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认同意识与回族的形成与发展_回族论文

民族认同意识与回族的形成与发展_回族论文

民族认同意识与回族的形成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回族论文,意识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族认同意识,大体上相当于“族属意识”、“民族自我意识”、“民族意识”、“民族认同感”、“民族自识性”等概念〔1〕。 它是民族心理特质的核心内容,即某一民族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感觉或意识到他们属于同一个民族,由此在民族内部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并对民族文化的保持和发展产生重大作用。

民族认同意识在与异民族或异文化的相互关系中显露、强化和发挥作用,其基本职能在于族属上“我群”与“他群”的主观区别。在民族交往和民族接触过程中,当民族差别为民族心理所感知时,便会产生民族认同意识。任何民族与民族社会的形成与发展,都必须处于一定的民族关系过程之中才能实现,所以,民族认同意识对于民族生存与民族社会发展是始终必需的〔2〕。随着民族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由于现代化的趋势,民族的特征将越来越多地转移到它的心理层面之上,民族的心理特质在当代条件下的重要意义将会日益增强。因此,有关民族认同意识在民族特征中的价值的研究,为学术界所热切关注。许多学者认为,民族的自我认同意识才是民族特征中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它正是反映了其它一些特征(如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等)的客观存在而产生的。后面这些特征的“相互作用及其对历史上形成的共同体——民族的形成与存在的总的影响”,“反映在一个派生的、十分重要的社会现象——民族意识之中”,民族意识“是确定个人或整个群体族属所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3〕。 以上观点着重强调了民族意识或称民族认同意识对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价值,而回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正是与这种价值的作用密不可分的。

如果用斯大林提出的关于民族的四个特征来衡量,回族就不能称之为一个独立民族。她居住分散,在经济上与所在地民族结成一体,并长期使用汉语文。但凝聚回族人民情感的民族认同意识,却将分散于中华大地上、拥有860多万人口的回回民族连结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共同体, 并发展成为一个经济文化较发达的民族。对于回族来说,民族认同意识是其形成的原动力、生存的凝聚力、不甘于落后而发展的推动力。民族认同意识对回族的形成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可以说,它表现了比其他民族更为强烈的内聚力。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其内聚力,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他们占有聚族而居的地理优势,而分散杂居的回族则需要更强烈的心理凝聚力量——这也是民族认同意识对回回民族的重要性所在。

一、回族认同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

民族认同意识是构成民族的最本质的条件之一。它是历史的产物,并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发展。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复杂多变的过程,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所表现的程度是不同的。

唐宋时期,由于东西方海上贸易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为招徕客商,封建朝廷实行对外开放,致使东南沿海港口城市商舶云集,大批穆斯林商人东来侨居中国。他们中有不少人在中国娶妻生子,永久定居,置产仕官,揭开了回族形成的历史序幕。这些东来的穆斯林牢固地保持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他们人数很少,也不具备形成为一个民族的条件,与中国是“客”与“主”的关系。中国政府也未曾将这些人视为自己的“国民”,而是以侨民对待。如南宋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的“上谕”中就有这样一段话:“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宽民力尔。”④又有傅自得通判泉州时,“有贾胡建层楼于郡庠(即府学)之前。士子以为病,言于郡。贾资巨万,上下俱受赂,莫肯谁何。乃群诉于部。使者请以属公。使者为下其书。公曰:‘是化外人,法不当城居’,立戒兵官即日撤之”⑤。可见当时人是将东来的贾胡视为“化外人”的,不同于中国之“民”;又据两唐书广州记载,为平“安史之乱”,唐肃宗向大食帝国借兵三千。到唐德宗元年(公元780年)时,这些大食军士都在华娶妻生子,而自愿“为唐臣”,于是在中国长安一带出现了四千多阿拉伯裔的穆斯林。虽然他们自认为已是“中国籍”人,但是,当地居民仍视他们为“蕃客”,是外来人,他们信仰的宗教也被视为外来宗教。在这里,我想对“蒲寿庚降元”一事谈谈自己的想法。对蒲寿庚,后人记载多致微词,这其中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对他叛宋降元的指责,因为这违反了中国“忠君”、“报国”的传统,况且寿庚降的还是蒙古人。寿庚降时,大宋江山危在旦夕,宋军欲招其舟舶,作为商人世家的他,当然要力加抵拒;从另一方面说,蒲寿庚虽在宋朝为官,但毕竟也属“蕃人”,商人有商人的价值观,侨民有侨民的处境,不应该要求他一定要忠于某一个皇帝或某一个朝代。

