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解析-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新拓展论文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解析-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新拓展论文

经济学管理学研究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解析
——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新拓展

邓红霞1,高惠珠2

(1.华侨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2.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摘 要] 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也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基本要素。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理论在当代的创新发展,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其确立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公正价值取向看,这一价值取向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公正“人民至上”的本质特征;二是从其以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指导,深入分析和辩证处理经济公正必然关涉的三大基本关系看,即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应得与实得之关系,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之关系以及共享和共富之关系,从而归纳、总结出关涉这三大关系被成功处理、闪烁辩证思维光芒的八大实践新举措,由此证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不仅深化拓新了马克思主义的公正理论,而且也超越了以罗尔斯为代表的现代社会公正理论。

[关键词] 经济公正;新时代;辩证思维;新拓展

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也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基本要素。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由政治公正、道德公正、法律公正等诸多领域公正所组成的社会公正体系中,经济公正的重要性被日益鲜明地凸显出来。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的新发展,与我党在经济公正领域认清新时代新形势、新特点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理论的拓新密不可分。我们认为,创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公正价值取向,在这一价值原则指引下运用唯物辩证法深化处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共享和共富三大辩证关系,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理论的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这些成果,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的新拓展,本文拟对此作一研析。

一、创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经济公正价值取向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的拓展,首先就表现为它创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一般而言,社会公正,是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但不同社会,不同阶级,对社会公正的看法是不同的。马克思曾指出:“公平则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1]212这说明,社会的公正观念是具体的、历史的、变化的,不存在超阶级,超时代,永恒的社会公正。作为社会公正重要内涵的经济公正,也自然如此。虽然,马克思对公正理论的阐释,无宏篇巨著,但却有丰富的公正思想,散见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对与资本主义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资产阶级公正思想的批判,二是与他对未来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联系在一起。就第一点而言,马克思认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产阶级的社会公正以承认每个人享有自由平等的自由权为基本内容,但以剥削和压榨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为生的资本主义制度,决定了这种公正的虚伪性与表面性,而非实质上的。所以,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1]448马克思批评了普鲁东“空想的公平观”和资产阶级空想家“永恒的公平观”。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认为,只有在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之后,才可能有无产阶级的社会公正。他与恩格斯都认为:“权力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305所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真正的全面彻底的社会公正,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就在同一页,马克思满怀激情地写道:“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1]305之后,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它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306当然,这也就是在全社会真正实现了经济公正的时代。由此可见,正如侯惠勤教授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将公平正义问题放到了历史观的视野中研究,所以,无产阶级的公平要求必然是与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联系”[2]。正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继承和发展了上述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公正的思想传统,高举马克思主义的大旗,将实现经济公正作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性主题,并且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公正价值取向。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市级主要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每个环节”。自然也内含坚守社会经济公正的环节。这一“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提出,对推进和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公正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这一价值取向昭示了它对传统公正理论的超越性。“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层含义,就是“人民至上”。传统公正理论,远的不说,就以资产阶级社会的公正而言,名义上人人平等,实质上以资本利益为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唯有如此改革才能有所作为。”(1) 2013年12月3日,中央政治局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集中学习时。 这个讲话,向我们昭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公正价值取向,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得出的必然结论。因为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理所当然地是社会财富的享用者。因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理论的神圣使命,“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其在维护现代社会公正的广度与深度上,是一切传统公正理论所无法类比的。正因为如此,在党的十九大大报告中,“人民”二字就出现了200多次。其次,这一价值取向坚持了马克思经济公正思想的“劳动立场”和“无产阶级立场”。这实际涉及一个老问题,即社会的经济发展是资本创造的还是劳动创造的。

众所周知,资本离开了劳动,将一事无成。“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公正价值取向,就与新自由主义为资本主义作辩护的社会公正观点针锋相对。新自由主义的公正观,藐视公正,实质是强调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在榨取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之后,彼此间分红的公平,本质上,在资本家与无产者、劳动者之间,是无公平而言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公正价值取向,就是以广大劳动者为中心,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为中心,在此,显示了其“劳动立场”鲜明、坚定。最后,这一价值取向,也表明了人民是经济公正的受惠者。“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行动方针,就是一切为人民着想,一切工作要环绕这个中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说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就在这次会上,他还说:“应该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总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表明在践行经济公正的缘由、过程及结果上都须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准则。以人民之忧为忧、以人民之乐为乐,那句人们已很熟悉的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道出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真心。

大家对此频频点头、深表赞同,以为所言很有道理,也很有意思.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您能够避免惯见的空泛之说、乏味之述呢?

