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以中关村为例论文

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以中关村为例

王晓梅, 李天柱

(辽宁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辽宁 鞍山 114051)

摘要: 产业技术创新成为大数据产业创新的重要抓手,但对于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却缺乏必要的研究。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以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为例,分析大数据创新联盟的主体结构,并从组织结构、组织方式、传播策略和融资制度四方面分析联盟运作模式,从而理清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在此基础上对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得到相应的理论启示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创新联盟;主体结构;运作模式;政策建议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促使人们重视挖掘数据背后的潜在价值,以数据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与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相一致,很少有单独一家企业能够拥有开展大数据创新所需的全部资源[1],在此背景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为大数据产业创新的重要模式。创建由大数据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和其他服务性机构组成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大数据创新联盟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力推动下,大数据创新联盟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猛,在推动大数据产业的技术创新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大数据创新联盟迅速发展的现实相比,相关的理论研究却明显滞后。笔者以“大数据创新联盟”、“大数据产业联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盟”等松紧程度不同的关键词对文献进行检索和梳理,发现目前鲜有文献针对大数据创新联盟展开正面研究,难以为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现实指导。

针对产业实践的需求和既有研究的不足,本文依据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相关理论,选取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为研究对象,对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进行探索性研究,并试图得到对我国大数据创新联盟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和建议。

早期古筝的表演形式主要是弹唱筝的歌曲。因为汉代相和歌歌曲的兴起,所以古筝艺术汉代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并逐步发展成为六或七种丝、竹乐器一起演奏的形式。

1 研究设计

1.1 研究变量设计

大数据创新联盟属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范畴,对于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也应该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理论框架下进行分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2]。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不仅要遵循传统意义上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论,还要考虑大数据本身的独特性质。因此,本文主要依据如下研究变量对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展开分析。

1)主体结构。按照现代汉语的解释,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基础之上,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据此可以认为,大数据创新联盟的主体结构是指创新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大数据创新联盟发展的未来方向和效率有重要影响。

2)运作模式。按照现代汉语的解释,运作模式“可分为运作和模式来理解,运作包括运行和操作,指进行中的工作状态;模式是指前人积累的经验的抽象和升华”。笔者认为,大数据联盟的运作模式可以从组织结构、组织方式、传播策略和融资制度四个维度进行分析。

1.2 研究方法与数据收集

案例研究适合研究“怎么样(how)”和“为什么(why)”的问题[3],理论的产生根植并升华于案例内或案例间的构念之间的关系及这些关系所蕴含的逻辑论点[4]。本文是对大数据创新联盟构建模式的研究,符合案例研究的优势。案例研究的多种变式中,单案例研究在深入分析和解释复杂现象方面能力更强。本文是对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模式进行分析和解释,故决定采用单案例研究。

论文选取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以下简称“中关村联盟”)作为典型案例主要是基于两个考虑:一方面,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拥有近500家会员企业,其中60%以上为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另一方面,在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大数据领域社会智库的评选中,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以新闻媒体影响力8.17、自媒体影响力5.88、综合得分7.02的得分,成为首位进入榜单的联盟性组织。中关村联盟在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方面成果显著,符合本文研究的需要。

4)服务性机构。中关村联盟在构建和发展过程中,成员企业的自身周转及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等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生产、消费等服务性机构的作用必不可少。如中关村联盟与久其软件的合作使得中关村联盟在大数据落地方面得到资源互补协作;北京久其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关村联盟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金融服务场景,为中关村联盟的会员企业及产业链内上下游企业提供便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从中可以看出,生产、消费等服务性机构的加入能为大数据创新联盟运行提供大量的资金和数据支持,保证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有序进行,同时大数据创新联盟活动产生的高收益也为服务性机构获取高回收率。

机组状态监测系统实现对以下监测内容的综合分析诊断:发电机组振动、摆度、压力脉动监测;发电机空气间隙、磁通量监测;转轮空化噪声(汽蚀)监测;发电机定子线棒振动监测;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变压器油中气体含量监测;变压器套管介质损失监测;油压装置监测;低压、高压空气压缩机监测;调速器状态监测。

