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研究

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研究

李四美[1]2007年在《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住宅消费是住宅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既是住宅生产的起点,也是住宅生产的归宿点。住宅业能否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能否起到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作用,关键在于住房能否成为一个消费增长点。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拉动内需、带动经济的发展,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启动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住房制度的改革,然而市场表现地相当“冷淡”,给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不稳定的因素,究其原因,并不是说城镇居民住房需求不旺,而是住房潜在需求呈上升趋势而有效需求则明显不足,潜在的需求还有很大一部分尚未成为市场拉动供给的有效需求。在这种形势下,了解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现状,深入分析其影响因素,对住宅产业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消费经济理论、供需理论为理论基础,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现状及影响因素两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一是通过对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的现状的分析,了解到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水平不管从人均居住面积还是从住房质量来讲都是偏低的,而住房消费结构则呈现出明显不合理的状态,如:住房消费支出比偏低、住房二级市场发育不成熟、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这种种现象都折射出了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结构的不合理性;二是在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知道影响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行为的因素主要是恩格尔系数、住房租售比、住房供应、可支配收入、贷款利率等,另外,对一些不合理现象进行了分析,如:房价为什么不是影响住房消费的重要因素?在上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启示和建议,为促进武汉市城镇居民住房理性消费以及武汉市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修磊[2]2017年在《收入不平等、流动性约束与城镇家庭消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消费低迷、内需不足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转型的的难题,但是与居民消费意愿不断下降的现象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居民的住宅越来越豪华,道路上私家车越来越多,人们使用的通讯工具、家用电器也越来越高档。这些事实都说明我国的居民消费并非整体低迷,而是结构性的失衡,居民消费中地位性、攀比性的消费需求高涨,而一些非地位性消费则持续低迷,本文认为这与中国收入不平等的持续扩大有关。一直以来国内关于收入差距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层出不穷,但大多研究都忽略了居民消费的非独立性和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背景,一般基于绝对收入假说,认为收入不平等加剧了社会财富向上聚集进而导致全社会的消费倾向降低。本文则考虑居民消费决策过程中的攀比和地位寻求行为,认为收入差距扩大后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和支出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其他家庭形成“示范效应”,中低收入家庭出于地位寻求和攀比的动机,也希望能够拥有高收入家庭的消费水平,特别是希望通过可视的、具有对比性的地位性消费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因此地位性消费需求高涨。