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一般逻辑概论(三)_自然语言处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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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逻辑指号学

——逻辑与语言学的交叉

概述

一、指号

人们在生活中,经常在直接感觉到某个东西的同时就会联想到另一个事物,并且这个能直接感觉到的东西竟逐渐地变成了那个联想事物的象征或代号,即成了所谓指号。例如:看到十字路口的红灯,就联想到“禁止通行”;看到某人脸上的皱纹,就联想到他的衰老;十字路口的红灯、皱纹都构成为所谓指号。

指号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图象:塑像、照片、地图、一座大桥的设计图,这些指号是其指代物的图象。

索引(index):例如,“发烧是有病的象征”、“母亲脸上的皱纹是她衰老的象征”、“那里有烟标志那里有火”;“发烧”、“皱纹”、“烟”都是所谓“索引”指号。索引指号与其指代物有一种表里关系或因果关系。索引也可译作“标志”,index有两种中文译法,即“索引”和“标志”。说“标志”,大家容易理解。其实,译作“索引”也是挺合适的,索引就是搜寻、索求另一东西的导引之物,意思也是挺清楚明白的。

记号:前面提到的“十字路口的红灯”便是一种记号指号。记号中最重要的是语言文字。某个记号表示什么事物。一般都是一种社会的约定,其间并无什么必然的联系,但一经约定之后,就有一种社会的制约性。

本文着重论述语言文字指号

二、指号学、逻辑指号学

指号学(SemiaHics)也译作符号学。第一次提出符号学这个名称的是英国的洛克(1632-1704),但指号学真正的兴起乃是十九世纪以后的事。创建指号学的早期著名人物有:著名的数理逻辑家和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士(1836-1614);著名的语言学家瑞士的索绪尔(1857-1913)。后来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莫里斯(1901年生)将指号学分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三个部分,确立起了指号学的学科体系。从这个先驱者的阵营,可以看出指号学的哲学、逻辑、语言学的交叉性质。16世纪以后,欧洲一些哲学家,把一般哲学抽空,用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来代替一般哲学。所以,西方的指号学主要是逻辑和语言学的交叉。因为是逻辑和语言学的交叉,所以许多人宁愿把它称为逻辑指号学。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指号学和逻辑指号学又是有差别的,有一些纯语言学家往往对它只作纯语言学的讨论,而且在名称上也只称之为“指号学”。

三、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

自然语言是指人们在日常交际中使用的各种民族语,如汉语、英语、法语、俄语、日语等。“自然”本来是非人为的意思,但只要是语言,都不可能是非人为的。自然语言的“自然”只是相对于人工语言而说,它不象人工语言那样,是在某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由少数人所创制,而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交往中比较“自然”地形成的。

人工语言是由一些语言学家、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为了某种目的)制作创造的。它又可以分为两大类:

形式的人工语言(简称形式语言),如数学的符号系统,数理逻辑的符号系统等。

非形式的人工语言。截至今天止,它主要是指所谓“世界语”。近代以来,不少人企图创造一种世界各民族通用的语言,这种语言一般都是以非形式的自然语言为参照。世界语的方案很多,它们大都以印欧语为参照,现在推行较广的是由波兰人柴门霍甫于1887年创制的那种。

本文着重讨论自然语言逻辑指号学。

逻辑语形学

语形学研究指号系统内部指号与指号的关系。在形式语言的相关学科(如数学、数理逻辑)中都有发育较完备的语形学。相比之下,在自然语言的传统语法中,语形学却多少有点发育不全。但在指号学兴起后发展起来的结构主义语法和转换生成语法,却都比较注目于语形的研究。

一、结构主义的语形学

结构主义的创始人是索绪尔,结构主义学派正式形成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包括布拉格学派、丹麦学派和以布龙菲尔德(1887-1949)为代表的美国描写主义学派。这里主要介始描写主义的语法。