1.3 案例介绍

中关村联盟是根据大数据产业特点和大力发展技术与产业突破性创新的战略决策,由中国境内的大数据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自愿组成的国际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理事长单位为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秘书长单位为北京数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联盟成立的宗旨是通过汇聚多方资源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引导企业的战略决策,最终构建助力企业成长的服务平台,并推动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中关村联盟的会员企业都是各个细分行业的领头羊,在实际运行中开创了独特的“生态经营论”,即打破大量异质性企业在地域、时间、行业上的限制,形成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产业融合机制,构建互生、共生乃至再生的价值循环系统,以协同创新的发展模式整合知识资源,形成技术创新的连锁效应,助力企业成长。同时,中关村联盟发布《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行业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会员企业在保护数据隐私方面的义务,并与国务院发展中心国际技术研究所共同合作建立“1142”工程,助力国家大数据战略顺利落地。从产业技术创新的角度看,中关村联盟不仅实现了行业层面的大数据创新,而且进一步推动了国家层面的大数据应用。

2 案例分析

2.1 大数据创新联盟的主体结构

(3)相关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就当前我国畜牧养殖现状来看,存在很多养殖场地址选择不当、相关配套设施不够健全等问题。在选址的过程中没能予以实地考察,这样的后果就会直接导致养殖场的周边环境恶劣,养殖条件不高,容易滋生细菌,致使动物极易患病。

1)政府。由案例分析得知,政府将中关村联盟作为创新驱动工程的试点单位,主动搭建科协组织服务创新发展平台,加强中关村联盟与学会、协会等相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实现产业资源与智力资源的互惠共赢;同时,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及监督中关村联盟发展,如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提出进一步促进了政府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为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据此我们可以认为,政府是大数据创新联盟在实际运行中的推动力量,其主要任务在于为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持续运营和发展提供政策法规保障和资源支持。

2)企业。中关村联盟拥有近500家会员企业,涵盖60%以上的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及各领域的龙头企业。如目前在大数据领域估值最高的公司TalkingData(腾云天下)、工业大数据领域的美林数据、大数据基础设施提供商东网科技、以猪为核心建立产业生态的大北农、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研究院等企业机构。中关村联盟的会员企业不仅行业分布广泛,在地理上也不仅仅局限于中关村。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关村联盟不仅聚集了大量的大数据企业,也吸纳了很多传统企业。据此可以看出,企业是大数据创新联盟运行的主导力量。众多能力异质、资源互补的企业以协同创新的发展模式整合资源,能够形成技术创新的连锁效应,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单井抽水试验时,选择S2作为抽水试验井,S1、S3作为观测井,持续抽水18 h后停抽恢复至水位相对稳定,采用额定流量为50 m3/h的抽水泵,单井平均出水量约56.75 m3/h。试验期间竖井内持续进行排水,且各观测井均在抽水停止后才进行水位观测,故单井抽水试验期间初始水位较群井试验期间相比有较大的下降,水位埋深为32.11~40.3 m,水位降深为3.11~5.4 m。详见表2、图4。

IR-UWB穿墙雷达实验系统组成及试验整机如图1所示。该实验系统是由中南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制的中心频率为300 MHz的IR-UWB穿墙雷达系统,主要用于穿墙探测以及灾后救援,该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雷达主机,用于实现脉冲的产生、发射、接收等功能;另一部分是计算机,主要实现参数下发、数据处理和结果输出等功能,通过USB接口与雷达主机连接。

笔者基于对中关村联盟主体结构的内在关系(如下图1所示)的分析认为,大数据创新联盟包含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服务性机构四种主体结构。大数据创新联盟的相关创新主体在政府政策的引导支持下,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能够实现政府部门、龙头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服务性机构等各方独自无法获取的高效益,从而使得大数据创新联盟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案例研究中常用的数据来源包括文献、档案记录、访谈、直接观察、参与性观察和实物证据[5]。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本文案例资料的收集主要通过浏览联盟官方网站、媒体报道、联盟公众号推送等渠道提取所需信息,并在研究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遇到的问题不断扩展资料收集渠道和资料收集范围,以保证尽量全面的证据支持。

