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控股+全员持股”模式_法人治理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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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集团化试点,但真正涉及企业转制则是从2003年末开始,走的是一条“明确方向—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妥推进”的路径。我国出版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企业化,即除少数公益性、政治性较强的出版单位仍保留事业性质外,大多数出版单位都要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基本步骤是,在明确改革方向的前提下从各个层面选择一批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先走一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基层的首创精神,通过试点实践为全面推进改革摸索不同经验和模式;再在不断总结经验的情况下分别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出版社提出不同的改革和转制的方案,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改革。

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体制改革迄今已经进行了近30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也已经确立了近15年,然而总的看来,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没有到位,还有好多问题没有解决。但30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艰难探索,其曲折的历程、成功的经验、痛苦的教训,给我国出版社转制改革提供了可贵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借鉴。我们的出版行业转制,也许无法突破国有企业总体的制度框架,也会面对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样的难题和困境,但是同制造一般物质产品的国有企业改制相比,提供精神产品的出版业有其特殊性和特殊政策环境。如何在借鉴国企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出版行业的特殊性及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特点,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核心问题,进行出版企业产权制度、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从而健康、顺利、有效地推动出版社转制,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内容。

一、我国出版业改革的现状

(一)我国出版业发展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版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团队。发展到今天,全国共有出版社573家,绝大多数属于相应的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组织属性为事业单位。但大多数的出版社在财政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来看本身就是一个企业化的单位,政府不给钱,和其他企业一般照样经营、纳税,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虽然企业化管理,但我国出版行业是国家严格控制的垄断型行业,大多数地方出版社有垄断的教材出版作为支撑,中央部委出版社都与主管部门存在事实上的业务垄断代理关系,大多数出版社收入都有基本的保证,出版社垄断经营的利润完全可以维持其生存发展。出版社虽然形式上面向了市场,但骨子里没有压力,因而没有动力,进而没有活力。和其他物质产品生产行业的企业相比,内部管理松弛,运行机制僵化。内部管理既没有行政事业单位那种较严格的纪律约束,也没有公司制企业严格的制度规范和活力,普遍存在平均主义、人浮于事、能岗错位、人才闲置等现象,效率低下,活力不足,难以真正面向市场竞争。另外那些经费和业务上对主管部门指望不上的出版社虽然迫于生存压力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革,但由于各方面的改革不配套、不完善,企业活力难以发挥,整个单位仍在徘徊中艰难生存。虽然在中央各个产业部门里面新闻出版的利润仅次于石油、天然气、交通、金融、电力、通信,排在前六位,但这并不是产业发展兴旺发达的表现,而是垄断地位带来的垄断利润,没有经受市场考验。

(二)出版体制改革

和其他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比,出版行业的改革是滞后的。但进入21世纪后从国际情况看,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国际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中国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中国出版业必须应对世界各种文化互相竞争和多样化发展的局面,保持住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成为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阵地。从国内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事业分开,经营性事业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以后,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加,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之一。为了完成以上使命,出版改革势在必行。2003年后,出版社转制改革序幕拉开。

改革就是要通过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市场模式和运行规范,最大程度地解放出版业生产力。一个没有主体的市场难以称作“市场”,目前这种性质模糊、职能混杂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不了市场主体的功能,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是重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主体。所以,中央的政策是把全国出版社分为两类:一类是少数向社会提供特殊公共产品和意识形态产品的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盲文出版社等,这些出版社今后的定位是主要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盈利组织;另一类是绝大多数出版社,也是本文要重点针对的经营性出版社,他们要通过大规模的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按照公司法或企业法的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发展壮大,形成出版产业的基本动力,使出版产业的市场主体真正发育起来,通过出版产业化使中国出版业这个弱势市场逐步强壮起来,应对国际文化竞争,满足人民精神产品需求。

事业有事业的逻辑,产业有产业的规律,中国出版社从事业转企业不是一个简单的形式和功能发生变化,而是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运行逻辑要发生一个根本性的扭转。对于经营性出版社的企业化转制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出版社的主管部门亦有很多大胆实践、推动转制的政策措施,一些出版单位走在了改革的前列。但由于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尚没有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还没有推出,因此出版社的转制在某种程度上讲,带有探索前进的色彩。