这种现象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确实得到了印证,美国自80年代以来收入差距的拉大造成了全社会的过度消费。但同样是收入差距扩大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中国社保水平较低、信贷市场发展相对不完善,居民普遍存在较强的流动性约束,难以提前消费未来的收入,更不敢花光现在的收入,只能通过省吃俭用压缩日常消费来满足大额的地位性消费,这就导致了储蓄动机的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对消费、特别是非地位性消费的抑制,导致了消费的总体低迷和结构性失衡。所以本文认为消费的低迷和结构不平衡与收入不平等加剧有关,收入不平等加剧在地位寻求动机的作用下刺激了居民的地位性消费需求,而我国消费信贷不发达、社会保障水平低,人们普遍存在信贷约束以及需要进行预防性储蓄的大环境下,消费者受到较强的外在和内生的流动性约束,只能通过储蓄来实现诸如汽车、耐用消费品、住房等大宗地位性商品的消费,这无疑又加强了消费者的储蓄动机,居民家庭为了实现对大额地位性消费品的购买以及可预期到的将来的地位性消费支出,只能进一步增加储蓄,这就又拉高了储蓄率,对非地位性消费形成挤出,也造成了消费的总体低迷。本文将地位寻求动机和流动性约束引入效用函数,提出了一个跨期的消费模型,推导出消费者通过抑制当期非地位性消费来积累当前和未来地位性消费的内在传导机制。在微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中,本文也将居民消费区分为地位性消费和非地位性消费两大类,通过一系列的计量模型验证了收入不平等加剧对地位性消费的刺激作用和对非地位性消费的挤出作用,通过分组对比的方法验证了地位寻求和流动性约束在其中的作用,证明了收入不平等对居民消费的结构性影响及其内在传导机制。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消费环境和居民的消费特征,将地位寻求理论引入消费模型中,分析了在目前制度环境的背景下,收入不平等对居民总消费、地位性消费和非地位性消费的影响,对我国城镇居民家庭高储蓄和高地位性消费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和解释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对居民消费行为的研究不能脱离现实环境,我国居民家庭消费的背景和环境第一是消费偏好的非独立性,我国居民消费的攀比性比较强,消费偏好和消费类型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第二我国居民消费还面临流动性的约束,包括信贷系统不完善造成的外在流动性约束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造成的内生流动性约束,这些都增强了居民的储蓄动机,使得消费行为更加谨慎。因此讨论收入不平等背景下居民家庭的消费特征也应该基于这些背景和环境。本文对相关的文献进行了回顾和评述,梳理国内外关于收入不平等与消费问题的相关研究。国外的消费理论对收入不平等问题一直不够重视,国内关于收入差距对消费影响的研究很多,但大多是基于绝对收入假说,没能考虑消费的非独立性,考虑消费决策中“示范效应”和攀比的作用。因此本文希望能通过地位寻求解释收入差距对消费的影响,提出收入差距如何影响地位寻求行为进而影响居民消费的一套完整机制。本文提出了一个跨期的消费模型,将地位寻求动机和流动性约束引入效用函数,推导出家庭地位性消费和非地位性消费的跨期效用理论框架。消费者在收入不平等和流动性约束的条件下,对当期收入存在过度敏感性,存在为了应对内生性和外生性流动性约束,通过抑制当期非地位性消费来积累当前和未来地位性消费的资金的内在传导机制。最后用静态比较分析法深入分析了收入差距、信贷约束以及社会保障等因素对家庭消费的影响路径。实证分析中,本文分别对居民家庭消费中食品、衣着、居住等8大类消费进行分类,根据各类消费支出对家庭社会地位的影响确定了其的地位属性,明确了地位性消费和非地位性消费的内容。然后通过构建跨期消费计量模型,对理论模型实证并验证了收入不平等对居民家庭消费的双重作用:增加地位性消费的同时挤出非地位性消费,并且通过分组对比的方法明确了地位寻求动机和流动性约束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机制。证明收入不平等加剧是通过人们的地位寻求动机对地位性消费形成刺激,又因为流动性约束的存在形成了对非地位性消费和总消费的挤出。根据理论和实证的研究结果,本文认为攀比风气和流动性约束是收入不平等加剧背景下导致消费总体低迷和结构性失衡的重要原因,因此应该抑制过度的地位性消费,特别是高收入人群的地位性消费,减少攀比之风;并且调整信贷投放结构,鼓励居民的非地位性消费,促进消费结构的合理化。