如果说,以上是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层面,说明“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经济公正的新拓展。还需补充的是,这一新拓展,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后的社会实践需要所催生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研讨班上说:“落实共享是一门大学问,要做好从顶层设计到‘最后一公里’落地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取得新成效。”从全国范围看,这“最后一公里”就突出表现在全国范围内对特困地区的“精准扶贫”上。这“精准扶贫”的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在考察湖南湘西村时提出的。可以说,这个概念,是“共享”理念最具体最生动的现实表现。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央政府出台了三个相关文件,即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机构出台的《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年6月,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又提出了精准扶贫工作诀:“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固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正是通过国家机器的调节功能,我国多年基尼系数持续走高的现象开始出现下降,尽管还未达到最理想状态,但“共享”“共富”的水平终于出现了逐年提高的好趋势。

谈及经济公正时,首先会遇到的问题是,何谓“应得”?追溯思想史,人们关于经济公正的传统理解,都是认为“得其应得”或称“付出与所得比例相同”即使追溯到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公正就是比例,不公正就是违反了比例,出现了多或少”,直至当代,人们还是认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按劳分配原则是公正的,实际都是把经济公正理解为“得其应得”与“按付出比例得”。但是,这一被人们视为天经地义的标准是否真的就完全合理?如果对此作深入一步的具体分析,就可发现其并非完全合理。因为这样做,实际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如果“一个劳动者已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时间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给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其中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5]。这一分析,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作出的。由此可见,马克思认为由个人不能负责的偶然因素导致的不平等也是不公平的。

二、辩证处理三大关系,拓新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的时代内涵

虽然,迄今为止,关于如何实现社会经济公正,国内外理论界已有不少阐释,但如何在社会实践中真正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仍是个须不断探索总结的课题。反思和总结我国新时代践行社会经济公正的创新实践,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它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深入运用辩证思维,在正确处理应得与实得、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辩证统一、在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辩证统一以及共享与共富三大辩证关系,深化和拓展了社会经济公正的时代内涵,从而不仅在实践上更在理论上超越了实用主义、新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等西方的有关说教,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公正理论拓新。

第一大环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辩证思维,既抑制两极分化,又反对平均主义,以推进共享共富。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又同时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和按各种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一段时间之后,社会发展的问题与弊端也就逐渐显露出来,最明显的现象,就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了。例如,美国学者马丁·哈特—兰兹伯格在他的《对中国改革经验的批判性评估》中就对这类差距作了数字化统计。(2) 载于《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9期,概括中国民政社会救助部门的统计,在1998—2004年间,国有企业失业人数达3 000万。自2005年6月起,有2180万人靠政府“最低生活补助”。在民营企业工作的职工,在2002—2005年间,中国制造业的平均工资只有每小时60美分。在劳动安全方面,每年全国有70多万人发生工伤事故。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在我国社会,“农民工”概念应时而生,全国约有70%的制造业和80%的建筑业是由农民工完成的。当时他们每月工作26天。而收入只有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一半左右,甚至更低。混合所有制与经济活动较计划经济时代的巨大不同,也导致了人的阶层分化。按社会学家陆学艺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调查分析,至2013年中国已形成了十大社会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7]。显然,十大阶层的贫富差距是不言而喻了。由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贫富差距也日益明显起来,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无疑,两极分化有违我们“以人民为中心”、追求全体人民“共享”“共富”的价值目标,也将由于人心不稳而造成社会经济发展停滞的恶果。为抑制这一两极分化的趋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发展观得到了进一步的阐明。如果说科学发展观是在宏观战略层面上提出了抑制两极分化的问题,那么“共享”理念的提出,则是在具体落实层面上抵制了两极分化。在省部级主要领导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又着力强调了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来践行落实“共享”理念。他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我们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此后,有关“共享” “共富”的政府文件不断被颁布。2016年的数据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加大情况下,民生投入继续增加,如出台了新的就业创业政策,并提高了低保、优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标准,全国1700多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得到了生活或护理补贴,国内生产总值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连年保持超出4%。这些都是让全国人民“共享”发展带来的利好成果。