二、建立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出版社转制的核心

(一)改革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从放权让利、利改税、厂长负责制、经济责任制、承包制、股份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曲折探索,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国家确定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混合所有制为主要形式,通过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搞活机制,使单一的国有制向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的体制转变。今天我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现实证明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是基本成功的。

新闻出版业讲的转制实际上分为两步,首先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占大多数的新闻出版单位的事业体制转为企业,简言之,事业转企业;下一步把已经转为企业体制的新闻出版单位由单一的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制多元化企业体制,简言之,单一的国有制转为股份制。出版社企业化转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虽然起点不同,但目标都是一样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因为,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出版行业就无法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出版社就没有内生动力机制,就无法做大做强。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法人治理结构

我们要进行的出版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一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基础;二是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前者是物,后者是人,这两方面的结合和统一构成了现代企业制度。

产权解决的是物的层面的问题。出资者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明晰化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出资者的财产一旦投资于企业,就派生出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拥有法律上确认的独立财产,从而具有对自己经济行为负责的财产能力,能够摆脱行政垄断和干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活力的市场主体;但同时企业要对出资者负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在企业法人财产权基础上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解决的是公司内部的权力分配和协调,是人的层面的问题。第一,从公司权力演变机理可见各项权力的本质:当资本所有者的财产投资成为公司的资本,资本所有者的财富所有权便派生出法人产权和经营权,财富所有权是一级权力,法人产权和经营权为二级权力;法人在经营过程中要对资本的安全性、成长性负责,还要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于是法人产权再分化出两项权力,即决策权和监督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是公司权力演变过程的三级权力。第二,公司权力的本质为分配和协调权力提供了依据:经营权由经理班子掌握,决策权为董事会掌握,监督权由监事会掌握,财富所有权属于股东。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经营权的有效范围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受公司决策权的限制,并接受监事会监督;决策权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针,监督权保障公司大政方针执行;决策权和监督权不能超越法人产权的范围,经营权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资本的积累影响法人产权的范围。

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通过科学地分配和协调公司的各项权力,使资产最终所有者、法人所有者和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责任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构成企业的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以及监督机构。一个企业只有建立了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充分发挥所有者、资本以及劳动者资源潜力,通过其企业行为寻求和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可以说,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灵魂,是竞争的动力和引擎,是出版社转制面临的核心问题。

我们必须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照搬。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已经确定,但在如何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在建立支撑现代企业制度可操作的核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最终解决,尚在探索前进过程之中。如出资人代表缺位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企业“老三会”(党委会、职代会、工会)与“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相互配合与制约问题等等,仍然没有最终解决。

三、“国家控股加全员持股”是出版社产权制度的最优选择

(一)“职工持股计划”

职工持股计划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美国发端的。面对迅速成长的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为了缓解国内社会矛盾,使大多数美国人分享到资本主义的好处,美国经济学家Louis Kelso提出双因素经济理论,即在经济生活中,劳动和资本共同作为生产要素,共同创造财富。1967年,双因素理论的支持者发起了雇员分享利润计划,即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1ans简称ESOP),并且得到了美国政府在立法和税收优惠方面的支持,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推行职工持股计划的显著效果是企业的盈利性和竞争性更强了,职工持有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就增加了职工在各个不同层次上的参与机会,从而提高了其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推行职工持股的更深远意义在于彻底改变了因贫富两极分化引起的劳资纠纷和社会动荡,使中等收入水平的公民比重逐年增长,给整个国家带来了经济的繁荣、政治的民主和社会的稳定。(参见国家发改委经济改革与管理研究所企业室庄一钧:《职工持股是现代企业最佳制度安排》)