图1 中关村联盟主体结构图

2.2 大数据创新联盟的运作模式

大数据创新联盟的组织方式应在传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方式的理论框架下进行分析。以建立联盟关系的法律基础为标准,可以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为以合同为基础的契约型和以共建实体为表现形式的实体性两大类。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常见的建立交流平台、开展项目合作等,属于契约型的组织方式;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科研基地等类型属于实体型组织方式[6]

2.2.1 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指组织的全体成员为实现共同目标,在管理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利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其本质是为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通过案例分析得知,大数据创新联盟包含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监事会和专家委员会五大职能部门(如下图2所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避免了责任不清导致的运行效率低下问题。

1959年美国贝尔实验室发现二氧化钒(VO2)具备相变特性[1],由于VO2属于一种强关联电子氧化物,在低温时呈现半导体态(绝缘态),在高温时呈现金属态,在温度变化过程中能够实现金属-半导体相变,伴随该相变过程会有一些特殊且可逆的物理现象发生[2].VO2在太赫兹调制器[3-4]、节能智能窗[5-6]、电致光开关器件[7]、发射率可控的自适应红外隐身材料[8-9]、记忆功能材料[10]、航天热控领域的智能型辐射计[11]、非制冷型红外焦平面探测器[12-13]、以及抗红外干扰等[14]诸多领域均有应用.

在进行建筑给排水地漏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应该严格参照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与相关规范要求,合理设计地漏水封问题,如深度问题等。结合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国内地漏水封设计深度一般需要不小于50毫米。

图2 中关村联盟组织结构图

1)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理事;讨论决定中关村联盟的发展目标及工作计划;审议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据此可以看出,会员大会由大数据创新联盟的全部会员企业组成,总领大数据创新联盟的发展方向,是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

2)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取最具代表性的成员组成并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有权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拥有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权利。从案例分析看出,理事会是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日常执行机构,能够对大数据创新联盟的发展做出战略部署。

3)秘书处。通过案例得知,大数据创新联盟的秘书处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创新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支持创新联盟内部的日常运作;另一方面与科研机构、地方政府等充分沟通,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案例分析得知,中关村联盟构建出“体系生产机+理论搬运工+人才培育地”的智库模式。一方面,中关村联盟以企业战略发展、区域经济和组织变革三大原创理论为指导,向各企业董事长、各城市市长建立交流平台和开展项目合作。秉承总盟和地方分盟协同发展的理念,将大数据理念传播到各地方,鼓励与扶持地方政府运用大数据落实惠民政策;另一方面,中关村联盟在联盟章程的基础上,共建多家实体机构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如中关村联盟与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成立的内蒙古大数据产业联合会,将大数据的先进理念注入内蒙古,再将内蒙古的优秀成果传播出去,成为推动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同时,中关村联盟与东北大学、北京大学多家学术机构成立大数据产业实验室,在企业与高校之间形成基础理论和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据此我们认为,大数据创新联盟的组织方式同时包含契约型和实体型两种。不仅摒弃了两种组织方式各自的缺陷,也为创新联盟的运行提供了更良好的创新环境。

5)专家委员会。从案例分析得知,大数据创新联盟的专家委员会是由大数据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和从业人员组成。一方面,对会员企业在大数据领域的共性技术、标准开展的联合攻关及研发等提供指导意见;另一方面,对大数据领域的创新孵化项目提供指导和辅导。

2.2.2 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抽取的五味子药材及饮片包括五味子、醋五味子、制(炙)五味子、蒸五味子、酒五味子和蜜五味子,共计297批。其中214批五味子和46批醋五味子分别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检验性状、鉴别(2)项,均符合规定,合格率100%;另有蜜五味子1批、蒸五味子6批、制五味子8批、炙五味子2批和酒五味子3批,分别采用相应的上海、宁夏、天津、浙江、河南、湖南、青海和甘肃省炮制规范检验,均符合规定,合格率100%。

笔者通过对本文的案例分析认为,大数据创新联盟的运作是在特定组织结构的基础上,依据特定的组织方式促进创新联盟的传播和扩张,并且特别需要相应融资策略的支撑。

4)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对会员大会负责,一般由三名以上成员组成,监督中关村联盟成员及领导依照章程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并对中关村联盟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据此看出,监事会是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日常监督机构,能够对创新联盟的执行情况、财务情况、创新能力等进行监督管理。

