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事件与国民政府外交_南京国民政府论文

卢沟桥事件与国民政府外交_南京国民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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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事变爆发至今,已整整58个年头了,日本侵略者的野蛮暴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顽强抵抗。漫长的八年抗战,既有战场上的腥风血雨,又有外交上的尖锐斗争。南京国民政府的对外交涉和斗争,曲折、复杂,时受国际国内斗争的制约而波澜起伏。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的对外政策侧重于寻求国际干预,扼制日军侵略,和平解决争端。各帝国主义国家也围绕自身的利益,纷纷在国际舞台上登台亮相。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面对日军的猖狂进攻,南京国民政府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一方面加紧军事部署,调兵遣将作好应战准备;一方面在外交上左右出击,既力求通过与日直接交涉,和平解决争端,又对欧美各国作外交试探,以图推动国际社会对日施加压力,迫使东京政府停止侵华政策。

国民政府外交部先后向日本驻华使馆提出口头抗议,要求日军“立即制止一切军事行动”,并“立即撤回原防”,“立谋和平解决,藉免事态扩大”,中国方面保留就该事件作进一步反应的权利①。7月8日,冀察地方当局与日方代表经协商决定停止军事行动,各回原防,卢沟桥仍由中国驻军防守②。但日军违反协议,不但拒绝将军队撤回原驻防地,而且继续炮击宛平城。10日,中国外长王宠惠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书面抗议。这时,日本内阁举行紧急会议,决定向华北增兵,但又声称日本“坚持不扩大局面当地解决的方针,不抛弃和平谈判的愿望”,并责成中国通过深刻“反省”使事态“圆满解决”③;同时警告中国政府勿对日本与华北地方当局之间的“现地解决”方针干扰④。日本的目的是企图通过和平劝诱与武力恫吓交叉运用的惯用伎俩迫使中国屈服。

这样,南方国民政府便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听凭日本压迫冀察地方当局接受其苛刻条件,在“不扩大”和“现地解决”的幌子下承认日本对华北的控制;要么决心准备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战争较量。12日,蒋介石在庐山召集军政首脑会议商量对策。国民政府外交部也发表严正声明:中国主张和平解决事端,但因日方缺乏和平诚意,且作大规模之军事行动,而使事态日趋严重,“其责任自应由日方负之”⑤,并通知日方,与华北当局的任何“现地解决”的协议、协定须经中国中央政府承认才能有效⑥。7月17日,蒋介石发表了著名的庐山谈话,指出:日本侵华蓄谋已久,“和平已非轻意可以求得”,中日间是和是战,“全系日本政府的态度”而定。中国对和平解决事端的最低限度是:“(一)任何解决不得损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域,不能受任何约束”;如日方拒绝接受和平解决事端的最低限度要求,那么和平就到了“绝望时期”,中国便进入了“牺牲一切”的“最后关头”⑦。但国民政府此时仍希望和平解决卢沟桥事变,并将解决卢事备忘录一件送交日驻华使馆,建议双方确定一日期同时停止军事行动,部队各回原防,中方愿继续谋求外交协商,和平解决争端,且愿按国际公法及有关条约接受国际调停。日方对中国方面的和平呼吁根本不予理睬,并威胁说:“南京政府倘不翻然醒悟,解决时局将全然无望”,日军参谋本部也同时作出以武力解决事变的决定⑧。南京国民政府企图通过与日直接接触和平解决争端的愿望至此完全落空。

面对这一严峻局势,国民政府不得不求助于欧美各国,于是便开展多元外交,希望国际社会进行干预,迅速制止日本侵略。蒋介石对此曾满怀信心,认为平津“国际关系复杂”,一旦日军在华北重启战端,而我又能“抗战到底,……则在华北有权利之各国,必不能重视不理”⑨。

早在卢沟桥事变爆发之初,南京国民政府就指示中国驻各国使节探询所在国政府对卢沟桥事变的态度,以期抓住时机,分化欧美各国与日本的关系,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同情和支持。