描写主义把语素作为语言的基本单位,语素与语素分层次组合起来构成句子。在结构分析方面,他们主张采用直接成分分析法。这种分析法是一贯到底的使用一分为二的切分,先把句子切分为两个直接成分,再把两个直接成分又各切分为两个直接成分,依此类推,可以把句子结构按层次不断切分下去,直到切分至最小的结构体(语素)为止。例如:

这个句子先分成The lonely policeman 和ate a boiled egg两大部分,然后再按层次作一分为二的切分,直至终端成分“语素”。(上例是完全按英语的结构来分析的)

对于这种直接成分分析法,他们号称是不管意义的。其实不然。如果真的不懂意义,怎么知道从那里切开第一刀,那里切开下一刀呢?比如:那切分的第一刀总是开在主语和谓语之间,主谓就是意义关系;再往后的一层一层的切分也都是要参照意义的,只是简单地一分为二是不能很好地揭示出语言结构的内在联系,如:“参考资料是必要的”,若只是把“参考资料”一分为二是不够的,还必须揭示出“参考”和“资料”之间是“动宾”还是“偏正”,否则句子的结构便不清楚。现在国内有些书在介绍直接成分分析法时往往同时标上“主谓”“动宾”“偏正”等名称,这虽然纠下了结构主义完全撇开“意义”的缺点,但也有失结构主义的原貌。

结构主义宣称对自然语言可以撇开意义而去作专门的结构分析,虽未免失之偏颇,但他们全力专注于句子结构分析的作法和精神,却大大推进了自然语言的语形研究。

二、转换生成语法

美国著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1928-)是转换生成语法的创始人。转换生成语法包括基础部分和转换部分。

基础部分包括短语结构规则和词库。短语结构规则是一组改写规则。例如:

S→NP+VP NP→D+N VP→V+NP S表示句子,NP表示名词短语,VP表示动词短语,D是限制词,N是名词,V是动词,→表示“改写”。上述公式表示,S可以改写为NP+VP;NP可以改写为D+N;VP可以改写为V+NP。按照短语结构规则,经过这样多次改写,就可以导出一个句子的结构形式,比如:D+N+V+V+D+N。从词库中选择相应的词插入这个抽象的语符列中,便生成各种句子。如:

“这个男孩喜欢这个球”,用树形图表示如下:

这个基础部分基本上是从继承结构主义的句法结构理论而来的。

转换部分

在自然语言中,语句的意义和语形结构并非一一对应,而是复杂多样。对于这种复杂多样的关系,乔姆斯基比较成功地作出了简明扼要的分析和概括。他提出了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的问题、同义结构和歧义结构的问题,以及所谓转换问题。

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前者是句子用语言形式表现出来的结构,后者则是深藏在人们头脑里的逻辑语义结构。

同义结构和歧义结构

同义结构是指一个深层结构和几个不同表层结构的关系。例如:

歧义结构是指一个表层结构和它相应的几个深层结构句子的关系。例如

转换问题

对于句子,如果其意义基本上保持不变,是可以改换为不同的句法结构形式的。例如:

老张丢失了钱包(叙述句)

老张把钱包丢失了(把字句)

钱包老张丢失了(主谓谓语句)

钱包被老张丢失了(被动匀)

由于意义基本相同,这些不同的句式和句类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转换现象早已被语言学家所发现。而乔姆斯基则把它发展成为一种理论体系。他认为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方式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可以互相转换——由深层结构转换到表层结构或由表层结构转换到深层结构。通过转换,理清句子语形,把握句子的语义。

转换规则和转换方式——转换规则要从具体语言事实中去分析和归纳出来,不同语言的转换规则不一定都相同,但也有一些普遍适用的。(由于它带有很大具体性,这里不讲述)至于转换方式则比较简要,不管那一条转换规则,其涉及的方式不外乎移位、复写、插入和省略等。例如:

我不吃鸡了——鸡不吃了(“我”省略,“鸡”移位)

