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实体区域概念的确立[*]_人口密度论文

建立中国城市的实体地域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地域论文,实体论文,概念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总结了我国在城市的行政地域与景观地域严重背离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行政地域区分城乡的种种弊端,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适合中国特点又具有国际可比性的城市实体地域概念,以此作为城乡划分及统计的地域基础,文章提出以下限人口规模、非农化水平和人口密度三个指标定义城市实体地域,并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城市空间形态的分类,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划分实体地域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关键词 城市实体地域 城市统计区 城镇统计区 城镇型居民区

1 引言

地理学是研究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科学[1]。城市地理学则侧重于研究城市地域系统的空间组织和时间过程,研究城市地域系统间以及城市地域系统与其它人地关系地域系统间的相互作用。城市地理研究一般在两个空间层次上进行,一种是把单个城市地域当作一个系统来研究,即研究它的内部结构;另一种是把多个城市地域当作一个系统来研究,即研究城市体系,现在要问:在中国,作为城市地理研究的基本单元“城市地域”是什么概念?答案是令人吃惊的:“不明确,不理想。”

对于城市地域概念可作三种类型的界定,即城市的行政地域、实体地域(或称景观地域)和功能地域。城市的行政地域就是根据国家行政区划方案的规定,一个城市依照法律规定所管辖的地域范围。在国外即“city proper”。在我国有两种,一种是城市市区(不含辖县),另一种是包括辖县在内的城市地区。城市的实体地域是集中了各种城市设施,以非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经济活动为主体的城市型景观分布范围,相当于城市建成区;城市的功能地域一般是以一日为周期的城市工作、居住、教育、商业、娱乐、医疗等功能所波及的范围,它以建成区为核心,还包括与城市建成区存在密切社会经济联系,并有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外围地域,以县为基本组成单元,在国外称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在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概念。上述三种城市地域概念是从不同角度对城市地域的界定,适用于不同目的和需要,都是十分重要的。

2 使用城市行政地域区分城乡的种种弊端

以发达国家美国为例,三种城市地域概念同时使用,其重要性的程度依次是功能地域(metropolitan area)、实体地域(urbanized area)和行政地域(urban place)。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属于城市实体地域的建成区只有具体到某一特定城市的规划部门才知道,没有全国统一的地域划分标准和统计指标,因此我国以往的城市研究以及所用的资料,特别是人口资料,几乎都是以城市的行政地域为出发点的。

如果城市的行政地域与实体地域比较接近,这样做本也无可非议。在以前推行“切块设市”、“切块设镇”的模式时,行政地域比实体地域大不了多少,是可以互相替代的。但是在中国有一个极为特殊的国情,行政等级是和权力联系在一起的,推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行政等级在一定程度上也和投资、税收等许多地方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一时间县改市、县并市、乡改镇、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这也在客观上加剧了城市地域概念的混乱。现在绝大多数的城市市区,相当于原来一个县甚至几个县的幅员(不含市辖县),一个镇的行政地域相当于原来一个乡的范围。有些地级市的辖县已经全部成为县级市,有些县的乡已经全部成为建制镇。用这样的城市行政地域来研究和认识我国的城市会出现许多不合情理的事情。试略举一二:

2.1 1990年与1982年相比,我国的市由236个增加到456个,县辖镇由2664个增加到9322个,设区的市由104个增加到188个[2]。到1993年市已经是570个,县辖镇10472个,还有4600个市辖镇。在没有城市实体地域和功能地域概念的情况下,大家被迫用市镇行政建制数目的变化来说明我国城市体系的巨大变化。其实这种变化虽然部分反映了经济增长带来的城市体系的发展,但在更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反映,而缺乏实质上的转变。这些新设的市和镇(除了平地新起的新市镇),在行政升格以前,作为城市实体本来就是城市体系的组成部分。大量的乡村人口未经职业和空间的转移,而只是因为所在地的行政建制发生了变化,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市镇人口。而在同一个市区范围内,由于经济发展引起的农民从乡村到城镇的迁移,这种真正典型的城市化行为却无法反映在城市化水平上,因为按1990年前的标准,这部分人早已经属于市镇人口。

