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价值的潜在来源与现实来源及知识积累的乘数效应_劳动价值论论文

论商品价值的潜在来源与现实来源及知识积累的乘数效应_劳动价值论论文

论商品价值的潜在源和现实源及知识积累的乘数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乘数论文,效应论文,现实论文,价值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一个思路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乃至整个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基础理论。价值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Ⅰ分册,第75页。)。马克思指出:“使用物品当作价值,正像语言一样,是人们的社会产物。后来科学发现,劳动产品作为价值,只是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人类劳动的物的表现,这一发现在人类发展史上划了一个时代。”(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1页。)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作为“资产阶级制度的生理学——对这个制度的内在有机联系和生活过程的理解——的基础、出发点,是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Ⅱ分册,第183页。)

劳动价值论确立一百多年来,既经受了实践的考验,又遇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大量的事实证明,同一劳动时间或活劳动量,在多种生产要素的不同组合之下,不仅生产的商品使用价值总量不相同,而且生产的商品价值总量也不相同,虽然这两个总量变化的程度不完全一致,前者的增长一般大于后者。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日益提高,即使社会投入的活劳动时间总量变化不大,商品价值总量却是显著增加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几百年来,在物质财富惊人增长的同时,价值财富增长的幅度也远远超过劳动人数和劳动时间增长的幅度。这就不能不使人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各种非活劳动因素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和增值是不是起着某种“源泉”的作用?劳动价值论是不是需要在坚持的基础上向前发展?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资本论》及其手稿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丰富的理论宝库,至今仍然值得深入挖掘,从中获得多方面的启迪。它在分析剩余价值生产的自然基础时有这样一段论述:“良好的自然条件只提供剩余劳动的可能性,从而只提供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可能性,而绝不提供它的现实性。劳动的不同的自然条件使同一劳动量在不同的国家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量,因而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使得必要劳动时间各不相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2页。)我感到, 这里所说的剩余价值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区分,对于全面认识商品价值的源泉提供了理论方法上的一个重要启示。根据这一启示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实践,我认为,在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可能的、潜在的源泉,简称潜在源。这个潜在源是多元性的,包括劳动力、科学知识、机器设备、自然资源、资本等多种因素。二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实际的、现实的源泉,简称现实源。这个现实源只能是一元性的,这就是活劳动(包括日益扩大的“总体工人”的一切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活劳动是劳动力的实际发挥过程,是现实地创造商品价值的唯一的能动性的源泉。商品价值的一切潜在源,唯有通过活劳动,提高活劳动的质量和效率,才能转化为现实的价值财富。商品价值形成和增值的全过程,就是这两层源泉作用的有机的统一。这就是本文要说明的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一个新思路。

二、关于商品价值的潜在源

马克思虽然没有提出商品价值的潜在源的概念,但他作为一个伟大的唯物辩证法大师,在对劳动过程、劳动生产率和价值生产的分析中,几乎都涉及到了多种非活劳动要素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价值增值中的制约作用。下面列举几个主要的客观因素。

1.关于自然资源和自然力的作用

马克思指出:“农业劳动的生产率是和自然的生产条件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由于自然条件的生产率不同,同量劳动会体现为较多或较少的产品或使用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2页。 )“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3页。)由此形成级差地租(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级差地租实质上终究是投在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59 页。)构成级差地租的超额利润,“来自劳动的某种较大的自然生产力,这种自然生产力和一种自然力的利用结合在一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26页。)

2.关于机器的作用

马克思指出“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不仅由于它直接地使劳动力贬值,……而且还由于它在最初偶而被采用,会把机器所有主使用的劳动变为高效率的劳动,把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提高到它的个别价值以上,从而使资本家能够用产品中较小的价值部分来补偿劳动力的日价值。因此,在机器生产还被垄断的这个过渡时期,利润特别高。”(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45—446页。)

如果说上述情形带有个别性、短期性的话,那么,下面的情形就是普遍的经济规律了。马克思指出:“如果说把机器看作使产品便宜的手段,那末使用机器的界限就在于:生产机器所费的劳动要少于所代替的劳动。可是,对资本家来说,……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机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30—431页。)这就是说,机器之所以被使用,按照一般经济规律,使用机器所能代替的劳动要大于生产机器所耗费的劳动,从而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价值;按照社会化商品经济的规律,使用机器所能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总量)要大于机器自身的价值,从而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如果机器没有这种潜在的效率,谁(个人或社会)会生产和使用机器呢?