描写主义尽量撇开语言的意义而只关心语言结构的分析,而在结构分析方面又拼命求简。据说他们在归纳语句的结构时,主要以不发达的印第安语的素材为依据。他们可能有点故意避开那些较发达的语言,避开那些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现象,以力图保持语言结构的“简明性”。迄今为止,他们还写不出一部描写较发达语言的好著作。乔姆斯基把对自然语言复杂性多样性的剖析作为主攻方向,提出了“转换语法”,进一步推进了自然语言的语形分析与研究。当然,转换生成语法已不是什么单纯的语形分析而是密切结合语义分析来进行语形分析。于对自然语言来说,只能如此,也应当如此。

逻辑语义学

逻辑语义学研究语言指号的意义问题

一、概念、语词的语义问题

逻辑指号学冲破了传统普遍逻辑对概念涵义的狭隘理解,参照语言学的理论,拓宽了研究和讨论问题的范围。

(一)意义是怎样产生的呢?有两种较为流行的理论。一是指称论。它认为概念、语词符号的意义就是对应于它所指称的对象。如“长江”的意义(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就是实际中那个长江的反映。另一种是使用论,它认为要了解一个概念、语词的意义就要了解它的用法,例如,“如果…那么…”这个词语,离开了它的用法,就说不清它的意义。我们认为指称论和使用论不是互相对立,而是互相补充。①

(二)意义的种类

1、概念意义:它是语词所指对象及其本质属性的反映(即传统普通逻辑中所讲的内涵与外延)。它构成一个语词指号的基本涵义。

2、附加意义:它是人们在使用某个词语时附加上去的。例如:“妇女”的概念意义是“成年女性”,但社会上往往附加一些意义,诸如“易动感情”,“温馨”、“脆弱”等。附加意义可以因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集团而异。

3、风格意义:指语言使用的社会环境意义。如“爸爸”与“父亲”的概念意义一样,但语体色彩却有所不同。再如,科学用语、文学用语、日常用语的区别,口语与书面语的区别,都是风格意义的区别。

4、感情意义:用来表示说话者感情和态度的意义,如通常所说的褒义、贬义便是感情意义。

5、联想意义:指由词语引起联想而体现出来的意义,如,“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臭皮匠”有联想意义“极普通群众”,“诸葛亮”的联想意义是“有计谋”,整个句子是“人多有智慧”的意思。

6、搭配意义:有些词语的有些意义产生于语词的搭配。如“交换”与“交流”两词,有部分意义是相同的,但一个与“换”搭配,一个与“流”搭配,搭配不同,因而也就各有些不同的含义。

(三)定义的种类

定义是揭示概念和语词意义的逻辑方法。由于“意义”的种类增多,所以定义的种类也相应地增多。

1、真实定义:它就是传统普通逻辑所讲的邻近属加种差的定义。

2、外延定义:划分定义、列举定义、实指定义都是外延定义。

3、说明定义(或称同义语定义):它是以意义较明确、浅近的同义语来解释被定义项的意义,如“叟”就是“年老的男人”。我国的《尔雅》和《说文解字》都使用过这种定义方法。

4、约定定义:它是对一个未经定义语言符号赋与某种特定的涵义。如“四美是指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成年人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人。”

以上诸种定义,在传统普通逻辑中都讨论过。

5、语境定义:它是将被定义项放在一定的语境(上下文)中,然后用一个意义相同但不包含被定义项的语句来下定义。例如,“只有这个产品不合格”,换句话说,就是“这个产品不合格,而其他产品都合格”,从而显示了“只有”的意义。

6、比喻定义:它是以暗喻的形式显示被定义项某些语义的定义。例如,“石油是工业的血液”,“儿童是祖国的花朵”。

7、说服定义:它揭示语词的感情意义。例如,“自然主义是文学艺术创作上的一种不良倾向,它无选择地描写个别现象和琐碎细节,忽视甚至歪曲事物的本质。”(见《现代汉语词典》)不同时代、不同文学流派对“自然主义”的评价是不同的,这是我们对当今的自然主义的评价和定义,表示了定义者,说话者的感情和态度。