国际社会虽然在口头上对日本侵略中国表现出普遍的同情,却又不愿对日本的侵略政策作出强硬的扼制,这同30年代中叶国际形势的恶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欧洲,德、意法西斯疯狂扩军备战,严重威胁相邻国家,并建立了柏林——罗马轴心关系。在远东,日本法西斯在所谓“根本国策”指导下,加紧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军事扩张。1936年11月,日、德签订了《反共产国际协定》,随后,意大利也参加其行列。欧亚法西斯势力的携手联合,使全球战争气氛更趋严重,使欧美各国为自身安全而忧心忡忡。英、法在远东太平洋地区有着广大的殖民地和重要的政治、经济利益,他们担心日本逞雄远东会损害其海外利益,因此希望并愿意推动中日和平解决纷争。但在欧洲局势动荡不安,本土生存面临危机时刻,它们自然不会在中日问题上倾注过多精力,反而担心对日本侵华采取强硬立场,会遭致新的麻烦。同样,德、日反共声势的进一步扩张,也成为苏联制定对外政策的基本依据。为了不致在将来陷于腹背受敌,东西夹击的窘境,苏联也尽力避免与日本发生纠葛。美国则刚刚走出30年代初的经济萧条,如何医治经济危机留下的重创,淡化了这个国家对卷入国际纷争的愿望,孤立主义笼罩了整个美国。1935-1937年,美国国会先后三次通过中立法案,这成为美国政府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看,美国的海外投资集中在欧洲,即使在远东,日本又是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相对而言,它在中国的经济利益则极为微小⑩。此外,以日本为前哨,遏制苏联共产主义的传统政策还在影响着白宫。这样,美国对于中国政府要求它与英、法联合斡旋中日关系的呼声,当然就不可能积极反响。

英、美等国对远东紧张局势各有所谋,心怀鬼胎,谨小慎微,这在事实上纵容了日本的侵略,从而使中国在卢沟桥事变后的对日直接交涉中处于劣势。

7月26日,日军占领廊坊,并向二十九军宋哲元发出最后通谍:要求驻防在八宝山、卢沟桥附近的中国军队必须在27日午前撤至长辛店,北平市内的中国军队须于28日午前撤出,否则日军“将不得不采取单独行动”(11)。27日,日军在北平外围发起攻击。28日夜,宋哲元率部逃离北平,退往保定方向。29日、30日,北平、天津相继陷落。29日,蒋介石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此国家存亡绝续之际,“政府有保卫领土主权与人民之责”,惟有“领导全国一致奋斗,为捍卫国家而牺牲到底,……决无妥协与屈服之理。(12)”自此,中日战争在华北各地全面展开。

在国际绥靖政策的影响下,日军得寸进尺,直入中国腹地,不断制造事端。8月9日,日本海军陆战队驾车冲上海虹桥军用机场,制造了虹桥事件。8月13日,日军又向闸北地区大举进攻,中国守军雷起抵抗,“八·一三”事变爆发。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都市,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重地,在军事、政治上对首府南京起着屏障和依托作用,而且是中国政府与欧美各国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战略地位至为重要。对欧美各国来说,上海是它们近百年来向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和文化渗透的战略据点,这里集中了它们在中国的绝大部分资产和利益。日军对上海的进攻当然引起欧美各国的密切注视。英国立即作出反应,它们从香港等地抽调军队来沪,以保护英侨民的利益和安全。接着,它又与各国驻沪领事及中日两国紧急蹉商,策划成立所谓上海“中立区”,以确保其在沪利益。英国还向中日两国提出具体建议:(1)两国军队共同退出上海及其四周地带;(2)保证日本在沪侨民安全不受损害,保证上海公共租界不被日军用作军事基地(13)。美国则声明决不放弃远东利益,但又不分是非地胡说中日双方均应对战争的升级负责,劝告两国互相克制,并赞成英国提出的设立上海“中立区”的建议(15)。18日,英国将上海“中立区”计划正式向中日两国提出,且向日本说明愿在法、美帮助下承担保护日本侨民的责任。中国原则上表示接受。日本外务省却答称:战争扩大源于中国方面破坏《淞沪停战协定》,因此,只有中国从停战协定规定的地区撤出军队,日本才能考虑英方建议(16)。英国苦心构思并为之竭力奔波的上海“中立区”方案就此告吹。