2.2.3 传播策略

3)高校和科研机构。从本文案例来看,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中关村联盟的发展提供前沿性的理论支持。如中关村联盟与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协会、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搭建京津冀大数据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与东北大学等高校开创大数据人才专项培养输出新模式,在高校育人、联盟选人、企业用人三方面实现良性循环。笔者认为,中关村联盟与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动机在于,科研方面便于中关村联盟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经济方面便于高校和科研机构获取更多的经费支持和人才输出。据此我们认为,高校和科研机构能够为大数据创新联盟提供和培养专业人才,同时,高校和科研机构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特长从创新联盟处承包相关课题,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

从对本文案例的分析看出,中关村联盟形成了独特的星系状的传播模型(如下图3所示),能够全方位覆盖大众视野。从下图3看出,中关村联盟的传播模型第一层是以微信群、手机APP等形式为主的大数据主题的实名社区;第二层是以“大数据文摘”、“软件定义世界”、“大数据洞察”及联盟公众号等为主的自媒体方阵;第三层是与贵阳日报集团成立的“中国大数据产业观察网”的新型媒体,致力于打造“媒体+联盟+服务”的新型媒体。与此同时,中关村联盟举办的大数据私董会、大数据D30企业家俱乐部等活动,促使更多的传统企业加入到中关村联盟中;与美国硅谷、英国、韩国等相关机构及企业达成的战略合作也进一步推动了跨域合作、跨界融合、协同创新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的构建发展。据此我们认为,先进理念融入到大数据创新联盟运作的各环节中需要权威的、独立的第三方组织来宣传,大数据创新联盟在传播过程中要懂得合理利用会员企业本身具有的行业影响力和传播能力,让企业家口碑成为宣传力量,在让公众了解科技发展最新动态的同时也向公众进一步推广创新联盟自身。

图3 中关村联盟传播策略图

2.2.4 融资制度

从案例分析中发现,中关村联盟在融资的发展初期只做财务顾问,帮助优秀企业对接优秀资本,后期与天弘基金、达晨等金融领域内的优秀投资组织建立伙伴关系,成立自己的基金。中关村联盟在融资过程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秉承航空母舰投资论,即先投资航空母舰类的企业,再与航空母舰一起投资战列舰、巡洋舰类型的企业,最终组成一个舰队,抱团发展。据此我们认为,大数据创新联盟在融资制度中不仅需要聚集政府、企业、学术界等社会资本,更需要吸引金融资本来为会员企业的成长提供血液。高效的融资制度不仅能够规范创新联盟的融资行为、减少融资资本的成本,也能尽可能地规避融资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3 理论升华与政策建议

3.1 理论升华

基于前述案例研究,本文进一步得到以下理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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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主体结构看,大数据创新联盟不是同类企业的简单叠加,而是大数据行业的龙头企业与其他专业化企业、机构的集合。这些企业和机构在地理上既存在集中也存在分散,在创新联盟内部形成了虚拟的大数据产业集群。同时,大数据创新联盟以大数据人才、技术、资金的协同创新为基础进行价值交换,形成了以“集聚—竞争—合作—学习—创新”为特征的动态互动、网络化的新兴产业组织[7]

2)从运作模式看,大数据创新联盟对接了政府、资本、行业企业和学术机构等不同类型的主体,尤其是“智库”组织模式和“星系”传播模型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大数据企业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形成了“孵化地”和“智囊团”相叠加的生态化大数据资源运营平台。考虑到企业在大数据创新联盟的具体作用,笔者认为,大数据创新联盟在未来发展中适宜采用企业主导型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类型。