2.2 按城市的行政地域概念,1990年我国国土面积的12.4%为城市市区,市区的平均人口密度只有278人/km[2],全部市区人口密度的算术平均值也只有814人/km[2]。面积最大的城市格尔木市区有99400km[2],人口密度0.7人/km[2][3]。我国市区人口中农业人口占50%以上,县辖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75%以上。非农业人口比重最低的县级市河间市(河北)只有5.4%,比重最低的地级市遂宁市(四川)只有12.1%[4]。在一次极重要的城市会议的正式报告中认为我国早在1977年就已有27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之多,世界第一,1985年已有57个①。按这种行政建制的逻辑,1992年我国的特大城市已有107个之多,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181个。以上列举的所有数字如此出格,以致无法和“城市”这样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在世界城市史上也绝无仅有。它会对了解国情和一系列决策产生误导。

2.3 用城市的行政地域概念来区分城乡,使我国的城镇人口统计始终不能摆脱口径过宽过窄,数据过高过低的困境。我国前后四次人口普查,对城镇人口的统计标准都不一样,没有一个标准连续使用过二次。1953年第一次普查取市镇行政辖区的总人口。后来感到数字高了,1964年改取市镇辖区的非农业人口,延续使用了18年之久。后来又感到低了,1982年又改回市镇辖区的总人口。不料几年后行政建制变革,使市镇人口每年上升大约4个百分点,又感到太高了,1990年又改用折衷方案,设区市取偏大统计,不设区市和镇取偏小统计[5、6]。每一次按新标准普查后,都要对以前官方公布的难以衔接的资料进行大幅度的调整修正。作为一个大国,这实在很不严肃,很不慎重。

表1 中国城市市区的非农业人口比重、人口密度和建成区面积比重状况

Tab.1 Nonagricultural population ratio,population density and built-up area of Chinese cities

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1》的资料归类计算

2.4 第四次人口普查按两种口径公布我国的市镇人口,按老口径计市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3.2%,按新口径计,为26.2%,两者相差太大。按新口径的统计虽然在表面上和总体上看是可以接受的,但深入的分析表明,新标准是过去两种不科学标准的组合,其本质仍然是不科学的,它在不同市镇间缺乏可比性,在省区间也缺乏可比性[6]。而且新口径的市镇人口统计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未被应用,各业务部门,包括统计局系统出版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对于设区市和不设区市的人口规模,仍然沿袭过去的市区总人口和市区非农业人口口径。

由于我国以城市行政地域为基础的城市统计带来的种种问题,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曾多年不采用我国官方公布的城镇人口数和城市化水平。国外学者对我国城镇人口统计也有诸多埋怨,常以“riddle”、“enigma”(谜)等词来加以形容[7]。奥伦斯在美国国会出版的一本讨论中国四个现代化的论文集中曾撰文:“现代化一般意味着城市化,但中国一直试图在不提高城镇人口比重的情况下实现现代化,……。当中国正在为解决失业、污染、住房短缺、土地利用、消费服务和其它无数阻碍城市发展的困难而奋斗的时候,政府却不知道有多少人生活在城市地区”[8]。这种状况至今没有得到改善。而且,城镇人口的“孪生兄弟”——中国乡村人口统计的混乱问题又开始引起国外的关注了[9]。

3 确定城市实体地域的原则和标准

以上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中国在城市行政地域远远大于建成区的情况下,仍然简单地以城市行政地域代替实体地域来划分城乡。

在目前的体制下,大幅度压缩、调整现有的市、镇行政辖区,回到“切块设市”、“切块设镇”的模式,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广,这种方案目前是不可能实施的,虽然这类建议也有人提出过[10,11]。

