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打造“生态山亭”取得实效论文_刘婷,邢俊龙,刘丹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打造“生态山亭”取得实效论文_刘婷,邢俊龙,刘丹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利和渔业局

摘要: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社会共识。2017年以来,我区铁腕治污成效显著,尤其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改善了生态环境,蓄积了发展动力,提高了人民生活品质,赢得了百姓点赞。

关键词:河长制;制理;成果

1.河湖基本情况

我区列入市级河长管理的主要河流共5条,共98.45km,分别是城郭河(含岩马水库)、十字河(含石嘴子水库)、郭河、西泇河、峄城大沙河;区级管理河流9条,共110.5km,分别是下村河、石井河、辛庄支流、欧峪支流、十字河中支、十字河南支、小北河、付庄支流、张庄支流;镇(街)级管理河流120条,共357.745km。全区大型水库两座,即庄里水库、岩马水库;中型水库一个,即石嘴子水库;另外还有小(1)型水库12座,小(2)型水库45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区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2.全面构建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山亭区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山亭区河长制的通知》、《山亭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山亭区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山亭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系列制度》、《山亭区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等文件和通知。形成了区委书记、区长任总河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担任“副总河(湖)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县级领导任“河(湖)长”的组织体系。同时,各镇街成立了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各河湖所在镇村分级设立了“河(湖)长”。全区明确区级河(湖)长10名、镇级河(湖)长152名、村级河(湖)长304名,实现河(湖)长全覆盖,各级河长均在重要媒体进行公示。

3.做实做细河湖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我区扎实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准确把握河湖划界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协调,强化部门责任,落实专项经费,积极推进划定工作。全区15条主要河道管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完成,122条镇级河道正在有序推进划界工作,进一步明晰了管理范围线,保障了河湖和水利工程安全。

3.1推动河湖名录修订造册

结合实际,我区组织编写了《山亭区河湖名录》,对15条主要河道功能、长度等基本信息进行梳理,为河长制工作提供重要范围依据。“一河(湖)一策”编制完成。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122条镇级河道也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全面实施“空间划定、退违还河、设置桩牌、功能完备、生态修复”五大工程,建立“河(湖)长组织推进、督察督办反馈、社会公示监督、市场管护保洁、考核评估奖惩、综合执法保护”六大机制。

3.2开展河道调查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河湖现状和问题调查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15条重要河湖开展为期两周的实地徒步测量排查,完成了全区河湖《问题调查报告》,摸清了家底,查清了问题,并按照“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要求,逐河(湖)提出了整改措施。制定山亭区“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和山亭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区共排查违法建筑及违法活动数量149处,清理149处;排查入河排污口40处,封堵38处,规范2处。

3.3安装河(湖)长公示牌,落实管理维护主体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制作安装了市级河(湖)长公示牌16块,区级河(湖)长公示牌24块,镇级河(湖)长公示牌391块。出台了《河管员工作制度》,建立了河管员队伍526人。逐条逐段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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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

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先后发展“民间河长”273人、“河道警长”83人、义务护河队769人、社会义务监督员19人。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社会义务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3.5多项措施改善水环境,治理水生态

通过我区河道综合整治、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提高河流湖泊的防洪能力,确保其运行安全;严格排污口审批,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措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河湖水质,防治水污染;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实施湿地保护工程,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水库及河道采砂及河湖养殖行为,严守生态红线。

4.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再创新

4.1工作联动再强化

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上下河(湖)长联动、上下河(湖)长办联动、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动,落实信息共享、信息公开等配套制度,形成工作闭合处理流程。

4.2治河理念再创新

突出“一河(库)一策”行动计划、河湖“八乱”专项整治方案、生态河湖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抓手,创新思路办法,突破惯性思维,以点带面打造一批河湖示范段,用改革创新的方法不断突破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在实践中探索深化河长制的新模式。

4.3监督考核再加强

建立对各镇街周调度、月督察制度,及时了解、通报、督促各地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探索实行第三方监测,逐步建立水质动态监测网络体系。通过明察暗访、开设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专栏,公开曝光问题河湖,确保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4.4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

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湖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区级河(湖)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4.5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6宣传引导再加强。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监督作用,梳理各地特色亮点,交流河长先进经验,树立优秀河(湖)长典型,曝光问题河道,营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良好氛围。发动广大群众关心水环境,参与水治理,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5.结语

我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始终把打造生态河湖作为山亭水治理的战略目标,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破解“水难题”的金钥匙,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论文作者:刘婷,邢俊龙,刘丹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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