职工持股计划的理论基础,是承认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一样,是平等的产权主体,一样拥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发展到今天,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职工持股计划主要是一种员工福利计划,同时,其作用并不限于福利方面,已运用到诸如激励、融资、股东套现、资产剥离、收购防御等更广泛的领域;而在东欧各国,这是国营企业的私有化的主要实现形式。职工持股制度迅速在世界各国蔓延开来,不仅说明这一新生事物的强大生命力,也表明它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革新的潮流和方向。在我国,职工持股制度也应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操作实践看,员工持股制度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一些地方所属的中小型国有企业中尝试的股份合作制,通过建立企业内部职工全员持股的股份制产权关系,实现国有经济的退出。几年间县市级所属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或私有化,但在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造时,遇到了法律上的障碍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问题出在:虽然改革初期有学者积极探索重新建立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设计股份合作制实践的框架,着力厘清和理顺国有资本“从哪里来,到哪里”的逻辑,但伴随改革的占主流的企业制度理论最大的缺失是缺少职工治理和集体参与理念。于是在实践中由于对劳动权利即职工参与认识和重视不足,全员持股在实践中演化为MBO(管理层收购)一头热,即使中间一些企业采取EMBO(包括普通员工在内的企业产权收购),但个别管理人员与为数众多的普通员工持股量的差距是巨大的(有的达到数百倍),持股比例严重失衡。当企业资产规模不大和企业效益不好时,矛盾不明显,但当资产规模较大并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润时,社会的不满情绪便借着郎咸平与顾雏军的官司集中爆发出来。实际操作中的不公正性和社会敏感性,促使国家几次叫停员工持股制度,但实际上员工持股的实践一直在探索中,直到2006年11月,国资委公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旨在使国企经营者、技术骨干和公司长期发展捆绑在一起又要防止管理层分食“福利蛋糕”,防止国资流失。改革道路可谓一波三折,仍处在艰难摸索之中。

(二)出版社转制和国企改革的异同

对比出版社转制和国企改革的异同,其价值在于,在出版行业转制的具体操作中,我们完全可以在国企改革的总体框架内,总结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国家的新闻出版管理体制和出版业自身的特点,勇于创新,尽最大努力做好出版社的转制工作。

国企改革与出版业转制,有共同之处又有明显区别。共同之处在于:都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实现形式;都有从计划到市场,从政府行政直管到政府作为出资人监管的过程。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由企业到企业的改革,后者是由事业到企业的改革;前者通过“抓大放小”收缩战线使绝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实行民营化,国家只保留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对国民经济有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后者则所有出版社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不可能实行民营化;前者的资产质量低,改革前的国有企业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国有企业平均债务达74%,有的高达120%,后者面对的是优质的国有资产,多数出版社都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是本地区的纳税大户;前者主要涉及产业工人,从业人数众多(有的企业数千、上万人),劳动者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包袱重,后者主要涉及知识分子,从业人数相对较少(200人以上算大社),劳动者素质偏高,人员包袱相对较轻;前者处于国家迟早会进一步开放的一般市场,后者则处于国家永远会有特殊管制的特殊市场;前者的市场准入一般不限制,后者严格限制新的进入。

出版社转制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都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然而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已经确立近15年了,由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立法问题没有解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的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国企改革仍处在艰难的攻关阶段,仍然是在徘徊中艰难前行。国企改革的现状,注定了出版社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同样面临着国企改革所面临的所有问题,改制的操作设计不可能逾越国企改革的基本框架,出版社完全转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仍然有很长的艰难的路要走。然而,相比较制造物质产品的国有企业,提供精神产品的出版社所处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恰恰可以成为出版业改革的潜在优势,我们剖析这些优势以期成功避开国企改革的某些难点,少走弯路,降低改革的代价,提高改革的成效。

(三)“国有控股加全员持股”是出版社转制的最佳制度安排

借鉴国企改革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出版社转制企业实行“国有控股加职工全员持股”的产权结构是最优选择。即在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向本企业职工让渡一部分股份,或者吸收其他民营或外资资本,或者不吸收,这要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出版社特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重点论述“职工全员持股”这一要义。