不少家长喜欢给孩子捏脊,就是让孩子趴在床上,用手沿孩子的脊柱,从近臀部处向颈部滚动式地捏上去。因为这是督脉所在,每天捏捏,能增强孩子体质,甚至有书直称“捏脊能治百病”。

(一)辩证处理应得与实得二者关系,拓新和深化新时代经济公正

“行政法治存在于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中,也存在于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机制之中。通常情况下,行政法治都与一个国家的特定时代相对应,是这个国家特定时代的产物。”[3]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目标模式下,公物的提供与管理不再只是行政权得以作用的对象和手段,而是国家或行政主体保障公民权益、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法定职责,成为代表社会文明与法治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

纸面石膏板是一种新型的建筑装饰轻质板材料,具有质轻、隔声、隔热、抗震、收缩率低、强度高、自动微调室内湿度、加工性能强及施工方法简便的特点。[1]目前,主要以天然石膏和脱硫石膏为原料进行制作。近年来,由于生态环保的意识加强,一些地区天然石膏受到限产,加之脱硫石膏价格上升,导致建筑石膏的原料紧缺,然而随着磷石膏净化除杂技术的提高,给磷石膏制备建筑石膏创造了条件。贵州省瓮福磷矿与山东的泰山集团合作生产纸面石膏板,每年稳定消耗约30万吨磷石膏,每年生产约4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

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经济公正,正是通过辩证思维正确处理了应得与实得的辩证关系,采取两大举措从而超越了上述情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公正拓展到新水平:

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问题,是人们在讨论社会公正时必然会涉及的议题,各种公正理论都会大篇幅涉及此议题。但是,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统一。何为实质公正?如前已述,公正最基本的含义为“给每个人以其所应得”,应得原则,就构成了公正的实质内容,故被称为实质公正。深入分析“应得”,甚至包含了“权利”的应得与“义务”的应得。由于实质公正的实现必须按程序操作才能兑现,因此,要使程序的合理性、公正性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为,只有这一操作措施的合规范性才能保证实质公正的实现。这就揭示了程序公正的重要性。对此,大哲学家康德的一段话极令人记忆犹新,他说:“即使当市民社会即将解体时,在狱中仅存的最后一个杀人犯也应首先处决,以使每个人充分地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6]一般而言,程序公正的实行须遵循以下四点要求:一是程序的中立性,程序的中立性要通过一系列具体规定来实现,如程序执行人的资格认定,其须无倾向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参与各方受同等对待,并应建立有关的回避制度及程序执行人的行为规范及其权利的受制约条款;二是程序应给每位参与者同等的发言机会;三是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四是程序需有开始、终结的时间节点。实际上,这四点关于程序正义的操作要求,所关注的就是两个字:公道。只有公道,在经济公正的执行中才能作出公正的决策。所谓程序,换通俗的说法,实际就是操作的过程,因此程序正义的价值,本质上是一种“过程价值”。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归纳出三种程序正义:完善的程序正义、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和纯粹的程序正义。一般而言。完善的程序正义和纯粹的程序正义,都能较容易地实现实质正义。对经济公正而言,也是如此。问题在于如何正确处理不完善的程序正义,以达到实质正义。

其次,如果说举措一是针对现实中的“弱者”而言,那么举措二,则是针对现实中的另一面,即对“过分”行为而言。这就是说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辩证分析“得”与“多得”之原因是否“正当”,限制为盈利而“过度市场化”的不当行为,尤其限制在人们往往不易发现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人民日常生活的领域,从而更公平地履行“应得原则”。具体而言,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以经济收益为运作动力,由此,增大了“过度市场化”的可能性。而过度市场化,就会侵害“应得原则”的公正履行。“过度市场化”,实际是资本扩大了对利润的汲取,是一种不公正的“所得”。故对“多得”原因作具体分析,可使“应得”与“所得”更好地达到辩证统一。以现在令广大家长苦恼的基础教育为例,过度市场化在基础教育中的表现就是,市场上的优质教育资源以高收费吸纳有钱人的方式最终使教育方面的各种奖励和机会由于以分数第一、貌似公平的原则分配而实际丧失公平。所以,限制各领域的“过度市场化”,成为中国特色社会公正在经济公正领域的新拓展。