也有同志建议仍在现有的行政辖区内调整统计口径。有的主张仍用市镇行政辖区内的非农业人口[12],有人建议完全以街道人口和居民委员会人口作为城镇人口。这也不行。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是管理非农业户口居民的基层组织,人口内涵基本与非农业人口相同。实践已经证明,随着大量农业户口劳动力从事非农业活动,这种口径肯定又回到偏小统计。更因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边界不清,互相穿插,难以有明确的地域概念,无助于解决城乡统计。

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在不触动当前行政地域层次的前提下,为了准确划分城乡和统计城镇人口,在我国建立起城市的实体地域概念和相应的统计标准[13,14]。我们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3.1 确定城市实体地域范围应遵循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体现在城市实体地域应以建成区为主体,包括一定纵深的近郊地域。力求反映我国城镇的实际状况,避免不适当地迁就行政界线。国内城市间要基本可比,和国外的相应概念也要基本可比。

(2)简单易行原则:要适应我国目前的统计水平,使用的指标要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3)可操作性原则: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不去牵涉市、县、乡、镇等有行政区域边界及其隶属关系,也不改变人口的户口类别,避免问题的复杂化。另一方面,城市实体地域的界线要在基本符合标准的前提下,尽量保持最基层行政单元的完整性,以便有稳定的机构来实施统计职能,并最终能把结果落在地图上。

(4)可识别性原则:对城镇的实体地域概念一定要设定专门的名称,以避免和其它城镇地域概念特别是行政上的市、镇概念相混淆,这一点很重要。

3.2 有关名称的标准化

(1)市区(city proper),不包括辖县在内的建制市的行政地域范围。

(2)镇区(town proper),建制镇所辖的行政地域范围。

(3)建成区(built-up area),市区和镇区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发展起来的城镇非农业活动的建设地段,具有基本的市政设施。

(4)城市型建成区(city built-up area)和城镇型建成区(town built-up area)。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建成区为城市型建成区,不足6万但超过2000人的建成区为城镇型建成区。这种区分和市镇的行政等级无关,完全取决于建成区聚居的人口规模。鉴于暂住人口对城市的影响日益增大,对建成区规模分级时,应包括有登记的居留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5)非农化水平(degree of nonagriculturalization),应该采用按职业性质划分的非农业人口百分比来反映非农化水平,在目前不具备这类统计的情况下可以用社会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来替代。若这一统计指标也不具备的话,暂时用国家常规统计的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来替代。

(6)城市统计区(citied area)和城镇统计区(townized area),这是我们提出需要建立的新概念,城市统计区是以城市型建成区为核心的大型城市实体地域,包括城市建成区及其附近人口稠密、非农业活动发达的近郊地域。近期其外界与乡界保持一致,远期外界与人口普查区保持一致。这一概念相当于美国的城市化地区(urbanized area)。城镇统计区是以城镇型建成区为核心的小型城镇实体地域,包括城镇型建成区及其附近人口稠密、非农业活动活跃的近郊地域,外界与村委会保持一致。

(7)城镇型居民区(unincorporated urban place),与设有建制但居民委员会管辖人口超过2000人的工矿企业、林业企业、铁路站、疗养区、中专以上学校、科研机关等所在地的非农业聚落,不一定有明确的管辖界线。

3.3 定义城市统计区和城镇统计区的标准

根据中国的条件和特点,建议取建成区下限人口规模、非农化水平和人口密度三个指标来定义城市实体地域,以区别于乡村。试规定如下:

(1)凡6万人以上的城市型建成区需要划定城市统计区,凡2000人到6万人的城镇型建成区需要划定城镇统计区。2000人以上的城镇型居民区属于城镇范畴,列入城镇人口统计,暂不划定实体地域范围。

(2)城市统计区范围的大小由平均非农化水平不低于70%和人口平均密度不低于2000人/km[2]加以控制。考虑到中国不同区域背景下城市的差异,以及某些特殊职能城市的人口地理特点,避免一刀切,可以在上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城市统计区的人口密度不到2000人/km[2],但在1500人/km[2]以上,非农化水平需达到75%以上;或者非农化水平不足70%,但在65%以上,人口密度需达到3000人/km[2]以上。