3.关于资本的作用

马克思指出:“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部分,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0页。)

马克思还分析了资本的规模对价值增值的作用,指出:“单单资本量的增加同时也就包含资本的生产力的增加。……在更加广阔的基础上进行的再生产即积累,即使它最初只表现为生产在量上的扩大(在同样的生产条件下投入更多的资本),但在某一点上也总会在质上表现为进行的再生产的条件具有较大的效率。因此,产品量增加的比例要大于在扩大再生产即积累中资本增加的比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Ⅱ分册,第595页。)“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因此,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6—687页。)

关于劳动力和科学知识的作用,由于其特殊性,将在后面专题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多种形态的非活劳动因素的确是商品价值形成和增值的必要条件和潜在源。这种潜在源虽然只是作为一种潜在的可能性存在,但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没有这种客观可能性,不仅不可能进行创造价值的活劳动(人们不可能赤手空拳地进行劳动),而且同一活劳动也不可能形成更大的价值量。

当然,我们把自然条件、机器、资本等称之为价值形成和增值的潜在源,绝不是说它们能够自动创造价值,它们的价值或价格在生产中能够自行增值。而是说它们作为客观的生产要素能提高活劳动的质量和效率,从而使同一活劳动时间形成更大的价值量。这是理解商品价值的潜在源的关键。

三、关于商品价值的现实源

如前所说,所谓形成商品价值的现实源,就是指创造价值的活劳动,它的结晶构成全部商品价值的实体。马克思指出:“只要承认某种物品的效用,劳动就是它的价值的源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88页。)价值纯粹归结为劳动量。 ”“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任何别的‘物质’。”(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132页。)

这个创造价值的唯一的现实源,包括越来越宽广的一切生产劳动。马克思对生产劳动问题有一系列论述,其中有两段论述我感到更加值得重视。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Ⅱ分册,第476页。)。 “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6页。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同时根据生产劳动和创造社会财富的实践的发展,可以把生产劳动界定为一切生产和提供使用价值(包括物质的、精神的、服务的形态)的劳动,其生产人员包括一切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当然,这里有一个大前提,就是投入生产的总劳动量必须保持在社会必要的限度内。

在明确了生产劳动的内涵和外延之后,就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构成生产劳动的必要因素是多元性的,包括活劳动和多种非活劳动因素,而且多种非活劳动因素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和增值具有潜在源的作用,那么,为什么把商品价值的实体唯一地时结于活劳动呢?我认为其理由至少有以下几点:

第一,尽管生产过程的因素是多元的,它们都是生产的必要条件,“谁也离不开谁”。但必须承认,活劳动(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发挥过程)是生产过程中唯一的主体性、能动性的因素,是价值生产过程得以进行的唯一的启动力和能动力。

第二,一切非活劳动因素作为价值形成和增值的“源泉”作用,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又只是潜在性的和可能性的。唯有通过活劳动,或者转化为现实源,才能实际地形成和增加价值。离开了活劳动(价值的现实源),一切潜在源都不能转化为实际的价值。

第三,优良的自然条件、先进的机器设备、适度的投资规模等对价值增值的客观潜在功能,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作为生产的物质要素直接地起着提高活劳动的质量和效率的作用。一是提高劳动的复杂程度,二是提高劳动的生产效率,由此才能使同一劳动时间创造出更大的价值。马克思所指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页。)因此,在同一时间内,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马克思又指出:“生产效率更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大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14页。)

第四,创造价值的劳动(活劳动)不能单纯地理解为人的生理上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劳动创造价值是一种社会行为。马克思指出:“劳动不是在任何情况下表现为价值。劳动表现为价值,是由‘消耗在物上的劳动的一定社会方式’决定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1页。)“产品(也包括土地产品)市场价值的决定,是一种社会行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5页。)马克思关于形成单个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规定,明确地指明这一点。他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程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2页。)这就告诉我们,一定量的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的大小,不能单纯地看劳动者生理上支出的体力和脑力的大小,还要看这种支出和其他劳动条件结合的状况,同时还要看不同企业、不同部门、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的生产条件的比较状况。如果比较的结果,一定的活劳动与之相结合的其他生产条件更加优越,那么,同一体力和脑力的支出就会成为更加强化的劳动,从而形成更大的价值量。