(四)、义素分析法

义素就是从词义中划分出来的最小的构成成分,构成单位。例如,“单身汉”的词义就可以认为是由“人”“男性”“成年”“无偶”四个义素构成。义素反映的就是语词(概念)所表达的事物的一个个特征。义素分析法实际上是从逻辑特征上去揭示词义,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逻辑分析法。

怎样去分析义素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参照逻辑上“邻近属十种差”定义的思想方法去分析和把握某语词(概念)所反映事物的一个个具体的属性。而在语言学著作中则会提到一种与此相应的很好的操作方法,即所谓对比方法。只盯住一个单独的词去分析其义素,常常会觉得无从下手。对比方法是把一组在意义上有共同特征(当然也有不同特征)的词放在一起,用逻辑的行话来说,就是把一组属种关系交错纵横的概念放在一起,通过比较去进行分析。例如,通过对“男人”“女人”“男孩”“女孩”四个词的义素上的同与异的分析,就比较容易得出如下的具体结果:

男人 (人

男性 成年)

女人 (人

女性 成年)

男孩 (人

男性 未成年)

女孩 (人

女性 未成年)

传统语言学是把词义作为一个囫囵的整体来处理的,因而对词义的研究长期不能深入,不能进一步展开。义素分析法为研究词义开辟了新的途径。义素分析法对辨析同义词,分析反义词、检验词的搭配关系提供了新方法。

一些语言学著作还依据义素分析法探讨和构建了“词义的结构式子”,其长远的目的是企图探索自然语言形式化的门径。但目前似乎还欠完备和成熟,暂不多作介绍。

二、语句的语义分析

逻辑指号学在分析句的意义时,既运用了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也运用了逻辑的理论和方法。下面列出揭示句子意义的途径、办法。

(一)句法结构分析。句子不是任意凑合的语词序列,只是合乎句法结构的语词序列才是句子,才有意义。用逻辑的行话说,只有合式的符号序列才有意义。所以要分析句子的意义,首先要看它是不是句子。语义分析是不能完全离开语形分析来进行的。

(二)分析句子的主语、谓语;分析句子是施事还是受事,是主动还是被动,是陈述、疑问还是祈使、感叹。主语、谓语、施事、受事、主动、被动、陈述、疑问、祈使、感叹等说到了语形问题,但更主要的任务还是去揭示句子的语义。

(三)检查句子内部词的搭配关系。具体的办法是通过义素分析来进行、即分析各个词语的义素是否是相容的。如说,“屋旁的那颗桃树还活着,可门前那对石狮子却死了。”前一分句中的“桃树”和“活”,其意义是相容的,可以互相搭配。可后一分句中的“石狮子”和“死”则是不相容的,不可以互相搭配。“死”“活”都有“性命现象”这个义素,“桃树”也有“性命现象”这个义素,因而可以和“活”搭配,可“石狮子”却没有“性命现象”,便不能和“死”搭配。

(四)句子的语义蕴涵命题的分析

在自然语言中,一个语句一般都有许多语义蕴涵命题。所谓一个语句的语义蕴涵命题,就是指离开任何语境都可以从句子本身(即句子字面意义)推出的命题。例如,“北京是个美丽的大城市。”它可以有以下的语义蕴涵命题:“北京是个大城市”、“北京是个城市”、“北京是个美丽的地方”、“有个城市是美丽的大城市”、“有个城市是北京”等。一个语句的意义就是其语义蕴涵命题的集合,其中每个语义蕴涵命题都构成了这个语句的语义的一部分。

