指令性计划调节向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转变过程。显然,从混合经济的形成过程看,中西方两种混合所有制的生成路径恰恰是相反的。

三、中西方混合经济的特征有较大差异

中西方混合经济特征的最大差异在于,不同经济制度中的公有经济成分和私有经济成分所占比例不同。私营经济是西方混合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公有制或国有经济只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补充”,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也不大。诚然,因各国的历史发展、文化背景和国情不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私有经济和国有经济的多寡也不一样。但是,从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考察看,私有制的比重都占有绝对的优势。美国是全球公认的自由市场国家,在该国的混合经济中,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高达98%,占据了压倒一切的位置。同美国相比,日本的私有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于美国,但仍达95%左右。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西欧国家私有制企业在这些国家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约为90%[4] (P37)。可见,西方国家的混合所有制结构中,公有经济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远低于私有经济,私有制在西方所有制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经济调节手段上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十分推崇市场的力量,一切经济活动尽可能由市场来调节,国家尽量减少或者不干预经济。

中国混合所有制的特征恰好与西方混合经济的特征相反。在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占据主体地位,其中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只居非主体地位。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实践看,虽然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仍保持了较大的份额。从资源配置手段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加强,计划机制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在减弱。但与西方市场经济相比,我国混合经济中国家干预和计划调节的色彩还较重。

四、中西方混合经济中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功能定位不同

首先分析一下公有经济在中西方混合经济中的功能定位。西方国家引入公有制或建立国有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此,国有经济主要定位在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如提供公共物品的产业、自然垄断产业以及某些外部性显著的基础性产业。西方国家的公有经济或国有经济在弥补市场不足、调整经济结构、调控国民经济运行、刺激经济增长和减少失业、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实现国家战略利益等方面也发挥了一些功能。

而公有经济在中国混合所有制结构中的功能定位比较复杂,不仅受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公有经济在我国的功能定位比较宽泛:其一,保持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必须保证公有制为主体;其二,实现国家战略利益和弥补市场不足;其三,促进社会公平和调控国民经济的运行。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不仅大量分布于基础性产业、支柱产业、主导性产业和自然垄断行业,而且还广泛进入一般性竞争行业,从而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接下来分析一下私有经济在中西方混合经济中的功能定位。无论西方国家的所有制结构如何变化,私有制都是西方市场经济的基础。西方学者普遍推崇私有制,认为私有产权是最有效率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私营经济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功能定位和边界十分宽广,凡是私人投资能做到的都放手让私人去做。私营经济不仅分布在一切竞争性领域,而且也进入基础性产业、自然垄断行业以及公共物品行业。而中国私营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其功能定位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起初,私营经济限制在国民经济的“补充”地位,主要集中在饮食、修理、服务、旅店、一般加工等国民经济的边缘领域发生作用。随着私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其功能定位和边界也逐渐宽广。但功能定位上还不是很明确,由于政策上的限制和私营经济自身的实力还比较弱,私营经济分布的产业领域和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功能还十分有限。

综上所述,可以用表1比较中西方混合所有制的区别。

表1中西方混合经济比较

生 成 机 理 基 本 特 征 功 能 定 位

单一的私有经济→引入公有经济私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私有经济产业分布广泛,基本覆盖整

→私有经济与公有经济并存(与之

体地位,调节手段上偏重于个国民经济

西方混合

相应的调节方式的混合:纯粹的市 市场机制公有经济或国有经济主要解决市场失

经济制度

场调节→加强国家干预和计划作公有经济只是私有经济的补灵

用→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调节的充

混合)

单一的公有经济→引入私营经济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公有经济产业分布广泛,主要为了保

→公有经济与私营经济并存(与之

中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发持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实现国家战略

中国混合

相应的市场调节机制的混合:纯粹 挥主导作用,调节手段上偏利益、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促进社会公

经济制度

的指令性计划调节→引进并扩大重于国家调控平、解决市场失灵、弥补市场不足等

市场调节→国家干预调节与市场私营经济处于非主体地位 私营经济从“补充”地位上升至“重要”