第五,作为与商品价格不同的价值,必须有等质性、客观性、实体性、基础性。按此理解,只有人类的抽象劳动才具有这样的品格。认为产品的效用决定价值的观点从根本上说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把这种效用理解为使用价值,那么,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恰恰是不同质的。即使抽象出使用价值一般,那也只能是概念上的,怎么也不会找到它的等质的客观的实体。如果把这种效用理解为人的主观需要和评价,那么,人们对同一种产品的需求和评价是因人、因时、因地有别的,因而永远达不到价值所要求的等质性、客观性、实体性和基础性。说来说去,到最后,只好用决定商品价格的供求关系来说明价值的决定。这样的逻辑,连一些有头脑的西方经济学家都认为是站不住脚的。

分析到这里,势必涉及到《资本论》中的这样一个观点:“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总量总是相同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0页。)如何看待这个观点呢?

首先,这个观点是以马克思分析问题的假定条件为前提的。他说:“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的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页。)在每一个价值形成过程中,较高级的劳动总是要化为社会平均劳动,例如一日较高级的劳动化为X 日简单的平均劳动。因此,只要假定资本使用的工人是从事简单的平均劳动,我们就能省去多余的换算而使分析简单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24页。)这样一来, 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不管劳动生产力如何变化,只会增加同一劳动时间生产的使用价值总量,而不会增加价值总量,从而使单位商品的价值完全随着使用价值总量的增加而相应地降低。

其次,马克思提出上述假定条件不无理由,它的确使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及其量的变化的分析减少了不少的麻烦。但他由此简单地推导出上述的结论,则是不严密的,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既然价值的形成是一个社会行为、社会过程,它就必然要反映不同空间(企业、部门、国家)和不同时间(不同的生产时期)的生产条件的差别及其变化。所以,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一般会引起劳动质量(复杂程度和由效率变化引起的强化程度)的提高。提高是常态,不变是个别。在这种情况下,同一劳动量不仅会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总量(质量和档次也会有程度不同的提高),而且会生产更大的价值总量,当然前者增加的程度一般会大于后者,从而引起单位商品价值不成比例地降低。也就是说,同一活劳动在生产力提高的条件下,一般会导致“三维”结果:使用价值总量增加、质量提高;价值总量也有所增加;单位商品价值不成比例地下降。这种情形,既可以发生在一个部门的企业当中(如个别企业提高劳动生产力,就可以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也可以发生在一个部门(如果一个部门普遍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劳动质量和效率高于过去,或者超过社会平均水平,这时部门的同一劳动就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还可以发生在整个国家(如果一个国家普遍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劳动质量和效率高于过去,或者高于世界的平均水平,这时本国的同一劳动就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这种情况,已为世界商品经济发展的全部历史特别是一个世纪以来发展的历史所证实。

四、关于劳动力的作用和科学知识积累的乘数效应

劳动力和科学知识,既具有商品价值潜在源的属性,又具有商品价值现实源的属性,所以需要专门考察。劳动力和知识作为商品,本身具有价值。但这里是把它们作为生产要素,考察它们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作用。

关于劳动力及其商品形态的特点,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0页。 )“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置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对劳动力这个生产要素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19页。)可以看出, 劳动力作为人身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在进入生产过程以前,是商品价值的潜在源,不过它是多种潜在源中唯一的能动的因素。劳动力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在于它本身就是活劳动,能直接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因而是商品价值的现实源。在这里,仍然存在着价值的潜在源和现实源的区别,以及潜在源向现实源的转化过程。不过,只有劳动力才是价值的潜在源和现实源存于一体的唯一的生产要素。

经济学理论和实践证明,就人和物这两方面的生产要素来讲,劳动力是首要的、决定性的生产力。马克思指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2页。)而决定这个人的生产力发达程度的关键因素则是科学知识。

马克思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力本身……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7页。)这就是说, 大工业的发展使科学技术成了最主要的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

马克思在说明科学知识在推动生产、创造财富中的巨大作用时,还深刻地分析了几个“不成比例”的关系。

(1)在这样的社会生产中, 人们付出的单纯的“劳动和由这种劳动看管的生产过程的威力之间在质上的不成比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8页。)。后者大大高于前者。

(2)在这样的生产过程中, “已消耗的劳动时间和劳动产品之间惊人的不成比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8 页。)。后者大大超过前者。