邹红[3]2009年在《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与消费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是市场化取向的宏观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也是居民家庭消费需求不断满足和提升的过程。经济持续增长使家庭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与此相应,家庭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和资产选择行为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家庭财产的增加,家庭资产选择活动与家庭生活消费越来越紧密,资产成为影响家庭消费的重要因素,家庭的跨期消费选择也对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运行产生重要影响。经济学研究现实经济中出现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经济增长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局面,导致了明显的经济结构失衡,消费需求不足成为我国经济运行相伴随的常态。如何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调整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急需寻找新的突破口。家庭的消费需求和资产需求、消费结构和资产结构、资产与消费选择行为是研究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微观基础,正确处理好家庭资产与消费的关系,正逐渐成为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2005年党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始终是中国的中心任务”,把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质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党中央把调整经济结构,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我国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之一,相继推出了扩大内需的十项基本措施、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和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重要措施。可见,中国政府在前几年已开始注重提高消费的拉动作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转型。本文将以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为例,利用微观家计调查数据,着重从资产与消费的现状、资产与消费的关系、以及家庭经济结构的合理性等方面展开分析,为缓解我国宏观经济结构失衡和扩大消费需求提出对策建议,有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是探求资产与消费的基本理论。消费理论、资产组合选择理论、消费投资决策理论,是本文研究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与消费问题的理论基石。家庭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做出的消费选择、资产组合选择、消费与储蓄决策,会影响宏观经济结构的变化,从而影响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章是分析城镇居民家庭的资产现状与资产选择行为。首先,对家庭资产积累的兴起和其宏微观效应进行定性分析。其次,利用“家庭资产与资产选择行为调查”数据,分析当前城镇居民家庭的资产、资产结构和资产选择行为特征,并与国际相比较。再次,采用Probit和Tobit模型对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金融资产结构失调的家庭福利损失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第四章是分析城镇居民家庭的消费现状和消费结构。本章利用宏观时间序列数据和“四川省居民家庭消费状况及预期调查”数据,从宏微观层面分析城镇居民家庭消费需求与消费结构的现状和特点,并进行国际比较,在此基础上探讨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的主要因素。第三、四章都是为研究本文主题资产与消费的关系奠定基础。第五、六章拟就资产与消费的关系进行分析。第五章侧重于从家庭资产因素的各个层面展开对消费影响的深入研究。包括:资产存量与资产构成、资产增量与资产构成、财产差距对消费的影响;基于消费习惯形成的资产财富效应理论模型,检验资产价格变化对消费水平的影响程度;使用GARCH(1.1)模型刻画资产收益率风险,研究资产收益率波动对经常性消费、服务性消费、汽车和商品房消费等不同类型消费的影响。第六章研究了消费对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影响。包括:跨期消费引起家庭资产的集聚效应和替代效应分析;家庭消费风险对资产收益及资本市场的影响;金融资产选择的双重消费性,家庭消费对金融市场的影响。第七章就如何优化微观家庭经济结构,提出扩大消费需求的对策。本章分别进行家庭消费率与消费结构、家庭资产结构、资产与消费结构、以及投资、消费、出口需求结构的合理化分析,提出了优化家庭经济结构的总体框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扩大消费需求的具体建议。包括:确保家庭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加强收入结构性调控;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不确定性;优化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内部结构;充分发挥资产效应促进内需增长;改善金融消费环境,满足家庭不断发展的金融需求和消费需求。本文以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与消费问题为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点:1.利用微观家计调查数据,较为全面地分析了城镇居民家庭的资产与消费问题以往研究一般利用宏观总量数据,主要分析居民资产与消费的状况。本文基于笔者亲身参与的“家庭资产及资产选择行为调查”,对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现状、资产选择特征、资产选择的国际比较、金融资产选择行为的影响因素、以及金融资产有限参与的家庭福利损失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注重消费和金融的融合,对家庭金融和金融消费理论进行了拓展,尝试性地从消费视角研究了家庭的金融需求及金融资产选择行为。同时,本文利用“四川省居民家庭消费状况及预期调查”,对消费需求、消费结构、消费预期和消费政策效率进行分析,其结论有助于了解当前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对四川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影响程度和政策诉求。2.初步构建了资产与消费关系的研究框架家庭资产和消费互为整体且相互作用。本文分别从资产影响消费、消费影响资产、资产与消费选择行为三个方面梳理了家庭资产与消费的关系。而以往的研究更侧重于利用最优消费投资决策模型,注重用不同的实证方法研究家庭资产与消费的最优决策,较少系统分析家庭的资产与消费关系。影响消费的因素很多,本文重点就资产存量和增量、财产差距、资产价格变化、资产收益率和金融市场对消费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与此相应,跨期消费对家庭资产也会产生集聚效应和替代效应,消费风险会对资产收益和资本市场带来影响,家庭消费对金融消费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举足轻重。家庭资产与消费现状、资产与消费关系的研究,为如何调整经济结构,扩大消费需求提供微观依据。3.从家庭微观经济结构层面及家庭资产与消费关系的角度,研究如何扩大消费需求以往对消费需求问题的理解更偏向于从收入、社会保障体系、不确定性和流动性约束、储蓄率以及城市化进程等角度去分析,从家庭微观经济结构层面及家庭资产与消费关系的角度,研究消费需求的形成及其变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消费、投资、出口的需求结构调整是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消费、投资、出口三者之间的地位与作用,逐步实现经济增长由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变,反映到家庭层面上,处理好家庭资产与消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家庭经济结构非常重要。本文从优化微观经济结构出发,尝试性地提出家庭消费率与消费结构、家庭资产结构、资产与消费结构、以及投资、消费、出口需求结构的合理化鉴别指标及其数量标准,正确处理好家庭资产与消费的关系,最终为扩大消费需求提出对策建议,有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由此可见,本文主要从家庭微观经济结构层面及家庭资产与消费关系的角度,为调整宏观经济结构和扩大消费需求提供微观基础研究。鉴于家庭资产与消费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本研究在这方面所作的尝试也存在着诸多不足,还有待于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

