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化视野下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_文化自觉论文

新型城镇化视野下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市建设论文,城镇化论文,民族特色论文,视野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城镇化①作为国家一项重要发展战略的提出,不仅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而且也使中国社会处于城市全球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双重建构语境之下。这预示着在未来30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将处在一个从农村社会向典型城市社会转型的整体变迁期。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使中国的城市特色文化既能够走在世界前列,又能够保持自身特色,已经成为一个十分严峻且紧迫的问题,因为全球化正在改变世界的文化格局,几乎所有的城市特色文化都面临着被世界一体化所裹挟和吞噬的可能。

本文以全球一体化和全球城市化为背景,将新型城镇化作为论述的逻辑起点,力求对中国“城市社会来临”之际②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理论与实践建构提出系统性思考。

一、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一)全球化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

在某种意义上讲,全球化的本质就是文化的全球化。随着经济、文化、资本、技术和信息等要素在世界各地的不断渗透,“全球化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学问题,它更是一个文化的问题”。③全球化的文化整合,主要是指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传统民族文化体系的替代性冲击,这种冲击不仅表现为强弱文化之间的不对等影响,更表现为强文化对弱文化的“强行交流”和“文化覆盖”。这种“强行交流”和“文化覆盖”,往往以“强经济”为依托,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传统地方文化进行“文化渗透”,改变甚至是荡涤传统地方文化。这种文化的不均衡渗透已经成为世界文化发展的主流形式,因为“全球化隐含的假定就是某种主导文化——假定是西方文化或美国文化——将征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④假如人类文化单一化现象任其发展,亦如自然界植物物种的单一化一样,其所带来的必然是一种灾难性结果。无论从城市社会学还是从人类学的理论上来认识,世界文化的单一化发展将是人类文化的整体性倒退。少数民族城市文化在全球化过程中普遍表现为“弱势边缘”文化,其“被冲击、被重组、被改造”的趋势正在日益显性化。

在以西方城市化理论为主导的当代中国,城市化已经出现了某种本土文化特质“结构性缺失”的现象,很多城市不仅丧失了“中国式的城市空间结构与形态”,⑤其自身的“集体记忆”和历史文脉也在“被断裂”。主要原因之一在于,面对西方文化价值观及“文化消费主义”的扩张,有些城市忘却了对城市文化记忆的保护,缺少了真正的“文化自觉”,⑥特别是缺少了“城市文化自觉”。⑦有些地区和城市把西方文化价值观作为城市文化建设的标杆,以此为圭臬强行整合中国少数民族城市文化的内涵,出现了对“西方式城市文化现代化”不加反思和机械套用的现象,导致了一些少数民族城市地方性、民族性等特色文化在逐步消失。比如现在的呼和浩特,“无论是城市东南方开发的庞大建筑群,还是旧城老区重新改造景观街项目等,主要是以规模来取胜的,不是以内涵来取胜的。这种城市风格有时是对西方建筑风格刻意模仿发展的一个结果,而不是民族的、中国的”。⑧

面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文化冲击,合理的做法是直面并参与“全球城市文化价值链”⑨的竞争,将特色文化作为少数民族城市介入全球城市文化价值链高端环节的主体。世界城市发展的经验证明,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来说,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恰恰可以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美国学者托尼·米尔(Toby Miller)就曾提出“文化劳动的新国际分工”(new 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cultural labor)的观点,认为在以文化价值为核心的全球化竞争当中,由于文化本身的均质性和对“固有资源的不依赖性”,任何具有唯一性和创新性的文化都具有全球竞争性的价值,并可以寻求以“嵌入性”的方式在全球城市文化价值链中占有一席之地。⑩少数民族城市文化具备传统的天赋性、高认同性、地方性、垄断性和强资源性,既可以直接进入国际竞争的前沿,又可以转化为城市的经济资本、财富资本和“城市文化资本”。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已成为全球化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化突破困境的必然选择和最优路径。

(二)新型城镇化必然引发新一轮城市社会变迁与城市特色文化空间的重组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文化城市,作为社会发展和城市人类学的典范性样本,不仅要注意在中国高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和创新自己的特色文化,更要注意在此过程中不被潜移默化地改变属性。

