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历程论文

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历程论文

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历程

○郑方仪1 路 正2

(1.郑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2.亚利桑那大学 经济学,美国亚利桑那州 图森)

[摘 要] 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从开启到完成经历了总理衙门、外务部、外交部。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鸦片战争是中国外交走入近代化的转折点,中国外交机构也从鸦片战争开始了自己的近代化之路。晚清时期,外交机构经历了总理衙门的建立到撤衙改部的调整,推动了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的历程,但是受制于当时的封建体制,没能实现近代化的使命。辛亥革命后,中国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制,国家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在此背景下,职业外交官陆徵祥对外交部进行全面改革,最终完成了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

[关键词] 外交机构; 近代化; 总理衙门; 外务部; 外交部

随着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欧洲在17世纪初开始形成近代性的外交关系,强调国家主权和独立,建立专业化的外交机构,并在国家之间设立常驻外交使节。而中国,在总理衙门之前,除一些朝代设立过区域性的有外政性质的机构,并无正式的专门处理对外关系的中央主管机构,更不要说具有近代性质的外交机构。总理衙门开启了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之路,之后经历外务部,民国对外交机构的组建及改革,中国的外交机构最终完成了近代化的历程。

对一级评估指标权重集进行一致性检验,可以得到最大特征值λmax=4.059。计算CI为0.0197,查表得当n=4时,RI=0.96,可计算得到随机一致性比率CR为0.021<0.1,认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4]。

一、总理衙门的设立

在19世纪中叶之前的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中国与可以联系到的周边国家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国际关系体系,这就是朝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中国与外国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属国、与国和互市国。属国对中国尽有朝贡义务,如朝鲜和安南;与国是与中国有条约关系,即平等的、正式的外交关系的国家,如俄国;互市国是两国君主没有直接往来,通过大臣文书往来的国家。在中央与这些国家的交往中,与属国的交往是通过礼部或两广总督等地方官员,和与国、互市国的交往大都通过朝廷要员或者理藩院[1]。长期以来,清政府就是通过这种渠道与外国保持联系和进行沟通,没有一个正式的外交机构。

采用均匀设计法安排实验时,首先确定实验因素,而后选取均匀设计表,选取的均匀设计表的列数必须多于实验的因素数目。根据均匀设计使用表和实验因素安排实验。因素水平数目选取得过多或过少均会对实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因素水平数目需根据参数的变化范围合理选取。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原始积累的发展,西方国家需要大量的原材料和商品市场,急需与体量庞大的中国展开贸易。但清政府自持“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2],拒绝了西方国家的贸易请求,又为彰显“上国恩典”,允许开放南方的几个港口进行贸易。这个时期外国人要与清政府沟通,通常是通过有关巡抚、总督、钦差大臣等地方官员和十三行的商人将诉求进行转达。两次鸦片战争的爆发彻底打破了这种局面。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列强的入侵使中国主权大量沦丧,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迫使中国不得不开放更多的通商口岸,西方列强也纷纷向通商口岸派驻领事官,并不断提请进京直接与中央朝廷交涉。但清政府始终拒绝西方使节入京,极力避免中央政府与西方国家的接触,希望将外交事务局限于沿海或边境,将其作为地方事务来处理,因此设立了五口通商大臣来处理相关事宜,后由两江总督兼任。《南京条约》《虎门条约》这类本应是两国政府之间商讨签订的条约,都是由两江总督等地方官员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完成的。总之,这一时期清政府是将外务分解于各有关地方,再由地方官员上报到军机处处理[3]。但这种情况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随着列强侵略的扩张以及条约中的明文规定,清政府已经不可能回避与列强的接触;列强入侵又撤军的一系列事件也使清政府认识到列强并不是要推翻自己的统治,所以也接受了与列强的接触。另一方面,原来的由地方政府上报军机处处理外务的模式效率低下,列强对此感到不满,并且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署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新条约,他们迫切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提高处理双方事务的效率并且保证条约的履行。因此,在列强的武力压力和敦促下,咸丰皇帝最终于1861年1月20日批准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专门处理外交事务,这是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的开端。