(二)辩证处理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二者关系,拓新和深化新时代经济公正

首先,举措之一,辩证分析“应得”与“未得”之原因,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并不是不努力、不付出,而是由于个人残疾或生病,或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恶劣,达不到“付出与所得比例相同”。对于这些人,在其个人努力付出的前提下,还有一个按其实际需要,进行帮助和扶持的问题,即“按需分配”。对于按需分配,人们往往只将其视为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事实上,它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人们已作出切实劳动的情况下,按人们的实际需要分配。在我国社会中,扶贫与精准扶贫,就属于按需分配之列。在这一总体的扶贫政策中,又有根据不同需要的扶贫,如有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产业扶贫、集体搬迁扶贫等各种形式,这些扶贫形式的产生,都根据当地当时的现实需要而来的。当然也有从长计议,不仅从当前谋划,而且从长远着眼。例如,现在计划生育放开之后,农村与贫困地区的孩子出生率也得到了提高,为了使“应得原则”在他们的人生中得到切实的落实,政府为他们提供免费优质的初期教育,通过有组织的支教活动,使他们像大中城市中的孩子一样,得到精心培养,这样,在他们长大成人后,与其他孩子相比,那些属于“社会状况”较差之类的影响因素就会相对平衡。深入调查可以发现这些给“弱者”提供必要帮助的“按需分配”现象,还有许多体现:如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立与改进社会救助补偿制度等。这些举措,均弥补了“按劳分配”的某种不足,更好地体现了经济公正。

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经济公正,正是通过辩证思维,正确处理了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辩证关系,抓住了三大要点,从而超越了传统做法,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公正拓展到新水平。

第三大环节:既抓当前,又为长远,正确处理二者辩证关系,推进持续“共享”“共富”。在扶贫实践中人们发现,有的贫困群体并不适应同一性的扶贫政策,虽然这些政策在短期内集中了资金、资源帮助一部分贫困人口脱了贫,但由于这些被扶贫人员文化水平或个人能力不具备脱贫致富的技能,有的一度脱贫又因管理不善或缺乏技能而返贫,使“共享”“共富”的目标又落了空。通过总结有关的经验教训,人们终于认识到,扶贫工作也要运用辩证思维,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与长远的辩证关系。无“当前”,自然无“长远”,但如不着眼“长远”,为“长远”创设条件,“当前”也难以保住。正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提出了将“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的“四个一批”的扶贫举措,即“一是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二是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三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四是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8]。通过这四项举措,“共享”“共富”得到保障。

从辩证思维看来。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有机联系的,二者缺一不可,实质公正再被强调,离开了程序公正,它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作为操作过程的程序公正,在所要求的代表性、普惠性、公开性、透明性、完整性等任一环节失当,不仅不可能实现实质公正,甚至会造成或加重社会不公正现象。由此可见,在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二者关系中,要点之一抓机会平等,是抓过程的开端;而要点之二抓规则,则是抓过程的展开;而要点之三抓纠错补偿,则是抓过程的结局。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展开的,抓住了这三个关键点,就使实质公正得到了保障。

(三)“以人民为中心”,辩证处理共享和共富二者关系,增加全国人民的获得感

共享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例如,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及贫富差距的扩大以及在教育、卫生、社保方面的压力持续增大……均涉及社会公正尤其是经济公正。正是面对这一局面,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共享”理念,即“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共享”成为新时代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共享”和“共富”都被写入党的文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通过辩证处理共享和共富的关系,抓住三大环节,拓新和深化中国特色的社会经济公正的。

非洲猪瘟最开始出现于肯尼亚和南非,进而传播到欧美等国家,在没有确切防控措施的背景下,非洲猪瘟的大规模流行则直接导致了上述国家的养殖业受到了严重打击。这一疾病属于一种病毒性疾病,感染后将会出现全身各器官组织严重出血,最终导致死亡。截止目前的数据分析,非洲猪瘟所导致的死亡率为100%。