元代是回回民族初步形成时期,也是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初步形成时期。元时东来的穆斯林以漂泊迁徙的共同命运和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为基础,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穆斯林初步形成心理上的认同感。这些人长期在一起打仗、生活,又共同进行生产劳动等政治的、社会的条件,都是使他们共同心理状态形成的因素,在以后的发展中,随着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自觉感不断加强,回回民族在这种民族自觉意识的作用下初步形成。元代,“回回”的含义和唐宋时期的“蕃客”不同,巳逐渐脱去了“侨居”的色彩,成为元代四等人中的一种——色目人。他们散居于全国各地,为适应新的生存环境而自愿接受中华传统文化,很多回回人关心世俗政治、国家大事甚于关心自己的宗教和正在形成中的民族。和蒲寿庚的“降元”相反,元亡时,有许多回回“殉国者”,如回回人迭里迷失,曾任漳州达鲁花赤,史载:“明兵既取福州,兴化、泉州皆纳款,或以告。迭里迷失仰天叹曰:‘吾不才,位三品,国恩厚矣,其何以报乎?报国恩者,有死而已’,乃拔佩刀刺喉中以死”;又有回回人获独步丁,也在元代为官,“明兵下福州,以石自系其腰,投井死”⑥。可见元时的回回人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之深。他们虽在中华文化的氛围中“皆守教不替”⑦,但他们已不再以“外人”自居,而将“忠君”、“报国”看成自己的“份内之事”,国家意识也已注入到他们的思想感情中。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以后回族发展的过程中,这种国家意识形成为爱国主义传统,成为其民族意识的重要内容。对回族而言,其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是不相冲突的,无论是在回族人民反抗封建统治及帝国主义的侵略斗争中,还是在争取民族生存的抗争中,其爱族爱国相一致的思想品德始终是其民族精神中最突出、最集中的表现,也是其民族意识成熟的标志:在本民族遭难时,回族人民奋起抗争,表观出浓厚的民族认同感;当国家危急时,回族人民积极投入,表现出强烈的国家意识;当二者矛盾时,回族人民则能够忍辱负重,置整个国家与中华民族的利益于首位,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这正是回族民族意识的难能可贵之处。

明代,回族已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而存在,其民族自我认同意识也最终形成了。

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民族认同意识是以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为基础的,一般也要有共同的民族语言为认同媒介,否则,民族认同意识就无以寄托,无从表达。到了明代,回族最终形成,回族文化以其鲜明的民族特点而独立于中华民族文化之林。这种文化是由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相互融会而形成的,其形成过程与回族使用汉语的过程密切相关,这种语言上的认同既是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在其它文化特点的认同中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特别是在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认同中,共同的语言功能更不可忽视。可以说,没有共同语言的使用,回族是不可能形成为一个单独的民族的,回族在形成的过程中选择了汉语,是非常明智的。由于回族的族源是多元的,汉语的使用不仅统一了从唐代到明代陆续不断东入中国的各国穆斯林之间的语言,也适应了中国以使用汉语为主的实际。使用汉语,是回族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回族区别于国内其他少数民族的一个特点。回族所以能在中华各民族的文化发展中走在前列,正是与这个特点分不开的。

民族认同意识主要是在错综复杂的族际关系中发挥功能的,其具体内容、强度与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最初只是在感情上意识到自己民族与其他民族,主要是周围汉族的区别,以及自己民族的文化特点,然后在与他民族的交往中,在环境的压力下逐渐认识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要求、利益和条件。明代以前,无论是唐宋时期的穆斯林蕃客,还是元代东来的回回人,他们在新的文化氛围中虽然也感觉到文化差异而带来的压力,但由于当时回族还没有形成为一个民族,他们要在中国生存,必须先要适应这个环境,加之他们所处的政治环境和后来相比要好得多,他们不必要过多地去考虑伊斯兰文化和汉文化的平衡问题,明代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统治者的“同化”政策,使刚刚形成的回族面临着被同化的处境,而明代“海禁”政策又隔绝了穆斯林与原居地的联系,加之“回汉通婚”及分散居住等各方面的原因,回回民族完全处在汉文化的包围之中。如何确保回族文化的传承和特色、以求得回回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个问题现实地摆到了回回人面前。由于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密切联系,回族中的知识分子努力将伊斯兰教作为民族精神的寄托,并针对回族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已逐渐使用汉语汉文,对阿拉伯文或波斯文的“经文”已不甚了解的实际,兴起了“经堂教育”和“汉文译著活动”以加强伊斯兰教的影响,确立回族文化中伊斯兰文化的核心地位。这样做的结果,是出现了明末清初回族伊斯兰教的复兴,这种复兴一方面促进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另一方面是在回族内部,加强了以伊斯兰教信仰为基础的民族认同意识。特别是清代,回族人民遭受到了空前的灾难,回族人民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反抗斗争。这种反抗是在专制政治的压力下民族生存受到威胁、民族尊严遭到侵害的情况下为捍卫民族的利益、争得民族生存权利而进行的斗争。这些斗争虽然都失败了,回族人民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却表现了回回民族的团结和不可辱。这正如白寿彝先生所说的那样:明清两代的回回人,“被教外人歧视,至少是被政府和士大夫阶级歧视,并且由歧视而迫害,……这时的迫害虽重,但外来的压力却更使回教人团结了”〔8〕。 在环境的压力下,回回民族的民族认同意识空前强烈,其所产生的强大的凝聚力使这个民族在极其艰难的境遇中求得生存,并以其鲜明的民族特点、富于团结的民族个性保留至今。所以说,生存的压力在回族认同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它是回族认同意识的重要历史根源之一。

