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实践问题拓展研究_唯物辩证法论文

学术界实践问题拓展研究_唯物辩证法论文

学界对实践问题的拓宽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学界哲人的笔锋已经触及实践规律、实践异态效应、实践辩证法、实践无意识等以前未曾涉猎或探讨较少的新领域和新课题,使我们对实践问题的视野更宽广、更开阔。

一、对实践规律的不同看法

实践作为一种主体改造客体的物质活动,它与其他物质形态的运动一样,也有其自身内在的发展规律。所谓实践规律,是指实践活动过程中,实践自身各要素之间形成的一种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此,学者们从不同的方面提出各自的看法。肖新生认为,根据对实践活动不同角度的考察,可以抽象出不同的实践规律来:1.需要—实践—需要的循环规律;2.目的、手段、对象、结果相互作用的规律;3.实践的分化规律,是指实践形式在不断分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必然联系:(1 )实践形式的分化是由单一向复杂、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2 )实践形式的分化是客观的,是实践中内在矛盾和实践工具作用的结果;(3 )实践形式是历史的具体的,是一定历史时期内实践工具水平的体现。实践规律决不至这三条,随着对实践规律研究的深入,一定会有更多的规律被揭示出来。崔自铎提出并论证了实践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统一律和实践正负效应统一律。实践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规律是指:举凡有主体存在、有主体活动的地方,就存在着主体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世界,并同时必然要受当时一定自然、社会、自身状况的制约和影响。这一规律的根据在于主体与客体、主体与环境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与客体(包括环境)对主体的制约,具体地表现为主体实践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实践正负效应统一律,是指凡是有人类社会实践发挥作用之处,实践总是表现为正负两重效应,即实践不仅为人类带来改造世界的利益,而且同时还会产生这样或那样、或大或小的负作用。这一规律的实质在于它反映了实践活动中的实践功能二重效应之间特定的本质联系。如果说实践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统一规律反映的是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之间本质的、必然的、重复的关系的话,那么实践的正负效应统一律则反映着实践活动对主体的利害(价值)功能、作用和意义的二重性。常绍舜认为应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实践活动规律,社会实践活动的系统特性表现为:1.社会实践活动是由实践主体、实践手段、实践对象三部分构成的统一整体;2.对于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又都存在着不同的构成层次;3.构成社会实践活动的三个要素是按照一定规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4.任何社会实践活动总是处于一定的环境中,环境因素是社会实践活动保持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过程,就是实践的要素、层次、结构和环境的共同作用过程。我们在考察或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综合把握这几方面,不能忽视其中之一,否则就会影响社会实践活动的整体功能。

二、关于实践的负态效应问题

不少学者认为,一般说来,人们的实践活动,通常能够而且总是尽最大可能地遵循着“利真善美”及其统一尺度,去能动而现实地塑造外界客体和主体自身,从而创造出一个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人化的现实世界的;但另一方面,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缺陷”,即有不符合“利真善美”及其统一尺度的地方,从而造成一个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有害的现实世界。从实践的整体结果看,是具有两重性的。除了正效应外,还具有负效应。正效应和负效应是实践活动及其结果必然存在的两种价值效应关系和形式,它们分别以肯定形态和否定形态确证着人的本质力量和实践能力,有着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必然性。

崔自铎的文章分析了实践负效应的表现:1.人类实践的负效应,首先表现在生产实践、科学实验以及人类生活实践对自然界产生的负效应上,典型的就是生态失调、人口爆炸和环境破坏;2.实践负效应在社会领域中表现的实质,是其对于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对人类自身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第一,它创建了一个具有历史局限性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体系。第二,它提供了一个具有历史局限性的上层建筑体系。第三,它创造了一个消极的意识形态体系;3.社会实践负效应还表现在精神、思想领域,如黄色报刊、黄色读物、黄色电影、黄色音像制品等,便是由消极实践直接引起的。他还指出,实践正负效应的具体表现形式基本上归结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以正效应为主导的正负效应相统一的形态;第二种类型为负效应型实践,例如侵略战争、剥削制度下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实行的专制,以及吸毒、卖淫现象等活动;第三种类型为正负效应交错、结合的实践形式。

