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构建国际新秩序思想探析_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论文

江泽民构建国际新秩序思想探析_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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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国际战略思想,积极致力于推动建立政治上平等、经济上互惠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对建构国际新秩序的思想前提、政治基础、最终目标、根本途径、保障机制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和深刻的阐述,形成了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

一、世界丰富多彩,尊重世界多样性是建构国际新秩序的思想前提

立足客观实际、尊重世界现实是江泽民谋划国际新秩序框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江泽民曾多次指出,世界是多样性的。“多样性”是对当今现实世界的高度概括,也是当今客观世界的最大现实。他说:“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国国情千差万别,有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每个国家的发展道路、经济模式、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等,都应该由本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决定。试图用某种单一的模式来套住丰富多彩的世界,是不现实的、有害的、甚至是危险的。”

从政治上说,“一球两制”是当今丰富多彩世界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当今世界两大社会制度。两种发展道路的不同选择是由于各国的历史、民族和文化传统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而造成的,都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目前,就总体而言,社会主义运动暂处于低潮,资强社弱也是客观态势。但是,苏东剧变,并不能说明马克思主义过时和社会主义失败,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胜利,而是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是由于前苏共领导人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放弃共产党领导所带来的恶果。与此相反,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局面,向世人显示了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可以预见,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作为两种相互对立的政治制度将长期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二者将在合作中竞争,竞争中合作。

从经济上说,“三类国家”是当今丰富多彩世界的主要特点。江泽民认为,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既有历史的渊源,更有现实的原因。九十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呈加速发展趋势。尽管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利用发达国家的资金与技术提供了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但是囿于经济实力薄弱、综合国力不强、技术水平低下、游戏规则不公正等,二者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穷国越来越穷,富国越来越富,世界财富越来越集中至少数发达国家。至少在可见的将来,三类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多样性、相互之间的差距难以缩短必将是长期的客观存在。

多样性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江泽民指出:“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如同宇宙间不能只有一种色彩一样,世界上也不能只有一种文明、一种社会制度、一种发展模式、一种价值观念。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应充分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和不同文明的多样性。世界发展的活力恰恰在于这种多样性的共存。应本着平等、民主的精神,推动各种文明的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以求共同进步。”所以“不承认、不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企图建立清一色的一统天下,是必定要碰壁的。”江泽民从世界的多样性这一最大的现实出发,强调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不得也不应当强求一律。承认并尊重世界的多样性是造成自主选择、求同存异的国际和谐局面的现实基础,也是江泽民谋划国际新秩序战略构想的思想前提。

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建构国际新秩序的政治基础

江泽民指出:“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状况,我们主张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因为,“事实已经充分证明,这些原则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而且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

40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倡导和努力实践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历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公认的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打破了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界限,能够使不同性质和文化背景的国家,实现真正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基础上的合作与发展。战后的国际关系实践充分表明,只要忠实地履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能超越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差异,建立起良好的国家关系。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打破了不同发展层次国家之间的对立状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对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去侵犯别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部事务,禁止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本国的方针、政策、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损人利己,巧取豪夺,倡导各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全面发展相互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历史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密切了各国的合作与发展,而且还有力地推动了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斗争。

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上指出:“要致力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种国际新秩序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江泽民又进一步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各国相互尊重独立和主权,对维护世界和平极为重要。只有遵循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严格遵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世界各国才能真正和睦相处。”在江泽民看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理应成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政治基础。

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建构国际新秩序的最终目标

江泽民说:“追求和平与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但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要解决和平与发展这两大战略问题,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仍然任重道远。”