二、回族的民族认同意识与伊斯兰教

如果说汉语是回族认同的工具或载体的话,那么伊斯兰教则是这个工具或载体的重要内容。就回族而言,历史上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回回先民所以能在历史的偶然中聚合在一起,形成回族这个民族共同体,很大程度上是伊斯兰教“发挥效力”的结果。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不仅是回族共同体相互联结的纽带,而且也是回族产生共同感情的源泉。历史上回族的民族意识带有浓厚的宗教特征: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伊斯兰教构成回族心理意识中极其重要的一面;在以后的发展中,它一直是民族共识的文化基础。对回族来说,其宗教感情和民族感情难解难分,因为伊斯兰教不仅在回族的精神世界占统治地位,是一种沟通回族成员之间社会关系的主要渠道,而且已成为回族世俗生活的准则,形成回族特殊的风俗习惯。这种特殊的风俗习惯也是回族与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文化差异的重要内容。对民族传统习俗的保持,反映着民族成员的共同认识,从这一点来讲,回族的强烈的民族认同意识,一方面是由其特殊的风俗习惯所促成,另一方面又是维护其特殊风俗习惯的需要。对于融入回族的其他民族成员,他们原来也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但一经改信伊斯兰教或与回族通婚后,由于伊斯兰教有严格的约束力,就得按照伊斯兰教的教义、教律行事,重新建立一种符合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因此历史上伊斯兰教使原来一些汉、蒙等民族成份改变了其信仰、风俗习惯,融入回族,形成了对回族文化的认同意识。另外,封建统治阶级的“同化”政策和一系列挑动、助长和扩大民族偏见的作法,也常常从回族生活习俗的特殊性入手,对此进行渲染和丑化,严重地伤害了回回民族的感情,这一切,都使回族人民从心理上要求把伊斯兰教的礼俗加以特别的重视,将其作为保持民族个性的重要标志。如果说回族的风俗习惯是伊斯兰教影响下回族民俗生活的准则,那么,伊斯兰教的宗教仪式,则无形中引导着回族穆斯林行为的一致性,从而具有增强回族群体意识的潜功能;在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影响下形成的回族穆斯林社会的教坊制度,以相对独立的穆斯林社区形式,保证了回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对回族社会而言,伊斯兰教伴随着民族的变迁与发展,世代相传,在回族人民中长期熏陶出浓厚的宗教感情,并通过自身的宗教活动巩固为一定的特殊的宗教心理,这种心理起着增强穆斯林兄弟情谊和社会统一团结的凝聚功能,是回族民族认同意识得以形成并发展的重要条件。从回族历史发展的社会环境来看,如果离开了作为回族精神寄托的伊斯兰教,回族是难以保持其民族的聚合的,因为宗教可以“维持现存的社会秩序,界定个体的社会地位,使个体获得认同感和归宿感。传统文化一旦出现断裂现象,很能导致人们丧失认同感,……每当此时,宗教可提供一种全新的更加积极的同一性,并可成为更新更美的文化的基础”〔9〕。

伊斯兰教对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形成所起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但不能说回族的民族意识就是宗教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在一些地区、一些人当中可能会出现“淡化”现象,民族意识在民族文化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不能否认这样一个现实,即生活中一些回族,他们并不信仰伊斯兰教,在生活习俗上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讲究,但他们从心理上承认自己是回族,对回族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自愿同本民族荣辱与共。对他们而言,则不能单凭宗教意识来衡量其民族属性。历史上回族人民反抗压迫的斗争,虽然多以“保教”的形式出现,实际是民族矛盾下民族不甘屈辱的斗争,是在伊斯兰教旗帜下捍卫民族尊严与生存权力的斗争。正因为如此,一些宗教意识“淡化”的人也投入斗争的洪流。民族认同意识的存在和加强,主要不在于努力保留那些与宗教相联系的特点,而在于对民族发展前途命运的关怀,对民族建设事业的关心,特别是在新一代不断成长,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互交织、发展的今天,这一点尤为重要。