崔靓[4]2017年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研究》文中提出消费结构问题是消费经济学乃至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从多个角度反映出消费需求、消费水平、居民生活水平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所以,对居民消费结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研究对于准确了解居民消费行为、消费水平的变化程度,及时把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等方面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近四十年,中国的经济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相应的中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也都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探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演变过程、特点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发展趋势、优化政策等问题对未来建立内需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内容与结构、研究方法、创新点、难点和不足。第二章,消费结构理论阐释。对研究消费结构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进行阐述和探讨,为后面的研究奠定基础。第三章,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演进。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演变过程、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再进一步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进行国内及国际比较。第四章,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存在问题及致因分析。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进行了阐释。第五章,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演变趋势及优化对策。对未来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对构建科学的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对策和建议。总之,本文是以现阶段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消费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为支撑,采集大量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消费的历史数据,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以及预测性分析。希望为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贡献微薄之力。

李娜[5]2006年在《中国城镇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住房政策是事关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既是住房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城镇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住房保障水平过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难以保证,将会导致社会动荡和不稳定;但住房保障水平过高,处在发展阶段的中国政府将难以承受,并将影响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因此,需要在充分认清中国社会经济及住房发展背景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适度”的住房保障水平。本文的住房保障水平以“住房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其中,凡是表现为政府对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投入的,不论资金来源,都被列入住房保障支处的范畴。由于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的确定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本文从政府的供给能力、居民的需求和住房市场状况三个角度分别选取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及居住水平和住房市场状况三个因素共十二个指标综合考虑。通过运用1998—2004年历史数据,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计算各因素指数以及理论住房保障水平指数,再用敏感度分析方法定量分析各因素对住房保障水平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对住房保障水平的确定影响程度最大。为简化计算,本文仅从最敏感因素即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出发,根据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借鉴已有适度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模型的思路,在其基础上增加一个住房保障支出系数,构建我国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确定模型,计算出我国适度住房保障水平即住房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应在1.71%—4.59%之间。同时,通过国际间横向比较,发现这一理论计算结果基本与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着重对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的标准和意义加以分析和论证。为了更好地了解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的涵义和重要性,本文以北京市为例,在深入考察北京市住房保障实施现状的基础上,估算出北京市政府近几年住房保障支出为220917.6万元/年,得到北京市住房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64%,不足我国适度住房保障水平最低标准的二分之一的结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目前北京市的适度保障支出应在59亿元/年—159亿元/年之间。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在我国住房保障增量发展的背景下,北京市仍需要加大力度解决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梁其翔[6]2016年在《中国居民消费实证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消费率长期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且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呈下降的趋势。“中国居民消费率偏低”的观点被广泛接受。大量的学术文献通过分析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模式来解释这种现象,但结论并不一致。一些学者对中国居民消费率数据的可靠性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中国支出法GDP的核算方法与国际通用标准存在差异,且这种统计差异的影响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被逐步放大,导致中国中国居民消费率数据实际上不可直接用于比较分析。因此,中国居民消费率并非“偏低”,而是“被低估”(朱天等,2013;王秋石,2014)。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从实证的角度回答中国居民消费率究竟是事实偏低,还是统计上存在较大偏倚。本文主体结构分成三个部分:第一,对比中国支出法GDP核算方法与国际通用标准的差异,找出影响居民消费率可比性的统计差异项目与未观测支出。第二,估算“自有住房虚拟租金”、“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未观测消费”、“政府部门公款消费”等统计差异项目或未观测支出,实证分析这些支出对中国居民消费率计算的影响。第三,基于实证研究结果,提出修正的中国居民消费率,并与同类研究、国际数据进行比较,判断中国居民消费率是否存在事实偏低。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中国支出法GDP核算方法与国际标准的主要差异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居住消费项下的“自有住房虚拟租金”的计算方法异于国际通用的等价租金法或使用者成本法。二是由于数据收集调查方法相对落后,中国“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流失为个人消费”的部分无法被正确统计。三是中国特殊国情下,居民的公款消费支出被错误统计为政府部门或企业部门支出。经比较分析,“自有住房虚拟租金”、“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流失为个人消费”、“公款消费”导致中国居民消费率被低估。2、中国居民消费率存在低估。首先,采用国际通用的使用者成本法重新估算中国的自有住房虚拟租金,2006年至2012年间的中国居民消费率被低估的幅度在5.74%至11.97%之间。其次,参照国际上未观测经济测量的思路,估算2005年至2012年由于中国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流失为个人消费的部分导致居民消费率低估的幅度在3.97%至9.74%之间。另外,利用2013年至2014年“中央八项规定”对政府部门公款消费行为路径的冲击,估算2011及2012年全国公款消费规模约占当年公共财政支出的6%,政府部门公款消费导致居民消费率被低估约1.42%。综上,2006年至2012年,修正后的中国居民消费率均值为49.25%,高于同期官方数据35.81%的均值;修正后的最终消费率为59.82%,高于同期官方数据49.18%的均值。3、通过国际间“居民消费率”比较,修正后的中国居民消费率合理,不存在显著偏低。修正后的中国居民消费率虽然仍低于欧美国家同期水平,但中国居民消费率与其他亚洲国家同期水平接近,具有合理性。