但是,以辩证思维分析“共享”“共富”,其必须与“平均主义”作一原则区别。“共享”“共富”并非搞平均主义,在抑制两极分化的同时,反对平均主义,正是在经济公正问题上的辩证思维,它对经济公正的新拓展起到了积极的正向推动作用。这一辩证思维,是从揭示平均主义的片面性与形而上学性开始的。首先,平均主义,不承认现实人个体需要的差异性、特殊性和丰富性,平均主义也漠视由于个人的知识水平、职业技能及个体脑力、体力状况的不同,会造成从事日常工作的现实个人,其劳动成果,工作效益不同,对这一实际存在的差异,平均主义主张对此采取统一的无差异的分配尺度。这形而上学做法的最终结果,势必会导致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损害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乃至造成一部分人消极怠工。其次,平均主义导致的社会不公,必然会关闭社会“科创”大门,消解人们工作中的创造性,从而降低社会劳动生产率,对社会创新发展产生负效益。最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史中,平均主义曾经与计划经济体制互为因果。前者为后者提供思想文化基础,后者是前者盛行的制度条件。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加强,使科学社会主义逐渐失去生机和活力。历史教训值得吸取,显然,不克服平均主义,就不会实现真正的“共享”“共富”,也就无法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发展。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及时纠正了经济建设及社会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提出了在初次分配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并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使平均主义在社会舆论和实际操作中失去了市场。

第二大环节:运用政治和经济相互作用的辩证思维,既反腐倡廉,又精准扶贫,推进“共享”“共富”。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公正的又一鲜明特点,即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调节功能,既反腐倡廉,又精准扶贫,使新时代经济公正达到了新水平。众所周知。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这对社会基本矛盾中,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来说,让政府发挥对经济的正向反作用,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从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党中央在全党开展了以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为主要内容的“反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活动首先从中央政治局开始,党中央以上率下发挥了“头雁效应”。伴随着狠抓作风而来的,就是重拳出击打击贪腐分子,那些隐藏于省市以上中高层的贪腐分子,被一一挖了出来,由此使整个社会风气好转。现在公款吃喝基本绝迹了,公款旅游基本消失了,公务用车基本规范了,送礼之风基本没有了。由此提高了政府威信,增强了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在打击贪腐的同时,党中央利用国家机器的力量,以推进扶贫脱贫,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收入差异,为达到全国各族人民“共享”“共富”的目标而努力。

何为新时代的实践呢?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立面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构成了一对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对立面是“经济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既表明“双不”状况,影响着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又表明其内含着发展的公平性问题。“不平衡”即“不均衡”“不充分”即“有未达到”之处。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普遍较低,例如城市居民粮食的定量供应,日用品的凭票购买,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因为全社会如此,人们并不十分在意。但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上述短缺问题解决了,但出现了新短板,如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社会贫富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指出:“我国城乡、区域、不同群体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2017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超过0.4。”[3]因此,这方面的情况是令人吃惊的。2016年,我国GDP最高的省份(广东省)是最低省份(西藏自治区)的70多倍,而人均GDP最高的北京是最低的甘肃的4.28倍。同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是农村居民的2.72倍。由此可见,经过1978—2016年近40年的发展,虽然我国社会从整体讲经济发展的水平提高了,但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程度和规模也扩大了,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内含平衡与协调的经济公正问题。因为仔细想来,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同在社会主义制度的阳光下,为何经济发展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别呢?自然条件的差距是原因之一,但如东北老工业基地,在计划经济时代,其曾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就在上述提及的2016年,东北三省的GDP增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省GDP甚至出现了全年各季的负增长,在此情况下,忽略该省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作出的贡献(鞍钢就在辽宁),而不给予其政策支持和经济支援,能算经济公正吗?因此,更加关注我国落后地区的发展和农村发展,解决现已存在的最为直观最为广泛的不平衡,强调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公正,就成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推力。正是在新的社会矛盾面前,中国共产党人重温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教导,深入理解马克思关于社会公正的丰富思想,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毅然决然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并以此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原则。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要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4]。这就告诉我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推动了创新认识。

