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的航标--学习邓小平关于执政党建设指导原则的经验_党建论文

党的建设的航标--学习邓小平关于执政党建设指导原则的经验_党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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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指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党的建设确立的一个总的指导原则,是党的建设的方向、目标,实质上是解决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邓小平十分重视这一问题。他在总结建国后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立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即党应是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这一方针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使党的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螺旋式上升的道路

在建国前,党曾确立了正确的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使自己成为中国革命的合格的领导者。但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执政党建设应遵循什么样的指导方针,全党在思想认识上既清楚又不完全清楚。所谓清楚,是指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明确认为党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继承了党的一切优良传统的党。而不完全清楚,主要是由于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没有完全掌握,导致党对应该把自己建设成以领导阶级斗争为主的党,还是建设成以领导现代化建设为主的党这一根本问题,出现一些认识上的反复和失误。这种状况决定了党确立正确的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将是一个长期的曲折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早在1965年就指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这不仅是我们这一代的问题,也是下一代、再下一代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48页)后来的历史事实也表明, 党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走过一段漫长的、螺旋式上升的道路。

还在1956年,在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不久,党就根据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确认党的根本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因此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社会主义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总的指导方针,就是把党建设成为“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第7 页)这无疑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指导方针,是探索执政党建设的良好开端。但是,毛泽东在1957年反右斗争后期,提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以后又逐步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绝对化,中断了党的八大制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相应的,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也受到“左”的错误的影响。这种“左”的错误发展到极点,便产生了“五十字建党方针”,即“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在“文化大革命”中,党的建设在“五十字建党方针”指导下受到极大削弱。“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虽然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但在党的建设上仍继续沿用了“五十字建党方针”。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问题上进行了全面的拨乱反正,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才实现了真正的转变。邓小平指出,执政的党应该“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9页)这就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指导方针。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和十四大对这一问题在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但精神实质都是一样的,即从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角度来进行党的建设。

新时期执政党建设指导方针的确立,有着重大的意义:

首先,它标志着党已解决了“八大”曾提出但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把党的建设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下,真正转变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轨道上来。应该看到,这一伟大转变无论是就党的思想认识,还是就党的建设的实际工作,都是一个根本的、历史性的转变。这一转变绝不是对党的八大路线的简单回复,而是在总结执政党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摆脱了20多年“左”的错误的影响,从而产生了质的飞跃。没有这一转变,就没有党的建设的新局面。

其次,它标志着邓小平党建思想已形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邓小平党建思想是在拨乱反正中开始形成的,而拨乱反正首先是从端正党的思想路线开始的。因为只有在思想上正本清源,才有可能对党的各方面的建设拨乱反正。因此,邓小平在解决了思想路线问题之后,又逐步解决了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党的作风和制度建设等问题,最后确立了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这种历史进程,反映在邓小平党建理论上,就是以党的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为历史起点,以确立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为历史总结。如果说,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必须具备一个总的、统领全局的最基本的原则,那么,邓小平提出的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则是他的党建思想中统领全局的最基本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时期执政党建设指导方针的确立,是邓小平党建思想已经具备了相对完整的理论形态的标志。

第三,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马克思、列宁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有过许多论述,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更由于不同国家的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条件下肩负的任务不同,因此他们并没有解决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执政党应该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邓小平提出的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对这一问题作了全面而深刻的回答,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的理论宝库,邓小平党建思想也因此而成为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简单而深刻的道理

邓小平对执政党建设指导方针的概括,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包含了这样两个层次的涵义:

其一,坚持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党的理论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坚持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因此,邓小平把“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首要目标,最根本的方向。邓小平一再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42页)有了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就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而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党就会丧失自己的政治优势,蜕化变质。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多次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并把这一条作为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中最重要的内容,有其特殊的针对性。一是在建国几十年后,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条件下,尤其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的真正的优势是什么?还要不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有些同志已经不那么清楚了。”所以,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作出旗帜鲜明的回答,以坚持党的事业的发展方向。二是由于在80年代后期,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了低潮。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明确马克思主义的地位,振兴社会主义事业。因而邓小平重申: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人民将从挫折中吸取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83 页)三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全新的事业中,怎样才能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是以僵化的观点还是以发展的观点看待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关系到党能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的重大问题。对此,邓小平一方面重申,“老祖宗不能丢”,我们必须坚信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又再三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91页)“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 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92页)这里, 邓小平说明了怎样才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问题。

其二,规定了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建设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党是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领导者、指路人。党的建设就是要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保证党成为合格的领导者,保证党能在团结全国人民进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实际上,这一条是对建设“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具体化、时代化要求,是坚持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因为,党的先进性并不是一句抽象的空话,而是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任务不同,表现的形式也就有所不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通过率领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来表现自己的先进性。在执政后,就要通过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来体现自己的先进性。尤其是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搞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只有肩负起这一伟大的历史责任,才能真正体现出自己的先进性。

实践的检验和理论上的再探索

正如任何理论体系最终都要经受实践的检验一样,邓小平提出的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已经并将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通过实践不断补充、丰富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比如,在思想建设上,恢复和发展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创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政治建设上,成功地制定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组织建设上,确立了集体交接班的格局,顺利完成了从第二代领导集体向第三代领导集体的交接,提出了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恢复和发展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党还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大命题,改善了党的组织状况,改进了党的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改进了党的领导方式。这一切进步,都证明了邓小平提出的执政党建设指导方针是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也是符合党的自身建设的规律的。

虽然实践已证明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邓小平又进一步对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这种探索的基本特点,就是提出了检验党的各项工作包括党的建设的最终标准。

早在拨乱反正之初,邓小平就指出,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改革开放开始后,邓小平又强调,是否有利于四个现代化,“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9 页)这是一个“压倒一切的标准”。(同上,第314 页)在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后,他又进一步指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与不对的标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页)以后,邓小平又几次提到这个问题。尽管他在具体表述上有所变化,但都突出地强调一切工作都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党的建设当然包括在党的“各项工作”之内。尽管党的建设并不直接导致提高生产力,但中国现代化建设毕竟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党究竟是不是领导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是不是合格的领导者,要靠三个“有利于”来证实。党的建设搞好了,最终结果主要表现为党能够承担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责任,极大地促进现代化建设。从这个角度讲,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可以看作是对执政党建设指导方针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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