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效供给过剩的原因及对策_有效需求论文

中国无效供给过多的成因及治理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中国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585(2003)05-O004-04

理论界一般把生产过剩带来的无效供给归因于有效需求不足,但笔者认为,由生产过剩带来的无效供给在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充足、有效需求膨胀三种情况下都可能存在。在需求膨胀、物价上涨时期,某些产品仍然因供给量大于市场饱和点而过剩,这是对无效供给性过剩的最好佐证。我国目前的产品过剩或产能过剩情况相当严重,1998年底工业企业库存积压的工业品已达6100多亿元,商品房空置面积8000多万平方米。[1]据国家信息中心公布的资料,全国900多种工业品中,有半数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60%以下。[2]透过上述数字不难发现生产过剩带来的无效供给之多。本文将在界定无效供给内涵的基础上,分析无效供给过多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无效供给内涵的界定

为了准确界定无效供给,我们需要借鉴凯恩斯分析社会总需求与充分就业的某些思想。凯恩斯认为,由于均衡的国民收入低于充分就业的国民收入,就会形成失业,解决失业的基本办法就是扩大社会总需求,使均衡的国民收入达到充分就业时的国民收入。在此我们可以把实现充分就业时的社会总需求定义为理想的社会总需求,把实现充分就业时的社会总供给定义为理想的社会总供给。这样一来有效需求不足就是指现实的需求小于理想的社会总需求。与有效需求相对应的价值能得以实现的供给为有效供给。一般说来,有效需求与有效供给应该是相等的,因为有效供给之所以称为有效供给,就是因为这种供给的价值能得以实现,而实现其价值的力量就是现实的需求,即有效需求。借助于理想的社会总供给、有效供给这两个概念,就可以界定无效供给并对其进行分类了。我们把总供给中超过有效供给以上的那部分供给定义为无效供给,它包括理想的社会总供给与有效供给的差额,还包括超过理想的社会总供给以上的那部分供给。

如果我们把理想的社会总供给与有效供给的差额部分称为无效供给Ⅰ,而把总供给中超过理想的社会总供给的那部分称为无效供给Ⅱ,那么无效供给Ⅰ主要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而无效供给Ⅱ是由供给本身不当造成的。

归纳上述分析,界定无效供给内涵所定义的几个概念的经济学含义如图1所示,其相互关系如图2所示。

图1 界定无效供给内涵所定义的概念经济学含义图示

图2 无效供给内涵图解

区分无效供给Ⅰ和无效供给Ⅱ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传统的需求与供给分析中,当市场运行出现相对过剩现象时,很难分清这种过剩是由需求不足造成的还是由供给过多造成的,也很难决定宏观调控的着力点是应该放在需求管理上还是放在供给管理上。这一对概念的提出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限于篇幅,本文着重讨论无效供给Ⅱ过多的成因及治理对策。

二、我国无效供给过多的成因

1.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带来的无效供给。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投资的软预算约束和转轨期地方利益驱动,不合理的重复建设象脱缰的野马难以遏制,成为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一大痼疾。这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复引进生产线。以家电行业为例,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各省市纷纷从国外引进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VCD等生产线,各自数量达到上百条之多。生产性能相差无几的产品,涌入容量有限的市场,加剧了市场争夺战,并造成了持续的生产能力过剩。

(2)各地计划的支柱产业增长点雷同。据有关资料,全国有22个省市区将汽车作为支柱产业;有16个省市区将机械、化工作为支柱产业;有24个省市区将电子工业作为支柱产业;有14个省市区将冶金工业作为支柱产业。以地区而论,中部和东部工业结构相似率为93.5%,西部和中部工业结构相似率为97.9%,各地产业结构相似率为90%[3]。

总之,不合理重复建设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使产品的供给超过正常需求量,造成对有限市场空间非理性的争夺,滋生了大量的无效供给。

2.价格过高形成的无效供给。据统计在中国33种具有代表性的商品价格中,有22种商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价。其中国内市价高于国际市价25%以内的有6种,高于国际市价25%~50%的有8种[4],高于国际市价50%以上的有8种。以汽车、商品房最为典型。有资料指出,1999年上海大众生产23万辆轿车,盈利60多亿元,每辆桑塔纳轿车赢利2.6万元。而美国福特汽车公司1999年赢利72.4亿美元,每辆车赢利不到800美元,约合人民币6000至7000元。而其同年在欧洲销售的196万辆汽车,平均每辆车赢利更是不到15美元,约合人民币120元左右[5]。中国的轿车价格之贵由此可见一斑。经济适用住房价位高,北京100平方米住房平均价60万元,相当于职工数十年全部工资收入[6]。由于价格畸高,使相当部分产品难以销售,成为无效供给。

3.品质伪劣形成的无效供给。我国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据有关部门测算,每年我国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总产值高达2000~3000亿元。自1999年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锐意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来,截止到2000年同期仅1年时间,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22.5万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8202个,整顿市场11000多个[7]。尽管打击力度如此之大,但据有关专家估测,打击的层面和深度仅仅是中国假冒伪劣商品的“冰山之一角”,中国的制假售假活动大有愈演愈烈之势。2001年8月有关部门开展的市场产品抽样调查表明,中国假冒伪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不减反增,充分验证了有关专家的估测。