三、民族认同意识与回族的发展

回族的民族认同意识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和传承,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得很明显:

1.对回族文化的认同:民族文化是民族特征的集中反映。 这些民族特征,作为整体具有区分性的功能,它们彼此密切交织而组合为稳定的整体,它的稳定性,使不同的民族类型或各个具体的民族得以相对独立地存在并与其他民族类型相互区别。应该承认,人类文化总会程度不等地存在着超越民族界限的情形,特别是在相同或相似的生态环境中形成的类似的文化事象,可能在不同的民族与民族社会中出现雷同。但文化的民族形式是它得以执行民族功能的前提条件。“所谓文化的民族功能乃是使民族聚合为一个整体而区别于另外的民族单位的功能。因此,并不是由文化的某些个别项目或因素执行民族功能,而是由文化各层面、项目与因素的集合体即它们作为有机完整的整体发挥着民族区分功能。即使某些超越民族与民族社会的文化事象,也能够在它们与各自不同的民族与民族社会的其他文化事象组合中,表现出在民族区分上的意义,因为表面上和形式上相同或相似的文化事象,在不同的民族与民族社会生活中每每具有或多或少的差异,尽管这些差异常常是非常微妙的”〔10〕。就根植于中国的回族文化而言,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是非常大的,正因为如此,历史上才有“汉回”的说法和不承认回族是一个独立民族的作法;但回族又是一个深受伊斯兰文化影响的民族,其文化中的“伊斯兰化”色彩同样很浓,所以她又被称为“穆斯林民族”。回族文化正是由中国传统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相互交织、融合而成的,它所表现出的民族特征,如其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价值观、情绪认同和心理取向等都带有极强的两种文化结合的烙印。对回族文化的认同及其对民族特征的保持,是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重要内容,也是回族区别于它民族的主要标志所在。

2.对共同历史联系的认同: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其相对独立的社会历史过程,有其共同的起源,共同的历史联系。与中国许多民族不同,回族并不是氏族、部落共同体瓦解过程中的产物,也不是地缘、语言联系的结果。她是由来自域内域外的各族人在伊斯兰教纽带的联结下长期融合而成的,但她一经形成,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而存在,其族源的多源性是回族共同体形成的一个特点。共同的历史联系对于一个民族确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如此,在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中,并没有照搬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认为民族必须是同时具备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人们共同体,而是在实践中实际创用了用以识别民族的另外两个基本依据,即共同的民族自我意识、共同的历史联系或共同的起源〔11〕。还应该看到的是,至今人们的族籍仍旧是依据人们的出身和世系来确定的,特别是在强调祖先崇拜的中国这个特定的文化背景中,这一点更是不容忽视的。可见,共同的历史联系对于确立一个民族的重要性,所以有人认为“民族是那种其成员自认为和被认为具有共同起源联系的人们共同体”〔12〕。共同的历史联系或共同的起源是通过联姻通婚和子孙世系认领来构建和维持的,对这种共同的历史联系的认同,是民族认同意识的内在依据,也是民族认同意识的重要内容。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回族,在基本丧失了本民族的文化特点之后,仍坚持回族成份的认同;一部分因历史原因而被归于汉族成份的人,还要追本溯源,证实自己的回族身份。对共同历史联系的认同,是回族民族认同意识反映回族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3.民族情感的认同。民族情感是民族族体心理的重要内容。 回族民族情感的认同包括:回族成员间相互的亲切感、亲近感,群众中常说“回回见面三分亲”指的就是这种感情;认为自己是回族的自觉感和民族自豪感,这种感情是共同抵御外来侮慢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心理趋力;民族内部的团结性,早在明代史书记载中就称道“回回党护族类”、“行赉居送,千里不持粮”。

以上特点是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表现形式,无论从自观还是他观的的角度都表现得至为明显。尽管这些特点在不同地区、不同的人身上表现的强烈程度不同,内涵也不尽一致,但作为全民族共识基础的民族认同意识,却有极强的稳固性,成为团结本民族的精神纽带。它增进了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培植了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责任感和自强不息精神,是回族文化发展的心理趋力。