中国仅用3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近二百年的城市化路程。现阶段的城市人口已经接近7个亿,(11)如果再以发达国家城镇化每25年左右翻一番的规律来设定,中国在2038年前后的城市化水平至少要超过85%。(12)在这一社会结构变迁期内,结构性城市问题的控制和创新型的城市化路径将决定一个国家未来的命运,这也是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将新型城镇化作为中国未来三十年发展重要动力的原因之一。新型城镇化可以释放中国的巨大内需动力,(13)也是解决中国社会诸多结构性问题的关键所在,在矫正以往因为“制度型城镇化”(14)而导致的千篇一律、缺乏特色文化的发展模式方面更是有着巨大的作用。以往在中国城市化所谓“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各种“不中不西、不南不北、不伦不类”的建筑和文化形态在很多少数民族城市中大行其道,少数民族城市的特色文化、历史风格、有机秩序等方面几乎无从谈起,既没有提出特色文化城市的建设主张,也没有实际的特色城市建设成果。很多少数民族城市无论是在城市空间与结构、街区尺度与形式、景观要素与历史记忆符号等方面,还是在市民日常文化行为、民族节日等文化活动与时尚方面都表现出西方化的趋势。而城市的某些文化要素又过度地表现出“同质化”的现象。从目前的城市精神文化建设来看,各省市推出的城市精神口号以“创新”、“开放”、“和谐”等出现频率最高,“东部沿海城市多以‘海纳百川’来体现包容;西部地区更倾向用团结奉献、艰苦奋斗等词汇”,(15)虽然这些都无可厚非,但如此缺乏个性、缺乏特色文化城市品质的定位,注定难以成为具备“全球辨识性”的文明城市,(16)也不可能真正参与全球资源再分配的竞争。

新型城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其内核是城镇就业体系与市民生活方式的建构,同时也是在重构和重组城乡社会结构,创造城乡一体的地域再生产空间。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城乡多梯度差异社会结构”,(17)即形成了一个从传统农业社会到后现代城市社会的长长的社会发展阶梯。当上海成为国际性大都市文化空间的时候,中西部很多地方还处于传统的乡土社会。新型城镇化必然给这种“多梯度的差异性社会”带来更快速更深刻的变革。传统城市空间和城市文化的集体记忆逐步消失将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因此,为保证当代中国城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有必要提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研究的理论模式和建构路径;(18)同时,有必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建构一个科学的、理性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发展行动纲领”,来指导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建设。

在“城市社会来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之下,中国城市社会的问题将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必须对以往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的某些失误进行反思,同时还要认识到少数民族城市所面临的城市专有问题会更加深刻而复杂。应该清醒地看到,特色文化城市的建设恰恰是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城市专有社会问题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途径。新型城镇化必然是要以人为核心,均衡考量城市发展过程中“人的素质与文化行为”、“产业与就业”、“生活与质量”、“制度与政策”、“文化与传承”以及“土地——自然环境空间形态”六者之间的和谐发展关系。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必然会推进少数民族城市市民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其发展的“内生性”规律也要求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作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一种典范和样本,因为这是中国多样化、多层次城镇化路径成功的前提之一。为此,需要利用少数民族特有的文化整合多种产业、生活、生态和社会组织等要素,最终建构成具备“自我更新、自我辐射、自我反检”能力的特色文化城市动态系统,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从传统的简单的“文化容器”功能上升为“城市文化资本”再生产的创新“场域”,(19)真正实现少数民族城市的主要功能,达到“化力为形,化能量为文化,化死的东西为活的艺术形象,化生物的繁衍为社会创造力”(20)的理想境界。

