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失业人口状况分析_城镇登记失业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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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01)02-0059-07

一、概念及统计指标

失业是现代经济运行当中的一种经济社会现象。从宏观方面分析,它反映的是劳动力供给大于经济发展对就业岗位的需求;而从微观角度观察,则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处于分离状态和无法有效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失业这一经济社会现象开始被人们所认识,并逐渐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很自然的事物。

随着失业现象的明确化,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失业率的统计指标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与规范,并逐渐与国际上通用的失业人口概念相接近。在1995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还使用“待业人员”这一独特的概念。而到了1998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将“待业人员”换成了“失业人员”。1999年编辑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则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进行了明确的区分。

按照《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9》的解释,“城镇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常住人口中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对城镇16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并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人员列为失业人员:(1)在调查周内未从事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利润的劳动,也没有处于就业定义中的暂时未工作状态;(2)在某一特定期间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3)当前如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个特定期间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1]”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16岁以上及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2]”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城镇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两个不同的指标,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取得数据的方式不同。“城镇失业人员”是以统计部门城镇劳动力调查的方式取得的数据,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则是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经常性统计的方式而取得的资料。

2.统计的总体不同。“城镇失业人员”是以城镇常住人口为总体,以调查时居住本调查小区的时间(半年)来判断,从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则是以城镇非农业户口为总体,是以失业人员的户籍状况来统计的。

3.统计的时间不同。“城镇失业人员”是以调查周内为统计时间,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则以一年为周期。

4.失业者年龄的上限不同。“城镇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均以16岁为失业人员的下限,但上限却不同。前者年龄的上限到65岁及以上,而后者则为:男50岁,女45岁。

5.失业者求职的方式不同。这是区别“城镇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最重要的一点。前者对寻找工作的方式没有具体要求,而后者则明确规定要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

由于“城镇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两个指标的不同,随即引发了“城镇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区别。

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9》的解释,“城镇失业率”是“指城镇失业人员数同城镇从业人员数加城镇失业人员数之比,计算公式为:

 城镇失业人员

城镇失业率=───────────────×100%

 城镇从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

而“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同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加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数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之比,计算公式为:

需要指出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分母中,还应包括“私营业主和个体户主”,这是劳动统计年鉴中疏忽的地方。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尽管两组指标都可以用于失业人口状况的分析与研究,但由于统计方式和定义的不同,双方各有自己的侧重点。“城镇失业人员”和“城镇失业率”由于系专项调查的数据,因而更适合对失业人员构成(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失业原因等)的分析。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则适宜于对失业人口规模及变化状况的研究。

二、城镇失业人口规模及其变化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及失业率

表1给出了1978~1998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及失业率。

表1 1978~199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失业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8、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8,1999.3.

从表1可以看出,197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530.0万人,失业率比5.3%。20年之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571.0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41万人,增长幅度为7.7%。失业率比1978年下降了2.2个百分点。降幅为41.51%。

在20年中,失业人员数量最多的是1997年,达576.8万人;数量最少的是1984年,为235.7万人,两者相差341.1万人。或者说,1997年的失业人数是1984年的2.45倍。1978~1998年,失业率最高的是1979年,达5.4%;失业率最低的是1985年,为1.8%,高低之间相差3.6个百分点。换句话说,1979年的失业率是1985年的3倍。

1978~1998年,全国年平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431.7万人,其中有9个年份的失业人员数高于平均水平。全国年平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其中有4个年份的失业率高于平均水平,有2个年份的失业率等于平均水平。

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变化看,70年代末失业人员数曾有所增加,进入80年代以后,失业人员数量逐渐减少,1982年失业人员数减少到400万人以下,1983年又继续减少到300万人以下。仅3年时间,失业人员数就从1980年的541.5万人迅速减少到1983年的271.4万人,减少了270.1万人,减幅达一半。其中以1983年减少的失业人员数最多,达108.0万人,减幅为28.47%。从80年代中期起,失业人员数开始小幅增加,但到1988年,失业人员数仍维持在300万人以下。从1989年起,失业人员数量开始突破300万人,1993年又突破400万人,1995年起,上升到500万人以上。

观察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变化,与失业人员的变化有类似的现象,即70年代末失业率最高,从80年代起逐步下降,1984和1985年成为失业率最低的两年,这种低失业率状态一直延续到1988年,期间1986~1988年连续3年的失业率均保持在2.0%的低水平。这期间,以1981年失业率的下降数值最大,为1.1个百分点,降幅达22.45%。从1989年起,失业率开始上升,1996年达到3.0%,1997~1999年3年均保持在3.1%的水平,预计2000年将达到3.5%。

总之,1978~199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呈现出两头多、中间少的格局,而城镇登记失业率亦同样显示出两头高、中间低的态势。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进入90年代以来,受国有企业亏损、亚洲金融风暴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居高不下,且逐年增加,城镇登记失业率亦小幅攀升,表明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失业状况趋于严重,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变化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在一年的时间跨度内,既有上年末结转下来的失业人员,又有本年新增加的失业人员,同时还有因再就业而减少的失业人员。因此,某一年度末失业人员的数量,不仅取决于本年度对失业人员安置就业的规模,同时也受制于上年度结转下来的失业人员数量。这说明,妥善解决失业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并非一年、半年的短期行为。即使原有的失业人员都得到了安置,新的失业人员又会出现。因此,努力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解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促进劳动力市场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们须长期坚持的方针。

1994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925.58万人,其中上年末结转的失业人员为377.59万人,占总数的40.79%,约占2/5的比重;当年增加的失业人员为547.99万人,占总数的59.21%。当年共减少失业人员449.15万人,其中安置就业427.52万人,占减少失业人员的95.18%;其他原因减少21.63万人,占减少总数的4.82%。这样,到年末结转至1995年的失业人员为476.43万人,比1993年末的结转人员数多98.84万人(见表2)。

表2 1994~199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5、1996、1997、1998、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77-78,1996.95-96,1997.93-94,1998.97-98,1999.87-88.