谈到实践活动负态效应的根源,王永昌认为,社会体制的不合理性,特别是存在着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制度;人的主体性素质的不完善性;实践活动中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矛盾等等,都是异态化效应产生的根源。山石认为,实践结果之所以存在着异态化现象,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决定的:第一,人为世界的价值规范性;第二,人为世界的客观独立性;第三,实践力量的独特性;第四,实践主体的本质力量的历史局限性。杨玉指出,实践的负效应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实践自身的矛盾运动,伤害间接客体、伤害间接主体、破坏主客关系都是可能的,这是形成实践负作用的内部根据;历史上形成的一系列错误成见、狭隘眼界、排他心理和狂妄态度,由于历史的惯性仍在发挥着作用,激化着实践的负效应;自私心理和贪婪行为对实践负效应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有些同志强调,在当代,人类实践向高度智能化、社会化、技术化方向发展,实践的规模和效应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但它带来的副作用即异态化效应也同时态地达到了空前的惊人水平。哲学不能回避历史和人生最尖锐、最紧迫的问题。在当代,认识和避免实践的负效应就是一个涉及人类前途和命运的重大课题。

三、关于实践辩证法问题

熊哲宏认为,马克思把辩证法置于人的实践活动所构成的具体的历史的主客体关系之中。辩证法第一次真正属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了。成为实践的辩证法。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和核心范畴,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研究实践活动的辩证本性,并从实践的辩证本性去认识客体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认识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自然与历史的辩证统一关系。倾听实践的呼声,反映实践的要求,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的根本所在。自然辩证法得以成立的理论前提是实践的辩证法,马克思的实践辩证法也具有历史辩证法的意义。张一兵的文章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理论本质科学确证的历史性探究,展现了以历史的社会实践为核心的唯物辩证法理论系统框架。实践辩证法是全部客观辩证法反映到主观辩证法中来的结构性和进程性中介,客观辩证法必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得到客观的逻辑重组,客体的联系和结构通过人的客观实践有序性发生再构。所以主观辩证法只能反映实践辩证法折射过的客体辩证法和它自身的运动过程。这样,主观辩证法的本质逻辑就不是一般的客体结构,而是实践的结构,人的辩证认识,辩证的逻辑运演必然统一于实践的客观辩证法。客体辩证法的逻辑不是主观认识的逻辑构造,而是物质对象特性的关联在人的实践进程中的有序再现,最后,主观辩证法只有通过实践辩证法的逻辑才能历史地反映客体辩证法和实践进程本身。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形成唯物辩证法理论结构的基础是实践的逻辑,实践是全部唯物辩证法理论的本质。孟宪忠撰文从马克思的辩证法来源、使命两个方面,论证了马克思的辩证法本质上是人类实践活动的辩证法。认为:1.马克思的辩证法的主要的现实的来源是对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实践活动所包含的种种矛盾、对立和冲突的分析,而不是直接地把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重新归结为自然的辩证法。2.马克思的辩证法的根本使命既不是用辩证法说明“世界是怎样”,也不是用辩证法说明认识的辩证运动把握自在世界,而是要运用辩证法理论自觉地在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中实现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实现改造世界与人的发展的统一。如果说古代哲学侧重客观辩证法,探讨了辩证法在客体世界的根据;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侧重思维辩证法,探讨了辩证法在思维领域的根据;马克思则在扬弃前两种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了相对独立的实践辩证法,探讨了实践辩证法在人类实践活动领域的客观根据。实践辩证法是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赵玉瑾认为实践辩证法是马克思实现哲学变革的起点。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践辩证法,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占有总体性的地位。1.实践辩证法是现存感性世界唯物辩证法的集中表现。实践辩证法体现着人和周围世界之间的现实联系,能动地推动着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发展,它集中地表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2.实践辩证法是建立客观和主观辩证联系的桥梁。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唯物主义的新形态,它高于其它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就在于,把实践引入认识论,说明了认识的起源和发展,确定了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和根本目的。所以,主观反映客观只能在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实现,反映的正确与否,也必须由实践来检验。3.实践辩证法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根据。论者强调,深入研究实践辩证法,对于科学说明各种对象性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对深刻理解唯物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及其内在联系,都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计划的根本依据和前提。