(一)维护世界和平仍然任重道远。冷战后的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其独霸全球的野心恶性膨胀。1993年9月,克林顿抛出被称之为“克林顿主义”的新干涉主义理论,明确提出要为维护和推进美国的价值观而战。致使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非但未能随着冷战的结束而寿终正寝,反而以新的衣钵继续存在。它以“人权高于主权”、“国家主权有限”、“内政问题国际化”、“内战非内政”等谬论为借口,公然以“人权法官”、“国际警察”自居,推行冠冕堂皇的所谓“人道主义干涉”。1998年2月和1999年3月,美国绕开联合国,先后对主权国家伊拉克、南联盟大动干戈。与此同时,美国加紧推行实施“全球战略”。美国的如意算盘是,控制西欧和日本,削弱俄罗斯,遏制中国,使美国能够在21世纪单独主宰世界和称霸全球。为了实现美国的“全球战略”,美国奉行军事实力政策。以军事实力为后盾,动辄以武力相威胁,是美国新干涉主义的突出特点。但是,实践证明,“扩大军事集团、加强军事同盟,无助于维护和平、保障安全。”此外,冷战后,“和平红利”并没有预期而来。地区热点层出不穷,局部形势动荡不安,世界仍不安宁。源于民族矛盾、宗教对立、领土纠纷、政见分歧、资源争夺等因素而诱发的地区武装冲突时起时伏,1999年高达40起,明显多于1998年的35起。

(二)促进发展依然是各国当务之急。悠悠万事,唯经济发展为大。但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致使“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至今仍举步维艰,南北发展差距和贫富悬殊愈来愈大。”江泽民说:“这样一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在江泽民看来,坚持不平衡的相互依存关系,实际上就等于抑制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人为地放弃了新的世界市场的补充。他说:“随着国家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和优势互补也越发明显,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于国际社会之外,不能脱离世界大市场。……各国经济共同增长和普遍繁荣,是人类努力的方向。”

江泽民的国际视野中,“维护世界和平是促进共同发展的必要前提;促进共同发展,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保证。”而要解决和平与发展这两大战略性问题,就必须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样才能把一个和平、平等、合作、稳定、共同繁荣的世界带入21世纪。这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最终目标,也是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福祉之所在。

四、建立对话协商机制,化解矛盾、寻求合作,是建构国际新秩序的根本途径

实践证明,国与国之间的猜疑、对抗、冲突、争夺不但无助于化解矛盾,建立合作,保障安全,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使得纷争叠起,战乱频仍。因此,各国和平共处,共谋发展的根本的出路只能在于:所有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强弱都应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对话协商机制,就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加强沟通,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只有这样才能搁置分歧,避免对抗,建立起健康、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也正如江泽民指出的:“不管多么复杂的问题,只要有关各方坚持从维护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出发,着眼于自己和世界各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总是可以通过耐心地友好地协商,找到公正合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一)建立对话协商机制是化解国家之间矛盾的需要。在当今世界,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不同而导致国家利益不同的客观存在,自然会引起国与国之间的某些分歧与争端。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当今众多国家之间还存在着诸多的民族、宗教问题和边界与领土争端。无论是这些争端出于利益冲突,还是源于历史遗留,都不应当简单地诉诸武力形式或战争手段来解决。无数事实已充分证明,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只能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二)建立对话协商机制是寻求国家之间合作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整个世界日益成为一个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地球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竞争与合作共存,矛盾与利益相生的局面正逐渐形成。在这种态势之中,原来是一国范围内的问题也逐渐走出国门,迈向世界,呈现国际化的趋势,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环境恶化、贫困失业、毒品泛滥、人口膨胀、跨国犯罪、恐怖主义、资源危机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等等,对此事关全人类共同利益乃至人类前途命运的众多难题的解决,“不仅需要靠各国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国际上的相互配合和密切合作。”这就需要各国加强对话协商,以提高“共存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也只有整个国际社会在全球性问题上携起手来,集思广益,通力合作,可持续发展的相互依存关系才能得以为继,人类才能共享繁荣。