在民族心理特质中不仅具有民族性的因素,也具有时代性的因素。民族认同意识是民族心理特质的核心内容,它具有极强的稳固性,但这并不意味民族认同意识是僵硬不变的,它也是一个变化的范畴,它的变化与民族的发展过程密切相关。一般说来,民族认同意识的增强,往往是和以下条件相联系:一是和民族压迫相联系,因为民族压迫会促进民族内聚力;二是和民族解放相联系,因为民族解放会促进民族觉醒;三是和民族文化、教育的素质相联系,因为民族成员的文化素质越高,越能认识自己民族利益的根本所在。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的建立,确实为民族意识的增长创造了条件,因为它使各民族获得了解放,发展了民族经济和文化事业,培养了大量的知识分子,提高了各族人民的文化素质。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外,我们还必须看到,社会主义也为民族意识的超脱创造了条件。因为它消灭了民族压迫,实现了民族平等,密切了民族关系,增进了民族团结,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由之路〔13〕。由于回族分散全国,一些地区的回族缺乏聚族而居的生活环境,特别是新一代的年轻人在和周围汉族人的交往中,头脑中已不再有“你群”、“我群”或“你族”、“我族”的概念,即对本民族的认同意识已经淡化甚至没有了。我们应该用客观的眼光看待这种情况。实际上,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只要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共同为中华民族的前程大业努力奋斗,寓本民族的发展于中华民族的发展之中,这样,民族的事业才会向着更高层次发展。

但总的来看,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后,各民族民族意识的增强,确系无可否认的事实。特别是当今,现代化成为我国各民族社会生活的主题,各民族要求发展繁荣的愿望空前强烈,这既是我国各民族人民在付出惨痛代价后做出的历史抉择,又是民族自我认同意识强化的表现。对回族而言,其民族意识的增强表现为对本民族实现现代化的强烈愿望,提高全民族素质、增进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迅速发展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坚定信念,这无疑会推动回族事业的发展,进而实现民族的现代化。

同任何民族的文化一样,回族文化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带有时代的局限性,所以,回族的民族认同意识在某些成员尤其是回族知识分子那里,还每每表现为对于本民族社会历史与文化的反思和自我批评。“这种以反面形式体现的认同感,更具强烈正面认同的感情色彩”〔14〕。承认本民族与本文化的某些不足,是民族认同意识成熟的标志。不可否认,与回族民族人同意识发展的同时,其相反的一面,即对其他民族的“分界意识”也同步发展。这种民族分界意识是由民族认同意识的特定内涵决定的,但也与历史上民族压迫、民族歧视下的民族灾难分不开。人类各民族正是通过认同与排外的机制来区分本民族与“异族”、“我群”与“他群”并进而增加民族凝聚力的。但这种“分界意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回族发展中的保守、封闭及盲目自大,进而影响了回族自身的发展和民族间的交往。因此,民族的自我认同意识要根据民族发展的要求实现整体性从低层次向高层次的越迁以实现其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功能。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必须打破民族内部、民族之间的堡垒,将本民族置身于一个全方位开放的环境中去,在不断扩大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交往的基础上,在不断改变民族客观存在状态的过程中,实现民族自我认同意识的超越与更新,在热爱自己民族的前提下,审视民族文化的历史与现状,发挥其优长,淘汰其糟粕,同时注意学习和吸收一切科学和进步的东西——只有这样,回族文化才能得到新的飞跃。

注释:

〔1〕〔2〕〔10〕〔14〕周星:《民族学新论》第77、78、94 、 81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3月版。

〔3〕〔苏〕尼·切博克萨罗夫:《民族·种族·文化》, 赵俊智、金天明译,东方出版社,1989年。

〔4〕《奥海关志》引《宋会要》,转引自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

〔5〕《朱文公集》卷98《朝奉大天傅公行状》,转引自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

〔6〕《元史》卷196《迭里迷失传》,转引自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

〔7〕《明史·西域传》,转引自金吉堂《中国回教史研究》, 北平成达师范出版部,1935年。

〔8〕白寿彝:《中国伊斯兰教存稿》第40页,宁夏人民出版社, 1980年。

〔9〕〔美〕S·南达《文化人类学》,刘燕鸣、韩养民编译,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10月。

〔11〕潘蛟:《加强国际交流有利于我国民族学发展》,《民族学通讯》第126期。

〔12〕潘蛟:《勃罗姆列伊的民族分类及其关联的问题》,《民族研究》1995年第3期。

〔13〕顾肇基:《民族意识的若干问题探索》,《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2期。

标签:;  ;  ;  ;  ;  ;  ;  

民族认同意识与回族的形成与发展_回族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