(3)城市统计区的外界近期不打破乡界,待以后统计地域体系完善以后,再用面积更小的普查区作为基本单元。中国的城市实体地域可能而且需要包括邻近的乡,是由于中国较大城市的近郊,虽然体制上属于乡村组织,人口类别属于农业人口,但经济结构却可能以非农业活动为主。中国相当发育的乡镇企业,在城市近郊是尤其活跃的,这些特点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也不同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4)城镇统计区是较小的城镇实体地域,点多、分布面广,标准可以略为宽松一点,建议以人口密度不低于1000人/km[2],非农化水平不低于65%作为下限标准确定其边界,不打破村委会的界线。

图1 城市实体地域划分流程图

Fig.1 Flow diagram of division of the physical urban area in China

(5)城市统计区城镇统计区和城镇型居民区均为城镇地域,此地域以外为乡村地域。城镇地域内的非农业户口人口、农业户口人口以及居留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为城镇人口,其余的人口为乡村人口。

3.4 关于城市统计区标准的解释

(1)取城市统计区下限规模为6万人,目的是和我国现行的设市标准中有关的居民点下限规模基本保持一致。

(2)取非农化水平不低于70%,这是因为国内学者经过大量的讨论,一致认为我国的城镇地域应该包括一部分农业人口和农业地域,但包括的农业人口的比重又不宜太高,基本上都同意以不超过总人口的20%-30%为宜[15]。

(3)取平均人口密度2000人/km[2],是经过了大量国内外城市的对比后确定的。

①1990年我国平均人口密度118人/km[2],人口最稠密的江苏省为654人/km[2],城市统计区的人口密度应高于以上标准无疑。

②1990年我国467个城市市区的平均人口密度只有278人/km[2],市区人口密度的算术平均值只有814人/km[2],显然太低。

③按中国城市规划资料,我国城市建成区现状人口密度最低的是新疆奎屯市,人均建设用地344.33m[2]/人,折合人口密度2904人/km[2];城市建成区规划人口密度最低的是辽宁铁法市,人均建设用地217.29m[2]/人,折合人口密度4602人/km[2],城市统计区的人口密度标准应该低于最低的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取2000人/km[2]是适中的。

④检验现在“切块设市”的91个城市,其中53个城市市区的非农业人口比重超过70%,它们是比较符合我国城市实体地域概念的理想样本。这53个城市市区人口密度的算术平均值为2159人/km[2],加权平均值为1683人/km[2]。因此取2000人是比较适中的。

⑤对我国市区人口密度大于500人/km[2]的244个城市作人口密度与建成区占市区面积比重之间的回归分析,当建成区面积比重取10%时,人口密度的理论值是1756人/km[2],当市区人口密度取2000人/km[2]时,建成区占市区面积比重的理论值为11.7%。从建成区与城市统计区的空间关系看,取2000人/km[2]的密度标准是适宜的。按这个密度标准确定的城市统计区的空间尺度既能反映中国现状的城市实体地域的特点,又兼顾了城市建成区迅速发展有足够的余地。因此,这个地域范围可以相对稳定,也可为城市总体规划服务。

⑥美国1990年城市实体地域的平均人口密度为1001人/km[2],是全国平均人口密度27.2人/km[2]的37倍[16]。英国1970年城市实体地域的人口密度为2400人/km[2],大约是全国人口密度233人/km[2]的10倍[17]。日本规定城市实体地域的人口密度标准为4000人/km[2],是全国人口密度323人/km[2]的12倍。根据中国的情况,取2000人/km[2]的密度标准,约为全国人口密度的18倍和东南半壁人口密度的8倍。这个标准高于人口相对稀疏的美国,低于人口稠密的日本,与英国的标准大体相当,应该说是适中的。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这里的人口密度标准是指某城市统计区包括建成区和近郊地域在内的平均密度,而不是近郊地域每个组成单元的人口密度。这样做是为了增加城市统计区之间的可比性。这方面美国的教训值得记取,美国城市化地区的人口密度指标是以街区为单元来衡量的,造成不同城市化地区之间的人口密度差异非常悬殊。1990年人口密度最高的洛杉矶城市化地区为2240人/km[2],人口密度最低的多森城市化地区只有244人/km[2],美国学者内部对此也有争论。采用滑动平均法(moving average technique)能解决这个问题[18,19]。我们建议采用的平均人口密度指标,就包含了滑动平均的原理。