四、关于实践无意识问题

黄盛华著专文论述了实践无意识问题,这在国内学术界还是第一次。其主要观点是:1.当今社会中由于工业化浪潮所导致的诸种全球性危机足以表明,人们对自身所展开的实践活动并未真正建立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思维模型,实践的复杂结构与功能显现的许多方面至今还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和反省。在主体的思维结构中。这种客观存在着并对人们的生存自始至终起着作用,却未被人们所认识到的实践活动(包括实践符号、实践意义和实践规律等)就暂时处于自在的无意识状态,我们称其为实践无意识。实践无意识可以区分为实践结构无意识与实践功能无意识。实践活动就其要素构成来看,具有外在的实物操作与内在的思维操作这一双重结构,我们将这一实践结构中的无意识称为实践结构无意识。实践功能无意识首先表现为实践经验的积淀过程是无意识的;其次这种无意识形成的文化传统又无意识地制约和影响着人们的活动。2.如果说实践意识的相对性、选择性和不完备性的存在是实践无意识存在主观方面的根据,那么实践活动自身的随机性则是实践无意识存在的客观原因。实践活动的随机性规律突出地表现在个体实践意义向人类实践序列的整合过程中,而正是这种整合导致了个体实践意义的“流失”和个体实践无意识的产生。3.实践无意识研究的意义阐释。从古代自发的实践中介论、近代自觉的实践对象论到对实践无意识的探索,将哲学认识论对实践问题的研究引入了一个更深的层面。实践无意识问题的提出,是对实践观念和实践意识理论研究的深化和补充。实践无意识理论的研究还能在理性认识与非理性认识、科学主义认识论与人本主义认识论之间保持一种“张力”,有效地消融二者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另一方面,实践无意识理论又给悟性思维以合理的位置。

五、“科技第一”使实践观获得了新质

孟宪忠认为,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是透视实践问题的新角度。科学技术已日益成为整个社会生产、现代实践活动的第一生产力。运用第一生产力视角透视实践问题,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第一,实践活动是一种历史性活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具有不同的时代水平。生产力结构诸因素中哪一因素突出为第一生产力正是特定历史时期实践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论断的重要性,就在于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社会实践的时代水平。第二,当着历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后,还停滞于前一历史时期的实践活动水平,这种实践活动就必然具有反劳动生产率性质,具有破坏人与自然统一性的性质。我们应从推进历史而不是停滞历史、倒退历史的高度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第三,生产实践、科学实践、社会关系实践、精神生产实践的划分方法有其历史根据,面对今天“科学—技术—生产”一体化的趋势和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密切渗透的趋势,要对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得出新的认识。他还主张,面对科学技术成为当代生产、当代实践活动第一生产力的现实,面对当代实践活动具有肯定性与否定性双重效果的现实,我们应该树立一种“前导性的实践意识。”20世纪的实践活动不但要对今天负责,还要对未来负责。指导我们进行实践活动的不仅要包括历史经验,现时代科学,更要包括从未来角度的思考、预测。20世纪的实践主体要形成“以未来规范今天”的前导性实践意识。”

肖新生、朱宝信撰文说,当代人是科技人,实践也从传统实践转变为当代实践,当代实践是以科技为主导的实践。所谓当代实践,从实践的要素看,它是由实践目的、科学知识、技术工具和实践结果四因素组成的。在当代实践中,实践的本质表现为实践的人借助科学知识和技术工具对对象世界进行能动的作用和改造。作为中介的,首先是由人创造的又成为相对独立领域的科学体系,然后是由科学知识物化而成的技术工具。传统实践的三要素构成和当代实践的四要素构成,有明显的重大区别,是当代实践比传统实践多出了一个科学知识的中介,这一科学要素的介入,完全改变了社会生产力呈现的性质。由三要素构成的传统实践,主要呈现为生产力的形成,由四要素构成的当代实践,主要呈现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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