总理衙门在一定程度上是仿照军机处设立的,其官员来源、人员配置和军机处一样,官员由皇帝指派专人兼任,主管官员较少。它并不与六部并列,严格来说不算政府部门,并且和军机处一样直接对皇帝负责,不能独立行使职权,需要将政务报呈皇帝后执行圣谕。因此,总理衙门具有旧式衙门式机构的封建性和落后性。但因为外交事务较为繁杂且技术性较强,总理衙门在组织上又参考了西方近代的外交机构,分设与各个国家对接的英国股、法国股等各股,负责不同业务的司法厅、清档房等专门机构,以及设立分管海关的总税务司和培养翻译人才的同文馆,加强了自身的专业性。之后总理衙门主要由亲王(主要是奕䜣)负责,洋务也由其掌握,自身实权不断增强,在处理外务时也要求减少封建顽固势力的干预,因此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进步性。

在设立总理衙门之初,清政府只是将它作为安抚列强的权宜之计,把它当作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一旦“夷务肃清,便告裁撤”[4]。但是总理衙门的设立顺应了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潮流,成立后就没有裁撤,直到清政府改组外务部将其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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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理衙门改建外务部

总理衙门设立之后,暂时缓解了列强将中国拉入近代国际体系中的急切心理,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它们按照近代国际规则与中国进行外交往来的需求。但是总理衙门本身具有诸多局限,随着交涉的增多和深入,列强对总理衙门的不满越来越强烈,指责其“体制不崇、职责不专、遇事拖延”[5],认为总理衙门办公环境简陋,自己遭到了轻视,也体现不出总理衙门的重要性;总理衙门的业务范围几乎囊括所有洋务有关事务,不能专注于外交事务;总理衙门的人事任用与军机处相同,人数虽多,但是缺少专职人员,因此遇事常常被拖延推诿,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陆徵祥(1871-1949),上海人,毕业于广方言馆和同文馆,初在驻俄使馆任翻译,1911年任驻俄公使,思想开明,外交经历丰富,是中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家。1912年接到外交总长的任命后,陆徵祥曾坚决推辞,但是袁世凯来电力邀,陆便向袁提出三个条件:外交次长应精通英语;与他部互不荐人;外交部人事不得由他人干涉[10]。袁世凯全盘接受,陆徵祥才启程回国,5月3日正式出任外交总长,开始了对外交部的改组。

在对该桥梁工程结构特征值进行分析时,可以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可以选用平-扭耦连的多质点弹性体系CQC法,并根据9种振型进行分析。选择3种影响振型,如表1所示,其中,1和5为水平横向振动而7为竖向振动。在人行天桥设计中,为了避免由于共振作用而影响行人安全,必须保证天桥上不结构的竖向自振频率应该控制在设计要求3Hz以上。该桥梁工程水平自振频率1和5振型分别为0.68Hz以及2.13Hz,由此可见,桥梁工程结构面内刚度大于外刚度。由于该桥梁工程结构跨度比较大,并且横向宽度比较小,因此,结构面外刚度应比较小。

外务部的组织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根据庆亲王奕劻和李鸿章上奏的全权大臣案《外务部额缺养廉各项章程》设置。相比总理衙门,外务部机构更加精简,职责也更加明确。外务部以总理大臣为首,下有会办大臣、尚书各一名,左右侍郎各一名,下设四司、一厅以及额外司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这种四司制一直延续到外务部被废止都没有变更,十分稳定[7]。但早期的外务部职权范围依然很广,并不能专注于外交事务。直到1906年清政府厘定中央官制,新设立的工农商、邮传等部接管了外务部的相应职能,外务部才真正成为专职主管外交事务的中央外交机构。在人员任用上,外务部要求专职出任,并且实现了外务系统内部的职业生涯形式,上层官员可以由底层人员晋升而来,这就大大加强了人员的专业性,确保官员拥有丰富的外交经验。在人才选拔上,初期外务部沿用总理衙门的制度,从科举出身的旧官僚中选任官员。但在1906年废除科举后,外务部开始大胆启用新人才,提出了新的用人原则:“嗣后需用人员,应先就兼习各国语言文字、曾经出洋或曾在各省办理洋务者,择尤调取。至卒业学生,亦宜先尽曾经留学欧美各国及日本者,而专在本国学堂肄业者次之”[8],并且提供丰厚的俸禄,吸引了大量人才。通过奏调、考试、掣签等方式,从留学生、翻译、驻外人员中选拔出大批人员进入外务部,促进了外交人员近代化。