杨婷[7]2018年在《中国城镇居民的金融资产与住房资产的财富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传统依靠投资和出口驱动的发展模式显得后劲不足,而国内需求不足的现状一直未得到有效缓解。如何有效刺激内需是当前推动中国经济成功转型所亟待解决的一项议题。在传统的消费函数中,居民持有资产所累积的财富是支撑其消费的坚实基础,而资产价值波动所引起的消费支出变化被学术界定义为“财富效应”。本文聚焦于中国城镇居民资产组合中最重要的两类资产——金融资产和住房资产的财富效应研究。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了两项资产财富效应的传导机制,然后从时间序列和省际面板数据两个维度验证两项资产财富效应的存在性、地域差别以及消费结构差异,研究发现:长期来看,中国城镇居民住房和股票资产存在微弱的财富效应且前者强度大于后者;住房资产的财富效应存在地域差别,东部地区为负,中部地区不存在,西部地区为正;住房资产价值变动对生存型消费无影响,抑制了发展型消费支出,对享受型消费有微弱的促进作用;储蓄资产阻碍了当期各类消费支出的扩大;可支配收入对消费支出始终存在显著的刺激效果。最后,本文针对上述结论,提出政府应当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切实保障居住者权益;引导股市平稳有序发展,加强投资者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预防性储蓄动机;有效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等四点建议,以期对于有关部门制定政策以促进财富效应更好地发挥效果、拉动国内需求有所助益。