(三)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文化动力因”的重拾与重构

“文化动力因”(21)将成为下一阶段中国城市发展新的助推器,只有文化才可以铸造长盛不衰的城市。“某些著名的首都城市,如巴比伦、罗马、雅典、巴格达、北京、巴黎、伦敦等成功地支配了各自国家的历史的话,那只是因为这些城市始终能够代表他们民族的传统文化,并把其大部分留传给后代”。(22)这些已经成为世界文化之都和世界文化名城的城市,都能够巧妙利用自身特色文化创造核心竞争力,将全世界的文化资源进行“吸取、整合和再创造”,把外来文化作为提供本土文化创新的土壤和“营养”,在“改头换面”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之后,培养出城市“文化资本炼金术”的功能与价值,(23)从而获取强势的特色文化城市话语权,充分发挥城市地域生产力构成的功能,引导本国和本地区的社会发展。这实际上是“城市文化资本”再生产驱动的“特色文化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例证和路径。

少数民族城市中优秀的特色文化传统具备了历史的延伸价值和文化刚性价值,经过历史涤荡而留存下来的这些文化带有独特而持久的魅力,与特定的群体、特定的地点、特定的生活方式、特定的文化价值取向乃至特定的生产方式、特定的自然条件紧密贴合,形成了以地方性为“底色”特点的文化形态,具备了饶瑟尔·利夫斯(Rosser Reeves)所提出的“独特卖点”(24)的内涵,因而也就必然成为建构“城市文化资本”(25)的重要动力源。以少数民族文化为特色的城市本身就是“原真性文化”、“唯一性文化”和“文化资本垄断性”的综合体,天生就拥有最坚固、最显著、最鲜明、最持久的文化基因和城市象征。

从“城市文化动力因”到“城市文化资本”再生产,既是城市文明现代性与民族文化独特性融合的过程,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力的有机互动过程。首先,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作为“城市文化资本”再生产的核心要素会极大反哺少数民族自身的文化保存和创新发展。云南丽江的“东巴经文本”因口传心授的缘故已经日渐濒危,但随着旅游带动的城市化进程,“东巴文”借由文化商品化实现了符号意义的现代化表达。现在的丽江,“随处可见东巴文点缀的工艺品和饰品,外地年轻人尤有兴趣”。(26)其次,以“本地化、符号化、原生态化、民俗化和唯一性”为关键词的特色城市文化动力体系,可以更好地整合城市的其他要素,形成一种地方性的文化生产场域。最后,打造独特“城市文化资本”能够使得处于“后发位置”的中国少数民族城市,在全球性竞争与新型城镇化的双重语境下,形成典型的差异化定位和后发优势,发挥自身独有的优质文化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的理论内核与思路

(一)学术视角与理论整合

学界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与少数民族城镇化之间关系的研究,主流思路依然集中在社会融入、社区管理、文化冲突和就业保障(27)等中微观层面,更多关注的是社会政策和福利、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等被细化的学术领域。具体而言,有学者研究了城市化对少数民族自身发展状况的冲击;(28)有学者指出,随着云南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云南的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着融入难、管理难、保障难等问题和困境;(29)有学者重点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入过程中的文化缺失问题,并从人类学与社会学的角度给出解释;(30)还有学者以藏族流动人口为例,指出藏族在经济、生活、心理等方面对城市化存在一定的文化不适应性,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并给出相应对策。(31)从总体上说,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化问题已经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学者们已经意识到要从整体层面进行少数民族文化与城镇化之间关系的顶层思考。(32)由于目前相关研究多数停留在“族别”层面,对于中华民族的“一体化”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之间的复杂关系问题还缺乏深入探讨,(33)因此,有关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城镇化融入和适应的主动思考和创新尝试依然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研究方法上,学界目前采用的多是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等传统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将文化普通论(cultural universalism)、文化全貌论(cultural holism)、文化整合论(cultural integration)、文化适应论(cultural adaptation)、文化相对论(cultural relativism)等理论应用在城市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这些方法的必要性已经被证实,而且取得了很多成就。但在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和城镇化发展关系的研究中,还需要从现代性建构的视角出发进行创新,因为城镇化的本质并非简单地指越来越多的人居住在城市和城镇里,其深层次的内涵是“指(人类)社会中城市和非城市区之间的来往和相互联系日益增多这种过程”。(34)城市在本质上是一种与传统乡村不一样的生活方式,是“契约型”市民社会的再建构过程。因此,如果撇开了多民族历史、少数民族特有的城市“集体记忆”与地方文化的价值取向等错综复杂的相互关联,单独和孤立地进行“族别”民族史或“族别”民族文化的解说,将会失去很多现实层面的意义。(35)