要点之一,积极贯彻“机会平等”原则,即通过对“过程”的辩证认识,凸显了“机会”的重要性 ,故在实践中积极强调“机会平等”原则。从理论上说,程序作为过程价值而言,机会就是过程的开端或首要环节。抓住了机会,才可能有后续过程的出现,所以程序与机会是密切相关的。强调机会平等,就是强调机会的普惠性、公平性与公开性。这是实质公正不可缺的要件。远的不说,近期中央关于对小微企业各项经济政策的扶持举措、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条款减少、对省市自贸区建设的数量新增,以及高职院校扩招100万复员军人、下岗职工及农民工的举措,均是各层次各领域各类人员的“机会”,这些举措的出台,自然增加了他们发展的机会。要点之二,通过对“程序”的辩证认识,凸显了“规则”的重要性。故狠抓规则与督查。在实践中,我国政府有关方面,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与监察制度。另一方面严把公开,公平、公认的程序操作关,坚守程序公正“四防原则”:即防止“夹带私货”的失当行为出现;防止“虎头蛇尾”式的实施过程;防止步骤,环节的短缺现象;也防止“好事没办好”的技术性失误。同时,在全国性的督查中还采取“二结合”方式,即中央巡查与地方自查相结合,反腐倡廉与打黑除恶相结合,从而捍卫“实质公正”,由此,通过对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这对矛盾双方的加强掌控,使双方关系正向深入发展,从而提高社会公正水平。要点之三,通过对事物发展过程中“动机”和“效果”的辩证认识,建立适当的纠错机制与补偿机制。在“动机”和“效果”二者的辩证关系中,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及人认识可能出现的片面的失误,所以“好动机”未必一定能收获“好效果”,因此,为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经济公正的切实履行,建立纠错与补偿机制,成为必不可缺的环节。

混凝土本构采用ABAQUS软件自带的塑性损伤模型(CDP),其中材料的抗拉和抗压参数均采用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规定的进行计算获得,其关键参数采用材料性能试验值,由材性试验得到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平均值为33.6 MPa,材料弾性模量为30 000 MPa。

如果说这“四个一批”所考虑的“长远”,仍是一种“看得见”的“长远”的话,那么从普教到高教政策上的“从长计议”,则是为了“共享”“共富”的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从根本和长远的角度创新性地提出文化脱贫理念,提出要大力发展乡村教育的战略决策,他说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2015年6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他提出:“发展乡村教育,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国务院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从长计议,对未来乡村教育提出了指导意见。正是这一从长计议,让社会主义的“共享”“共富”在人力资源方面延续久远,2016年,我国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人数就比往年增长21.3%。

总之,通过对上述三大关系的辩证思维与辩证处理,中国特色的经济公正从理论和实践上在新时代得到拓新和深化,它又一次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是我们治国理政战无不胜的法宝。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新拓展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中国经济公正领域的拓新与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均起了重大推动作用。

HER-2与临床病理特征以及预后的关系研究结论有很多的不一致。刘云春[13]、李明玉[14]等研究中都表示HER-2蛋白过表达与卵巢癌的FIGO分期、有无淋巴结转移有关,而与组织学的分级、病理学类型没有相关性。但是也有另外一些学者主张[15]的研究结果不支持以上结论,他们认为HER-2与临床病理特征没有相关性。

首先,它鲜明昭示了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理论的新发展。在马克思的原著中,“公正”概念主要是在他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以及与他对建立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的批判时阐述的。马克思未能见到地球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也更未能见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现。正是在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针对实践中形成的新关系、新现象用辩证思维分析经济公正,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践经济公正取得成功,从而拓新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公正理论。这一新发展新成就主要表现为:这是世界上首次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中经济公正的成功践行,它既与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时代不同,又与西方学者所探讨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公正相异,这一实践是前无古人的,是马克思主义史上的首次创新实践,它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复杂性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既与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公有制加集体所有制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所有制结构不同,又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所有制结构不同,正是在这一混合所有制基础上,我国又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此,需将以资本逻辑运作机制用社会主义的要求加以合理控制,其难度可想而知。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使其扬长避短,既坚持了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使我国在短短四十年间,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的实践成就,又是对马克思《资本论》基本原理的创造性拓展。