首先,对人事进行了重大调整。陆徵祥上任后,确立了外交部人员录用三原则:一、所有人员需经过考试择优录取。废除前清由高官推荐外交人员的“保举制”,建立“考试制”,参考西方国家用人制度制定了外交部用人标准;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力求打破地方派系主义;三、注重外语能力,明确将“兼通一国以上外国语言”定为外交人员必备能力[10]。当时新成立的外交部的人员基本沿用了外务部的配置,陆徵祥下令将外交部现有的人员一律解散,然后重新选聘。经过甄别,仅留下了原外务部一些级别较低,且拥有大量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原本经过贡举考试进入外务部的官员几乎全部遭到裁撤,译学馆学员少数留用。在外务部原有人员的留任上,也并没有刻意排挤满人。在新人员的录用方面,以三原则为基础着力偏重留学生及有驻外经历者,部分吸收了南京外交部与湖北军政府的外交人员,对优秀人才破格提拔,大力栽培,做到用人不分出身、民族、政治立场,只注重专业能力。在这种强大力度的改革下,袁世凯的侄儿也遭撤职,而顾维钧这种外交奇才则刚一毕业就受到了重用。到第二年,新的外交部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和稳定的人事系统,为培养专业的职官群体建立了基础,也为中国外交储备了大量人才[11]

外务部是在清政府对外交的认识加深,外交意识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改建的。经过调整,外务部内部机构设置更加规范,职责更加明确,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在处理外交事务上,外务部逐渐削弱地方外交权力,加强了中央在对外交涉上的主导性。官制改革后,外务部的职能更加集中于外交,完善使领制,促进外交人员的近代化,这些措施都使外务部向专业化的近代外交机构靠近,加速了中国外交近代化进程,在处理对外关系方面大致与国际接轨。然而,外务部仍然跳脱不出历史环境的束缚,它是封建专制政府为稳固政权而建立的,也是在列强的干预下建立的,所以,外务部和总理衙门在性质上并无本质区别,无法完成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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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交部的建立

辛亥革命后,革命党人开始着手组建新政权机关。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被任命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以此来设立各职能机构。据此,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了完整的政权组织和行政机构体系,其中,外交部居于各部之首,孙中山坚持任用同盟会王宠惠、魏宸组为外交总、次长,以直接掌握外交大权,足以见其对外交的重视。2月初,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根据立法程序起草《外交部官制》送临时参议院,该官制规定,外交部下设一处四司:秘书处、外政司、商务司、编译司、庶务司[9]。但此时,南京临时政府并不为列强所承认,再加上内部矛盾,外交部的工作并没有走上正轨。

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次年,清政府战败,被迫与列强签订了《辛丑条约》。在《辛丑条约》的谈判过程中,列强提出改革总理衙门,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并以西方国家外交部为蓝本提出若干外务部的建设原则。清政府接受了这些要求,于1901年7月24日颁发上谕,宣布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专门负责外交事务,并将此列入《辛丑条约》第十二款:“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指定由皇族亲贵担任大臣。

1912年2月12日,清宣统帝溥仪宣布退位,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新的参议院几乎一致投票通过决议,决定任命时任驻俄公使陆徵祥为外交总长。作为职业外交官,陆徵祥对外交部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也是在陆徵祥的改革下才得以完成。

对于总理衙门存在的弊病,中国内部的有识之士也有清醒的认识。洋务思想家薛福成和陈炽等人都提出整顿总理衙门,分别主张设置专职官员和精简官员,专注外务,使总理衙门更加专业化。在清政府官员中,户部主事蔡振藩批评总理衙门人员兼任,刑部郎中沈瑞琳指出总理衙门业务冗杂,曾上奏折陈请清政府“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设定专官”[6]。这说明清政府内部对外交的认识已经发生了转变,开始“慎重外交”。

总理衙门改建外务部,是清政府战败求和,接受列强要求而做出的决策。在建立之后,“班列六部之前”,地位十分突出,因而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的标志,是“适应帝国主义侵略的需要”。但从当时的情况看,清政府内部已经形成“慎重外交”的氛围,统治阶层也有改革的意愿,光绪帝在改衙为部的上谕中写道:“从来设官分职,唯在因时制宜,现当重订和约之时,首以邦交为重”[8],并不都是自欺欺人。因此外务部的建立更应该被视为外部列强压力与内部改革需要的结合。更有日本学者认为,“实际上被认为是外压的部分也有清朝的参与”,“外务部的形成虽然是由外在的契机引发的,但将其视为契机内在化、制度化的产物似更为妥当”[7]。所以仅将外务部的建立看作是清政府的卖国行为,是沦为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是有失偏颇的。