4 中国城市空间关系分类及确定实体地域的方法

上述方案从原理上讲是很简单的:即在现有城镇的建成区外再加一定纵深的近郊地域。但是我国现在市镇的行政地域一般很大,城郊之间的空间关系极为复杂。为了便于操作,就要对这种复杂关系理出头绪,从中找出不同类型城市具体操作的规律性。

大量的分析发现,我国城市城郊之间复杂的空间关系表现在三个因素上:

(1)建成区空间分布形态 有单核心分布、多城接近分布、多城分散分布三种类型。单核心分布是指市区内只有一片建成区;多城接近分布指市区内有二片或二片以上建成区,互不相连,但相距较近,以城市交通连通,可以把它们合起来当作一个建成区来确定其近郊地域的范围,如银川的新城与旧城。多城分散指多片建成区相距较远,需分别加以处理,如秦皇岛、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

确定两片建成区“接近”或“分散”的距离标准,取决于建成区的规模和相互联系的方便程度。根据在各地的实际调查,我们确定以表2为标准,不同规模建成区之间距离大于表中数据的原则上可作多城分散处理,等于或小于规定距离的可作多城接近处理。

表2 确定多城接近或多城分散的距离参考表(建成区中心到中心,km)

Tab.2 The suggestion of distances on discremination the type of neighboring or dispersion of multi-nuclei areas (between centers of built-up areas,km)

(2)市区城郊区的比例关系 以建成区面积占市区面积10%为大体界线,可把我国城市分为小郊区城市和大郊区城市(参照表1)。小郊区城市一般属于“切块设市”的市,比较简单,难点在大郊区城市。

(3)市区的空间组成特征 可以分为有飞地的城市和无飞地的城市两类。有飞地的较为复杂。

按照这三个因素,我国城市市区的城郊区的空间关系共有十二种类型(见表3),我们找到了其中的十一种。镇的情况相对简单,一般没有飞地,没有多城接近,因此只有表3中第1、2、9、10四种类型,我们找到了其中的三种。

任何一个城市只要具备有关的地图和基本数据,明确了自己城郊空间关系的类型,参照具体的控制指标,按照流程图划定城市实体地域就非难事(图1)。其实AⅠa和AⅠb是两种最基本的类型,其它类型都可以参照这两种类型的办法处理。计算机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这个领域的运用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笔者在1990和1991年先后选择几十个不同类型的市镇进行实际调查和操作试验,样本涉及到冀、蒙、黑、苏、浙、鲁、桂、川、甘、宁等十个不同发展水平的省区。十一种类型的城市样本实体地域的划分结果如图2所示。可以估计到,如果此方案付诸实施,还会有许多细节需要充实、完善。但当务之急是对理论、原则、方法取得共识的前提下跨出关键的第一步。

5 结束语

城乡二元结构迄今仍是我国十分显著的社会结构特征。在我国城市行政地域普遍过大的背景下,建立城市实体地域概念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城乡划分和城镇人口统计的唯一途径,也是几乎所有城市研究必须的基础,问题已到了十分紧迫的程度。

我们的方案吸收了发达国家城乡划分中带普遍性的经验和教训,具体细节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保证了较强的国内外可比性。

用建成区下限人口规模、非农化水平和平均人口密度指标控制的城市实体地域概念,保证了它在景观、人口、经济等各方面的城镇性特征,适合于各种城市研究。除了用于区分城乡人口外,还可作为城乡人口迁移、城市经济规模、经济效益(如人均、地均的产值,利税)、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如万人拥有道路、车辆,人均用水、用电)、城市生态等各种城市统计的地域基础。所有这类统计在使用现行城市行政地域作背景时,均产生严重扭曲。城市间不具备可比性。该方案定义的城市实体地域给建成区留有充分的发展余地,边界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保证了城市统计在时间上的高度可比性,也为城市总体规划提供了良好的地域基础。该方案如实反映了不同地域城镇居民点的规模结构和空间结构,既便于单个城镇的比较,也便于按行政单元归并,统计资料的表达有高度的灵活性,增加了信息量,为城市体系的研究提供了良好基础。