其次,它超越了罗尔斯等当代西方学者的社会公正理论。众所周知,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当代世界名著。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社会正义二原则。其第一个原则被称为自由平等原则,即“人人都应该拥有最广泛的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第二个原则被称为差别原则,即“在社会和经济方面所造成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一是在遵守正义原则一致的基础上,应满足于最底层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二是在公开平等竞争的前提下社会的职务和地位对所有人公平”。这两个原则是按字母次序排列,即第一个自由平等原则在前,后一个差别原则在后。在罗尔斯眼中,如能使最底层最少受惠者获得最大利益,那么这一不平等分配现状就被认为是正义的。但是,他并没有考虑,如果这一最底层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仍与最普遍受惠者的利益相差悬殊呢?同样作为社会公民和劳动者,这样悬殊的差别难道因为这些最少受惠者已获得了他们利益的最大值而就公平了吗?而且,罗尔斯在此还回避了现代社会实行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这一现实。这正是罗尔斯第二个原则的漏洞或破绽。在此,如果我们不谈所有制,问题还有另一面,即享受最大利益的“最小受惠者”,他们的“最小受惠”如果是源于个人残疾如疾病,人们是可以给予同情和理解的,但如果是由于懒惰呢?就如目前我国社会中出现的低保政策带来少数地方的“养懒汉问题”。这说明,弱者优先政策不能成为经济公正政策制定的全部理由,还应考虑到个人表现、弱者的自强不息等。这就是关于“最少受惠者”问题的另一面。对于“成功者”,罗尔斯倒还考虑到相反的情况,即与“最少受惠者”相反的幸运儿,即“运气”(自然指好运)在分配中的作用问题,按他们的看法,人们出生于优越的“社会状况”或与生俱来的“自然禀赋”,这些并不是源自他们“有意识的个人努力”,因此,公正、正义的分配,应该在分配结果中去除这些因素,他主张将人们的“运气”均等化,由此,他还被称为“运气均等主义者”。罗尔斯在他的名著《正义论》中,甚至这样写道:“没有一个人应得他在自然天赋的分配中所占的优势,正如没有一个人应得他在社会中的最初有的出发点一样——这看来是我们所考虑的判断中的一个确定之点。”[9]但是,以辩证思维观之,罗尔斯的上述观点又有明显的片面性,恩格斯早就指出: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与补充。如果将体现偶然性的“好运气”“坏运气”都贯彻到社会实践中去,就会在事实上否定应得原则。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经济公正,运用唯物辩证法具体分析“应得”与“实得”,辩证处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辩证关系,不是将二者用“运气”联系起来,而是与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相联系,与为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联系起来,争取“精准扶贫”和“反腐倡廉”两手都抓,两手都硬的实际举措,从而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经济公正的实际水平,从而实现了对罗尔斯等人“公正”理论的大超越,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论的新时代光辉。

(4)强化高校在校生的校友观念。毕业典礼中,毕业生代表通常会说“今日我以母校为骄傲,明日母校以我为荣光”。在校生置身于高校校园内,感受到了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校友文化是一点一滴的浸润在学生的周围,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校友所在企业双选会为同学们提供了一次近距离感受校友在企业中成长的机会,校友的专题报告会、校友文化的专栏给在校同学们以深刻的思想、行动上的影响,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规划目标。同时,校友观念也深入广大师生的内心,从而实现由“今日我以母校为骄傲”升华到未来的“明日母校以我为荣光”,进而培育起学校的校友文化,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更广泛的支持和更广阔的发展途径。

最后,它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中国传统社会,历来有国泰民安的传统认知,意为国家太平,人民生活安定。事实上,此成语在现代社会也可以翻转成民安国泰,正因为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人民的安泰,将使社会主义国家更为和谐稳定。换个角度讲,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经济公正又是社会公正的核心内容,由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全社会从原来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中从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为效率和公平都被强调。由此,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对社会公正的践行达到新水平、新高度,使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获益中,更感受到社会公正的合理性、人民性以及它对实现美好生活的不可缺性。从而推动了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广泛传播与社会内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奠定了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被创造性地深入贯彻实行,发挥了三大效益:一是它凝聚了人心、为社会稳定奠定深厚的社会心理基础;二是它调动了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它使全国人民更加认同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为党执政奠定坚固了合法性基础。这三方面形成的聚合力,自然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事业蓬勃向上、深入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2,448,305,305,306.

[2] 侯惠勤.马克思公平观的实践意义[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4):17.

[3] 摘自https://finance.sina.com.cn/china/gncj/2018-02-06/doc-ifyreuzn3465822.shtml.

[4]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N].人民日报,2014-02-0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20.

[6]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382.

[7] 陆学艺.中国社会结构与社会建设[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75-177.

[8] 摘自https://mp.weixin.qq.com/s/sKAoTaHoaoUMVqvSjSXFhw.

[9]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04.

[收稿日期] 2019-05-05

[基金项目] 福建省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阿格妮丝·赫勒正义论”(17011031001)

[作者简介] 邓红霞(1974-),女,安徽马鞍山人,博士研究生,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外语学院讲师,从事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理论研究;高惠珠(1948-),女,上海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 F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0-8284( 2019) 09-0114-12

〔责任编辑: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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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公正解析-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新拓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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