英、法、美等国的对日消极避战态度,实际上起了助纣为虐的恶劣作用。日军看准苗头,公开将公共租界作为军事进攻的基地,数十艘舰船与各国在沪舰船交叉相间,从而使中国在军事上处于劣势,外交上陷于被动。鉴于这种情况,南京国民政府照会各国驻沪领事,抗议有关国家容许日本借租界之便进攻中国军队,要求各国迅速予以制止,且多次敦促各国在沪舰船远离日本军舰,以免发生误伤事件。但各国只答应警告日方不得以租界作为军事据点,又无理要求交战双方应对殃及各国在沪利益的事件负同等责任,甚至不准中国空军飞经租界上空对日作战,简直是荒唐之极。

远东局势的进一步恶化,引起了美国朝野重视,但丝毫没有改变华盛顿当局的远东政策。美国政府继续执行所谓“不卷入战争,又使战争不致扩大和延长”的理想主义外交路线(17),而“不卷入战争”又是其外交路线的核心。华盛顿一再拒绝各国联合抑制日本侵略、保护各国在华权益的主张,它只求以和缓的方式呼吁制止战争,依据国际惯例及有关条约合理解决中日争端。因为这样做,它既不失“公正”,又可避免美日之间滋生麻烦。美国的这种态度,其实是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安慰和鼓励。美国驻日大使格鲁不打自招地说:“在我和这里所有的人看来,日本政府由衷感激事变以后我国政府的态度和行动。(18)”上海战事爆发后,美国态度非但十分消极,甚至主张中国单方面撤军而使上海免于兵燹。8月中下旬,日军出动飞机频繁袭击杭州、南京及江苏、福建等重要城市,中日战争有进一步扩大之势。8月24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对中日战争继续恶化的政府声明,重申赫尔利7月16日发表的声明所阐述的对外关系原则,呼吁避免以武力推进国策(19)。这种不痛不痒,模棱两可的所谓声明,当然不可能对扼制日军侵略有丝毫作用。25日,日军悍然宣布封锁自长江口至广东潮、梅之间的中国海岸,9月5日又将这一封锁扩大到北起秦皇岛、南至广东北海口的全部中国海岸,其目的是想切断中国的对外联系,封闭中国取得外援的海上通道。对于日军的这一重大侵略步骤,美国依然袖手旁观。

国际环境对中国抗战极为不利,战时中国外交面临着新的考验。

南京国民政府在求助欧美诸国无望的情况下,不得不将申诉国联的可能性提上了议事日程。国际联盟在处理中日问题上曾写下过不光彩的记录,中国人民当然记忆犹新。不过向国联提出申诉可以扩大中国的国际影响,争取世界各国的同情和支持,不失为一个可以利用的外交时机。

卢沟桥事变后,国民政府就分别电示各驻外使节,要求迅速探询有关国家对中国申诉国联和援引九国公约所持的观点。英、法、美国对此不抱乐观看法,惟有苏联明确表示:愿意促成中国向国联的申诉,但又认为“此事关键在于英国”(20)。7月16日,中国政府照会九国公约签字国,通报日本侵华的事实。但由于各国政府态度消极,中国政府只得将申诉国联之事暂时搁置起来。

上海战事爆发后,国民政府将申诉国联的问题重新提了出来。8月30日,中国驻端士公使兼驻日内瓦国联办事处负责人胡世泽向国联秘书长爱文诺送交了中国政府的正式照会。9月12日顾维钧奉政府之命,正式就日本侵华问题向国联提出申诉,并发表长篇声明,一方面谴责、揭露日本侵华的野蛮行径,一方面要求国联依据盟约规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恶化。13日,十八届国联大会在日内瓦开幕。16日,大会议决将中国申诉案移交远东问题咨询委员会讨论处理。但日本拒绝参加,并于9月中下旬对中国东南地区重要城镇及首都南京实行野蛮的密集轰炸。9月27日,应中国代表强烈呼请,咨询委员会通过了谴责日本肆意轰炸中国不设防城市及残杀平民罪行的决议案,并经28日的国联大会议决通过。这时,中国代表又向国联提出四项基本要求:(1)宣布日本为侵略国;(2)对日军利用上海公共租界为军事基地一事予以谴责;(3)各国对华提供财政援助;(4)对日禁运各类军用物资(21)。但与会各国都认为,这种对日实施制裁的办法只会激怒日本,并使有关国家对日关系遭致风险,国联也会因此陷于困境。国联秘书长爱文诺对顾维钧说:在目前情况下,制裁是无论如何办不到的,大多数会员国甚至对“制裁”的提法也唯恐避之不及(22)。经过激烈辩论,10月5日,咨询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中国申诉案的决议及报告书,6日又提交国联大会通过。其基本内容为:(1)确认日本在中国的行动违背了它在九国公约及巴黎非战公约下应负之义务。(2)大会建议各会员国不采取任何有损于中国抵抗力量而致增加中国在当前冲突中之困难的行动,并建议各国分别考虑能给予中国以多大程度的援助。(3)召集九国公约签字国以及在远东有重大利益的国家举行会议,寻求以协定方式解决冲突之办法(23)。