总之,在破除传统研究理论和方法局限的同时,还需要构建一个契合新型城镇化语境,具有本土特色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研究的理论模式和方法路径,从一个全新的视角研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构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为”的一体化。唯其如此,才能够在整合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价值链的基础上,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创新,进而从国家顶层战略设计的角度规划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的战略模式与未来蓝图。

(二)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为(36)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处理多民族国家关系和乡土文化发展问题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目前学界对于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主流观点。“‘文化自觉’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37)“文化自觉”实际上是在强调文化主体的自由选择性和主动选择能力,即“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38)作为一个文化“场域”(39)概念,学界围绕其进行了不同的讨论,有学者认为“文化自觉”包含了“认知、理解和诠释自己的民族文化历史,联系现实,尊重并吸收他种文化的经验和长处,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40)还有学者从全球化的角度出发指出,“文化自觉是民族文化变迁的内在动力,全球化的到来为文化自觉提供了最大机遇”;(41)有学者认为,最值得关注的是“文化自觉”所内含的对文化的选择能力,特别是从传统乡村文化自觉到城市文化自觉的再思考。(42)从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可以看出,学界更多关注的是传统乡村文化的自觉,而忽略了城市文化的自觉。在当下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特别是在全球化城市间的竞争中,某些城市明显表现了“文化的不自觉”,甚至是某种保守性和落后性。在新型城镇化的蓝图中,“城市文化自觉”已经成为一个城市改革开放程度的表征。特色文化城市的研究与建设,其目的之一就是推动城市的文化自觉与自为。在逻辑上,城市文化自觉与城市文化自为应该形成必然性的结构体,成为一个完整的“结构化行动链条”。具体来说,这个链条应该包含以下三个基本环节:

首先是“涤清”,即文化自反认知。“纯反思——反思的自为面对被反思的自为的在场——同时是反思的原始形式和理想形式……这种形式是通过一种涤清(katharsis)获得的”。(43)因此,“涤清”实质上是一种建构性的反思过程。这里所说的“涤清”,就是要把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自身文化的“反思性”认识与主动文化筛选结合起来。这种文化自反认知的尝试,实际上也是对城市现代化和社会现代性的一种深化和升华。

其次是“主体”,即特色文化城市价值链的建构。城市“文化自觉”的目的,在于“文化主体性”功能的放大和文化创新自为能力的提升,即对城市现代化的“自主的适应”。(44)树立少数民族城市文化的“主体性”价值,在本质上是指本民族或地方文化在面对现代化诉求时表现出的能动性理性认知,以此来实现少数民族城市的“文化主体性”。(45)这种主体性通过城市自身形成的“天赋文化”与“文化自觉—文化自为”进行双重整合,最终成为少数民族城市特有的“内在文化动力机制”。这个“内在文化动力机制”的功能不仅仅是保存传统,更重要的是创新传统;不仅仅是保留特色,更重要的是在与时俱进的发展中创造并完善特色文化功能,形成城市自身独有的历史性有机风格。

最后是“选择”,即城市文化的择优能力。“人类发展到现在已开始要知道我们各民族的文化是哪里来的?怎样形成的?它的实质是什么?它将把人类带到哪里去?”(46)“文化自为”所要做到的不仅仅是认清自己,更要认清世界的文化发展趋势和未来规律。古今中外文化历史变迁的经验说明,选择、保护和创新本民族的文化,是应对他者竞争进而在多文化的挑战中生存的关键所在。“不同的种种‘世界’形象在‘世界历史’中已经发生作用,并且在整个‘世界历史’中常常引出很重要的结果”。(47)城市特色文化的选择能力,已经成为城市走向世界的外化表现,其主要意涵在于寻求发展的城市必须在全球化的解释语境中具备择优的文化选择能力,特色文化城市的建构将成为参与全球竞争的不可或缺的“文化身份”。