首先,“职工全员持股”,使转制出版社的产权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出版社改革的基本政策是“国有控股”,同时明确政府行政部门不直接管理出版企业的国有资产,而由国资委或类似于国资委性质的机构来管,理顺政府与出版企业的资产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管国务院委托地方政府、财政部、国资委,还是委托有专家提议的在国资委设立专门的出版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监管,都无法回避困扰国企改革多年的国有出资者缺位问题。职工全员持股通过员工购买企业股份使得员工成为企业的所有者,解决了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冲突的问题,从而可削弱“内部人控制”,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缓解国有企业单一投资主体造成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员工通过持股获得一定比例的企业资本运作参与权,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发展。改革前人们把国有财产看成是国家的、异己的,自己是被雇佣,给国家打工的,于是国有资产流失与否,企业经营效率的高低都引不起劳动者的关注,改革后企业和职工之间的产权纽带提高了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关切度,增强职工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从而形成企业内在发展动力,提高出版企业效率,增强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所以,“国有控股、职工全员持股”这种现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混合所有制”是真正的产权多元化,与国有企业之间互相交叉参股的产权多元化比较起来,有明显的优越性。

其次,“职工全员持股”培育了推动改革的广大的利益主体。有无利益主体的配合和推动,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是不同的,这已在过去农村和国企改革的实践中从正反两个方面得到证明。改革的本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出版社转制涉及全行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转制过程中,如何做到公平合理,如何把保护职工权益在制度层面固定下来,是改革能否顺利推动,改革是否公平公正的重要尺度之一。职工全员持股赋予其参与企业未来利润分配的权利,这一利润分享机制作为退休金福利的补充,在我国社保福利不很发达的现状下尤其意义重大。以往国企改革中在保护职工利益方面有一个基本教训,那就是“承诺是靠不住的”,把保护职工权益建立在产权设置这个坚实的基础上,劳动者权益就有了基本的制度保证。弥漫着不安全心理的改革注定是难以推进的,只有广大职工共享改革成果,成为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和坚定推动者,改革才有内在动力。

其三,“职工全员持股”符合现代企业强调社会责任和伦理道德的国际潮流。经合组织(OECD)在2004年连续推出了《公司治理准则(2004版)》和《国有企业治理指引(草案)》两个文件。《公司治理准则(2004版)》大大扩展了所谓“利益相关者”的定义范围和对它的重视,“利益相关者,包括个别员工和他们的代表”,“公司治理不仅仅是一个股东和管理层关系的问题那样简单”;其《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草案)》,更明确地表述“在一些国家,国有企业甚至被特殊的治理结构赋予了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的特点,比如赋予利益相关者的权力,主要体现于员工在董事会层级的代表、也可能采用顾问委员会等形式将咨询决策制定权力赋予员工代表和客户组织”。“至于提高参与性的机制,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利润分享机制在许多国家被建立。养老金投入对于公司与过去及现在的员工之间的关系来说也是一个基本要素”。(陆一:《员工参与:中国企业改革中被忽视的第三者——兼评〈OECD公司治理准则2004版〉与〈国有企业治理指引〉(草案)》,载《商务周刊》2005年第17期。)这对于比国有企业改革晚半步运作的出版行业改革有借鉴意义。

其四,“职工全员持股”符合出版产业特点。新闻出版行业是一个高知识、高智力的行业,核心竞争力就是人才。外国传媒集团进入中国的首要任务就是挖掘中国的优秀人才,推行人才的本土化;同时,出版行业改革滞后,过去单纯注重意识形态,转制后站在产业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出版行业业务尖子、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已经无法适应国际竞争和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全员持股有利于形成留住人才的机制、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其五,在出版社转制中实施“职工全员持股”具有可行性。国有企业改革大多没有实施“国有控股加全员持股”方案,除本文前述原因外,存在操作层面的困难。由于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大多为垄断性的大企业、大集团,规模大,组织体系庞杂,产品经营面宽,人力资本人数众多,素质参差不齐,分布地域分散,实行全员持股股权过于分散,真正在执行层面做到同股同权不容易。在改制中曾出现“大锅饭”变“大股饭”的困惑,也曾作为由全员持股到单纯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转变的诱因。而对我国出版社普遍情况而言,出版社的职工人数不多,人力资源结构比较简单(职工文化素质比较高而且队伍相对整齐),经营业务相对专一,市场明了单纯,办公相对集中,主管部门明确,搞“职工全员持股”比国企改革相对易于操作。