语义蕴涵理论是一种逻辑的理论。它不仅论述语句的语义分析,而且构建了推理。语义蕴涵推理是关于自然语言的一种推理。这种推理着眼于语义,或者说着眼于内涵。但它的严格性不亚于任何外延推理。例如:

杭州是闻名中外的风景城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杭州是风景城市

杭州是名闻中外的风景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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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城市是名闻中外的风景城市

语义蕴涵推理的严格性,在相关的逻辑书上有详细说明。就上述推理而言,它们在由前提到结论的推导过程中,是把某些词项的义素减少,因而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推论具有必然性。

逻辑语用学

一、什么是逻辑语用学?有三种较流行的说法:

①研究语言指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②在语言指号使用中去考察其意义问题。

③研究语言指号运用的各方面问题。③可谓失之宽泛。②可谓失之偏狭:在使用中去考察语言的意义确为逻辑语用学的重要内容但若只限于此,语用学岂不就成了语义学的附庸。①是莫里斯最初提出的定义,虽然也有点不够具体,但却揭示了逻辑语用学的本质特征,“对于逻辑语用学,符号使用者的明确提及是必要的。”②可以说,只有在明确提及指号使用者的情况下去谈语言运用和语言意义,才算是进入了逻辑语用学的范畴,而且逻辑语用学也不只限于讨论语言运用中的意义问题。

二、语境

语境展示的是语言运用的主客观条件,而主观条件就是语言指号的使用者

语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语境指语句的上下文(口语中的前言后语)。广义的语境包括下述诸因素:(1)表达者和接受者、(2)时间和地点。(3)语句本身、(4)背景知识(时代背景、社会环境、自然环境)(5)言语行为(围绕着言语而发生的情感和某些动作行为)。

语境的作用

它使交际中的言语确定化。许多语句离开语境,便很难确定它的意义,突出的如索引句、歧义句、省略句等,孤立地看,都很难确定其句意,但在具体的语境中,它们的意义都是确定的。

它帮助获得和理解言外之意。例如,“张三真聪明!”这本是一句表扬的话,但如果是在人们议论张三做错事时说这句话,其意思恰好相反——说话人所要传达的信息是:“张三真笨!”这种言外之意,在语境中是一目了然的

它确定表达式的恰当与否。例如:

你的孩子弄不好会死的。

如果医生在诊病时说这句话,那并没有什么不可。如果是在孩子生日的宴会上说这句话,则是不恰当的。所谓恰当性,就是同语境相协调。

三、会话含义。

(一)什么是会话含义。它是越出话语的表面意义而推导出来的意义。人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常常可以从对方话语中合理地推导出含蓄的言外之间。例如,有两个女青年对话:

A:你看我这衣服式样好吗?

B:你这衣服颜色不错。

B并没有直接回答A的问题,然而A听了B的回答之后就可推知:B认为自己的衣服式样并不好。这种言外之意就是会话含义。

(二)“合作原则”与“会话含义”

1、合作原则内容:根据美国哲学家格赖斯的理论,合作原则有四条准则:

①量的准则:提供适量的信息。说话者提供的信息不多也不少,恰好是听话者想知道的。

②质的准则:话语应当真实,不说没有证据的话,不说自认为是虚伪的话。

③相关准则:内容必须切题,更不能“王倾左右而言他”。

④方式准则:表达清楚明白,不唠叨啰嗦,有条有理,不自相矛盾,话语没有歧义。

2、违反合作原则的几种情况

①一方遵守合作原则,一方则暗中说谎,即悄悄地不让听话人发觉他在违反合作原则。从而将听话人引入歧途,上当受骗。

②会话的一方明确宣布不愿合作,表示不回答任何问题。

③会话的一方实际是遵守合作原则的,但有点顾此失彼。常见的是为了遵守质的准则而违反了量的准则。例如:

张三:他们什么时候去的机场?