面对世界城市化的大潮和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重构必须多路径并行。要将“文化自觉”式的强基础性保护与“文化自为”式的再生产性保护作为关键步骤和核心抓手,因为“城市化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迅猛推进,以无法阻挡的穿透力渗透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刚性结构中”,(48)最终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优秀民族文化失去活力。既然城市化是一种必然,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来说,择优选择也只有一种,即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创新式的保护与开发。为此,必须构建一个包括法律、政策、理论、实践、应用和工具的范式(paradigm)与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图,以指导这场巨大的社会变革。

(三)核心价值与文化模式

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整体进步与进化。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核心价值取向与城市文化模式进行“联动思考、一体推行”,以核心价值取向引导城市文化模式,以城市文化模式支撑核心价值取向,从而实现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目的。

创新的土壤比创新本身更重要。建设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核心价值就是要赋予城市发展更进一步的“生命性”与“唯一性”,将过去城市单一、被动的“文化容器”功能进行再造和升级,使之成为一个拥有文化自主选择能力、自主再生产能力、自主资本化运作能力的“区域文化反射中心城市”。(49)具体来说,就是致力于将城市打造成为融“城市文化价值的唯一性、多元文化的包容性、择优的文化选择性、城市文化的资本性、吸纳与反射世界文化的功能性”为一体的有机整合空间。为了实现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核心价值的建构目标,必须形成与其紧密镶嵌,能够给予有力发展支撑的文化建设模式。健全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模式至少应有如下六个必备环节:

一是强保护性前提下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续存机制。应当具有完整的法制监管机制、人文环境动态监管机制、专家与市民共同参与监管机制三大保护措施。以博物馆、历史文化遗迹、特色民居历史街区为载体,辅之以多样化的民族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形成对城市中唯一性文化资源的原生态为主旨的强保护体系。

二是鲜活性的特色民族文化实体空间续存机制。突破现有城市中少数民族居住区功能过于单一的局限,创造少数民族文化典型的历史地段和历史街区生活体系,将日常城市生活、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生活、民俗与民族风情等多种文化要素存留在城市生活体系内,构建具有原真性的、“鲜活性”的民族文化生活空间。

三是民族性的特色文化城市品牌续存机制。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应当具有自己的城市文化品牌,这就要求城市以少数民族文化中特有的商品特产、会展商贸、文化艺术、城市媒体、城市形象定位等为依托进行有机整合,形成一个有民族文化特质的、具有地方唯一性的立体化的城市文化品牌形象系统。

四是以幸福生活为本质特征的城市就业续存机制。充分就业是城市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最根本动力,也是特色文化城市打造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相对充分的就业,特色文化城市的建设就是无米之炊。需要强调的是,让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在各种就业领域中形成文化意义上的有机融合,也是特色文化城市的一个重要内涵。

五是特色文化城市生产型服务业续存机制。从大文化产业的角度出发,调整城市中的文化产业结构,将特色民居、特色商品、特色餐饮等“泛文化旅游产业”作为特色文化城市发展的支柱型产业,促进“特色文化—旅游”、“特色文化—科技”、“特色文化—商贸”、“特色文化—教育”、“特色文化—农业”等多方联动,打造独有的少数民族城市特色经济文化产业结构,形成以特色文化竞争力为核心的城市综合竞争力。

六是“文化反射型”中心城市功能的续存机制。之所以强调“文化反射型”的城市化文化,是因为特色文化城市必然要依赖区域性的少数民族文化反哺,其本身就具有典型的文化集聚与辐射双向功能,(50)应谋求成为区域文化的辐射中心,亦如钻石的光折射和反射面功能一样,在特色文化城市建设中强化对外来文化的吸纳和自身文化的对外传播与创新。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区域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中形成永续发展模式,进而参与全球城市文化价值链的竞争。

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建构不仅仅是一个复合型系统工程,更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对“富民与福民”型城市发展道路的一次综合性尝试。因此,在构建其自身核心价值与文化模式的同时,必须尽快进行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跨学科的顶层设计。

三、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构之路径

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必须打造一个可以直面国际城市竞争的文化核心竞争力。针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的特殊路径,笔者将顶层设计与实践操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如下这样一个完整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构的技术线路图。

如图所示,这个技术路线图应当具备以下“规定动作”和必备环节:

(一)规划与政策

首先要形成具备约束力的专项规划体系。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已达113,792,211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49%,(51)但少数民族的城市化进程却迟迟没有一个完整的建构路径,这不仅仅是一种历史遗憾,更是未来中国城镇化潜在的“区域性结构空洞”。(52)因此,国家和特色城市应分别出台专项、专门、专业且具备持久法律效力的规划和政策专案,对各自层面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进行规划设计意义上的约束。

国家层面应从政策导向上强调三个重点:一是“政策配套”,将少数民族特色城市建设作为政府考核标准,并给予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二是“战略布局”,由相关部门联合专业学术机构,出台国家大区域层面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战略格局指导意见;三是“规定标准”,强调“以法治规”、“精深管理”(53)的新型城镇化管理模式,尤其强调对城市自身专项规划的严格把控。

区域与城市层面则从规划专案层面强调三个必须:一是必须有《特色文化城市强保护专案》,以法规的形式对城市中的少数民族特色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和集体记忆进行多种形式的强保护;二是必须有《特色文化城市产业发展专案》,致力于以产业开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民族优质文化资源的挖掘、梳理、保护、选择、开发和再建构;三是必须有《少数民族城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地段建设专案》,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认知层面在整个城市空间内实现对城市特色文化与地点精神的认知,实现特色文化城市建构过程中的“根柢文化”再造。(54)

(二)保护与创新

保护与创新实际上就是以具体、可见的步骤和动作谋求创造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内生性“原动力”,通过几个关键点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作为城市发展不竭的“文化动力因”。

首先,要在空间上实现对少数民族文化“实质性传统”(substantive tradition)(55)的保存。通过引入特色“历史城区”(56)等城市文化空间保存形式,在已有少数民族集体记忆的基础之上重塑传统精神的现代品质,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资源。“一种文化的活力不是抛弃传统,而是能在何种程度上吸收传统、再铸传统”。(57)特色文化城市既要引入多类型的历史街区、活性保护区(58)、历史风貌区(59)等文化留存形式,更要注意对特色文化空间保护的严谨性与准确性。比如,山东台儿庄古城重建就提出了“存古、复古、创古、用古”四大原则,(60)实现了对特定空间文化的创新性保护。

其次,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应当形成自身独特的产业结构和业态组合。应充分明确发展产业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增加地方的GDP,而更应该是利用多样产业结构将城市中本来“静止”的特色民族文化资源“活态化”,真正打造特色“城市文化资本”。在此基础之上实现“引文助产”,将“城市文化资本”进一步产业化、资本化,最终打破后发型城市难以实现利用文化建设实现“自循环”的困境,走出一条以特色文化为支撑,自我循环上升的,以福民富民为终极目标的新路径。(61)

最后,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要将人才培养作为必备环节。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的人才培育具有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一要着重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继承人、传承人、见证人进行保护,通过“专项扶持、专设机构、专拨经费、专设岗位”等手段,采取城市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体计划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人才进行保护和培养;二是要形成本地化文化精英和新的创意人群,融合民间文化自觉力量,以文化协会、研究院、决策咨询机构等形式为载体进行重点培养、管理。“每一个历史转折关头的国家‘气象’都取决于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62)构建一个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要将本地文化精英的地位凸现出来,希冀他们依托专业性和地方性知识,以前瞻性视角和学理性论述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监督与反馈

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技术路线需要具备自循环式的“选择、监督、纠错、反馈”路径。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当今中国正在完成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和转轨,(63)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变迁,单维度、单向度的政府领导型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城市文化建设的需要,必须建设一个以政府管理为核心,以民间学术和文化精英专业化为主导,以市民参与决策为主体的决策程序。为此,需要形成专业而独立的外部监督机制。另外,从全球城市化建设实践的发展规律来看,城市正由大尺度、大空间和激进式的物质空间改造转向小规模、特色化、人性尺度空间的文化空间营造;由工业化初期的“城市美化运动”外在表现转向城市文化的内涵塑造与品质建构。因此,任何一个试图以文化进行生命力再造的城市,都必须牢牢记住,“陌生人、外来者、流浪汉、商人、逃难者、奴隶,是的,甚至是入侵之敌,在城市发展的每一阶段上都曾有过特殊贡献”。(64)作为一个包罗万象的容器,城市对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必须“在场”这一原则的尊重才是其作为一种历史必然的最为坚实的基础。这也要求特色文化城市的建构必须具备足够的弹性与包容性,具备强大的监督与反馈机制。