表3 中国城市市区的城郊空间关系分类

Tab.3 Classification of urban-suburban spatial relations of Chinese cities

序号代码类型 举例

1

AⅠa 单核心无飞地小郊区型 保定、常州

2

AⅠb 单核心无飞地大郊区型 呼和浩特

3

AⅡa 单核心有飞地小郊区型 徐州

4

AⅡb 单核心有飞地大郊区型 德阳

5

BⅠa 多城接近无飞地小郊区型兰州

6

BⅠb 多城接近无飞地大郊区型银川、潍坊

7

BⅡa 多城接近有飞地小郊区型(尚未发现)

8

BⅡb 多城接近有飞地大郊区型包头

9

CⅠa 多城分散无飞地小郊区型秦皇岛

10 CⅠb 多城分散无飞地大郊区型淄博、日照

11 CⅡa 多城分散有飞地小郊区型张家口

12 CⅡb 多城分散有飞地大郊区型齐齐哈尔

AⅠa 保定市

1.保定城市统计区

AⅠb 呼和浩特市

1.呼和浩特城市统计区

AⅡa 徐州市

1.徐州城市统计区

2.贾汪城镇统计区

AⅡb 德阳市

1.德阳城市统计区

2.汉旺城镇统计区

3.孝泉城镇统计区

4.罗江城镇统计区

5.德汽厂城镇型居民区

BⅠa 兰州市

1.兰州城市统计区

2.窑街城镇统计区

3.海石湾城镇统计区

4.阿干城镇统计区

BⅠb 银川市

1.银川城市统计区

图2-a 各类型城市实体地域划分结果示意图

Fig.2-a Sketch maps of 11 types of physical urban area

BⅡb包头市

1.包头城市统计区

2.石拐城镇统计区

3.白云城镇统计区

4.东兴城镇型居民区

5.杨圪楞镇型居民区

CⅠa秦皇岛市

1.秦皇岛城市统计区

2.山海关城市统计区

3.北戴河城镇统计区

CⅠb日照市

1.日照城镇统计区

2.石臼城镇统计区

3.岚山城镇统计区

4.两城城镇统计区

5.三庄城镇统计区

6.黄墩城镇统计区

7.巨峰城镇统计区

8.碑廓城镇统计区

9.汾水城镇统计区

10.涛雏城镇统计区

CⅡa张家口市

1.张家口城市统计区

2.宣化城市统计区

3.庞家堡城镇统计区

4.下花园城镇统计区

CⅡb齐齐哈尔市

1.齐齐哈尔城市统计区

2.富拉尔基城市统计区

3.昂昂溪城市统计区

4.碾子山城市统计区

5.梅里斯城镇统计区

图2-b 各类型城市实体地域划分结果示意图

Fig.2-b Sketch maps of 11 types of physical urban area.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城市统计区和城镇统计区的概念只是一种反映城镇实际规模的统计地域,它没有行政级别的高低,也不一定和市镇的行政范围一致,设有建制的市可能只有城镇统计区,设有建制的镇可能被划为城市统计区。城镇统计区经一段发展可能成为城市统计区。这恰恰是在我国城市行政地域和实体地域严重偏离的条件下,为了客观划分城乡可能发生的正常现象。

同时也要看到,在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城乡二元格局正在转变之中,城乡界线日益模糊,因此建立我国城市功能地域概念的任务也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了。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对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地理系徐美龄教授和宁波大学法律系俞德鹏先生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

来稿日期:1994 07;收到修改稿日期:1994 10

注释:

①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等。关于大城市人口问题和对策性讨论会的报告。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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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实体区域概念的确立[*]_人口密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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