孙国锋[8]2003年在《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演变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消费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已经全面摆脱了短缺经济时代,买方市场取代了卖方市场,大多数商品出现供过于求,市场竞争剧烈,并且,最近几年市场已经出现通货紧缩迹象。国家连续几年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货币政策,自1998年连续八次下调银行存贷款利率,这些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并非很理想,而且,这样的政策不能持久。增加国内有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启动和引导居民的积极消费才是持久的、长期的。本文从多方面研究了我国居民消费行为演变趋势、特征和规律,并运用西方新古典消费理论并结合中国具体实际情况,对改革开放前后(主要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居民的消费行为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第一,对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居民消费行为定性分析。本章以消费者行为理论为依据,分三个时期分析了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所处的外部环境及其自身行为特征,从而奠定实证研究假设:中国居民的消费行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双轨制”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分别适用于凯恩斯绝对收入理论、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理论和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以下简称三大理论)。 第二、对不同时期中国居民消费行为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1952~1978年我国居民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现期收入水平,消费是短视的,一期的,预算约束很强。农村居民的消费除了受当年货币收入影响外,还受其当年实物收入和工农业产品比价因素的影响。1979-1992年,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消费行为都具有“不可逆性”和跨时消费性。城镇居民所享受的补贴对居民的消费行为影响较弱,不具有解释力。农村居民的过去消费对现期消费的影响也很弱不具有解释力。但从全国来看,过去消费对现期消费是有一定影响的。1993年后,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全国居民持久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小于暂时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而城镇居民持久收入边际消费倾向大于农村居民的持久收入边际消费倾向,相反,暂时收入边际消费倾向小于农村居民暂时收入边际消费倾向。全国居民消费的持久收入弹性大于暂时收入弹性。城镇居民的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的消费收入弹性都大于农村居民收入弹性。 第三、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演变特征研究。本章详细研究了改革开放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品消费结构演变趋势和变动速度以及消费倾向的变动特征。结果表明,各类消费品的消费支出稳定增加,居民消费结构明显改善,消费结构变动速度逐渐加快。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比重呈下降趋势,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品的消费比重呈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演变及1〔形响因素研究增加趋势.但各类消费品在城镇和农村居民之间及不同时期,消费结构和消费倾向变化不同.而且各时期居民消费行为的演变特征很好地解释了当时社会形态和经济制度的变革。 第四、中国居民消费差距研究.本章研究了中国居民地区间消费差距、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以及居民内部消费差距.地区间城镇居民拥有耐用品数量差距不断增大,消费品档次越高差距越大。东部和西部消费支出差距先增大后缩小,东部和中部消费支出差多巨是逐渐增大的,而西部城镇居民消费支出逐渐超过了中部.城镇居民内部消费差距增大,而农村居民内部消费差距是先增大后缩小.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地区差距逐渐增大,并且东西差距大于东中差距大于中西差距.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东西、中西差多巨先增大后缩小,特别是中西差距明显缩小,而东中差距一直增大.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总的是先缩小后增大。 第五、研究了中国社会保阵制度改革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及政策选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具体表现在改革对居民消费支出、消费预期和消费心理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影响居民消费行为方式.而这种影响也是改革的特定时期,即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非制度变迁所期望的效果。目前,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我国扩大居民消费,提高消费倾向的重要制约因素.如住房制度的货币化改革对居民消费行为有直接的影响. 第六、中国居民消费结构趋势预测.居民消费行为的变化过程主要反映在消费结构上,而消费结构主要受居民收入水平和生产力水平的影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而居民收入在不同阶层之间有较大差距,则消费结构差异明显.本章主要利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研究同一截面上随着各阶层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居民消费结构变化趋势并进行趋势预测.