综上所述,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是一项巨大的历史性的工程,应该综合“民主与集中”的综合优势,打造“建议提出,决策决定,举措落实,专家责任型管控,效果反馈,外部监督与评审,市民参与,法制规范,后续建设修正,责任明晰”的外部监督循环体系,从而实现整个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的自循环与自纠错。

“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我们不能理解到,逐渐自乡村的最终破产之中脱颖而出的城市,实在是高级历史所普遍遵行的历程和意义,我们便根本不可能了解人类的政治史和经济史”。(65)城市化的时代是历史的必然,在中国新兴城镇化的背景下,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必将重塑一个“城市黄金时代”,作为一个特别的窗口同时照亮了世界内外,成为人类文明建设的灯塔。(66)

注释:

①参见李克强:《协调推进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行政管理改革》2012年第11期。

②参见张鸿雁:《论城市现代化的动力与标志》,《江海学刊》2002年第3期。

③包亚明:《译丛总序》,Sharon Zukin著、张廷俭等译:《城市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④欧阳桢:《传统未来的来临:全球化的想象》,王宁、薛晓源主编:《全球化与后殖民批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57页。

⑤参见张鸿雁:《中国城市化理论的反思与重构》,《城市问题》2010年第12期。

⑥参见费孝通:《关于“文化自觉”的一些自白》,《学术研究》2003年第7期。

⑦参见张鸿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文化自觉”与创新——以苏南现代化示范区为例》,《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11期。

⑧郝凯:《蒙元文化在内蒙古城市建设中的传承与创新——以呼和浩特城市建设为例》,《生产力研究》2012年第6期。

⑨参见张鸿雁:《全球城市价值链理论建构与实践创新论——强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城市化理论重构战略》,《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

⑩参见花建:《文化产业的集聚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页。

(11)参见中国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之城镇化进程》,http://www.data.stats.gov.cn/visualchart/view?c=01。

(12)(18)参见张鸿雁:《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创新》,《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3期。

(13)参见李克强:《协调推进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行政管理改革》2012年第11期。

(14)参见张鸿雁、谢静:《“制度主导型”城市化论》,《城市管理》2006年第2期。

(15)王永等:《省市“精神”超四成青睐“创新”》,《法制晚报》2012年2月5日。

(16)参见鲍宗豪:《当代中国“文明论”研究的新视域》,《学术月刊》2011年第5期。

(17)参见张鸿雁:《论当代中国城乡多梯度社会文化类型与社会结构变迁——依据“社会事实”对“二元结构”的重新认知》,《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

(19)参见[法]布尔迪厄著、包亚明译:《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5页。

(20)[美]芒福德著,宋俊岭、倪文彦译:《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582页。

(21)参见张鸿雁:《论特色文化城市理论体系建构研究与实践创新——中国本土化特色文化核心价值的理论体系与范式建构》,《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22)[美]芒福德著、张廷玉等译:《城市的形式与功能》,陈一筠主编:《城市化与城市社会学》,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54—55页。

(23)参见[法]布尔迪厄著、包亚明译:《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第2页。

(24)参见[美]Stanley C.Plog著,李天元、李曼译:《旅游市场营销实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6页。

(25)参见张鸿雁:《城市文化资本论》,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26)参见何丽:《旅游经济下的民族语言文化传承——以云南大理古城和丽江古城为例》,《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27)参见周大鸣:《社会建设视野中的城市社区治理和多民族参与》,《思想战线》2012年第5期。

(28)参见李俊清:《东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2年第11期;安华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基于内蒙古四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的调查》,《保险研究》2012年第8期。

(29)参见郭家骥:《云南省城市民族关系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30)参见相华:《朝鲜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研究——以烟台、威海、青岛为例》,《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第4期;毛燕:《彝族进城务工人员城市融入研究——以成都市为例》,《人民论坛》2012年第26期。