从表2可以看出,1994~1998年,失业人员总数和失业人员上年末结转数两项均呈逐年增加的态势,且失业人员上年末结转数占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由1994年的40.79%上升到1998年的55.90%,比重上升了15.11个百分点,增长幅度达37.04%。

与上述两项指标的变动趋势相反,失业人员的本年增加数量呈逐年减少的态势,其所占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也同时下降,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表明在减少当年失业人员增加方面取得了效果。

从本年减少失业人员方面观察,5年中发展比较均衡,基本上每年保持在450万人左右的规模,其中安置就业数量一般要占到总数的90%及以上,其他减少则比例较小。

三、城镇失业人口的构成

作为一个新出现的群体,城镇失业人口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模糊的,而要了解失业人口的状况,需要从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失业原因等多方面加以观察。

(一)城镇失业人口的年龄构成

在人们的印象中,城镇失业人员一般年龄较大,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差,因而再就业的机会较少。调查数据则得出相反的结论。1997年,在城镇失业人员中,16至34岁年龄段的青年人占到总数的68.9%,即2/3稍多一些的失业人员是青年人。分性别看,男性的比重稍低些,为68.5%,女性则达到69.2%。分年龄看,无论男性、女性或合计数,均以20~24岁组所占的比重最高,其中男性高达23.1%,是所有年龄组中比重最高的,女性的比重为20.3%,合计的比重为21.6%(见表3)。这就提示我们,失业人员并非想像中的以年龄大者或中老年人居多,相比之下,青年人的失业问题更为严重,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一方面反映出,每年新增加的城镇劳动力中,有一部分人缺乏相应的技能及培训,难以被用人单位或企业所吸收。另一方面,一些年轻人的择业观念有待改变,他们追求高工资和舒适的工作环境,高不成,低不就,结果失去了就业的机会。

表3 1997年全国城镇失业人员的年龄构成 %

 失业人员

年龄(岁)

───────────────────────

合计

 女

16~19 13.714.313.2

20~24 21.623.120.3

25~29 18.217.318.9

30~34 15.413.816.8

35~39 11.510.912.0

40~44 11.1 9.912.0

45~49 5.8 6.1 5.6

50~54 1.7 3.0 0.6

55~59 0.7 1.0 0.4

60~64 0.2 0.3 0.2

65[+]

0.1 0.2 0.0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69.

在35岁以上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中,以35~39岁和40~44岁两个组的比重较高,其中女性均为12.0%,男性为10.0%左右,合计在11.0%以上。

分年龄组看,男、女之间差别不大。在16~19岁和20~24岁组,男性的比重均高于女性;而从25到44岁的4个年龄组,男性的比重均低于女性;从45岁起,男性的比重再次高于女性。

(二)城镇失业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构成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对就业人员的文化和技术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受教育程度是最基本的一项文化素养。从城镇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观察,大专及以上的占4.7%,高中的占34.8%,初中的占52.0%,小学的占7.8%,不识字的占0.7%(见表4)。

表4 1998年全国按年龄分组的城镇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 %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174.

各年龄组比较,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随年龄组增大而呈下降趋势。其中不识字和小学的比重,均以低年龄组为最低,后随年龄组增大而比重上升;高中和大专及以上所占比重,则以低年龄组为最高,并随年龄组升高而比重下降。

在各年龄组中,以20~24岁组文化水平为最高,大专及以上的占11.0%,是各年龄组中最高的;不识字的仅占0.1%,小学水平的仅占3.2%,这两项比重在各年龄组中是最低的。如果把高中和大专及以上两项比重相加,则该年龄组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重达53.8%,即一半以上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受教育程度最低的是60~64岁组,但该组人员已属退休年龄,无分析意义。

(三)城镇失业人口的失业原因构成

1998年,全国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分布如下:下岗离开单位的占43.8%,毕业后未找到工作的占30.8%,原单位破产的占6.5%,辞职、被辞退或合同期满的占6.3%,其他占12.5%(见表5)。从上述比重可以看出,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而转为失业的人员所占的比例最高,达43.8%,如果加上原单位破产的比例,则因单位原因而导致职工失业的比重要占到50.3%,即一半左右。因此,努力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是减少失业人员、降低失业率的重要途径。

排在第2位的是毕业后未找到工作,比重达30.8%,接近1/3。这一条与前面分析失业人员年龄构成时35岁以下青年人占较大比重有密切关系,说明妥善解决青年人特别是青年学生的择业问题是社会和家庭都应关心的问题。

分年龄组观察,对于16~19岁和20~24岁两个年龄组的年轻人来说,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必然是他们失业的主要原因,分别占到89.4%和70.2%。从中反映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教育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技能训练等方面大胆改革,向学生传授更多的知识和实用技能,从而为学生毕业后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青年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把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表5 1998年全国按年龄分组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构成

%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175.

对于25~59岁的失业人员来说,下岗离开单位是他们失业的主要原因,其中以45~49岁组所占比重为最高,达77.1%,40~44岁和55~59岁组的比重也都达70.0%以上。

收稿日期:200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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