(三)建立对话协商机制是推动建立世界多极格局的需要。近年来,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推动国际格局走向多极化,是时代进步的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安全。”欧盟、中国、俄罗斯都积极倡导、推动建立多极世界格局,并且在平等对话协商基础上,相互之间建立了新型的战略伙伴关系,明确表示反对单极格局,主张建立多极格局,对美国单极独霸世界的图谋形成了强有力的牵制。另外,第三世界作为当今世界日益崛起的重要力量,各国之间的联合自强、内部整合和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斗争的共同需要,也离不开加强多边或双边的对话协商。最后,中美作为世界上两个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对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促进全球的发展与繁荣,负有重大责任。两国和则两利,斗则俱伤。中美两国关系应着眼于世界大局,着眼于历史长河,共谋世界和平与发展。但是,美国视中国的迅速崛起为美国潜在的最大威胁,对华采取遏制政策,并不断在台湾、西藏、人权和贸易问题上对中国发难,频频制造事端,致使中美关系起伏不定,一波三折。中美双方之间只有通过加强双边对话协商,才能真正“增加信任,减少麻烦,发展合作,不搞对抗”,也才能对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大国应有而且负责任的贡献。

江泽民历来主张,未来国际新秩序应当是一个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的秩序,并对此作了深刻的阐述。他指出:“这种国际新秩序,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一切分歧和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通过对话协商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多边、双边协调合作逐步解决彼此间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摈弃冷战思维和一切不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做法。”

五、维护联合国权威,发挥联合国作用,是建构国际新秩序可靠的保障机制

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完善的保障机制。江泽民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重视和发挥联合国在国际新秩序中的保障作用是他的远见卓识,也是他的一贯主张。江泽民指出:“半个多世纪以来,依靠广大会员国的支持,联合国为缓解地区冲突,消除旧殖民主义,促进世界和平、合作与发展,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有代表性、最具权威的主权国家间的国际组织。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联合国推动了世界的和平进程。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受重视的宣传各国对外政策的国际讲坛和开展多边外交的场所,也是当今世界上最庞大、最广泛、最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它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利益和共同愿望。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各会员国不分大小、强弱和贫富,在联大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许多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都积极重视和参与在联大的演讲,利用联大宣传本国对外政策,在国际上往往产生意想不到的广泛影响。战后,联合国在推动非殖民化进程、国际军控和裁军、维和行动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大制约了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行径,对于促进世界的和平进程作出自己的独特的贡献。

(二)联合国促进了世界的发展进步。1974年联大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主张“这种秩序将建立在所有国家的公正、主权平等、互相依靠、共同利益和合作的基础上,……将纠正不平等和现在的非正义并且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有可能消除。”同年12月,联大又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确认各国有权对其财富和自然资源自由行使充分的永久主权。此后,联合国一直把同建立国际新秩序有关的各类问题作为历届联大优先考虑的议题。此外,联合国在开展各国经济多边外交、促进技术合作、提供经济援助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性和联系必将越来越密切,联合国完全可以为推动各国经济发展,促进人类共同繁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联合国是创立国际规范的重要机构。各国的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世界经济和谐发展和国际合作协调不断深化也需要有各国共同恪守的规范。50多年以来,联合国主持制定了大量的、内容涉及国际生活各个层面的国际协议,通过了许多大会决议,构成国际法的重要来源。随着各类国际问题在联合国内进行辩论得以通过,与决议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也不断产生,联合国立法也构成了国际立法的主要部分。目前联合国的会员国已达180多个,因而联合国立法具有普遍性,在国际上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同时,建立国际新秩序,也需要把通用的国际关系原则和各国处理国际问题的普遍方式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以规范各国行动。由此可见,联合国国际立法的职能对于推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具有着其他国际组织难以替代的保障作用。

江泽民主席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指出:“展望新世纪,联合国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联合国的积极作用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联合国的权威必须维护而不能损害。”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发挥联合国在促进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和未来国际新秩序中的保障作用是江泽民在国际社会中的一贯主张和忠实实践。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江泽民以高度的政治素养和卓越的战略思维谋划的国际新秩序架构,在国际社会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共鸣和普遍赞誉。我们坚信,只要全世界爱好和平、向往进步的国家和人民共同携起手来,一个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一定会在美好的21世纪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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