(31)参见郑信哲、陈春霞:《藏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适应调查——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第5期。

(32)参见郝凯:《蒙元文化在内蒙古城市建设中的传承与创新——以呼和浩特城市建设为例》,《生产力研究》2012年第6期;杨鹍飞、刘庸:《转型中国城市民族意识的概念、特征与功能探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第7期。

(33)参见周星:《中国民族学的文化研究面临的基本问题》,《开放时代》2005年第12期。

(34)转引自祝影:《城市化的人类学分析》,《城市发展研究》2001年第4期。

(35)参见乔健:《论费孝通社会研究的方法》,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研究新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1—16页。

(36)“文化自为”这种行动的意味实际上隐含在费孝通先生的“文化自觉”概念之中,但笔者更倾向于以“文化自为”来加以强调。

(37)费孝通:《对文化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的思考》,《思想战线》2004年第2期。

(38)费孝通:《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9)参见[法]布尔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40)林庆、李旭:《城市化进程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前景》,《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41)霍志钊:《民族文化保护与文化自觉:兼论文化人类学者在民族文化变迁中的责任》,《广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42)参见邵颖萍:《全球化与场域精神:麦当劳在东亚城市的“文化定制”逻辑》,《社会》2013年第3期。

(43)[法]萨特著、陈宜良等译:《存在与虚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17页。

(44)参见费孝通:《对文化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的思考》,《思想战线》2004年第2期。

(45)参见李友梅:《文化主体性及其困境——费孝通文化观的社会学分析》,《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4期。

(46)费孝通:《关于“文化自觉”的一些自白》,《学术研究》2003年第7期。

(47)[美]罗兰·罗伯森著、粱光严译:《全球化:社会理论和全球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48)林庆、李旭:《城市化进程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前景》,《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49)参见张鸿雁、邵颖萍:《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传承与创新——以江苏为例》,《江苏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50)这也是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与传播的一般性功能。

(51)参见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http://www.stats.gov.cnn/tjsj/pcsj/rkpc/6rp/indexce.htm。

(52)参见张鸿雁:《中国沿海城市群与内地城市“嵌入性结构关系”论——一个关于国家可持续安全发展的重大战略》,《城市问题》2007年第11期。

(53)参见张鸿雁:《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创新》,《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3期。

(54)“根柢文化”最早出自鲁迅《致许寿裳》中的论述:“前曾言中国的根柢全在道教,此说近颇流行。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迎刃而解。”(参见《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85页)这里用“根柢文化”,强调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是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一种寻根与现代性建设改造,具有寻求民族“实质性传统”(substantive tradition)延续的意义。

(55)参见[英]迈克·克朗著、杨淑华等译:《文化地理学》(修订版),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56)1987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华盛顿通过的《华盛顿宪章》提出“历史城区”的概念。参见马晓龙、吴必虎:《历史街区持续发展的旅游业协同》,《城市规划》2005年第9期。

(57)陈先达:《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58)参见钱亚妍:《谈塑造城市历史街区文化的“活性”——以天津五大道历史街区为例》,《现代城市研究》2012年第27期。

(59)参见张恺:《城市历史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研究——以“镇江古城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城市规划》2003年第27期。

(60)参见朱彧:《存古、复古、创古的北国水乡——台儿庄古镇的新方略》,《商品与质量》2011年第37期。

(61)云南省丽江市的特色文化城市建设具有典型性。丽江将城市一般文化资源转化为城市化文化资本,在实现民间旅游文化市场全面开放的同时,充分进行资源的资本化运作,获得了明显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果。

(62)王海光:《旋转的历史:社会运动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63)参见蔡宁、范明英:《植根于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互动——城市文化建设之道》,《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7期。

(64)[美]芒福德著,宋俊岭、倪文彦译:《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第103—104页。

(65)[德]斯宾格勒著、陈晓林译:《西方的没落》,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53页。

(66)参见Peter Hall,Cities in Civilization,New York:From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Corporation,2001,pp.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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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化视野下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城市建设_文化自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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