这次会议正如顾维钧所料想的那样:“我一登上日内瓦这个竞技场,就已经料到,如果处理得当,中国所能取得的唯一成功是在道义方面”,因为“出席大会的欧洲国家全都关注着动荡的欧洲形势,对进一步牵连到远东问题则谨小慎微”(24)。这样,国联当然不可能拿出制裁日本侵华的实质性措施。但是,对中国来说,它虽然没有促成欧美诸国的联合援华制日,但却增进了国际间对中日问题真相的了解,从而把日本推上了国际道义审判的被告席,为中国的抗日斗争争取到普遍的同情,并或多或少地推动欧美各国的远东政策向着制裁侵略方向的转化。从另一个角度看,国联将协调解决中日问题的责任推诿给九国公约会议,又迎合了国民政府企求美国干预中日问题的初衷。

为了促成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尽早召开,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训令驻国联代表,向国联表示“愿竭力促成中日问题之永久解决”,并提出了“顾及各国及日本在华利益”的十四条建议。鉴于美国对日的暧昧态度,南京国民政府又不失时机地对其施加影响。蒋介石在9月24日会见外国记者时强调说:中国的抗战“不仅攸关中国本身之存亡,且亦为九国公约及国联盟约伸张正义。……尤其美国为华盛顿会议之召集者,而九国公约及国联盟约之订立,胥属美国之力,故其责任尤为重大。(25)”

10月初,美国政府作了一次冲破孤立主义的尝试。罗斯福总统发表了著名的“检疫隔离”演说,指出了国际间象瘟疫一样蔓延的战乱和无秩序状态正严重威胁着美国的安全和利益,孤立或中立都不能使我们躲避这种形势,“我们决心避免战争,……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自己不受战争灾难的影响和避免卷入战争的危险”,他呼吁对侵略国家实行“检疫隔离”(26)。所谓“检疫隔离”,就是“实行经济制裁”而“不用宣战”(27)。美国政策的新动向,得到了英、法、苏等国的响应,表示愿与美国协调行动,遏制侵略(28)。中国舆论也大受鼓舞,认为罗斯福的演说,拨开了太平洋上空的雾霭,预示着九国公约会议的可喜前景。但是,罗斯福的演说遭到了国内舆论的抨击和国会的指责,为了缓和舆论的压力,他在12日发表的“炉边闲谈”中又强调说:美国参加未来九国公约会议目的仅仅在于与缔约各国进行合作,以通过协商寻求解决中日冲突的方法(29)。一句话将先前稍稍强硬的态度丢得精光。

九国公约会议虽然还未开场,但悲剧的基调已基本定下。南京国民政府虽然深为失望,但由于国内军事形势严峻而求助心切,仍一意推动美、英等国走向对日制裁之路。蒋介石在答美联社记者时说:如仍放任国际正义与法律被人蹂躏“是无异赞助其(指日本)败我亡我之计”(30)。10月,中国政府密电出席九国公约会议代表,指示参加会议的方针:认清在目前形势下“会议无成功希望”;对各国态度须极缓和,我应付会议之目的在使各国于会议失败后,对日本采取制裁办法(31)。1937年11月3日,由19个国家参加的九国公约会议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开幕。日本和德国拒绝了会议邀请。会议的前景似乎比预料还要暗淡。一是美、英等国一开始就将会议限制在调解协商范围之内。绝大多数与会国几乎一致认为任何援华制日的措施只会使日本走向极端,从而使和平调解化为泡影。二是会议缺乏应有的合作气氛。英、美等主要国家在会前未曾就会议的一些基本原则问题达成谅解,致使会议开幕后拿不出一个可资共同讨论的方案。会议之初,美、英、比提出建立一个由该三国代表组成的小型委员会作为调停机构,以减轻日本对会议本身的抵触情绪,鼓励它参加会议,但因其他国家反对,日本拒绝会议邀请而宣告流产。三是会议自始至终弥漫着“恐日”气氛。美国代表甚至神经过敏地告诫中国代表:不要给人造成一种中、美友好合作的印象。11月7日,会议再次邀请日本参加,东京仍然拒绝,并胡说什么:“日本目前在华行为,乃中国挑衅举动迫使日本采取之自卫行为,故不在九国公约范围之内。(32)”