总理衙门的设立并不是清政府主动适应近代国际关系的结果,而是在列强逼迫下的不得已而为之,带有半殖民地化色彩。并且作为几千年封建体制的中国对近代西方外交规则妥协的产物,总理衙门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在机构设置上也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在后期的运行中,总理衙门的权利范围已经远远超出外交这一职能,扩大到与外国人联系的一切事务,这大大降低了总理衙门作为外交机构的专业性。但是,总理衙门毕竟是中国第一个具有近代外交性质的中央级机构,它改变了以往由内政机构监理外交事务的局面,将内政与外交划分开来,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提高了处理外交事务的效率。更为重要的是,总理衙门的建立是中国外交机构近代化的第一步,中国的外交近代化也开始起步,中国渐渐接触和融入近代国际体系中,中国人也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外面的世界。

另外,陆徵祥对外交部的机构进行了改革。在中央机构方面,陆徵祥根据搜集到的法国、比利时外交机构的资料和实地考察情况,按照西方国家外交机构组织模式草拟了新的外交部组织法,并得到了国会的通过,颁布了新的《外交部官制》。新官制设立总长主管外交部事务,次长辅助工作,其下设“一处一室一厅四司”,即秘书处、参事室、总务厅、外政司、通商司、交际司、庶政司。秘书处有四秘书,分管英、日、法、德相关业务,参事室设四参事负责法规与条约的研究草拟,一厅四司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具体的外交工作。在非中央机构方面,陆徵祥首先整顿了驻外使领馆。他将驻外使领馆改为专业机构,规定使领馆大小官员乃至普通馆员均需由外交部委任,用人标准同外交部一样,需是经过考试的职业外交官,改变了由公使自行任命的旧况。重新厘定使领馆的经费使用规章制度,将驻外公使独掌使领馆财政权改为制定预算报部批准,由外交部按月发放。规定驻外使领馆必须定期向外交部汇报情况,并使用定期更换的密码等安全措施进行保密工作[12]。这些措施改变了使领馆中公使大权独揽的状况,使外交部与各使领馆建立起了近代化的关系。此外,陆徵祥还改革了地方涉外机构,将交涉司改为由外交部外派的直属特派交涉员和交涉员,使外交事权更加集中于中央,外交部的权威得到扩大[13]

陆徵祥对外交部的改革是成功的,这基于他自身职业外交家的素养和能力、袁世凯的大力支持以及当时军阀重视外交但又较少干预外交的有利环境。陆徵祥对外交部机构设置的改革,引进了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外交部成为军阀混战的民国中专业化程度最高的部门。他对人事的改革为国家选拔和培养了大量的外交人才,并为这些人才成为能够从事外交事务的职业外交官提供了平台,他们熟练掌握外语,能高效执行政令,熟悉国际事务的处理流程和法规,具有近代外交观念,为当时国力孱弱的中国争取到了许多权利。这些改革措施使外交部焕然一新,实现了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

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历程依托于中国的近代化进程。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近代史,战争之后设立的总理衙门使中国走上了外交机构近代化之路,它将涉外工作独立出来,提高了办事效率,使更多的中国人接触到先进的思想,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外交人才。其后外务部对总理衙门的改制,使外交机构更加专注于外交工作,大大提高了其专业性,在部门设置方面也更加向西方国家靠拢,推动了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这些都是其进步之处。

但是,这一时期的中国外交处于意图殖民中国的西方列强以及进行封建统治的清政府的双重夹击之下。西方列强的压力使中国外交丧失部分自主权,而清政府进行外交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国家利益必须让位于统治阶级的利益,无论机构如何变化,都跳脱不出封建体制的框架。所以,它们无法实现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

辛亥革命后,中国封建主义专制制度结束,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建立,陆徵祥对外交部进行了全面改革,破旧立新,进一步科学组织机构运行,对外交人员进行专业化的筛选和培养。在外交官们的努力下,外交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政军阀对人员选任、机构运行、外交事务的干涉。外交部虽无外交决策权,但保持了相当大的自主性。而外交部的新式职业外交官团体,秉承民族、国家利益为先的近代外交理念,运用他们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当时中国实现利益最大化贡献了力量。至此,外交部与总理衙门、外务部相比,发生了质的改变,完成了中国外交机构的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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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石源华.中华民国外交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 郑方仪,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郑州大学分中心,郑州大学国际关系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亚太国际关系研究。

路正,美国亚利桑那州经济学专业与商业管理专业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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