4.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带来的无效供给。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着很大的差距。以研究开发经费占GDP的比例为例,主要发达国家一般都在2%以上[8],而我国的这个比例2002年只有1.13%[9]。由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使得我国新产品开发落后于发达国家50年,据统计我国商品品种总数大约在50万种以下,而发达国家为150万种[10]。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引致产品增量再生产形成无效供给的现象非常普遍。洗衣机、热水器、油烟机、冰箱等,从20世纪80~90年代,只有新旧大小之别,性能质量方面基本原样,没有提高。这类产品一次性购买多年使用,没有更好的新产品刺激的诱发,一向都是用旧了不能再修理了才会购买新的,产品更新换代周期长。

三、无效供给的治理对策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抑制盲目重复建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抑制盲目重复建设的根本出路,总的思路是通过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来防止和抑制盲目重复建设,将其消极影响降至最低,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硬化国有企业预算约束。二是强化投资风险责任制,以规范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加强风险责任约束。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从具体的市场交易活动中退出来,变成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和经济活动的调控者,致力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不再充当一般竞争性行业投资和发展的主体,政府投资要以基础性、公益性、自然垄断性项目及竞争性项目中的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四是加强和改善对投资的宏观调控。政府要通过行政组织系统及时为企业提供一些市场信息,减少企业的失误。在某些特殊行业或在某个行业的某一阶段上政府应该制定市场准入规定。要加强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不仅要制定科学的产业政策,而且要采取各种手段贯彻落实产业政策。五是进行一系列配套改革,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使那些符合市场需求的、竞争力强的生产能力不断取代那些竞争力弱的生产能力。在我国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除了创新企业制度和转变政府职能外,还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发展各种要素市场,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和法律,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为失业人员的就业、生产要素的流动、产业重组创造条件。

2.利用市场机制降低支柱产业价格,使之适应居民收入。任何时期社会总需求的扩大和社会总产出的增长都是由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的需求扩张带动起来的。随着收入的增长,劣质品的需求将大幅下降,必需品的需求缓慢增长甚至保持不变。而支柱产业的产品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消费热点,城乡居民对其具有强烈的消费偏好和购买欲望。但是当前中国支柱产业的需求扩张却遇到了高昂的价格梗阻。这不仅使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难以发挥,就连支柱产业本身也陷入了供给过剩和需求不足的困境之中。消除这种困境的根本途径是市场机制。在供给过剩的情况下,厂商为了争夺有限的购买量必然展开价格竞争,结果导致价格降低。当居民渴望购买的物品价格与其节余收入相适应时,节余的收入就会变为当期的支出。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在我国当前的居民储蓄总额中,出于购买住宅、汽车和其他耐用消费品动机的占43%。以此推算,70000多亿的储蓄中就有30100亿准备用于购买住宅、汽车和其他耐用消费品,实现消费升级[11]。只要价格降低使居民已有的储蓄达到或超过购买住宅、汽车和其他耐用消费品所必需的开支,现有的消费升级储蓄就会转化为即期的消费开支,支柱产业供给过剩的现象就能消除或缓解。

3.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治理力度。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二是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一定要坚持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要加强对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的管理,对售假严重的市场,必须责令限期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要规范广告市场,切实加强对商品标识和广告的管理,严格审查各类商品广告,严禁利用虚假广告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三是加强打假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四是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政府官员的思想认识,使之摒弃地方本位主义思想,树立大局观念,以根除“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基础,进而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完善消费者举报制度。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者无时无刻不处在社会的监督之下,以抑制其制假售假的内在冲动。

4.加快技术创新,加快产品创新速度和更新速度。产品创新是解决无效供给问题的关键。在现代经济中,生产以每年百分之几的速度递增,只有消费也以大致相同的速度递增,生产与消费才能保持平衡。如果产品创新速率太低,消费的递增就会因消费饱和点的限制而趋于停滞,这时生产就会超过消费,产品就会普遍过剩,尽管是相对于一定社会结构的相对过剩。一定的产品创新速率是保证生产和消费不停滞、无效供给不大量出现的先决条件。当社会生产能力或潜在总供给既定时,市场总容量越大,无效供给就越小。市场总容量(总需求)决定于产品品种数与各种产品的相对饱和点。产品品种数决定社会的“消费宽度”,各种产品的相对饱和量决定社会的“消费厚度”。产品创新速率越高,“消费宽度”越宽,市场容量扩展越快。产品创新使成本降低、效能提高,也会增加“消费厚度”。刺激有效需求,主要是增加“消费厚度”。当一种产品的“消费厚度”接近绝对饱和点时,它对市场容量扩张的贡献就会枯竭。只有产品创新才能打破消费饱和点对市场容量的限制。“压锭”、限产只能减少无效供给,产品创新才能推出有效供给。强行刺激需求带来的是非自然的需求和低效率的增长,产品创新带来的则是自然的需求和高效率的增长。消费品创新可以直接拓宽“消费宽度”,开辟最终需求;投资品、中间产品创新虽不能直接拓宽消费品的“消费宽度”,但可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的相对饱和点迅速向绝对饱和点靠近,所以不管哪种产品形式上的创新都应予以鼓励。

标签:;  ;  ;  ;  

我国无效供给过剩的原因及对策_有效需求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