因此,笔者基于前文案例研究的具体情况,尝试完成了大数据创新联盟构建模式未来发展的框架图,如图4所示。

图4 大数据创新联盟构建模式图

3.2 政策建议

基于中关村联盟的实际经验,笔者认为大数据创新联盟的构建应该采取以下政策思路。

1)对于创新联盟自身来说,大数据创新联盟在组建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会员单位的能力异质性和互补性,还要将会员单位是否具有独立自主的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必要条件,这不仅有助于与其他会员单位资源共享,也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自身价值。同时,大数据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大数据创新联盟运行过程中数据的隐私保护至关重要,会员企业在资源共享的同时也要保护数据资源不泄露。因此,联盟治理对于大数据创新联盟的组建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大数据创新联盟应在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引导下,综合运用契约型和实体型两种治理方式。通过契约型组织的章程或者合同来约束会员单位的权利义务,通过实体型组织明确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创新联盟在组建过程中要不断强化章程或合同的法律效力、细化章程的具体内容,完善创新联盟的运行机制,并在联盟章程之外出台数据隐私保护的相关协议。努力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建立相对完善的大数据创新联盟体系,为创新联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⑤旋转复位法:患者端坐于方凳上,两腿分开,以棘突右侧偏歪为例,医者查清偏歪处后,嘱患者双手抱头,身体放松,医者右手自患者右腋下伸向前,掌部压于颈后,嘱患者坐定。助手面对患者,双腿夹住患者左腿,双手固定髋部,医者用左拇指扣住偏向右侧的棘突,用右手拉动前屈60~70度,然后向右侧弯大于45度,在最大侧旁位,医者用右手加力使患者躯干向后旋转,同时左手拇指向左上推动棘突,若手法成功,可感觉到拇指按压下的椎体轻微错动,当听到“咯嗒”响声时,复位即告成功,嘱患者卧硬板床6~8小时,每周两次。

2)对于政府来说,政府在大数据创新联盟的组建过程中除了重视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之外,还应该关注大数据人才培养、关键核心技术和第三方应用,从根本上实现大数据创新的应用落地。另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环境,出台有关大数据隐私保护、大数据资源共享方面的条文规定。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大数据创新联盟采取针对性的支持方式,从宏观管理方面提升大数据创新联盟组建成功的机率。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大数据具有的数量多、速度快、种类繁多等特性,不仅让大数据成为信息通信领域增长最快领域,也让大数据产业的技术创新所涉及的领域、利用的资源等持续扩张。政府应该按照虚拟产业集群的特性引导大数据创新联盟发展,从而使大数据创新联盟超越地理范畴的限制,不仅能够满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需要,也可以很好地规避创新联盟扩张可能带来的外部不经济现象。

参考文献

[1] 李天柱,马佳,吕健露.大数据价值孵化机制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6,34(3):321-329.

[2] 权威发布.科技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N].科技日报,2009-02-14.

[3] YIN R K.Case study research:design and methods[M].3rd ed.Thousand Oaks:Sage,2003.

[4] 埃森哈特,格瑞布纳.由案例构建理论的机会与挑战[J].管理世界,2010(4):125-130.

[5] 李茁新,陆强.中国管理学研究:综述与评估[J].科研管理,2010,31(5):35-44,101.

[6] 望俊成,温钊健.美国产业创新联盟的经验与启示——基于美国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公司的案例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22(1):1-11.

[7] 赵国栋.加入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成“融入高端信息产业集群”的代名词[EB/OL].(2016-09-09).https://www.sohu.com/a/114017764_354989.

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Model of Big Data Innovation Alliance :Taking Zhongguancun as an Example

WANG Xiao-mei, LI Tian-zhu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Liaon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nshan Liaoning 114051,China)

Abstract :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tarting point for big data industry innovation, but there is no necessary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model of big data innovation alliance. Using the case study method, the Zhongguancun Big Data Industry Alliance is taken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the main structure of the Big Data Innovation Alliance, and analyze the alliance operation mode from the four aspects of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rganization, communication strategy and financing system, so as to clarify the Big Data Innovation Alliance. The build mode. On this basis, the construction model of Big Data Innovation Alliance has received corresponding theoretical enlightenment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big data;innovation alliance;main structure;operational model;policy recommendations

中图分类号: F270. 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 1807( 2019) 09- 0109- 06

收稿日期: 2019-05-14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772082;71472080;71372121)。

作者简介: 王晓梅(1993—),女(蒙古族),内蒙古通辽人,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管理;李天柱(1975—)男,辽宁沈阳人,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管理、新兴技术管理、科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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