调节的混合) 地位,但功能定位还不明确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生态经济

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经历了自由放任和国家干预,本质上已形成了一种混合经济模式。中国在改革历程中摒弃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单一模式,最终也形成了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共存、市场手段与计划手段兼用的混合经济模式。当代西方市场经济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机制和所有制形式上都表现出混合的共性,这是两种市场经济制度的异曲同工之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我国应该借鉴西方混合经济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建立起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混合经济模式。

首先,在所有制形式的选择或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上都不能走极端化。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虽然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但不可能、也没必要像西方市场经济一样,经过一个建立在纯粹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放任的古典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过分注重计划调节与纯公有制经济上发展而来,就排斥私营经济与市场调节。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典型的生态经济,在不同的所有制及所有制实现形式之间、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之间、不同规模的经济组织之间形成了互补共生的经济群。现代市场经济内部不仅存在激烈竞争,同时也需要分工协作。不同所有制形式和运行机制的混合是现代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不同经济运行机制之间存在优势互补性,它们的混合可以增强市场经济的整体功效。混合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和私有两种经济成分并存,体现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要求。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具有不同的内部产权特征,由此决定了它们在不同行业或领域中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因而决定了它们不同的经济功能。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中对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功能定位比较明确和成熟。在一切不存在“市场失灵”的行业或领域,尤其是在赢利性、竞争性的行业或领域,私营企业活动期间是最有效率的,可以保证资源的充分利用。而在“市场失灵”的行业或领域,必须介入公有经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配置,既需要私有产权主体,又需要公有产权主体,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应该是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互补共存的混合所有制结构。

其次,从市场经济本身的要求看,不同所有制形式要实现优势互补,需要有比较明确的功能定位。我国当前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的原因,在理论上不能归结为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不平衡性,应该从发挥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不同经济运行机制之间的优势互补性,从而实现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正确处理好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关系,合理构造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混合经济模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已经表现出了混合经济模式的特征,但在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调节手段的职能分工上,还不够明确和科学。特别在所有制形式的职能划分上,有较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当代西方市场经济的混合发展模式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思想和实践经验,尤其是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在西方市场经济中有比较明确的功能定位。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西方混合经济发展模式中公有经济和私营经济以及计划与市场的职能分工,根据不同的分工,发挥各自的优势,确定各种混合结构,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道路。

最后,我们要明确,由于现实的经济运行中各种经济关系的变动性或动态性特点,所有制结构也将处在不断变动发展之中。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所有制模式,在一个特定的经济阶段,所有制结构只是相对稳定,但是从总体看是动态的,只有在这种变化中,才会使所有制结构趋向于更加符合客观经济实际。在混合所有制结构中,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优劣及其比重,应该做到让生产力标准来检验,让市场竞争来裁定。如果仅仅从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出发,运用超经济力量“强制”构造一种所有制结构或界定一种所有制形式的比重,都将违背生产力原则,牺牲和破坏市场经济的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一种生态经济,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都是必不可少的。世间万物色彩缤纷,从来都不是单一色调,人类社会的经济关系也错综复杂,更不会简单划一。“经济群体共生态是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所必须的共有的。”[5] (P103)就像大自然中万物生长需要自然生态一样,任何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生存和发展同样需要经济生态,各种经济成分在经济生态内有主有辅、互补共生,这是客观规律现象。市场经济要求各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谁有本事,谁就发展,谁就晋升为主体地位。让不同所有制形式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竞争,不同的经济成分根据需要进行融合。这是所有制形式优劣评判中坚持生产力标准的根本要求。中国过去的建设曾一度脱离客观实际,主观断定并强行规定某种所有制形式的优劣及其比重的大小,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汲取了沉痛的教训。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是一种生态经济,就应该像自然界物竞天择的原则一样,让市场竞争的力量去决定并自行调节所有制结构中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比例关系,从而实现所有制结构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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