(3 )科学技术在生产中发挥的“巨大效率……和生产它们(指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引者注)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7页。)。 前者大大超过后者。

(4)“在各种物化劳动中,科学是这样一种物化劳动, 在这里再生产,即‘占有’这种物化劳动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同原来生产上所要求的时间相比是最少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 卷, 第567—568页。)即是说,最初发明创造一种科学技术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与后人学习、继承、再造它所花费的劳动时间是不成比例的,后者大大小于前者。

马克思还分析了科学作为生产力的表现形式,指出:“社会生产力……不仅以知识的形式,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生产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0页。)这里所说的器官,主要指生产工具等固定资本, 马克思又称为“物化的知识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9页。)。

学习上述马克思关于科学知识的精辟论述,联系人类正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新情况,围绕本文的主题,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提出。

第一,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知识及其向生产的转化,不仅是首要的、最主要的生产力,同样是首要的、最主要的价值源。在这里,价值的形成过程,仍然是价值的潜在源和现实源的有机统一。作为人们积累和掌握的知识,包括物化的知识和脑化的知识,都是巨大的价值潜在源;它们只有运用于生产过程,才能转化成高质量、高效率的活劳动,从而创造出惊人的价值财富。

这里有必要分析一下物化劳动在价值增值中的作用。既然物化劳动的价值只是转移到产品当中,为什么说它们是价值的潜在源呢?这是由于它们作为生产要素发挥作用的使用价值(一种物质的生产条件),一旦和活劳动结合起来,就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同一活动劳动量创造出更多新价值。物化劳动的技术性能愈先进,这种作用愈显著。但不论这种作用多大,都不能理解为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知识的积累具有显著的乘数效应。大体上说,人类社会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前,经济的发展主要靠资源、资本的积累。这种积累的数量及其对生产的推动作用,虽然可以增长,但毕竟是有限的。而且,这种积累的经济效益与积累的数量存在着边际效益递减的趋势,而人类科学知识的积累则与此不同。(1 )科学知识积累具有连续性和无限性,它不受历史时空条件的限制。只要是有用的知识,人类社会几千年代代相传,越积越多。(2)人们学习、 继承科学知识所花费的劳动总是小于科学知识的发明创造所花费的劳动,因而科学知识积累过程本身就包含着越来越大的比较效益,(3 )科学知识积累的数量与它在推动生产中的作用,不仅不存在边际递减规律,恰巧相反,后者总是超过前者。特别是知识的创新和质量的突破,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社会经济的巨大飞跃。因此,科学知识积累的作用远比资源、资本积累的作用大得多。它不仅对使用价值财富的增长,而且对价值财富的增长,具有递增的倍加效应。

第三,科学知识的巨大作用和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地位。在商品经济必然存在的历史限度内,科学知识在发展生产力中的作用的增强,不会否定劳动价值论,相反使这一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和丰富。科学知识的积累大大提高了人们劳动的素质和效率,增强了价值的潜在源和现实源,使知识劳动成为创造物质财富和价值财富的主要源泉,知识劳动者成为社会劳动者的中坚和推动社会前进的主导力量。马克思说过:“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社会便会崩溃”(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8页。)。 随着科学知识的惊人积累及其在发展生产力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劳动者个人逐渐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产品逐渐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个人产品的分配逐渐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劳动成为人们乐生的第一需要,因而个人付出劳动不再需要计较等价的回报。同时,由于劳动的巨大效益所依靠的动因——知识的积累——成为全人类(全世界和全部历史)的共同财富,个人也不应该再计较等价的回报。这样一来,劳动表现为价值和商品经济存在的必要性就消失了。这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可能存在,但不再表现为特殊的价值关系了。从而劳动价值论就会退出历史舞台。