闵秋红[9]2016年在《住房对中国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在分享不断增进的物质利益时,也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幸福感。作为家庭物质财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住房在居民生产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居住等级化现象已初见端倪,住房正逐步成为影响居民福利水平的关键因素。在当前中国“幸福停滞”的背景下,分析住房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显得尤为必要。本文综合采用Ordered Probit、GLM等多种统计方法,考察了住房价格、住房数量和住房面积对中国居民幸福感的总体影响及其结构性差异,进而揭示其政策含义。结论表明:中国住房价格总体水平过高,但地区差异较大;住房价格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与房价上涨速度正相关,住房面积和住房数量具有正的幸福效应;住房价格每上升1%,居民感到“非常不幸福”的概率将提高2.43%,感到“非常幸福”的概率将下降47.53%。按地区、户口和性别分组还发现,住房价格对中国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具有群体差异性,西部和中部地区居民的幸福感因房价上涨的“挤出效应”而降低,东部地区的居民因“示范效应”会感觉更幸福;农业户口的居民更看重住房数量,城镇户口的居民更看重住房面积;男性较女性受房价上涨的负面影响更大。基于以上研究,本文认为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推进金融市场体制改革以及转变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有助于稳定住房价格和增进人民福祉。本文的分析不仅可以丰富和完善现有理论成果,为破解“伊斯特林悖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还可以为房价调控和制定以幸福为导向的公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这对于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张杨[10]2006年在《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支出数量研究》文中指出住房作为一种兼具投资品和消费品双重性质的特殊商品,理论界对其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其投资价值,对其作为一种消费品的消费价值关注较少。作为专门研究消费的一个领域——消费经济学,其领域内许多学者对住房消费的研究也常常限于定性分析,缺乏针对性。然而,由于住房消费有其不同于其他消费的特殊性质,对其进行专门的定量研究具有较大的实践意义,并且借助先进的计量模型将学术界一直争论的一些焦点问题通过定量的数据表达出来也成为了当下学术研究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本文选取了三个视角对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行为进行专门的数量研究:第一,何种消费函数理论的前提假设能够更好地拟合居民住房消费总量的行为模型?第二,居民住房消费占总消费的比例如何,其消费投向系数如何,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如何,这些能否通过先进的计量模型定量地表达出来?第三,不同地区及不同年份间居民住房消费的倾向是存在差异的,能否将这种潜在影响住房消费的地区效应和时间效应定量地表达出来? 在这种研究思路下,笔者首先在研读了消费经济学经典文献及消费函数理论的基础上,深入钻研了几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计量模型对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行为研究的适用性,结合一些中外文献中对住房消费的研究成果,厘清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行文框架。其后,选取了中国城镇居民近10年来的住房消费及相关数据以及中国三大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环渤海湾地区经济圈)中11个代表城市(上海、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北京、天津)近5年来的住房消费及相关数据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回归分析研判了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行为模型的适用函数假设;利用ELES模型定量计算得出了诸如住房消费的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等利用一般的计量模型难以计算的数值结果,并针对政府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最后借助Panel Data模型将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的地区效应和时间效应等潜变量成功地定量识别,并对计量结果进行了现实佐证。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中国及三大经济圈中一些代表城市的诸如住房消费收入弹性、价格弹性、时间效应及地区效应等经济指标定量计算得出并进行对比,得出了较有新意的结论;二是将ELES模型和Panel Data模型成功引入到了对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行为的数量研究上来,弥补了一些传统的统计方法无法实现的计量功能缺陷。 由于研究经验、能力和时间、资源等方面的限制,本文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样本的选取、数据的收集、数量结论的深入解释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遗憾,这些问题也有待后续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D]. 李四美. 华中农业大学. 2007

[2]. 收入不平等、流动性约束与城镇家庭消费[D]. 修磊. 山西财经大学. 2017

[3]. 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与消费研究[D]. 邹红.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研究[D]. 崔靓. 吉林大学. 2017

[5]. 中国城镇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研究[D]. 李娜. 中国人民大学. 2006

[6]. 中国居民消费实证研究[D]. 梁其翔. 华南理工大学. 2016

[7]. 中国城镇居民的金融资产与住房资产的财富效应研究[D]. 杨婷. 东南大学. 2018

[8]. 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演变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孙国锋. 南京农业大学. 2003

[9]. 住房对中国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研究[D]. 闵秋红. 华中科技大学. 2016

[10]. 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支出数量研究[D]. 张杨. 浙江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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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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