李四:今天上午的某个时候。

李四不知道“他们”去机场的确切时间,又不愿说谎,也不想直接表示不合作而说“不知道”,于是只好放弃量的准则而遵守质的准则。

3、说话人有意地不遵守某一准则,但他相信听话人会觉察到:①说话者实际是合作的,②说话者之所以有意不遵守某一准则的目的是迫使自己越过话语表面意义去推导出其中的会话含义。例如:

莉莉:你姐姐昨天在商店买了什么?

芳芳:她买了一件红衣服,她买了一件绿衣服,她还买了一件花衣服。

芳芳啰嗦,故意违反方式准则,迫使对方去推出那言外之意的会话含义:“姐姐老爱买衣服,芳芳真有点不高兴”。

(三)会话含义是推导出来的,这种推导建立在以下基础上:

1、话语的理性意义(字面意义)

2、合作原则的特殊表现形式(说话人实际是合作的,但却有意不遵守某一准则以迫使听话人去寻求言外之意

3、有关的背景知识

4、非正式推理

会话含义的推出要同时运用语言学和逻辑学的某些理论和方法。“会话”也明确涉及指号使用者,因为会话是具体的人(指号使用者)的会话。这些都鲜明地显示了其逻辑语用学的性质。

四、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日常语言学派代表人物奥斯汀提出来的。他把言语行为分为三种:

1、言辞行为:指说出有意义话语的这种行为。

2、言内表现行为:指话语本身所构成的一定的行为。如“允诺”、“警告”、“抱怨”、“道歉”,“催促”、“侮辱”等。例如,说“这本书你可以借阅三天”这句话,同时也就表现了“允诺”行为。某句具体的话究竟表示一种什么言内表现行为,有时要视语境而定。例如,“桌子上有条鱼。”在语境(1)中,可能是“抱怨”对方没有把桌子收拾干净;在语境(2)中,可能是“警告”对方不要让猫叼走鱼;在语境(3)中,可能是“催促”对方吃饭。

3、言后收效行为:指话语对听话者产生的影响,如,使他高兴,使他烦恼,让他去做某事,吓唬住他,等等

其中“言内表现行为”是人们瞩目的中心,也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具有“言内表现行为”的话语,自然都是有意义的,即也是一种“言辞行为”;另外它多半也使听话者产生影响,引出种种“言后收效行为”。

具有“言内表现行为”的话语“以言行事”,故亦称行事话语。奥斯汀曾把行事话语分为五处:

1、断定话语:它是承认所说之事为真的话语,如“我认为计划是可行的。”“我预料他的病情不会恶化。”

2、指令话语:它是要求听话者做某事的话语,如“我请你来一趟。”“我劝你别去了。”

3、表情话语:它是对某事表达一定心理状态的话。如“我祝贺你打破纪录。”“我后悔没有同他一起去。”

4、承诺话语:它是制约说话者自己做某事的话语,如“我保证完成任务。”“我发誓决不说出去。”

5、宣告话语:它是造成所说某事的话语。如“我宣布大会闭幕。”“我指派你为全权代表。”

奥斯汀的上述分类,也许并不十分完善、妥贴,但切近“日常语言”,初学者易于理解。

行事话语有逻辑结构F(P),其中P为命题内容。F为话话表现的行为,有人说“F”表命题态度;准确地说,那是指号使用者的态度,行为。“言语行为、行事话语”的理论和方法,重心已不是什么“在使用中去考察话语的意义”了,而主要是去揭示指号使用者在语言使用过程中表现的态度和行为。

责任编辑注:《现代普通逻辑提纲》(一)、(二)见本专题1994第11期26~38页。

注释:

①此外还有“观念论”“行为论”等。我们认为“观念论”只能从属于指称论,作为指称论的补充,而行为论则和语言的使用有关。

②引自(波兰(L、科伊《逻辑语用学》一文。该文的中文译文载中州古藉出版社1994年版的《逻辑语用学与语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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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一般逻辑概论(三)_自然语言处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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