五、确立价值二层源泉论的重要意义

将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分成潜在源和现实源两个层次,我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有利于全面、科学地反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形成过程。商品、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一切形态的生产性的活劳动是直接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同一活劳动量——一定体力和脑力的支出,由于同多种不同质量和数量的非活劳动要素相结合,的确会形成不等的价值总量。长期以来,人们要么看不到这个矛盾,要么回避这个矛盾,要么简单化地解释这个矛盾,结果影响了劳动价值论的说服力。现在,通过提出价值的潜在源和现实源这两个层次的概念,既在创造价值的源泉上如实地坚持了“一元论”(活劳动),又在制约价值增值的条件上如实地坚持了“多元论”。这就更加实事求是地全面地反映了价值的源泉和形成过程,使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其次,有利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吸取西方经济学关于价值和价格理论的科学成分,同时,克服劳动价值论的不足之处,推动价值理论向前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以劳动的二重性学说为枢纽,着重阐明了价值的社会规定性和劳动创造价值的唯一性,为批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揭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一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这是劳动价值论的主要贡献和历史作用。但是,它对价值形成过程和条件的分析总的说来显得过于抽象和简单,因而在用于指导发展商品经济的实践上有所局限。现代西方经济学大都反对劳动价值论,因而从根本上说没有科学的价值理论;但它们对价值、价格形成过程和因素的分析比较具体,强调数量分析,接近市场经济的现实,其中(如对产品边际效益的分析等)包含有不少的科学的成分。现在,通过确立价值的潜在源和现实源这样两个层次(既区别又结合)的思路,就为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综合东西方价值理论的科学成果,克服各自的局限性,全面发展价值理论,提供了一个合适的理论框架。

最后,有利于正确理解和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的问题。把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区别为潜在源和现实源这样两个层次,为市场经济社会中收入的分配及其评价提供了两把社会尺度。一把是市场公平的尺度,一把是社会公平的尺度。

资本、土地等多种客观的生产条件,是商品价值的潜在源,也是市场体制下收入分配的根据。虽然资本、土地不能现实地创造价值和收入,但它们的投入必须有偿进行,并要获得相应的回报(利润、利息、地租等)。其理由是:(1)资本、土地等是生产的必要因素, 能提高活劳动的质量和效率,具有价值增值的潜在可能性;(2 )它们是有限的资源,不是像空气一样能够按需要自由索取的东西;(3 )它们一旦被占有,就形成各自的所有者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收入的回报,谁会投入资本、土地这些生产要素呢?可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的必要的基本的原则,也是市场公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这种做法,是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发展的。

活劳动(包括一切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的源泉,劳动者是一切收入的现实的创造者。所以,从现代社会公平的要求及其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发展趋势上看,劳动应该成为收入分配的主要根据,收入分配应该向劳动者特别是构成知识经济时代主体的智能劳动者倾斜。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收入分配中,更要明确坚持按劳动分配为主的原则。

我们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把按劳分配为主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收入分配的客观规律,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公平与市场公平相结合的要求。在我国现阶段收入的分配中,一定要努力实现这两个方面的最佳结合。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源泉和性质问题要作正确的理解。

一是要把收入的分配和价值、收入的创造区别开来。有人以为,既然资本、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又承认它们具有增值的客观可能性,那么它们得到的收入回报就是它们自身创造的了。这是误解。如前所述,资本、土地尽管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并具有增值的可能性,但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必须通过劳动者的活劳动;而且,按照价值的社会规定性,一切非活劳动因素的作用在生产过程中只是意味着提高活劳动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创造商品价值(包括收入)的唯一的现实源泉只能归结于活劳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按照经济学家(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引者注)通常的理解,资本是以货币和商品形式存在的积累的劳动,它象一切劳动条件(包括不花钱的自然力在内)一样,在劳动过程中,在创造使用价值时,发挥生产性的作用,但它永远不会成为价值的源泉。资本不创造任何新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Ⅰ分册,第73—74页。)“土地所有权和资本,对于它们的所有者来说,是收入的源泉(指分配收入的根据——引者注),也就是说,使它们的所有者有权占有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可是它们并不因此成为它们的所有者占有的价值的源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Ⅰ分册,第74—75页。)这个原理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是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性质作具体的分析。这里主要分析按资分配的性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资分配的性质,大体上有三类情况。一是公有制的投资收入,总的状况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是剥削收入。二是一般劳动者的投资收入,这也不是剥削收入,只不过是将他们自己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分回来一部分而已。三是私营企业主和外商的投资收入外,撇开他们可能参加劳动的收入和投资的风险收入,则还有剥削的性质。资产虽然是创造价值的必要条件,但只有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收益的必要性,不能否定资本主义的剥削性。但只要是合法经营的资本收入,则应受到鼓励和保护。至于各种非法的收入,不管其来自何方,都应坚决取缔。

标签:;  ;  ;  ;  ;  ;  ;  ;  ;  ;  

论商品价值的潜在来源与现实来源及知识积累的乘数效应_劳动价值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