面对日本的顽固态度,中国代表顾维钧在会议上严正指出:“过去会议苦心促其合作的努力似已视为软弱的表现,而仅仅引起它的恣意侮辱”,因此希望有关各国“能否决心停止对日本提供战争物资及信贷,转而向中国进行援助,这是各国为完成制止日本侵略和履行捍卫本公约的义务的最温和的方式”(33)。在中国代表强烈呼吁下,通过的声明认为:目前的远东冲突并非只是中日两国间的问题,它关系到九国公约各国及全世界;与会各国继续希望东京改变态度,如日本执意拒绝而置条约规定不顾,则在布鲁塞尔的与会各国必须考虑在此局势下它们的共同态度。这一声明既流露出英、法、美等国对日本狂妄举止的一丝愤懑,又十分巧妙地将中国代表关于立即转入援华制日实际措施的要求挡了回来。事实上,所谓“共同态度”空无下文。声明发表后,会议宣布休会一周。这次休会实际上使布鲁塞尔会议永远“休会”,正如美国学者评论所说的:“布鲁塞尔会议的失败是无可弥补的”,由于与会主要国家不愿采取坚决的实际行动,“这样,为中日之间找出稳妥的解决办法的最后的好机会终于在1937年丧失了”(34)。

总之,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在日军疯狂扩张侵略下,虽然在军事上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作出了必要的部署,但其总的指导思想是力求国际干预,寄望于有关国际会议,以国际条约保护自己,遏制日军侵略,和平解决事端。但当时欧洲局势动荡,国际上普遍笼罩着绥靖主义的阴影,欧美各国出于自身利益,谨小慎微,不敢贸然得罪日本,以免引来祸患,这就在事实上助长了日军的侵略气焰,为日军长驱直入打开了门户,结果欧美各国也落得个搬起石头打自己脚的可悲下场。经过一段迂回曲折的外交历程,蒋介石尝到了苦头,在日军妄图灭亡中国,全国人民欣起抗日浪潮的影响下,走上了国共两党合作抗日之路,取得了八年抗战的伟大胜利。

注释:

①⑤⑥⑨(20)《革命文献》,第106辑,第247-248、250与270、250与270、220、348与315页。

②④张逢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卷2,第231、285页。

③《革命文献》,第107辑,第288页;《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第305页。

⑦(12)(13)(14)《东方杂志》,第34卷,16-17号合刊,第67-68、72、54与64、2与65页。

⑧(11)《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卷1,第1分册,第185-187、195页。

⑩(美)孔华润:《美国对中国的反应——中美关系历史的阐释》,约翰·威廉兄弟公司,纽约1980年版,第128页表3;陈太祥:《美日经济关系之研究》,正中书局,民国33年版,第7页,《美国对日贸易表》。

(15)华美晚报社:《中国全面抗战大事记》,1937年卷,第21页。

(16)《卢沟桥事变前后的中国外交关系》,第513-514页。

(17)《罗斯福选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6页。

(18)(台北)《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26编,《对日抗战》(上),第464页。

(19)(26)美国国务院:《和平与战争》,第47、50页。

(21)李长汉:《卢沟桥事变》,第525页。

(22)(24)(33)《顾维钧回忆录》(二),第477、509、624页。

(23)(28)《国闻周报》,第14卷40期,第6-7、10-11页。

(25)《蒋总统秘录》(11),第79页。

(27)(美)罗伯特·达莱克:《罗斯福与美国对华政策》,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21页。

(29)(30)张其昀编:《先总统蒋介石全集》(三),(台北)中国文化大学编印,第3850-3851页。

(31)《王宠惠出席九国公约会议代表密电》,《国民政府外交部档案》。

(32)《东方杂志》,第34卷,20-21号合刊,第70页。

(34)《通向珍珠港之路》,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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