(四)出版社“国有控股加全员持股”操作要点

第一,出版社资产评估。科学、合理、公正地对出版社净资产价值评估对于国家、出版社和职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出版社价值低估,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对全体人民犯罪;而出版社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愿意购买。对出版行业来说,除固定资产外,品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要合理核定一并纳入;严格规范出版社价值评估与管理,清产核资,以净资产为依据设置股份。

第二,股权分配比例。目前政策是国家绝对控股,即占51%以上的股份,而且内容核心(如编审)部分属于国有独资。(参见《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详解新闻出版转制》,载《经济》杂志2004年7月;《出版发行业转企改制背景分析》,载《新闻出版报》2007年5月17日。)其余股份有多少适于吸纳社会资金入股,多少可以转让给内部职工?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政策,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从国外的情况看,5%以上实施职工全员持股的企业员工持股占企业所有权的比例在25%以下,职工全员持股在西方主要还是作为一项员工福利计划。由于社会背景、企业股东构成不同,行业性质和改革时机不同,以上数据仅作为参考,这些比例有待根据实际情况和个案研究设定。

第三,员工之间持股额度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管理层、专业技术人员、业务人员要比一般员工享有更多的额度。操作上可依据工龄长短、职务职称高低、贡献大小来定,可以参照国家机关房改房的分配定价办法办理。鉴于出版社内目前岗位格局形成背景,自然人股东之间购股最高数额与最低数额的差距不能太大。作为职工全员持股的补充,为调动管理层、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应引入股票期权制度,但激励对象长期激励预期价值或收益占薪酬总体水平的比重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普通员工则除股份分红外主要依赖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第四,股权的规范管理。职工全员持股应坚持自愿认股的原则,不搞摊派和筹资性的硬性规定;购买后出版社不破产员工就不能退股,职工离开出版社由出版社回购,也可以在出版社内部转让并由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员工购买,避免员工持股外部化;出版社在员工持股总额中应适当设置预留股份,用于新增员工认购。

第四,员工股参与决策管理。员工持股制度要派生出“参与决策管理制度”才能发挥其参与管理的作用。职工持股后,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公司治理机构,严格按国有股和职工股各自的比例产生进入董事会的人员,使职工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得到保障,避免员工监督代理的成本过高而放弃所有者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小出版社可以在内部原工会基础上成立员工持股会,持股会代表员工利益参与决策管理;持股会应制定科学严密的章程,定期选举、罢免职工股权代表;大出版集团建议选择外部信托和基金管理机构来托管职工全员持股的股份,以独立法人身份代表全体职工持股份行使股权,对员工负责。

第五,对社会经济环境的依赖。无论是职工全员持股还是股票期权,要保持在实施过程中不偏离初衷,和所处的社会经济大环境是分不开的:

——有关法律法规体系需要完善,没有《员工持股法》,各地、各企业出于自身需要,各自制定规章制度,不具备广泛普及的意义,将加大规范运作的成本。

——传统行政任命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并存,这也是出版社职工全员持股面临的现实。一边是由国家任命、享受着行政级别待遇,一边是尚未成熟的经理人市场,在既有的行政体系尚未彻底破除的前提下,怎样合理推行市场化的股权激励?仍需拭目以待。

——企业转制,企业内部组织中的成员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变革,迫切要求劳动权利保障制度的建立。劳动权利和劳动组织的意义和作用有待形成和发挥。

——资本市场成熟完善,成为“强势”市场,股票价格才能反映经营者的努力程度,股票期权制度才公平公正,发挥应有作用。

第六,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现代企业制度不是包办一切的灵丹妙药。现代企业制度生存了近百年,发展到今天,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除了现代企业制度这个基础外,以企业之间合作组成的生产价值链、产业链,公司治理中强调企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或许更能解释对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我国沿海地区产业集群茁壮成长,走向国际的实践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值得出版行业参考。

以上从理论、实践和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几个角度,试着从国有企业改革来考量出版社转制中的产权变迁和公司治理。通过分析可见,“国家控股加全员持股”是出版社产权制度的最优选择,这种制度安排不仅有利于提高出版社活力、凝聚力、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实现国家、出版社企业、出版社员工的多赢,抑制贫富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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